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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致命吸引 (梅色无边)



  

  说点题外话:今天无意中去朋友的新书《惹上总裁,小妻欠收拾》那里看到一位书友的书评:“有些事,我们明知道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我们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看到这句话,深为感触。

  又想起上次看到过一条某书作者的微博:“想起来一兄弟谈论他女人,说一方面特烦她,一方面又绝不能失去她一定要每天守着她。末了还说,这就是爱情,不懂吧?现在忽然脚着我懂,一方面每天写文写到抓狂,一方面又不能不写,一定要一直一直写下去,我特么这就是真爱!”

  那天老公突然对我说,要么你就赶紧把这书完结了吧,好好休息一下,看你每天都赶稿到深更半夜的又何必?我对他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但我们不能因为孩子没出息就不爱他了是不?我创造的每一个故事就像自己孕育的孩子一样,我也希望他有出息,但他有负众望,表现平平,我也无可奈何,但我却无法放弃他,因为我是真的爱他。”

  就像那位书友说的一样,虽然明知道继续下去还是错的,明知道没路了,但我仍然要坚持,不止是因为不甘心,不止它变成了一种习惯,还因为难以割舍,无法抛弃。

  虽然这书成绩不好,但是哪怕还有一个读者在看,认真完整地叙述完整个故事,这是为读者负责,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善始善终的人,同时也不希望日后回想起来,终是对此事耿耿于怀。

  所幸还有那么几位不嫌弃本书的读者在跟,在此向大家深深地表示感谢。平时因为工作比较忙,也没怎么和大家沟通交流,但是大家的情意我是记在心里的,等本书完结后,再专开感谢贴感谢各位的盛情厚爱!

  在此再剧透一下,由于双方力量的拉扯,作者可能会安排皆大欢喜的双结局哟,花粉和白-粉都会得偿所愿的哟!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祝嫣红亲的小朋友节日快乐,祝嘉旭小朋友节日快乐,祝天下所有小朋友节日快乐哈!今天我要带小殿下出去玩,今天可能只有一更哈,请各位见谅哟!

  

  ☆、第260章 陆白的牺牲 ☆

  

  “哎哎,心棠,话不是这么说的!”那位老大嫂不满意沈心棠的说话,反驳说道,“没有乡下泥腿,哪来城里油嘴!他是城里人,就可以高高在上,看不起别人么?你看人家花总裁怎么没这毛病,不管什么都抢着做的!”

  “大嫂,这个怎么上升到看不看得起人的高度了呢?”沈心棠当然能感觉得到,因为陆白的拒绝靠近,让这位大嫂觉得他是看不起他们这群乡下人,不由得频频想起花文轩的好,不由自主想替花文轩打抱不平。这个花文轩,在大家的认知当中还真是根深蒂固啊!不过,她既然已经决定不再和花文轩在一起了,自然不想再让大家继续讨论关于他的事了。

  “这个只不过是生活习惯问题而已。”沈心棠解释说道,“大嫂你还记不记得镇上不远处那一家养鸡场,我们每次经过的时候,都忍不住要捂住鼻子赶紧跑开,因为那个味道实在是太臭了有没有?”

  老大嫂被她这个反问问得一时哑口无言。是的,那个矗立在公路旁边的养鸡场饱受垢病,几乎每个经过的路人都要憋得透不过气来。

  同样的,每天出入在干净整洁的环境里的陆白突然到了这样的脏臭环境里,想要避开一些也在情理之中嘛。

  也许这位大嫂并不是觉得这件事本身有何不妥,只是总忍不住要将陆白和花文轩作比较,越比越觉得前者根本与花文轩没有可比性。花文轩什么都好,有钱有地位平易近人,像一团和煦的惷光般,人人皆可沐其光辉。

  而陆白则不然,他似乎一上来就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心里眼里只装着沈心棠一个,对其他人都爱理不理的,让人觉得他骄傲不可一世的样子,很难令人对他产生好感。

  “我说不过你,就当你说得有道理吧!”老大嫂很快举了白旗,又惋惜般地叹了口气:“好可惜我现在没有女儿了,不然我真想把花总裁拉过来当我家女婿!你不听老人言,小心吃亏在眼前哟!”

  陆白站在外围边上悻悻然地直抓头发,可惜头发太短,想抓也禁不住抓。

  昨晚沈心棠向母亲攻了一关,他本来是想趁热打铁今天好好表现一下俘获丈母娘的心的,没想到竟然遇到了如此大的考验。

  如果光是烂泥巴倒也算了,偏偏还浇了粪水,那呛人的味道直欲令人作呕,不要说亲自用手去揉弄了,就是稍微靠近一点就会想把隔夜饭吐出来似的反胃。

  那位嘴碎的老大嫂和沈心棠母女的对话他也听到了,沈妈妈本来就不太喜欢他,他也最听不得人家把他和花文轩来比较的。要是一般人来把他们两个比较倒还算了,他自认还有胜出花文轩的把握,偏偏是一群没有见识的乡下妇孺,像花文轩那么谄媚无下限的,他自认是做不来的。对不相干的人,他干嘛要满脸堆笑地去虚与委蛇?像花文轩那样扛锄头挑粪桶的事,他自认也不是说干就能干的……

  好吧,乡下人比城里人更多了一条比较的准则,不仅要会赚钱,还要不怕脏不怕臭……这可真是叫人为难,这个可比当初小龙女说的上山伐木要难得多了。

  听刚刚沈心棠的言论,她分明是护着他的,这又给他退缩的心理增加了一份勇气,他若是不能表现得好点,实在是有负沈心棠的情意。

  如此想着,他强忍着鼻间不适的气味,磨磨蹭蹭地踱到了场上,蹲在沈心棠和沈妈妈中间,作势要挽袖子干活,一边强打笑颜对沈妈妈说道:“岳母,我虽然经常玩刀枪棍棒的,但拿菜刀还是第一次,又不是人生来就会剥莴笋的是不是?我多试几次,下次肯定不会把莴笋剥得只有手指头那么细了。”

  “岳母?”那位老大嫂听到他的称呼倍感惊讶,“二娘,心棠真的要和这个……这个黑总裁结婚吗?”

  “我不是什么黑总裁,我就只是脸黑一点儿而已。”陆白好脾气地笑笑,特殊时期,还是不要得罪这些妇女为妙。“我姓陆名白,大嫂你可以叫我小陆或者陆白,我是陆总裁不是黑总裁。”

  “哦哦,原来是绿总裁啊!”四川话里,绿和陆是一个发音。“不是花就是绿,这个总裁都是带颜色的哈!”

  陆白听懂了一半没听懂一半,只得尴尬地笑笑。

  “好吧,要想做沈家的女婿,就要学会干沈家的活!”陆白的貂皮大衣衣袖有些紧窄,拉了几番都拉不上去,最后只好卷了一圈,然后伸手抠了一团泥巴,强忍着恶心问沈妈妈:“岳母,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个,您看这个泥巴是多了还是少了?您好好教教我好不好?”

  沈妈妈倒是有些意外地看了看他。

  怎么看这小子都是一副纨绔子弟的做派的,旁边的妇人的感觉是没错的,他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好像他是王者,其他人都是蝼蚁一般,让人很是反感厌恶的那一种人。乡下人干活的时候多,对于勤快务实的年轻人,都会多一份喜欢之情,尤其像花文轩那样事业有成又毫无架子还勤快可爱的家伙便很容易得到周围邻居的一致好评。

  刚刚看陆白那样一副退避三舍一副抗拒纠结的表情,让沈妈妈昨晚对他刚刚改观的想法又生了迟疑与不喜,他嫌弃他们这样的工作环境,便让人觉得他也同样嫌弃与这样肮脏工作打交道的人,这让沈妈妈心里很不舒服。

  所以,刚才她故意地用那样的言语来挤兑他,也是为了刺激刺激他的。

  本来沈爸爸是一心站在他那边的,说是让沈心棠不用来做这个,带陆白出去逛逛,沈心棠却说她常年不在家,难得帮家里干点活,坚持说要留下来一起做事。况且,母亲的心还没从花文轩那里收回来,沈心棠若是真的带着陆白出去玩,只怕沈妈妈会越发地讨厌陆白的吧?

  既然已经认定了陆白,在她心里,还是希望母亲能够接受陆白并喜欢他的。

  一团乌黑的泥团稳稳地托在一只宽大的手掌中,陆白已经克服了最初的心理障碍,现在神情显得自然了很多,他平举着手中的泥团,极其诚恳而谦虚地看着沈妈妈,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

  “你还是去外边玩吧,小心弄脏你的手。”沈妈妈心有意动,却并没表现出来,一边快速地捏着泥团,一边阴阳怪气地说道。

  “长辈在劳碌,哪有晚辈玩耍的道理?”陆白一脸正色说道,“我现在总算体会到了,何谓‘粒粒皆辛苦’了,不容易啊,大不易!”

  “你现在知道了吗?看你以后还浪不浪费了?”沈心棠弯唇一笑,对于他主动上前来帮忙,她心里还是高兴的。

  虽然不强求他,理解他,也不奢望他会做这样的事,但他真的克服了心理障碍来做了,她自然也是心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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