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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少共枕:贴身小女佣 (甘甜1)


  乔小麦哑然失笑,心情再坏,也不禁莞尔。
  孩子还一本正经的:“麦姐,我虽然开了微薄,可是,发的全是跟学习有关的东西。从来不会发任何别的东西。不信的话,你可以监督我。我没有秘密的,微薄密码我也告诉你和爸爸……”
  “不用了。小孩子也该有小孩子的隐私。”
  孩子一本正经:“我没有隐私。我才不会有什么隐私呢。”
  乔小麦看她小大人的样子,差点被逗乐了。
  易向西察言观色,十分温和:“小麦你放心,孩子自有分寸。我给她买这些东西并不是一味惯着她,只是让她增加见识。见识多了,真到了关键时刻,自然知道如何选择了。”
  乔小麦默然无语。
  也许是这样吧!国人的传统“女儿要娇养,儿子要穷养”,无非是让孩子从小就有见识,吃的穿的玩的旅行的,对世界和对物质的认识……而非是被人一块蛋糕就骗走了。
  她查看孩子,只见孩子拿着耳环比划了一阵,虽然是衷心赞美,可是,比划一阵也就放下了,并未流露出什么太过渴望太过震惊的表情。她心里一震,忽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最最重要的一点——这一年多以来,孩子见识的几乎都是最最顶级的东西,吃穿住用行,早已习惯成自然,所以,根本就不会再特别的渴望特别的有什么小小的虚荣心了。也因此,她看到这顶级的别墅,豪奢的首饰,竟然能如此的淡然,镇定,好像与生俱来似的,隐隐地,竟然有些微高贵的小淑女的气派了。
  多可怕!
  仅仅是一年多以前,她还数着自己的储蓄罐,立志成为一个小小的富豪。
  现在,什么都有了,那些小心思反而不见了。


☆、爱的妥协8

  是不是因为我们出身寒微,小门小户,所以经常畏手畏脚,不能大大方方?
  看到一件稍微贵点的衣服鞋子都要想很久很久,最后咬着牙齿跑几趟才会偶尔买一件,所以,经常才会显得寒酸?斤斤计较?
  吃个饭,偶尔走错餐厅看到价格那么贵,是硬着头皮承受还是掉头就走,然后换一个苍蝇馆子大排档??
  买了一个极其心仪的包包后,是不是就只能后半月只能吃泡面度日?
  偶尔有人宰了我们一顿,会肉疼好些天?
  亲友之类的借钱就更不用说了,生怕别人不还,所以,总是故意厚着脸皮视而不见,或者为了止损宁愿送点小钱也不愿意借出大钱。
  豪掷千金,出手阔绰,见人就撒钱——这样的爽快人,谁不喜欢?
  要知道,宋江也是因为仗义疏财才能当上老大的。
  我等小民,为了生计,蝇营狗苟,聚个餐都要AA制,又怎么绅士淑女,慷慨大度得起来??
  她想起昔日的一个女同事,非常非常渴望有一个LV的包包,可是,月薪就那么两三千,最后,她咬牙拿出所有积蓄,又找男同事借了六千元,总共花费一万多买了一只包。到后来,男同事追债,她又还不上,居然想出一个主意,陪男同事一个月抵这六千元债务。
  看看,陪男人一个月的代价往往只是区区几千元,而绝非言情小说里动辄就出手的几百万几千万。
  这年头,男人比猴还精,巴不得所有女人干脆都乖乖地一分钱不花,甚至倒贴着他们,怎么肯一夜就赏你几千万??
  你以为身子镶嵌了钻石或者黄金???
  这么写,只是因为一般作者都是小孩子,年纪小,闭门造车没有见识,把人民币当成津巴布韦币了。
  现实生活远远比言情小说更加狗血。
  生活如此压力,叫我们岂能高贵得起来?
  原来,投胎真的是一项技术活。
  “麦姐……”
  她睁大眼睛。
  孩子的小手挂在她的耳朵上:“麦姐,你不试试吗?很好看耶……”
  她任由孩子比划,一动不动。
  这孩子,她慢慢地会长大,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淑女,一个真正的千金小姐。
  等闲男人甜言蜜语或者三几个小钱,浮华的虚荣,都不太可能会欺骗得了她;当然更不会因为物质而走上邪路!!
  男人能拿来骗女人的,她早就有了,足够了,顶级了。
  只要能培养她良好的心性,高的情商,这一辈子,幸福可期。
  心底,前所未有的茫然无措。不,我不愿意剥夺孩子过这样的生活,不愿意剥夺她能真正成长为一个小淑女的机会,更不愿意剥夺她现在这样的欢乐。
  可是,我自己呢!
  我自己该怎么办?
  那一夜,她依旧不曾辗转反侧,很快就沉沉入睡了。
  这是易向西特意为她用的一种进口药,极其昂贵,是专门在她出院之前用于彻底消除颅内后遗症的。
  因为价格太过昂贵,一般情况下并不太必须,许多病人便选择了放弃,但是,他依旧选择了坚持。


☆、爱的妥协9

  据说,这种药的副作用很小,大不了,当一剂补药。而且,医生其实已经做过两次全面的检查,已经确诊她几乎毫无大碍。换了一个普通人,早已回家,该干活干活,该上班上班了。
  但是,他因着别样的心思,不但哄走孩子,也告诉乔小麦情况还相对严重,不能掉以轻心云云——其实,是他在撒谎!!!
  撒谎骗孩子,骗女人,为的是成全自己的私心。
  骨子里其实很担忧,因为,怕一离开这里,一失去了病中的软弱,她还会是自己的吗?还会像昨夜那样柔顺吗?
  有关昨夜的一切,就像一场梦。
  他更觉得自己其实就像一个小偷,偷偷摸摸的,在偷窃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幸福。事到如今,失主还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什么,也没察觉,也许是压根就没想到。
  纵然精明如宋维朝,只知道他忽然心花怒放,滔滔不绝,跟换了个人似的,哪里能知道他已经干了那么卑鄙的事情?
  对一个病人下手已经是卑鄙中的最卑鄙。
  而谎称病人的病情,为的便是更好的下手,那便是卑鄙中的战斗机了。
  他真不敢想象,乔小麦要是知道了,会怎样?
  是不是,干脆就不要她知道?
  或者说,在病房里,她可以不知道,但是,出院后呢?
  除非自己一辈子再也不碰她呢?
  他抓破头也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得过且过,先混两天是两天。
  用药后,乔小麦和昨晚一样睡得非常沉。
  黑夜里,最容易将一个人身上潜伏的兽性全部爆发出来。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竟然有好几分迫不及待,一如昨夜。
  就像一个饕餮,昨夜品尝了那样的美味,岂能干休?所以,将孩子哄走,将她哄睡,为的是什么?
  他承认自己很卑鄙,一如当年。
  也曾一万次的鄙视自己,真不该这么干,可是,理智和情感是相反的。理智提醒自己千万不行,可是,身体早已蠢蠢欲动,不受控制,仿佛血液都被燃烧得沸腾起来了,找不到出路,整个人就会憋闷而死。
  只有自己最清楚,一夜欢乐之后,不止是心底上的郁闷消除了,身体上的郁闷也消除了,就连多年对女人的障碍也彻底消除了——
  知道太监们为何一直非常变态,非常压抑非常的扭曲吗??那就是他们的这种功能被生生的阉割了。所以,分外的自私,残忍,贪财,可恶……一个但凡不能人道的男人,基本可以断定为变态!!!
  易向西一直觉得那些年自己很变态。现在起,是不是才不变态了?
  将身体里那些多余的东西扔掉,是不是才会像正常人一样的思维??
  所以,月色下的这玲珑曲线,这温柔美丽的玉人儿,对他是何等样的吸引,何等样的渴望,不言而喻!!要叫他做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还不如干脆叫她去死了算了。
  “小麦……小麦……”
  他轻轻叫了她两声,她当然不会回答,陷入极度的熟睡里。


☆、爱的妥协10

  和昨晚上一样,本质上,她其实是陷入了一种轻度的昏迷之中。据说,在这种昏迷里静养,最容易恢复。
  他放心了。有了昨晚那亲密的一夜之后,他已经不再像做贼似的,而是很熟练地就将他抱在了怀里。这样做的时候,就连自己都微微意外,分别日久,仅仅一个夜晚之后,便如此熟稔,如此亲昵,一如当年。
  是不是因为离别的日子,一直在想念这样的时候,所以,铭刻于心,永远也不会忘记??是不是错误的结果其实是纯洁的开始?
  是不是因为第一次得到爱情,也是第一次付出爱情,所以,才纠缠不清,想要彻底延续起来????
  事实上,他并未怎么万马奔腾,狂风怒号,温柔得出奇,连梦中人都不会被惊醒,但是,流淌在骨髓里面的那些热情,却在暗夜里彻彻底底被点燃了。
  她的黑发散开,凌乱在他的胸口,深沉的暗夜,无限的狂欢,不是云霄飞车一般刺激,却是和风细雨一般的缠绵。
  于他却是极度的爆炸的感觉,从来不敢想象,仅仅是这样轻微,也能欢乐得如此的不像样子。是不是因为堆积了太多太多时间?是不是积压了太久太久?所以,这欢乐才可以如此无限的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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