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夫回道,“许是运气罢。”
轻悠却不相信。
她记起他们在伽南寺初遇时,他为祭奠母亲临摹《兰亭序》,后来她知道那石碑其实是小叔仿刻而成,为了逼真,故意弄上了不少名人印章的浮雕。再后来,荻宫的时候,她在他房里住的时间不短,也翻到不少他的笔迹,无一不是小叔的风格,简直惟妙惟肖。
世间大书法家,莫不以王曦之的行书为必摹之品,尚有二十余年才一二。
亚夫从小就临摹父亲的笔迹,心中对父亲的向往更比一般书法家临字来得强烈不知多少倍,在这样的心境下,练就一手与父亲无异的笔迹,绝不是巧合,更不是奇迹。
而是,爱。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来来回回,移不开眼了,好半晌,被兄弟提醒,才回过神来,抬眼时,眼眶也有些泛红,看着亚夫说,“这幅字,送给我可好?”
亚夫也不禁微微讶异。
“这只是一幅字罢了。干爹您……”
“不不不,这不是一幅字。这是……”似乎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轩辕清华尴尬笑笑,“亚夫,这字就留在我这吧!”
“好。”亚夫利落地应下了。
轻悠心里悄悄泛酸,想起那个愿望纸条上曾说——希望爸爸能教我写字。
很想说,亚夫,其实小叔一直在教你写字,你的愿望,早就实现了。
“他们都写完了,轻悠,该你了吧!”
轩辕瑞德可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女儿,轻悠一听,瘪了瘪嘴,在众人好笑的眼神中走到桌前。
“写就写,WHO怕WHO。”
于是拿起一只小毫,沾了墨,想了一想,就动了笔。
轩辕瑞德一看,“你这丫头,就知道偷奸耍猾!”
轻悠冲着父亲做个鬼脸,“人家哪有啊!你们说要我动笔,也没说一定要我写字啊!我给他们字的配画,也要讲究布局、运墨,渲染的。我可不是随随便便画出这几朵芙蓉花的!”
她说得头头是道,摇头晃脑。
众人又是一片笑声,笑声中,两幅墨宝上都绘上了娇丽婉约的墨色芙蓉花,并一两只蝴蝶。
亚夫道,“这大冬天的,还有蝴蝶?”
轻悠嚷,“你懂什么,这叫意境啦!”
轩辕瑞德,“没常识,胡乱来,傻帽儿!”
三娘笑,“轻悠打小就喜欢蝴蝶结。”
轩辕清华,“虽然是错搭乱配,不过画面布局还是不错,小叔我就收下你这拙作了。”
轻悠叫,“小叔,你明明得了便宜还卖乖。哼!”
轻悠一边嚷着,一边又拿起笔,在画作一旁留下自己的名字。心里坏坏地想着,让你们美,我的字丑又怎么了,我就丑在你们漂亮的字上面。哼哼!
熟悉她的长辈自然瞧出她这孩子气的心性儿,摇头直笑。
亚夫过来,看她留下的小字,评道,“这几年,你的语言、功夫、谋生能力都大有长劲。可惜,这字,还是墨猪一头。”
书法称,多肉而微骨者,谓之墨猪。
说白了,就是字写得差。
这使坏的乐趣一下被人戳破了点儿,轻悠愤愤地扔下了笔,揪着亚夫闹了起来。最后直说不是自己写不好,而是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写行书,而更喜欢写颜真卿的楷体。
“那好,就看看你能把颜体写得多漂亮。别又成了小猪一只!”
“你才猪,你们全家都是猪。”
这话一落,就被父亲笑骂了。
轻悠尴尬地扫了眼轩辕清华的方向,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这次,他们两人在一张纸上同书大字。
当亚夫最后收笔时,长辈们眼中都有惊艳之色。
轩辕瑞德,“还行,比你的行书好一点点。勉强,不是猪!”
“爹!”轻悠跺脚,“夸人家一句,又不会掉你的肉,小气鬼。”
众人又笑。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这字,亚夫,你喜欢草书?”
亚夫点头,道,“行书虽为书法界一大巨擎。不过,我觉得怀素的草书,用笔圆劲有力,使转如环,奔放流畅,一气呵成,非常大气。我很喜欢!”
怀素是唐时人。幼年好佛,出家为僧。他是书法史上领一代风骚的草书家,与唐代另一草书家张旭齐名,人称“张颠素狂”。
轻悠也说,“我就喜欢颜体,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
两人幼时都跟随父辈,多习王曦之的书法,并同王一样习尽了王的师傅们的书法。从临摹大书法家的习字之路,从而领悟其行书的奥妙神髓。
但,孩子们并非父辈,总有自己的选择和取舍,喜好和厌弃。他们一边继承着父辈的许多东西,同时也走出了自己的未来。
亚夫,“嗯,颜筋的丰腴,倒是可以掩饰一下猪头猪脑。”
轻悠,“讨厌,讨厌,你才是猪,你们全家……呃!”
两人叫闹拌嘴儿的模样,惹得长辈们合不拢嘴。
轩辕清华和兄嫂相视而笑,都很清楚——小鸟,终究要飞出鸟巢,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
散席后,轻悠和亚夫一起送父母回去后,在门口依依不舍地厮磨。
轻悠今晚可被他们取笑坏了,现在拧着男人的腰眼儿报仇,怨声载道地埋怨了一通。亚夫搂着小美人儿又哄又宠,偷香窃玉。
“喂,人家的订婚礼物呢?”
“我以为你已经得到了。”
“什么啊?我怎么不知道。”哼!又唬弄人,坏蛋。
“我。”
“哼,你早就是我的了。这个不算!”
这小妞儿真个胆肥了!
“那你想要什么?”
沉默,认真思考。
“亚夫,你可不可以再给我做一双木鞋。”
望着他的大眼盈盈闪闪,亮得像天上的星子,那里的渴盼,爱恋,让他愿意为她奉上一切,包括生命。
他抚抚她的小脸,抱进怀中,重重地应了一声,“好。”
在荷兰,若小伙儿中意哪家姑娘,就会亲手为姑娘制作一双木鞋,做为订情礼物。
她之前向十一郎请教鲤鱼幡的做法时,知道了当年他为什么突然小气地不给自己买木鞋的原因,只可惜,当年那事发生后,那双只打了个雏形的木鞋就被他扔出了窗。现在,他答应亲手再为她做一双,让她真正觉得过往的那些苦难和遗憾,终于离她远去,他们的未来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在荷兰,订婚时,木鞋都是男方必出的聘礼。有传说,穿上情人亲手制的木鞋,就能从汪洋大海中平安归来。荷兰的木鞋,不仅实用,更是人们追求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的像征。
今夜,月色撩人。
相拥的人儿久久不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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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爱你,不能1
接下来数日,轻悠和兄长们一起,不是跑工厂建筑工地,就是给老绣工们做新技术培训,虽然辛苦忙碌,却很充实满足。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老爷子轩辕瑞德伤口已长好,偶时也跟着儿女到工地察看。
这日轩辕瑞德正准备出门时,轩辕清华在月洞门口拦住他,说要跟他一块儿去工地瞧瞧。
轩辕瑞德看他脸色苍白,就要回绝。
因为最近轩辕清华的病情有些波动,前几日突然昏倒,吓了众人一大跳,本来要将他送至艾伯特诊所观察,他又突然醒来,坚持不去医院,只在家静养。为此,似乎又和亚夫闹了矛盾,几日不见了。只有轻悠每日必到他屋里探望,请安。
“清华,你就体谅体谅孩子们的心。你不是还想参加他们的正式婚礼吗?赶紧回去好生将养着,这几日天气阴湿得很,北风又大,你瞎折腾啥。”
说着就给小厮打眼色,要把人推回去,小厮满脸难色,刚一动就被轩辕清华给喝斥了。
“大哥,你知道你们担心我。可别忘了我自己也是做医生的,我的身体有啥毛病我最清楚。你要不让我去看看他们,我待在屋里心慌着急反而更不利于休养。”
轩辕瑞德心下只能一叹,遂了兄弟的愿。这也是为什么亚夫和轻悠订婚后没有立即离开的原因,因为轩辕清华重视天锦坊,就同他一样,将天锦坊当成自己亲手抚育大的孩子,一日见不到天锦坊重新开张,营运走上正轨,一日就放不下心来。
他们前脚刚出大门,上了马车,后脚就有小厮急惊风似地跑进轩辕大宅,直冲到了大娘院中,手上抓着张报纸,进了门才嚷嚷开。
大娘听着就想训斥这不懂规矩、一惊一咋的小厮,但女儿宝月却比她更快一步冲出房,那小厮正是女儿的心腹下人之一。
“三小姐,您看看这照片上的人,像不像七小姐的姑爷啊?我一晃眼儿,就觉得特眼熟,虽然这照片拍得很模糊,可是那感觉真的很像这上面说的东晁皇军……要是七姑爷穿上这身东晁军装,逮不定那就是……”
大娘过来看了眼那报纸,她并不识字,只听小厮说的话便啐道,“说什么胡话呢!周亚夫不过一介商人,会跟东晁皇军搭上边儿才有鬼!”
宝月看着报纸上的黑白照片良久,眉峰拧得更紧,“娘,不是说周亚夫来自港城吗?他身上的确看不出什么异恙来。可是,你没注意过那对杨家夫妇,那个杨先生的举止,跟东洋人极为严谨守礼十分相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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