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流逝,还记住们的爱情,很用力很用力的去记住,的阿臻,呢?
===梵歌。
RH阴性血,又叫熊猫血,是指RH阴型血,非常稀有的血型,因为极其罕见,故被称为“熊猫血”。
梵歌身上流着的就是RH阴性血,梵歌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所拥有的血型会把她带到温言臻的身边。
温言臻,另外的一个拥有RH阴性血型的,所不同的是他还是一枚胚胎的时候,就集万众光环于一身。
有钱总是善于未雨绸缪,特别是这是一个早产儿,而且那位早产儿的母亲因为生产他的时候子宫严重受损,导致她以后不能再生育,因此,那种未雨绸缪就来得更为的迫切。
RH血型中一百就有九十九个数属于阳性,温言臻就是那一百中的第一百,RH阴性血型不能接受RH阳性血型的输血,唯一适合给他输血的就是另外拥有RH阴性血型的。
那些经过了千头万选,最后选中了从小被父母寄养寺庙里的那个叫梵歌的孩子。
梵歌是一名住寺庙里的小可怜,瘦脚瘦腿,脖子像要断掉似的,寺庙里的师傅们总是让她站大殿里,来寺庙里拜佛香客们会摸着她的头,嘴里说着写什么,大约是这孩子怎么这么瘦,然后会给她东西,钱啊吃的东西啦,而这些东西当晚就被师傅们拿走了。
梵歌三岁的时候,来了几个,那些说是来接她回家的。
梵歌听了后“哇”的大哭了起来,把眼泪和鼻涕都往那个抱着她的身上擦,她就知道她就知道,有一天她的爸爸妈妈会接她回家的。
童话的故事都是这样讲的,每一个不幸的孩子都是被女巫偷走的小孩。
孩子们都愿意去相信那样的故事,遗憾的是这个故事里头都是她的一厢情愿。
梵歌没有理由不去相信,她是一位流落外的公主,看,她住大房子里,所有的都叫她小姐,光是照顾她饮食的就有四个,每隔几天就会有几位医生为她检查身体,每次检查完后都会一边窃窃私语。
之后,医生们会打电话,梵歌猜那是他们向她的爸爸妈妈汇报,果然,她的爸爸妈妈回来后都给她带来了贵得要死的礼物,还眉开眼笑的称赞她是健康的红苹果。
只要她一皱眉头,专门负责陪她玩的姐姐就好使尽浑身解数逗她开心,她做多荒唐的事情姐姐们都会拍手。
这一切一切让梵歌没有理由不去相信自己是那个被女巫偷走的小姑娘。
当梵歌长大一点穿着漂亮的公主裙,趾气高扬的把饮料倒了她的同桌头上时,比她还要高大的已经忍受了她很多次的同桌狠狠揍了她,梵歌哭得是惊天动地的嘴里嚷嚷着要让哥哥修理她,来看热闹高年级的学生说了一句,哪有一样岁数的兄妹,们又不是双胞胎。
那个时候梵歌感觉到怪怪的,她想起来了,哥哥是春天过的生日,她是秋天过的生日,梵歌也想起来了,哥哥从来就没有叫过她妹妹。
再大一点的时候,梵歌渐渐的明白了,那个叫温言臻的小男孩并不是她的哥哥,很少家她嘴里喊着爸爸妈妈的男女也不是她的爸爸妈妈。
过去一点时日,梵歌自动的把哥哥改成了阿臻,就像姑妈那样叫着阿臻。
极小的时候,梵歌很多很多的饿肚子中学到了察言观色的本事,如果乖的话会得到的面包多一点。
当第一个童话故事宣布破产后,第二个故事就形成了,第二个故事比第一个故事更老土,比如说小可怜长大了,变成了善良勇敢的家境贫寒的小少女,小少女身边一定要配各种傲娇各种变扭各种坏脾气,住连水龙头都镶着金箔的宫殿里的小王子。
按照故事的走势贫穷的小小少女和尊贵坏脾气的小王子一定会擦出火花,无比善良勇敢,坚持不懈的小少女的努力下,坏脾气的小王子被小少女收服,并且为她改变了他的所有坏毛病。
是的,温家的小公子和梵歌的小可怜这个故事们的眼中是那样的,其实呢?
其实生活就是生活,远远没有那么的戏剧化。
十五岁的时候,温言臻感染到了再生贫血障碍,由于是是性属于轻微感染,要经过五百天的定期输血,这个时候,温家如珠如宝的养女就派上用场了,显然,温家是早有准备的,因此,即使梵歌当时的年龄就只有十五岁,可一阵体检下来,她的各项指标都达标,当一直负责检查她身体的医生带着那么一点点的怜悯看着梵歌时,梵歌咧嘴一笑,抡了抡自己的手臂,没事,老师是说了献血是一种光荣的行为。
其实,那时梵歌想的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那时,她害怕的是她那个家庭里没有半点的用处,梵歌知道温家一定预备了另外的梵歌。
没有半点的用处像温家那样的家庭里代表的就是一只永远不涨价的股票。
十五岁这年每隔五十天的周期,梵歌都会和温言臻来到了医院,医生会安排他们平躺床上,床上大约隔着几步的距离,开始输血的时候,会用白色的布帘把她和温言臻隔离着,温家的男主和女主很忙,他们没有空像别的孩子们爸爸妈妈那样出现医院里,说着婆婆妈妈的话做着婆婆妈妈的事情。
这个时候,陪着两个孩子的永远都只有管家和温家的姑妈,姑妈是一名寡妇,丈夫很早时候因为意外死了,而后,姑妈就没有再嫁她回到了温家,尽心尽力的打理温家的一切家务,如果说温家,真正对梵歌好的就只有姑妈了。
每次梵歌输完血的时候,姑妈总是会抱着她,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头发。
只有姑妈会温柔的告诉着她,关于她的名字。
“梵歌呢,有着佛祖的心里,是美丽史诗般的音律。”
梵歌心里知道,她并不是代表这美丽和虔诚的音律,她比谁都明白什么是生存,她有着自己的精打细算,小心思多的很。
据说,温家是把她当童养媳来养着的,据说,温言臻对于他的童养媳好得很。
是的,温言臻对她很好。
可梵歌明白,温言臻对于她的好只是一种礼貌的行为,那种状态就像二战过后迅速崛起的西方发达社会,那时,西方社会里,三大种占据着主流,白种,黑种,黄种,白种地位最高,黑整天都抱怨受到白种的种族歧视,抱怨白种对黄种总是客气有礼貌,后来,社会专家一针见血的讲解了这样的社会现象,白种之所以一再的对黑种发难,那是他们黑种身上感觉到了威胁,从而导致他们会把注意力放他们的身上,相反的,黄种白种眼里是毫无竞争力,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存,因此,白种黄种面前总是更容易的做到了文质彬彬。
梵歌心里明白自己对于温言臻来说,就是那种可有可无的黄种,温言臻对梵歌好的时候梵歌也理所当然的对温言臻好。
她总是说着那种听起来傻乎乎的话。
“阿臻,没事的,输完血后觉得身体特轻松。”
“阿臻,没事的,输完血后觉得脑子好像变聪明了,老师的数学题突然的就懂了。”
“阿臻,没事的,输完血后。。。。”
“。。。。。。”
这些话故作傻气的话从十五岁讲到了十六岁,十六岁的夏天医生宣布,以后他们不用再来医院了。
十六岁的少年淡然的听着,脸色一如既往的苍白。
站医院门口,梵歌看着温言臻,穿着短袖的白衬衫,骨架比一般的同龄的少年来得小,身高也和自己差不多,半截露短袖外的手臂血管凸起,一看就是不健康的孩子。
梵歌看着温言臻凸起的血管,掉泪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的眼泪就掉落了下来,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突然的就来了,这个少年的身上有一半的血来自于她的身体,她身体的血液现正他的身上滚烫滚烫的流动着,支撑着他的生命。
梵歌,就那么掉下了眼泪,第一次的讲了真话。
“阿臻,好了觉得高兴。”
少年怔怔的愀着她,伸手,摘掉了她眼角的泪珠,转头,夏日的风把少年的话送了过来,声音清透。
“梵歌,以后,会和结婚的。”
十五,六岁的年级哪里懂得爱情?梵歌觉得十五,六的年纪里最多的也就只存这样那样的心动。
爱上钢琴家只是因为他有修长的手,爱上一位演员只是因为他演的那个角色讨欢喜,爱上邻居家的哥哥只是因为他甩头发的姿势特别的好看,爱上同桌的男生只是因为他莫个时刻说了一句让特别有感觉的话。
这些那些的爱上只是青葱岁月里,们他们的,那叫着心动的玩意儿,哪一天风一吹它就变成了天边的云彩。
作者有话要说:小标题换了看到没有,汗,不是口了,梵歌这一部分又三章,我把温言臻和梵歌最精华的部分用类似番外那样写出来,这样一来回让这故事更为的深刻。
☆、28梵歌(02)
“梵歌呢,在心里有着佛祖的人心里,是美丽史诗般的音律。”姑妈常常对梵歌说这样的话?
梵歌没有告诉姑妈,在很多的苦难过后才是美丽史诗。
梵歌被送到寺庙的时候是没有名字的,远道而来的僧人为她取了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