西城之孽 完结+番外 (Leila)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Leila
- 入库:04.11
从门镜看到他的脸,我欣喜若狂,连自己都惊讶他竟已在不知不觉间走进我心中。人的想像力无穷无尽,很多时不知是真喜欢一个人,还是喜欢上自己想像中的他。我跟想像中,亲切的刘宇翔早成为朋友,所以那一瞬间我没有听从刘恨陵的警告,打开了门。
“你真在这里。”刘宇翔看到我并没显得讶异,好像知道我一定在似的。
“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花时间查的。”
“为什么?”
“因为我都知道了,我要带你走。 ”
我心跳漏了一拍,他当然不是来找我玩儿,或是叙旧的。
“你。。。知道什么了?”
“蕾拉,”他把门撑开,拽住我的手,“我早就感觉事有蹊跷,可一方面他是我尊敬的堂叔,另一方面有伊丽丝的说辞,我才没往那里想。我该更早些发现,让你多受了这么长时间的苦,对不起。”
我深知他已知道所有,可还是轻声说:“你道什么歉呢?我不懂。”
他看向我,夏日星空般的眼睛映出无限怜悯。
“请你放开我。”我小声说。
他立即松手。
“我不想离开他,伊丽丝已劝过我,可我还是不想,你能理解吗?”
刘宇翔俊逸的脸露出为难的表情。这对他来说应该是一生中遇过最棘手的大事。
“你还是走吧。等下他回来看到你就不好了。”
“。。。蕾拉,我是真的想帮你。”
“我不需要帮助。”
看我就要关门,他突然温和的说:“那这样好不好,我不带你走,但你也别告许陵哥。有时间我会来陪你,一天到晚一个人在房里不是也很寂寞吗?”
“他会发现的。”
“你不说他不会发现。这旧楼里没有闭路电视,我会小心出入。”
本是想一口拒绝,可最后我还是点头答应。只要不说带我走的话,有个人陪我聊天是求之不得的。
何况那个人还是刘宇翔。
第41章 Chapter 40 秘密友谊
“这是什么?”
“是折叠式电脑。”
“电脑?”
“对。”
我好奇的按了一下键盘,以前在刘恨陵房间曾看过摆在桌子上的电脑,可这样轻便的倒是头一次。
“会用吗?”刘宇翔问。
我摇摇头。
“我教你好不好?”
我冲他微笑。他很满意地嘴角上扬,露出整齐的一排牙齿。刘宇翔是那种很适合微笑的男孩,温和中参杂少许腼腆,我突然感到有些难为情,避开了他的视线。
太久没有人这样纯粹地看着我笑,刘恨陵总是吝啬于他的笑容,我竟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见我突然不说话,他轻声问道:“怎么了?”
“嗯.......没什么,你教我用电脑吧。”
一个星期了,刘宇翔差不多每天上午都来陪我聊天,他再也没提过要带我离开的事。我渐渐放下所有戒心,真正享受起他的陪伴。
当然,晚上刘恨陵回来时,罪恶感还是有的。他那么不愿意我和刘宇翔接触,我却瞒着他在背后跟宇翔来往,总觉得有些对不起他,可每当我盼他来,他却坐几十分钟就匆匆离开时,我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谁叫他总不理我。人有了选择自然就不太一样。
刘宇翔不愧是那人的亲戚,在聪明才智上他绝不逊于刘恨陵。除了建筑他还很懂电脑,会用一大串看不懂的代号编排程序。因他细心教导,短短一周后我已懂得基本操作,用它跟刘宇翔玩简单的智慧游戏。
电脑同我后来决定跟他离开有很大的关系。当然,那时我还并不知道。
在空间不太大,连家具都不齐全的公寓里,我和刘宇翔经常并排坐在窗台前,喝他带来的新奇饮料,研究某一样东西;植物,拼图,电脑,建筑蓝图.....一聊聊到时间都忘了。
他的手很巧,会做模型,会绘图,连普通一张纸都能让他折出各式各样的动物。刘恨陵从不这样逗我开心,他只教我书本上的知识。可我还是最喜欢听刘宇翔讲有关他的事。
起初宇翔并不想,他说:“我现在无法平淡地说有关他的事,每次想到他的所作所为我就.......我们还是聊些别的吧。”
“可是我想听。”
“你......真的一点都不恨他?”
“不,我最喜欢他。”
“......”
“不对吗?”
“你知道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吗?”
“那是什么?斯德哥尔摩......瑞典首都?”
“1973年,斯德哥尔发生了一宗银行抢劫案,劫匪将人质锁了五个晚上,无论警察怎样在外面劝导,人质们就是不愿配合,还一味维护劫匪。没办法,警察唯有在第六天使用毒气将他们逼出来。当人质们终于自由了,却都不愿上庭指征,原因是,他们一致认为劫匪很温柔,令他们觉得害怕的是警察的鲁莽。”
“这和我喜欢刘恨陵有什么关系?”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在极度恐惧下产生的精神依赖。”
“我不懂。”
“仔细分析一下,我知道你很聪明。”
“......但这故事不好听,你还是讲点别的吧。”
他一脸无奈。“你只想知道刘恨陵的事?”
“是!”我眼睛亮了起来。
刘宇翔轻叹了口气。“陵哥在我爷爷家住到初中毕业,高中读的是罗德岛的寄宿学校,我们年龄相差十三岁,我没有真正跟他在一起生活过,我知道的都只是在高中听说的。”
“你也去了那间寄宿学校?”
“是,圣乔治是东岸最著名的。”
我用指尖比划刘宇翔给我的果汁盒,幻想着他们的高中生活。我一直很憧憬高中,特别是像哈利波特的那种寄宿学校。天天跟同学上课下课,晚间还可以一直聊天到熄灯,那是多么幸福的事。
看出我在走神,刘宇翔怜惜的说:“蕾拉,只要你想,还是可以去读书。大学比高中有趣多了。”
那个名字从他口中吐出,说不出的刺耳。我厉声说:“可以不叫我那个吗?我比较喜欢刘璃。”
只有刘恨陵才可以叫蕾拉。蕾拉是床上的名字。
对我突如其来的脾气,他也只是一笑置之。以后一直是这样的,刘宇翔总是包容我,忍耐我所有的不是,他从来都很谦让,因为他爱上了我,这点在我还不懂爱情是什么的时候,就已经知晓。当一个人的幸福快乐可直接传染爱他的人,那他们根本不必计较谁占上风,结果是一样的。
“好,没问题。”他温和的说。
我又恢复笑容。“那你在学校都听过他什么传言呢?”
“嗯......比如说,他经常旷课,可考试总是第一,所以老师们都睁眼闭眼。直到我毕业,都没人能打破他连续4.5的GPA。”
“什么是GPA?”
“Grade Point Average,是用来计算成绩的,满分是4.0,所以你知道4.5是多么不可思议。”
我仰慕地微笑,当然,他是最棒的。“还有呢?”
“嗯......所有人都认识他,可他一直没什么朋友,也从不参加校园活动,一到周末就驾车离开,没人知道他去哪里,有传言说他贩卖毒品。”
我偏偏头,刘恨陵有洁癖,又对自己非常自律,他决不会碰脏东西,应该是去耶鲁大学医学院找伊丽丝。
“他最喜欢哪一科?”
“应该是数学。”
“体育呢?”
“所有非团体运动吧,家里有很多骑马和射箭术的奖杯。”
他在我心中又扩大一些。女孩子都有小虚荣心,我也不例外。
“那个......我想看他高中时的照片。”
刘宇翔轻皱了一下眉头,“我身边没有照片。”
“你家里也没有吗?”
“这......”
“下次记得带给我。”我冲他微笑。
圣诞节的前夕,他果然带了照片来,这样无厘头的要求他都尽量满足我。
看过后我突然非常后悔。那是一张刘恨陵穿着圣乔治校服,跟伊丽丝站在教堂前面的合影。十八岁的他有出奇的魄力;轮廓分明,剑眉锋锐,鼻梁英挺,还有一双黑如深潭的眼睛。他毫无笑容,可身边美丽的伊丽丝却笑的很灿烂。二十多岁的她没有那些隐约的皱纹,眼睛和嘴角也无塌陷,一头红色卷发更是衬得她神气十足。她亲昵的一手搭着刘恨陵的肩膀,两人有说不出的默契。
我心又泛起那苦苦涩涩的味道。
我从来没有真正喜欢或者讨厌过伊丽丝。她那么自然的存在于我身边,每每在重要时刻出现,因为她是刘恨陵唯一信任的人。我不是吃她的醋,我自知还没那个资格,可我妒忌她的自由,还有她神秘的过去。
她是大人,我是孩子,她可以和刘恨陵平起平坐,我却只能任由摆布。主人面前,她是人,我只是附属品,这是我的自卑,可她的存在却无时无刻不提醒我这个事实。
我把照片还给刘宇翔。
窗外又开始乌云密布。都快一月了,还经常下雨,天气又冷得入骨。跟刘恨陵在加州太阳底下散步仿佛有一世纪那么久。什么时候能重温那种生活?我是否再也回不去刘宅?突然感到很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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