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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堕落 完结+番外 (丫丫泽雅)


  直到鸟儿归巢,直到夕阳落下,直到顾易笙的声音,忘了从哪一个时空传来。
  他说,“你想要的,我放在了我们的家里。”
  然后是他远去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亦重亦轻,带着节拍和规律,拍打在方楠的心口处。
  他在离开,她知道。
  靠着墙壁的身体一点一点沉了下去,直到蹲到了地上,方楠把自己深深埋进了膝盖里,深深闭上了眼睛。
  看吧,他们依旧很默契。
  方楠回到他们的家,多日未归,这里的一桌一椅摆放整齐,一如从前。地上、窗户一尘不染,显然一直有人用心清洁着。
  唯一不同的是,鱼缸里的那两条饱一餐饿一顿被养成畸形的小金鱼,不见了。
  方楠看着这里的一景一物,属于这里的回忆并不多,和顾易笙的回忆就更显得寥寥无几。可是人就是有一种怀旧情绪,尤其是在离别之际
  卧室的台桌上,静静躺着一叠白色的纸。方楠眨眼之下,竟觉得有些熟悉。
  那一天和顾易笙的冷战,她看都没看顾易笙带回来的东西,自以为那是她意料之中想将她送出去的证明。后来又因为曼曼的事,她更是没去多此一举去看。
  最上方的一张,醒目的标题,赫然是“离婚协议书”。粗体黑字,端方规矩。
  右下角,已签上男方的笔记,没有刚劲的字体,没有锋利的笔锋,只有规规矩矩的,一笔一划,那么重。
  方楠甚至能想像的出,字的主人在写它们的时候,写的有多慢,下笔有多深。
  窗外有风吹了进来,将上方的那一张轻轻吹了开,然后是下面的一张张。
  移民申请,入学申请,每一份申请都是相同的两份,一份写的是方楠,一份写的是顾易笙。
  标注的时间,就在她走得前一天。
  方楠看着这些纸张,一张一张,除却第一张是后来补上的,剩下的全部是旧的。
  原来,他是想和她一起走的;原来,他们的默契,终究不够,是她自以为是了而已。
  本来一切可以有另外一种方式结局的,却被她,生生毁了。
  眼泪一滴一滴落了下来,滴在了纸上,一个个黑字被放大,然后模糊。
  ————
  三年后,伦敦铁桥上。
  一名中国女子叉着腰,肆无忌惮在嘲笑一英俊的中国男子。最令人发指的是,这个女人形象邋遢毫无自知之明不说,被嘲笑的男子竟然还甘之如饴。惹得国际友人们甚是不解,更有同为中国人的游客们愤怒不已。
  “才三天而已,顾易笙你如果扛不住了,记得要说哦,我会同情你的!”方楠挥舞着手,摆了个烂大街的V字型,让给拍照。
  顾易笙露出八颗牙标准微笑,捧着单反瞄准镜头,同时也挡住了他的小狰狞面孔,只能对着镜头里的女人阴测测笑着,咔嚓一下,定格。
  而桥下的露天咖啡馆里,陆匪翘着个二郎腿,拿了根牙签剔牙。他身为“男小三”角色,不仅要时刻为促使顾氏夫妇性福生活而努力,还要忍受顾易笙时不时放出的暗剑刺杀。
  这种生活,真的是,痛并快乐着!
  他眯着小眼,看着桥上那个笑的肆意且大着肚子的女人,他想,是时候该隐退了。
  并且还要把他天生爱管闲事的毛病给治了!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写完鸟!撒花!
  大概会有个番外哦~~~~~


☆、番外放出

  时间过去太久,我自己都记不得第一次是从哪里听到方楠这个大名的。或许,是从林琳那里听说的。
  当年还是小丫头的林琳,有一天突然很紧张地来找我,纠结着衣角,一副不安的深情,她说:“顾哥哥,怎么办,爸爸说要给我带一个姐姐回来?”
  在我们这个生活的圈子里,不能说不够乱,尤其是男人,莫名其妙带个儿子女儿回来,好像也正常。只要做的有够低调,所有人也只是当做默认的笑话罢了。
  “以后爸爸会不会就不喜欢我了?我的衣服和绘本是不是也要分给她一半?”小林琳轻咬着粉唇,满是茫然和慌乱,一双大大的眼睛里似有泪珠在打转,竟没来由让我想起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我不喜欢小动物,因为讨厌他们的毛和随地大小便。也不喜欢女孩子,因为她们有时候比小动物还麻烦。
  因为爸爸出轨而造成的家庭矛盾,妈妈在生下我之后,没过多久便又带我去了国外,以至于九岁之前,我的汉语都十分糟糕。
  后来再度回到国内后,我一边懒得和国内小家伙们为伍,一边还得伪装好一层面具,既要保持我的绅士品格,还要将七七八八的小飞禽走兽们打发走,以至于,整整三年,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伙伴。
  有一天,妈妈说隔壁家阿姨要来做客,且那家人有个小女儿。作为一个聪明人,有时候很苦恼,比如总会逼不得已将别人各种潜藏的意思一听即明了。与此同时,我对妈妈的看法又多了一个,她真是一点都不了解她儿子。
  穿着粉色蕾丝公主裙的林琳出现在我家,白瓷般的娃娃脸笑的比太阳还要明媚,她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纯净。
  纯净到,我有种想要毁了它的冲动。
  自出生我便是顾家唯一的儿子,也是海外华侨里最负盛名周世家族的嫡亲外孙,所拥有的地位和财富,是这个地球上大部分人奋斗一生也企及的。都说上帝是公平的,即使拥有再多再多,也还是觉得不够,觉得冷清。
  所有人都不会知道,林琳也不会告诉第三个人,那天她在我家后花园,我无聊之下,最终应了妈妈的要求,还是送了她一个毕生难忘的见面礼。
  我顺手,小小导演了一出恶作剧,林琳扛不住惊吓,噗通一下,掉进了假山下的水底。
  救她上来的,是我家很有自觉和正义感的看家护院大黑狗,旺财兄。
  林琳被旺财从水里叼了上来,小小的身体滴着水珠,浑身颤抖,大大的眼睛却一直看着我,我知道她在看我。是害怕,还是恐惧?
  事后被证明,我低估了这个叫小林琳的小不点。她不但不怕我,反正成了我的小尾巴。
  往后的岁月里,这个小尾巴就以她的耐力而形成了独特的存在,以至于,我也默认了她,甚至习惯了她,小妹妹一样的存在。
  林家的独生小姐,一夜之间蹦出个姐姐来,据说那个姐姐出身成长的环境还极为复杂,林琳有这样的担心,我完全可以理解,但却没怎么安抚林琳。
  只是出口说了一句,有个姐姐作伴也不错,你不是总想有一个姐姐吗?
  后来,那个叫方楠的家伙,真的来到了林家,成为了林琳的姐姐,并在短短时间内,以非人类的速度把林琳那个小尾巴抢去了一半。
  因为方楠,林琳出现在我周围的时间几乎少了一半,我应该是高兴才对,至少,不用再面对小女
  生各种捉急的明媚忧伤,我从来不是知心大哥哥。
  只是偶尔,在听见林琳时不时念及方楠时,我对那个家伙倒是难得一见的有了好奇。
  忘了那个无耻的名人说过,一个人悲剧的开始,就是他产生好奇的那一刻。
  那个叫方楠的少女,她是我灵魂的另一半,灰色孤独的另一半。
  因为太过相似,所以激烈排斥;因为总有碰撞,所以注定一世纠缠。
  我和她心知肚明,彼此特意保持距离,即使中间隔着一个林琳。唯一能让我在她面前高高在上的,是因为投胎时,我比她稍稍有了那么点眼光。
  如果当年没有林琳和江潮的胡闹,如果我能真正保持着旁观的姿态,如果……我没有选择先产生了旖念,或者,我和方楠,仅止步于暧昧的边缘,继而迅速消失。
  一切都不会有如果,当林琳和林家设计卖了方楠,当她面临被江潮那个人渣侮辱的时刻,当昔日那个跟着我身后打转的林琳电话告诉我,她后悔了的时候,我赶到了那个销金骷里,带走了方楠,却没有想到,林琳会中途折回,将所有的人命运又一次都转了弯。
  林家破产,林父跳楼,林琳失踪,一个接一个的发生,这些在现代社会里并不罕见的事情,也第一次让我有了怀疑和茫然。面对繁华和败落,原来我也不过如此,卑微和无力,想要给予帮助却不得。
  究竟又是为什么我会和方楠结婚,有很多的因素和理由,卑鄙的,私心的,逃不开利益和权势的枷锁。很久很久之后,我只能默认,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我无法承担生命的重量,想寻的一人,寻求心的安稳。
  方楠,在过去时光里的某一刻某一秒,成了我既定的目标。
  ————以上是顾易笙的旁白,就写这么点吧,其实多余的,大家都懂得——————下面是衔接结局的部分————
  方楠将写有顾易笙名字的表格抽了出来,唯独留了那张他签下字的离婚协议书。
  陆匪提前三个小时到了机场,足足喝了五瓶可乐,啃了十根鸡腿,广播的甜美嗓音一次又一次播报着那架飞往伦敦希斯罗机场的航班即将安检,他也没能在空荡的大厅里搜寻到方楠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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