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一章,是另外一个小故事,也是温馨诙谐的类型,它是校园的,只有一章,大家喜欢的就去看看吧。
文章正文 第84章 青葱事件
我第二次看见洛忧,是在大一的一堂体育课上,那时的洛忧双手插袋,慵懒地倚在树旁,眼睛看着前方踢足球的同学们。洛忧那修长的身影,落寞的气质,就像一块磁铁吸引着我的视线。
斑驳的阳光从树叶的间隙上落下来,洒在洛忧干净清秀的脸庞上。在洛忧长长的睫毛下投影下一片美丽的剪影,我不由得看呆了!
我清楚地感受得到,洛忧的眼神虽然没有焦距,与其说他在看球赛,还不如说他在发呆。但洛忧的身上总环绕着一丝淡淡的忧伤,那一丝忧伤它就像一颗生命力极强的种子,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可惜,洛忧并不知道。
“嘿嘿,怡你在看什么?”同桌芳走过来,贼笑着问我,但我只是偏过头去,脸上感觉火辣辣的一片,我当然不会告诉芳,我是在看前面的帅哥。
“怡,你是不是觉得前面那个男生长得特别帅?”芳笑得更不怀好意了。
“那你呢?”我反问芳。
“当然了!”芳直言不讳,我在她的眼中看到一种异样的光芒在闪烁着。后来,芳告诉我,那男生是大前天转学到二(7)班的,他叫洛忧,是B大的校草!刚听到洛忧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莫名地痛了痛,直觉告诉我,他的心里埋葬着很多不愉快的过往。
洛忧似乎觉察到了我们炙热的视线,他偏过头来,很温润地冲我们笑了笑,那一刻,芳激动得紧拉着我的手,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她心脏的剧烈跳动。
我的笑容很不争气地僵在了脸上,我终于知道,芳在谈起洛忧时,为什么眼神会变得如此闪烁,如此明亮。我拼命在在压抑着自己,报以微微一笑。我借口还有论文未完成,拖着无力的步伐,回到了教室。把那暖昧的二人空间留给芳。
我不知道,对于我的离开,洛忧会不会有所反应,但我知道,我的心很苦涩,明知我于洛忧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陌生人,但我还是忍不住去揣摩他,我在想,他会不会因为我刚刚的离开,而记住了我?
但当芳满脸娇羞地回到教室时,我失望了,明明是意料之中的答案,可我心里还是忍不住抽紧了一下,原来我心底的某个角落,开始装着洛忧修长的身影。
“怡,我好开心哦,刚刚忧和我聊了好多,他还问了我的名字呢!”芳兴高采烈地与分享着她的甜蜜。我皮笑肉不笑地点了点头,在心里忽然有点恨自己,当时胆小得落荒而逃!
第二天,作为文学社征稿部的我,被委派一个重任:让二(七)班的素描高手沈青
衣为文学社5月第三期作稿,但之前沈清衣同学就拒绝过我们文学社很多次的邀请。所以,对于这个任务,我是非常的头痛!
还有一个隐藏的因素就是沈清衣同学跟洛忧同班,我怕见得洛忧多了,我的心会收不回来!
同桌芳似乎知道我的小心思,她凑过来,笑得一脸阴险地说:“根据恋爱法则第131条判定,上课心神不定,眼神看似有焦距,实则没焦距在神游的这种少女,百分之八十都是思春了!”
我满脸黑线地白了芳一眼,劈头就问她是在哪里看的垃圾书,像我这种外表活跃型,内心沉潋型的的女生,是绝对、绝对不可能把情绪表现的那么明显滴!
芳急了,她从书中翻出一封,去年夏天不知那个高手没有署名丢在她桌子上的情书,伸出修长的食指高调地指着情书的最后一行尖叫着说:“这不是垃圾小说上写的,这是仰慕我的才子在综合了所有的恋爱法则,历经365天的层层筛选,呕心沥血地句句推敲,才总结出来的校园达人恋爱法则!!”
哈哈,我听后很没良心地捧腹大笑,这封信的来历我最清楚不过了。这是我们文学社的一个老油条人称贼大海写得,他一向以整人为乐,尤其喜欢整一些容易害羞的女孩。其实,芳不算害羞型的女孩,但不知怎么的,就被贼大海盯上了。
那时的芳时常在哀怨自己是不是长得太排骨了,以至于,从小学到高中都没收到一封情信,这简直就成了她人生的一大憾事!
某天晚上回来上自修的时候,芳惊喜万分地发现桌子里面突然多了封精致的情信。芳高兴得狼抱着我尖叫,当然,被全班同学严重地鄙视了。但这依然不影响她那高度亢奋的心情!
虽然说,那情书要肉麻没肉麻,要署名没署字,要内涵没内涵,但芳却把情书看了不下20遍,看得我都忍不住在为写情书的那个男生默哀3分钟了。其实,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情书是贼大海写的。为了不让芳把没收过男生的情书当成人生的一大遗憾,我一直没有告诉她真相。
“怡,不准笑,这是很严肃的事情!你就承认你是在思春吧,我不会告诉别人的!”芳瞪了我一眼,得意地把情书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书包里。
我偏过头终于知道,芳为什么一直没有收到情书了,估计我是男的,我也不会写情书给她,这么纯情的女生,实在下不了手呀!
“芳,关于刚刚那个问题,我只能说你中病毒了,当然信不信由你。”我耸了耸肩,在心底加了一句:反正我是信了!
时光从指尖上一点一点地流逝,三天过去了,我却一次也没有去找过沈清衣。文学社那边给我的时限是一个礼拜,时间不多了,我要抓紧!思来想去,我决定放学后在校园里等着沈清衣的出现。
却未想,没等到沈清衣,反而等到了洛忧。看着越来越近的洛忧,我的心慌了慌,转身就欲走,却被洛忧一句:请问,你是蓝怡吗?的话给叫住了。
我的背部僵硬地挺直着,内心七上八下,但脸上依然装作不动声色,我微笑着看了洛忧一眼,轻轻地吐出两个字:有事?
洛忧楞了楞,随即扬起一抹笑容,温润冲我伸出右手:“你好,我是新来的转校生洛忧。”
这回轮到我楞住了,洛忧的表情似乎在告诉我,别欺负他的新来的。我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去与洛忧握手,脸上不由自主地烧了起来:“你好,我叫蓝怡。”
洛忧听后,扬起大大的笑脸,夸我的声音很好听,但我却感到自己如坐针尖般坐立不安。我随口编了个理由,像做贼般地逃出了校园。
“表哥,你喜欢刚刚女孩?她可是文学社的社花蓝怡。”沈清衣走过来问洛忧,她是洛忧的表妹。
洛忧看了沈清衣一眼,并没有答话。他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蓝怡是在A大与B大的联谊会上,那时的蓝怡并不是最漂亮的,但她身上那种高雅、清秀的气质却深深地吸引了他。再者,他发现自己很喜欢听她清脆的声音。
“表哥,要不要我帮你牵线?蓝怡现在可是要请我去给文学社画稿哦。”沈清衣笑得好不阴险。
洛忧回过头看了沈清衣一眼说:“清衣,我的事不用你插手,还有,不要为难她,三天内把素描稿交到她手上。”
“表哥,你这是什么意思嘛?”沈清衣伸手扶了扶额头:“既然你叫我不要管,那就看她有没有让我为她画稿的能力了。”
洛忧努了努嘴,什么也没说离开了。
第二天下午放学后,我终于等到了沈清衣,一个非常可爱的女生。白皙的皮肤,脸蛋微圆,两个像星光一样的大眼睛,映得她迷人极了。我彬彬有礼地作了个自我介绍,然后,说出了我的来意。沈清衣呵呵地笑了两声,她凑近我的耳边,呵气如兰地对我说:“没问题,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马上把画稿捧上。”
“什么条件?”我狐疑地看了沈清衣一眼,内心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简单,只要你能成功地约我表哥洛忧吃饭,我就答应!”
我顿时哭笑不得,这个条件怎么看怎么怪异!洛忧居然是沈清衣的表哥!可要我主动去约洛忧吃饭,我自问没这个胆。
但是,沈清衣又说,如果我不去的吧,那她绝对不会给我们画稿的!而且,她郑重地声明,不准告诉她表哥这是她的主意。
我在心里痛苦地挣扎了片刻,最终拉耷着脑袋,答应了她的条件,我不断地安抚自己,只是约同学吃顿饭而已,很正常,不能想歪,千万不能想歪!
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呵呵,我把芳带上,不就OK了吗?
沈清衣明显知道我的心思,她一句话瞬间把我拍扁在地上:哦,对了,你只能单枪匹马地去应战,要不然,承诺作废!
我不禁仰天长叹,神啊,打个雷劈死我算了!
晚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发呆,明天就要约洛忧去吃饭了,可是用什么借口好呢?万一被拒绝了怎么办,到时他一定会觉得我很花痴!
想到这里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一下自己,再怎么说自己也是社花一朵,我怎么能灭自己威风,助他人志气呢?失策、失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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