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笙的面容竟泛起了一丝红晕,嘴里不停轻咳着:“那个……那个刚才是意外……如果……如果你介意的话,我愿意……愿意……”
我心旌一摇,忙接口道:“对对对!这是意外!意外!所以我不会放在心上的燕总!您放心!”
话落,他用被子将自己一蒙,头也不往露,只听得他在里面闷闷地说了一句:“我倒希望你¥%&¥#&@¥%……”
后头的声音他越来越低,也听不清他一个人在嘟哝着些什么。不过,他现在这个样子我可不可以解读为……这货是在害羞吧……
当我以为被子里的人会不会因为呼吸不通畅,没了声息,那蚕蛹状的被团终究是拱了一拱。
被子里换换探出了一个人头,或许是因为缺氧,他的脸颊升起了两团不正常的红晕。
见他翻被打算下床,我连忙狗腿地迎了上去,硬是把他摁倒了床上:“嘻嘻,燕总,你想干嘛?这不我在嘛,想要做什么我来帮你啊……”
身下的人硬是挣扎了两下,但他身子虚终究是没赢过我这个彪悍的女青年。
“燕总,没事,我都说了我会帮你的,甭跟我客气啊。”
“从上午到现在,你觉得我对你客气过吗?”
我想了想,是啊,我一个上午都在给他端茶送水做饭的,兢兢业业,就差……没有陪睡了。
被团里的人还在不停地乱扭,我手上一个使劲,又将他压了下去(水妈:看我女儿这体质,将来很有可能是女的先扑到男的啊!)。
这孩子咋这么不听话捏,我都说回帮他了,咋还这么折腾呢,于是嘴里脱口说道:“别再动了!再动我强/奸你啊!”
被子里的人顷刻不动了,场面瞬间寂静了下来。
我错了,此刻我面对着的可不是陈圆圆那妮子啊!我怎么能对一个男士说出这样的话!而且还是自己公司的*oss!祸从口出啊!
我心绪正在百转千回,私心想着要怎样开口打破这尴尬的氛围,那厢,燕笙那厮淡定的开口了。
“我现在身子虽然有点虚,但如果你真要那么做,我还是受得住的。”
“噗”我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噎死,所谓人不可貌相,经他这一句,我便断定,燕笙这厮绝对是个闷*。
“你到底要干嘛?我可以帮忙的,想喝水还是想吃什么了?”
“这个忙你帮不了。”
我胸脯拍得“砰砰”作响:“你说?”
“我……我想上厕所。”
我-_-|||这个……我好像真的帮不了。
将他扶到厕所间,我跟个保镖似的立在厕所门口,听到里面传出“嘻嘻嘘嘘”的急流声,我的老脸禁不住地红了红。
上午,燕笙吃了太多的“水货”,又是水啊、水果、粥的,能不尿急吗。
他解决好了出来,见到门口立着的我,呆了呆,原本红润的面颊又染上了一层红粉。
帮他被子掖好,我柔声道:“燕总,你好好休息,我回去了,有事情打电话。”
他原本轻敛的双目突然争得老大:“你要走了。”
我看了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是该走了,我明天晚上再来看你……”
“再过会儿吧,离这里的公交站台要走二十分钟,去市中心的那班车刚走了,还要过一个小时才会来。”
我:(+﹏+)~坑爹的高级住宅区!
第32章
床上的人已然没了动静,大概是因为发烧感冒的缘故,他鼻子塞着,正发着一阵阵粗重的鼾声。我一时兴起,直接拿了手机录了一段他打呼的鼾声,窃笑着下了楼。
哟吼吼吼~~留着,以后说不定能用得上。
临走时,我怕他醒来肚子饿,取了一些冰箱里现成的食材做了几个简单的三明治,用保鲜膜包好放在了餐桌上。
在路上走了十几分钟,脚像裹了千斤重的铁块,眼见着那公交站台远在眼前,却宛若隔了千里远,怎么走也走不到。身旁偶尔有几辆豪华私家疾驰而过,我本幻想着要不要像电视剧里靓丽的女主角那样,提起裙摆,随便露个大腿撩拨两下,会不会吸引几个路过的车主好让我搭个顺风车。只是低头看了看我的两条大腿,略微嫌弃地摇了摇头,还是放弃了。
好不容易走到了站台,周围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就我一个孤零零地坐在等候椅上。据燕笙说,他们这个住宅区来来回回也就那么一班公交车到市中心,每隔一个小时来就那么一趟,能坐上还要靠精细的计算头脑。
山重掩映处是一幢幢山庄别墅,在我看来,这地方美则美矣,却还是鸟不拉屎的地方。
第二天上班,郑美倒没有像往常那样为难我。只是早上看我的眼神,刺得我有些难受。
“这般鬼样子,怎么可能是……老天真是不开眼。”
我顺着她的视线,疑惑地打量了自己一圈:职业套装被熨斗烫过,妥妥帖帖地穿在身上,摸了一把自己的脸,没什么奇怪的东西,应该算得上天然去雕饰吧,哪里鬼啦!倒是她,一张画的跟唱京剧似的脸,反而更像鬼。
由于今天是星期五,公司高层照例要进行每周一次的总结大会,所以员工可以提前两个小时下班。翻了翻手机里的信息,打开最近发来的一条。
燕笙:我想喝香菇炖鸡汤。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燕笙这厮还真把我当丫鬟使了,以前不是说家里有个保姆嘛,这不人呢?与华姐道了别,我便打算坐公交车去趟菜场买个活宰的母鸡好好给他补补。(水妈:好血腥的银)
我聚精会神地想着一系列的食材,面前却突然窜出了一个人把我吓得心肝一颤。抬头,入目的却是一大束沾了水珠的百合花,还散着一股清雅的甜香。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人送花的对象是不是搞错了。
在我错愕的当会儿,花束被缓缓移开,露出了一张谄笑的媚颜。我第二反应就是:cao~肯定是送错人了。
我淡定地转身,打算无视,继续往公交站台那边走去。后面的人立马跟了上来,一瞬间又挡住了我的去路。
“等……等一下,双……”
我蹙着眉看了看他鼻梁上架着的眼镜,道:“孙启诚,你近视眼的度数是不是又增了。”随后指了指我自己的脸:“看清楚了,我这张天生丽质的脸可不是你家那个先天残疾后天补拙的郑美。”
我想我这般侮辱了郑美,孙启诚定会朝我叫嚣,只是他没有……
“双双……你,还是那么幽默……”
胃里的一股酸水直往喉咙冲来,我拍了拍胸口,依旧惊魂未定:“神经病,吃错药了!”他嘴边的的一抹浅笑终究变了形,却依旧扭曲地僵着,将手里的百合往我这边一递:“以前你说你喜欢白百合的纯洁高雅,这是我特意去花店买的,送给你……”
换做是我与他刚谈恋爱的那会儿,我自会欢喜地扑过去给他一个熊抱,或者是一个狼吻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以前毕竟是以前而不是现在,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如今他竟还能这么若无其事地站在我面前,这样的气魄和能耐委实让我赞叹。
“白百合是纯洁高雅,只是现在却被人污染了,你拿回去吧,我不要。”我冷冷地开口,继续错身想要离开。
他上前一步将我抓了个正着,手劲还不小:“双双!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谈谈好不好?!我和阿美,不,是郑美已经……”
我直接一个手掌伸了出去,大喝一声道:“停!你和郑美的事情我一点都不想听,还有你……现在立刻马上从我眼前消失,我怕我下一秒真的会控制不住自己,让你……断子绝孙了。”
他真的松开了我的手。我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手慢慢抚上眼前的一朵白百合,却在下一秒将它拦腰掐断。(水妈:江湖失传的辣手摧花……)
我嘴边勾起一抹冷笑:“果然,好看的东西不一定实用,看来郑美已经满足不了你了。”一手握上他脖子上的领带,用力往我这边一扯。
孙启诚被我拉得被迫弯下了身子。我慢慢凑近他的耳边,道:“市长女婿这个称号确实比公司的一个小员工威风得多,只是可惜啦,是你自己放弃的……”我将他慢慢放开,将他被我拉皱的衬衫慢慢抚平,连带着领带也帮他整理好:“孙启诚,你以为我傻,其实有些事我看得很透只是不愿说。人世间的事情哪会事事如你心意,以后,你好自为之,被再浪费心思在我身上了,我帮不了你……”
我想从分手到现在,这是我与他的对话中最平心静气的一次了。以前每次朝他发一通火,虽让他不痛快了,我自己也不痛快了,最重要的还是自己伤身伤神,后来想想这又是何必呢,所以若要不痛快就叫他孙启诚一个人不痛快好了,我又何必为难我自己呢。
身后的人没有再追上来,我长舒了一口气:郑美也真是的,怎么不好好管着自己家的男人。手机又有了动静,打开一看,燕笙两个字长着小翅膀飞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