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为赶时间,他舍自驾车而乘飞机,便觉得诸多不自由。身体的不适应更首当其冲。位子太窄,行动不便,邻座一位老人已经起来三次上卫生间,他不得不站起来让到过道,待他走过才落座。等老人回来,他提出把靠过道的位子让给他,老人又横眉怒目,说我为了靠窗的座位还多付了5美元。一副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占我便宜的表情,常山只得闭嘴,请他回自己座位坐下。
一阵颠簸之后,飞机又恢复平稳,常山却再也睡不着,想起刚才梦中所见,竟是亡母的音容笑貌。她的面容回到他幼儿时的模样,看着他笑,抱着他摇晃他,在他耳边轻唱一着古老的英国民谣。
Alas, my love,you do me wrong,
To cast me off discourteously.
For I have loved you oh, so long,
Delighting in your company.
Green sleeves was all my joy,
Green sleeves was my delight.
Green sleeves was my heart of gold,
And who but my lady,
Green sleeves.
If you intend to be this way,
It does the more enrapture me.
And even so I still remain
A lover in captivity.
Green sleeves was all my joy,
Green sleeves was my delight.
Green sleeves was my heart of gold,
And who but my lady,
Green sleeves.
Mm Mm……
Green sleeves now farewell adieu,
God I pray will prosper thee,
For I am still thy lover true,
Come once again and love me.
那段从幼儿到少年的时期,是他们的黄金时期。她付出全部的母爱,常山得享父母亲情。他曾经把这首歌哼给云实听,告诉她这是他的摇篮曲。云实听了,眼泪盈盈。她把一首翻译成汉语的歌词写下来给他看,说这个叫《诗经》体。
我思断肠,伊人不臧。
弃我远去,抑郁难当。
我心相属,日久月长。
与卿相依,地老天荒。
绿袖招兮,我心欢朗。
绿袖飘兮。我心痴狂。
绿袖摇兮,我心流光。
绿袖永兮, 非我新娘。
我即相偎,柔荑纤香。
我自相许,舍身何妨。
欲求永年,此生归偿。
回首欢爱,四顾茫茫。
云实说,如果直译,就没有这么哀伤了。她读给他听,“我心相属,日久月长。与卿相依,地老天荒。”常山听她念着,觉得世上的所有语言,都不如这古老歌谣感人。
如今他在一万米的高空,是与亡母最接近的地方了,所以她入梦来,唱一首儿歌,与他同享旧时欢乐。
常山重新闭上眼睛,想重温一下梦中情境。也许飞机真的是与上帝最为接近的地方,纯净的高空再一次迎他入梦,梦境中一片白雾,便如飞机舷窗外的团团白云,连绵直到天边。白云上面是蓝得像水晶一样清澈的天幕,蓝得像圣母的琉璃苣花那种蓝色的袍子,像圣婴的眼睛,像画中的天堂,西方世界梦寐以求的神殿。光线在白云的上面折射成穹顶,满天的圣乐响起,竖琴奏出教堂音乐,长着翅膀的小天使飞翔在其间。
他在雾中穿行,耳边又有女子清柔的歌声传来,他以为是苏瑞,循声找去,果然见到一个女子的身影。他心中一喜,轻声唤,“妈妈。”
那女子回过身来,笑容温婉,声音柔和。“常山。”她说:“常山,儿子。”
常山一惊,从梦中醒来,挣扎着从狭窄的空间移动身体。不知怎的,他半个身子歪在了椅子外面,头垂着,几乎要从座位上倒出去。
他抹一抹脸,一头的汗。这次真的是汗,不是眼泪。飞机上温度调得那么低,而他一头的汗,差点在睡着了的状态下跌出去。
旁边那位老人皱着眉头瞅他一眼,咳嗽一声坐坐好,咕哝说连睡觉都不老实。
常山无暇去理会他,只是拼命想抓住梦中的一点东鳞西爪。梦中那女子不是苏瑞,她的容貌不像是西方人,说话的语言也不是英语。她说什么了?像是说……儿子。
她像是在用中文说:儿子。
常山的脑子乱成一团,魔音继续折磨他的耳朵,他用手掌紧紧贴在耳朵上,压在耳膜,一压一放,试图恢复正常。而那女子的声音仍然穿过钻心的疼痛,她说:儿子。
常山把头埋在膝盖上,任热泪模糊他的眼睛。
妈妈。他想,在一万米高空,最接近上帝和天堂的地方,除了苏瑞的灵魂在,还有他的亲生母亲吧。她在他幼年时,时常在梦中来看他,后来有了苏瑞,她来得少了。而他渐渐遗忘了她。今天是怎么了,两位母亲先后出现?
还是只是他思念过度,在极度的压迫感和几乎要劈开脑子的痛楚下,把埋在被遗忘了的深处的一些记忆片段给翻了出来?
如果梦中那女子真是他的母亲,那他就不是被遗弃的孤儿。她对他那么温柔,慈爱的眼睛里有无限爱意。她叫他儿子,在说出儿子这个词之前,她还念出了两个字。她说的是中文,他可以肯定,他清晰地看见了她的口形。
儿子。而不是SON。
Chaptre 3 牙买加
常山到达詹姆斯顿镇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他下了出租车,在马路对面打量这幢名为“牙买加客栈”的老房子。没想到南希姨妈还有这样的幽默感,把一幢乔治王时期风格的老建筑用一本悬疑小说的书名来命名,不知来这里的客人会不会是因为对那个故事感兴趣而来投宿?客栈里会不会有大号的钩子作装饰,还有麦酒来招待客人?
苏瑞在这里度过了她生命的最后五年,听那个名叫莎拉·莫西的女士说,苏瑞在这里并不快乐,常山心里不免难过。如果她抛弃过去的一切换一个新的环境能够过得好,那他的委屈也算值得,但她不快乐,那这一切又算什么?
常山在落日的余晖中看着这幢旧宅,它位于一条丁字路口的转弯角处,大门就开向路口,房子因势就形,呈燕尾状。临街的一面有阳台,阳台后面是落地的玻璃窗。两翼的一面朝西,一面向东南,那朝西的一面玻璃窗反射着阳光,刺痛他的眼睛。
他一直以为这间牙买加客栈是一个私人小旅馆,有十几个房间,雇两个当地妇女打扫,没想到是一间中等规模的酒店,怪不得有一个前堂经理来接听电话。怪不得刚才他乘出租车的时候,才一报路名地址,那司机就明白是牙买加客栈,还问他是不是来渡假的。
常山想,有这么大的营业面积,就算资金有问题,银行也会贷款的吧,怎么南希姨妈就那么想要苏瑞的资金注入以改善她的经营情况?
他定定神,等一辆车子开过后,才越过马路走到牙买加客栈的门口,推动旋转木门,黑色胡桃木的门框厚重敦实。进入大堂,两层楼的挑高空间让人丝毫不感觉到压抑,墙漆成青柠檬色,配上黄色的莨苕叶饰图案,组成连绵的藤蔓和卷草纹的拱券石膏线,优雅别致。地面是黑白菱形格子的大理石,抹试得一尘不染。大厅里的一角是供客人休息的地方,放置了几组了藤桌椅,中间隔着一排茂盛的蕨类植物,青翠碧绿,让整个大堂清凉宜人。
这是一间非常漂亮的酒店,常山在心里忍不住赞叹。南希姨妈和苏瑞把这里经营得很好。
他走到前台,发现长长的台面同样是用整块的黑色胡桃木做成的。他对这种木头有认识,是因为维方德家的厨房餐桌台面就是这种木头。在他小的时候,苏瑞在餐桌的一端做着晚餐,他在另一端做功课,读故事书给她听。
前台后面的一名中年女士面带微笑地过来问:“先生,请问订房了吗?”
常山看一下她胸前铭牌,温和地笑着答:“没有。请给我一间房,我是肯扬。你好,莫西女士。”
莎拉·莫西惊喜地轻呼出声。“肯扬?你这么快就到了。”
有个陌生人这么欢迎他,常山的心温柔地牵动。“是的,我尽快赶来了。你好吗?”
“我很好。”莎拉·莫西说,“你长得这么大,我一直以为你还是个少年人。”
“苏瑞提起过我,是吗?”常山满怀希望地问。
“是的,你是她的男孩。她给我看过你寄给她的圣诞卡和生日卡。她也曾骄傲地告诉我,她的小男孩在著名的常春藤学校读书。她以你为荣,肯扬。”
常山听得几乎要落泪。
莎拉·莫西招手叫来一名管理人员,让他代看一下前台,对他说“跟我来”。常山跟上去,小声说:“南希姨妈呢?我先去见她吧。”
“她到银行去了,现在不在。我先把你安顿下来,你洗个澡吃点东西。”莎拉·莫西引他走楼梯,介绍说。“这里有三层楼,分左翼和右翼,左边七个房间右边九个房间,还有套间和双人间,楼上楼下一共五十一个房间。后面还有一幢独栋的小楼,是餐厅。苏瑞住在右翼三楼的一个套间里,她的房间还在,没有改成客房,我把你安排在她的房间。”
“这是南希姨妈的意思吗?”
“不,这是我的安排。”莎拉·莫西果断地说。“没道理让你住客房,你姓维方德,是苏瑞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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