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而且做兼职的时候还认识了两个特别好的朋友。我经常邀他们去我的住的地方吃饭。以后有机会给你引见一下,俺的超级好丽友~”辛安一想到顾祺和忆夏经常为吃她的东西而唇枪舌战大打出手的场景,笑容不自觉在脸上弥漫开来。清新而美丽。
“男的女的?”纪天遇倚在门边的身子突然站直,直愣愣地盯着辛安问道。“多大了,干什么的?”
“哈?”
“我问你男的女的,就你那俩朋友。”纪天遇的声音翁里翁气地,辛安不高兴地瘪了瘪嘴。看他难得如此严肃辛安想了一下还是老实回答:“一男一女。”
纪天遇的脸色瞬间比刚才晴朗了一些。当然,只是一些。辛安想幸好他没有继续追着问他们的职业,不然他一定会发怒后又鄙视她的酒量的。因为那两个朋友是开酒吧的。囧。
作者有话要说:假如你是一个勤奋码字的作者被读者无视会怎样?、?、诶诶诶?崩溃~~~求包养,求收藏~~~看文愉快~~
☆、007
辛安不知道一向很忙的纪天遇为什么会在半中午的时间和自己一起吃早餐,更不明白为什么一顿好好的早餐两个人却吃得一言不发。他愈是这样,她就越觉得自己昨天肯定不是喝醉了那么简单。
“喂。”辛安敲了敲纪天遇的碗,待他抬起头时笑得特别无害地问他:“昨天.....我应该没把婚礼搞砸吧?”
纪天遇看见她心虚的样子就想笑。她昨天的样子倒是有将婚礼搞杂的趋势,只是新郎叫应梓砚啊,怎么会给她破坏的机会。但是,看在她都不记得的份上,纪天遇觉得自己有必要逗她一下。于是问她:“你觉得呢?”
“我觉得啊......”辛安想了想,自己好像没有喝醉的经验啊,以往跟忆夏顾祺一起喝的时候,他们都当她是小孩子,明明在酒吧也雷打不动地让她喝果汁。所以,到目前为止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有多大,更不知道自己喝醉了会怎样。
可是,想到应梓砚对林薇那种母鸡护小鸡的样,辛安觉得自己应该没闹出什么事,所以她摇了摇头道:“依应大BOSS的性格,要是我把婚礼搞砸了,应该见不到今天的太阳。”说着,辛安指了指外面的一片晴空。
到是有自知知明。纪天遇想,宿醉后难得还有清醒的头脑。不过,看她现在这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说完后还期望似的看着自己,纪天遇就知道她准在心里盘算着什么。于是开口道:“你是不是想问自己昨天有没有乱说什么?
“哎......不是。”辛安悻悻地回答,见他喝完了碗中的粥,她周到地接过他的碗,热心地替他又盛了一碗。双手递给他时看似无意实则偷偷观察他的表情。大概还是觉得好像坐不住阵脚,于是又改口道:“其实,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你是个半仙。”
果然!这种小把戏,这么多年了,她居然还没改进。连这傻啦吧唧的笑也没什么新意。纪天遇冷哼一声,对她的恭维不置可否。
辛安见纪天遇接过碗后便悠哉悠哉地吃了起来,修长的手指往碗里夹着小菜,末了还不忘夸她做的饭好吃,压根就没打算回答她的问题的样子,心一紧。
完了完了,辛安在心里捶胸顿足。应梓砚娶林薇,你感慨个毛线啊。叫你喝酒,叫你触景生情,叫你2B青年别扭多。现在好了吧,指不定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喝药这种事情说了就说了,慌一扯就完了,要是心里话给掏空了,气势就没了啊。
人活一辈子,要的就是脊梁骨直。这一下子,估计很难在纪天遇面前抬头了。辛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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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说什么。”见辛安一副懊恼的样子,咬着筷子,整张脸皱得跟麻花似得,思忖良久,纪天遇突然不想逗她了。逗她,看她后悔,懊恼有什么意思呢。昨天的事情,她若知道了,决不会像现在这般对自己自然亲密。
虽然分隔多年,但只需一晚,纪天遇就知道,眼前的辛安,还是多年前那个怀着简单的心思,什么都挂在脸上的辛安。或许会口不择言,或许会口是心非,虽然忙忙撞撞好像什么都不怕的样子,其实最怕的不过是自己的心思被别人当面揭穿。
她有自己的心思,想要慢慢地看着那个心思在自己的努力下变为现实。他懂,所以他不打算将昨天她喝醉时的话说出来。反正那些话是对他说的,也没有其他人知晓。
因为昨天,辛安确实没有将大哥的婚礼搞砸。但是却把他的一颗心搅乱了。
一池春水从来不怕蜻蜓点水后的微澜,怕的是某个调皮的孩子往他的心上掷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激起千层浪之后又在他心里生了根,压着他,让他一直记得自己内心的波澜。
很早以前,早到纪天遇刚刚情窦初开,他就知道辛安是他心上的蜻蜓。她不过是微微一笑,他竟觉得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多年之后的昨天,纪天遇才意识到,辛安哪里只是一只蜻蜓,她是上天在他血液里扔下的石头,让他时时刻刻记得她在心中的分量。
昨天,辛安说了什么呢。
她让他全身沸腾,却在他将要接触到她的嘴唇时突然睡着。这世界上大概只有辛安才如此“不解风情”吧?竟然在接吻的时候睡了过去。
但这个世界上却没有谁比她更用情。
他将她打横抱起。一晚上她都睡得不安稳。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他只听清了几句,却句句像梦魇一样在他脑海里不停地播放.......
“纪天遇,我饶不了你这个王八蛋,你这个朝三暮四的家伙,好歹我也是你的青梅竹马好吧,你怎么就那么狠心呢。”
“我有那么差吗?吻了我你就跑了,你这个臭流氓。”
“凭什么,我才是你的青梅,你到好,当别人的种马去了。”
“我等得好辛苦。纪天遇,你知不知道,等一个人好辛苦。”
“你说过的,等我们大学毕业就结婚,可是大学毕业我在家等了你一个月,你连电话都没有打一个回来。我就只好再读,读硕士。可是,我都硕士毕业了,你又在哪里。”
别人的种马......等你.....你在哪里。
直觉告诉自己,辛安的这句话里有特别的深意。可他问她她却始终不说,醉了时还雄赳赳地喊着,我才是你的青梅。
喝多了的辛安纪天遇是从来也没有见过的。在他的记忆里,他的小小青梅总是一副笑着的模样,即便是皱眉的时候,那徉装生气的模样也都是灵气十足招人喜爱的样子,你完全感觉不带她的身上有一丝的阴霾。
而昨天,明明还是那个模样,明明还是那样笑的人却不再有曾经的明媚。
少了明媚的女子任性的时候总是少之又少,而不再任性,只有在喝醉时才会将心里的感觉倾泻而出的女子,不是被狠狠伤过,就是经历过孤独。
他的安安,被他伤过,因他而孤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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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喜欢吉他?”
“诶?”
“你昨天说了好多吉他的事情。”纪天遇放下碗筷,微皱着眉说:“什么天空之城用吉他弹比钢琴弹的声音好听,乡村音乐的灵魂来源于吉他的质感发音。”
“一把好的吉他犹如一个好的情人,外表赏心悦目固然能让一个歌着生活,但‘live’需要更好的乐质。”
“歌者需要的不是活着,是被承认。换句话说就是,情人是能够让你觉得被需要,而不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摆设。”
“这么好的情人用以比喻吉他,不是喜欢是什么呢。嗯?”
额。“这个啊.......”辛安汗颜,其实跟吉他没什么关系的。
她有一个在酒吧驻唱的朋友,喜欢一个音乐人,那个音乐人是个吉他能手,也是个吉他收藏爱好者。他用情人来称呼他的吉他,却对爱着他的她视而不见。甚至对她很淡漠很恶劣。偏偏那个朋友像是着了他的魔,爱得入骨。被这样对待,久尓久之,难免情绪低落。
后来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她和家里人闹翻,一狠心,离开了所有亲朋好友,也包括那个人。独在异处,孤独总是让人借酒消愁。那个朋友是酒吧的驻唱,每每唱歌后都会喝得酩酊大醉。辛安实在是心疼,又找不到那个原罪,只好劝那个朋友。
于是才会有刚才纪天遇说的那一段话。
自己怎么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说出来了?要是被忆夏知道了,轻则天天奴役她让她当她的厨师长,重则直接掐死她。不过辛安庆幸,她没把自己为什么出国,为什么去军区医院的事情说出来。不然,那可就完蛋了。
“是啊。有一朋友是做音乐的嘛,就接触了些,然后就喜欢上了。”辛安说完,还不忘干笑两声。反正都是说说而已,又不会死。况且,跟忆夏做朋友那么久,自己倒也真觉得吉他这乐器不错。关键是入门挺简单,弹起来又很有文艺气息。
这个时代,没有装逼的两手怎么能行呢。伪娘就不是娘,但伪文艺至少也算是文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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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瞬间又恢复了神采,纪天遇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两个人磨磨唧唧地将早饭吃晚,差不多又快到做中午饭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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