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很生气?可是,你不必生气,因为你比他好多了,我们同居过两年……大四和毕业后的一年,我学会了自己烧饭,每天煮饭给你吃,是我最大的幸福。”
“亦童……”他的脑海里都是那道倩影,忙碌在厨房里。
“原先,你还会帮我一起烧饭,可是后来,你工作越发忙了,有时候都不回来吃饭,再后来,就出现了那个女人。我时常在想,到底是哪一步出错了呢?想不明白,思铭,你告诉我?”
简思铭的表情痛苦:“是我忽略了你。四年的朝夕相处,让我忽略了你的地位,让我想当然地以为你会一直陪伴我,不管是我低落的时候,还是我人生的巅峰。你为了烧饭打扫,我真的很感动,可是时间一长,我就觉得我们之间不是爱情,是亲情友情。所以我出去寻找刺激,我真TM是个畜生!是我对不起你,你原谅我好不好?都过了这么久了,让我重新追求你,好不好?”
“不可能的,思铭,要原谅,一年前就会原谅的。我这次来这想跟你好好道别,其他的都别说了好吗?”她吃了块水果,“我回了A市,可能要过很久才能见面了。珍惜这在的时光,我也珍惜以前的日子,可是我们都不小了,不可能一辈子活在回忆里。你和我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放下我,好吗?”在心里放下去,让她走,这才是对他自己的解脱。
简思铭一口气不顺,突然很想抽烟,可是知道她讨厌烟的,摸进裤袋里的手就顿住了。今天他是怎么了?明明先前也跟自己说好,别这样的口无遮拦,最后给她留一个好印象。可是面对她,是曾经他最爱的人,他冷静不下来。
他实在想不通,眼前的这个女人怎么能如此狠心,说跟他断就跟他断。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今天早点休息,明天我开车送你回A市吧。你一个女孩子,东西肯定不少,搬家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能想到的,她依旧拒绝:“我东西不多的,而且有A市的朋友来接,不劳烦你了。你工作也忙,如果还要请假,你爹地会说你的,还是别跟我客气了。”
“好吧。”面对她,他只有被拒绝的份,这一年来,他正在慢慢习惯——没有她的感觉。
出去的时候,天上开始下雨,她拿着伞,撑起了一方天地,他接过伞,撑得高高的:“你是该回去了,当初你离开A市,那么多人反对的,现在你回去,他们肯定都开party庆祝你回去。”
“嗯,是啊,我也很想他们了。”此刻,她声线柔柔的,与他并肩走着,他很想抱住她,他很想见她喜笑颜开的样子,像那时照片上的样子,可是他的自尊让他开不了口。
他很想问她:一年前分手后,她怎么不回去?是因为她口中的前男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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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节快乐,呵呵
正文 四看
她好像,错过了很多东西,不过,她并没有后悔,现在的她24岁,正值青春,之前的那些经历,让她更加成熟,有什么不好的?
陆亦童回到家里的时候,看到满屋子的乱,她又开始整理。出来这么久,她知道独立的重要性,她如果犯懒,没人会帮她。整理地差不多的时候,已经十点多。她洗漱一下,就睡觉了。
一天折腾下来,真心累。明天回A市,她不打算告诉太多人,免得欢迎她的队伍太长。她躲在被子里偷偷地乐,如果她不告诉他们就这么回去了,他们会不会被突然出现的她给吓死?
第二天,天气难得放晴,她的心情也变好。
没有离开这座城市的恋恋不舍,倒是有一种回家的激动美好。
她其实并没有叫朋友来接她,她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何必麻烦别人?当她交代好C市的一切事情,收拾好屋子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她给自己煮了点面条,吃饱后,就拿着大包小包的,出了家门。
有一点她没有说谎,她的东西正的不多。一个大麻袋子,两个小包,一个双肩包,一个行李箱,一个人,正好,只是有点累。
今天是礼拜二,中午电梯里几乎没什么人,不然会被挤死。
终于到了一楼,她把行李放在大厅里,背着一个双肩包和一个小包出公寓门口打车。
因为要赶路,她今天穿得很朴素,一条做旧的小脚牛仔裤,上衣是一件宽松的蓝色T恤,长发绑成一根马尾,皮肤很好,且白,脸上一点东西都没涂,站在太阳底下,整个人显得年轻靓丽。
C市不大,她住的地方正好有一条上高速口的必经之路,当顾磊在车上看到她在阳光下打车的时候,还就让司机停车了。
做了半天的思想斗争,他还是说服了自己,让司机把车开到公寓门口。
这个时候,空车很少,她一下没打到车,站在那里也没想到就碰到了认识的人。
黑色的保时捷停在她的面前,顾磊从车里出来。今天依旧穿着昨天的那套裁剪独特做工精致的黑色西装,只是里面的衬衫换了一件粉色的。这样高贵气质的王者,粉红的衬衫跟他的风格不太搭。不过他俊朗的样貌和标准的身材跟简思铭有得一拼,穿什么都好看。
“你好。”不管怎么样,他是简思铭的好兄弟,昨天见过一面,她还是提前打个招呼比较妥当。
他稳稳地站在她面前,“俯视”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大包小包的:“你这是……要去哪儿吗?打车?”
他问地毫无诚意,而且看他的样子应该不会要载她去A市的,所以她说了真话:“我搬家,今天回A市。”然后扯出一抹礼貌的笑:请你别多管闲事。
没想到他又问:“思铭不送送你?你昨天是跟他去道别的?”
她点点头:“嗯,他公司里比较忙,我东西也不多,就不麻烦他了。”
看她的样子,是拒他与千里之外,对简思铭也是如此吗?她好像不是看见有钱人就黏上去的那种人。他酷酷地把手往裤袋里一插:“上车,我正好有事去A市,顺道送你吧。”
他给的回答有点跳跃,她有点搞不懂他。她跟他根本没什么交情的,干嘛帮她?她拒绝道:“不用不用,我打车也很方便的。”她跟他又不熟……
难道是这个男人想要装酷?看见她不载她,他觉得她不给他面子?
看他的脸,比她还臭。她认真道:“实在不用麻烦……啊!”他竟然把她的包抢过去一下丢到了车里。
他动作利落,刷刷两下就把她的两个包都丢了进去:“想拿回包就跟我走,啰啰嗦嗦的,浪费时间。”
这个年代,活到24岁,姐姐啥没见识过?流氓街上看多了,看是像这样的雅痞,她看真是第一次见识到。
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她是第一次,她把大厅里的行李都拿出来,放进了后备箱,然后也不扭捏的上车坐好。面对痞子,除了比他更痞,就是不理他。既然他这么“热心”,那她就“欣然”接受好了。
一路上,他也没再发难。她不说话,他也不说话,车子在高速上一路开,整整开了4个小时。司机的开车技术很棒,可是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她一路无聊,暖洋洋的下午,她直犯困。
偷偷地看边上的男人,眯着眼睛在那里睡觉,她也闭上眼睛靠向后面。
她这一靠,竟睡了一个小时。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进入A市。看着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建筑,她竟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终于回来了!一切都没有变化,这里的一切她都曾深深热爱。
此刻她真想大声尖叫,放松心情。可惜,她坐上了一辆“黑车”,虽然是免费的,可是她压力巨大,满肚吐槽。
“下车,我就送你到这。”他把她送到了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门口。无奈啊无奈,她真的是要满头黑线了。
从头到尾,她还没问他叫什么名字,不过也没必要,简思铭的朋友,她不需要认识。
“谢谢。”连再见两个字都不需要。黑色的保时捷关上车门,扬长而去。
把她强拉上车,又把她强放在酒店门口,她都可以忍受,因为他真的帮到她了,可惜,还差一点点。她是要住酒店,可是不是豪华五星级的,而是民家开的那种出租屋。
昨天她已经跟大学同学小黄联系好了,她将住到小黄家附近的出租屋里,已经帮她交代好了,今天去领钥匙。
打了个电话给小黄,她激动地立马请假出来接她,幸好她的公司离这家酒店不远。才毕业两年而已,小黄就已经有了自己的本田车,可见她收入不错。
小黄是她的大学同学,大学里的时候同一个寝室,家也是在A市,家里条件不错。她是个很上进的姑娘,做事很认真,一旦做了,就力求最好。所以听说她现在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年薪十几万,她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她是绝对有能力有实力,活得更好的。
她坐在大厅里,电话响了,是小黄:“喂,你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