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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大哥,别惹火 完结+番外 (九重殿)


  余思乐形往右侧躲过去,避开小贩伸过来的双手,“老板,做生意讲究你我愿,你收了我们的钱,东西就是我们的了,哪儿有再收回去的道理?你要是不讲理,我们去公安局,叫警官们帮我们评理。”
  余思乐表现得理直气壮,一边说话,一边检查玉佛摔碎没……
  她知道小贩干的是什么勾当,最害怕警局那帮人了。
  他把事闹进警局,他还能出来吗?铁定会被判行骗罪,然后被关进牢里。
  小贩连续往地上喷了几口水,一大堆骂人的话从嘴里蹦出来。
  真闹进警局里,他很显然没有那个胆量,但是玉佛值三十万,喊他这么放弃,他怎么甘心?
  “你他妈给劳资等着,有种别走。”小贩掏出手机拨电话,看样子是想找帮手。
  余思乐也不傻,知道这群人是下三滥,有什么道理能讲?她也摸出手机,按出110电话号码,还笑着对小贩说:“别急,你打完电话后,就轮到我拨号码了。”
  故意将手机屏幕往小贩面前晃了几眼。
  小贩气得横眉竖眼,一句接着一句的‘**’。打电话的动作,却停止了。
  余思乐最讨厌满口粗话的人,捧着玉佛说道:“大哥,我们回去吧。”
  怀里这么一个烫手山芋,被盯着的感觉,真不太好。
  俞凌辰冷冷看了一眼周围的人,手掌搭在余思乐的肩头上,对导游小姐说一声‘小乐不舒服’后,借口先回去休息了。
  小贩望着两人离开的背影,气得快呕出血了。思考来思考去,满肚子的不甘心,最终还是将号码拨出去,“喂,是二虎吗?你帮我去街口堵两个人……”
  ……
  刚跨出走出古董街范围,俞凌辰忽然停止脚步,有些无奈的对余思乐说:“小乐,你惹麻烦了。”
  “怎么了?”余思乐把玩着手里的玉佛,这玉的成色真的很好,摸着的感觉很清凉。
  俞凌辰扬了扬下巴,冲着前面看去,“有人想向我们讨东西。”
  余思乐慢慢抬起头,看见前面不远处站着三个人,他们手里提着木棍,凶神恶煞的瞪着眼睛。
  果然是小混混一派的作风。
  “我不拿玉佛,他们照样会找我们麻烦。”余思乐才不相信那个小贩能咽下这口气。
  况且,最先惹麻烦的人,是大哥吧。她不阻止大哥的话,这尊玉佛已经被摔得七零八碎了。
  俞凌辰的神没有一丝一毫的紧张,他推起衣袖撸到手肘,不慌不乱的说道:“等会你站远点,别伤着了。”
  余思乐惊奇的瞪大眼……
  还没明白这话的含义,就看见俞凌辰突然之间和三个小混混厮打成一片。他的动作很快,和小混混对上的一瞬间,先是冲着小混混后背猛烈撞击下去,又夺过小混混手里的木棍,给了小混混一棍子。
  他的动作狠辣,一点也不像长期坐在办公室里握笔的男人。
  三个小混混明白自己轻敌了,全部联合到一起,三面夹攻俞凌辰。
  余思乐往后面退一步,尽量将战场交给大哥。这具体实在是太柔弱了,柔弱到她只会添倒忙。
  “靠你妈的!兄弟们,给我揍。”小混混们举着木棍,冲俞凌辰砸下去。
  俞凌辰的动作很灵活,伸腿扫向其中一个混混,将他连打带踹的踢翻,然后又攻向其他两个男人。
  这时候的俞凌辰,影高大得让余思乐,充满一股安全感。
  找男人,就得找这样……上得了厅堂,又打得过流氓,最重要的一点是会赚钱养家,富有责任感。
  不到十分钟,胜负很快分出来。
  三个小混混东倒西歪的躺在地上,一个个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和谐)吟,木棍全被扔出几米之外。
  因为这个位置在巷口附近,不稍片刻就聚集一些人。
  一个个看见俞凌辰以一敌三,全都嚷嚷着真牛,比电影里的打斗更加有激。
  在路边有一个小男孩,看见后,眼神充满羡慕,“大哥哥好厉害……以后小伟也要学大哥哥打流氓。”
  他妈妈牵着小男孩的手,“行,老妈明天就给你报武术班。”
  于是,俞凌辰立即化为孩子们的榜样。
  余思乐走向俞凌辰,掏出纸巾递给他,“大哥,你有没有受伤?”
  刚才的大哥充满了男子气概,帅得没天理了。
  俞凌辰接过纸巾,擦擦额头的汗水,摇头说道:“健室不是白去的,我没事。”
  余思乐安心了。
  在凑闹的人群中,余思乐看见了卖玉佛的小贩,他满脸震惊的看着俞凌辰,双眼充满愤怒。连二虎他们三个都被打趴下了,他真是一点办法也没了,只能认命吃这个哑巴亏了。
  反正他手里也骗到不少钱了。
  真这样斗下去,闹进警局里,他不但收不回玉佛,连自己也会搭进去吃牢饭。
  ……
  跟着旅游团游玩的几天里,余思乐和俞凌辰每晚都睡在一张上。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至少,在第三次起后,看见自己躺在大哥的怀里,余思乐硬是一点也不惊讶了。淡定无比的挪开大哥的手,去洗脸刷牙。
  旅游的是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同时也是一件非常受罪的事。
  游玩了五天,余思乐的脚底板,被磨起水泡。
  昨晚夜里,大哥帮他挑破水泡,疼得余思乐整天皱着眉头。
  在旅程结束后,全部游客坐着旅游团的大巴,踏上返程的路。
  俞凌辰害怕余思乐脚板的伤加重,几乎不让她下地走路,从酒店出来,到乘坐巴士,全是由他抱着走。
  许多游客看见了,全都夸赞这对侣感真好,瞧瞧别人的恩劲儿,羡煞旁人。
  余思乐耳朵很灵,很郁闷的听见这句话。
  丫的,谁和大哥是侣了,这群人是什么眼光……
  估计,整个旅游团里,也只有余思乐一个人坚信她和俞凌辰不是侣了。其他人早从导游小姐嘴里,探知到两个人购买侣票的事了。
  以总体上来说,这次旅游很不错,很值得人回忆。
  ……
  回到C市后,余思乐三天没出过门,一直呆在家里‘养伤’。直到脚底板的水泡,渐渐好转,余思乐这才跑到超市购买了一大堆水果蔬菜。
  和大哥相处了几个月,余思乐渐渐将大哥的口味摸索了个透彻。比如说,大哥不喜欢吃太辛辣的东西,所以余思乐每一次炒菜,会尽可能少放辣椒。再比如说,大哥喜欢吃榴莲。但是,余思乐却受不了那股味道,每次当大哥吃完后,都会和他保持一段距离。
  也不知道怎么的,这件事好像被俞凌辰知道了,之后,他就叫她别再买榴莲回来。
  今天,余思乐买了一只鸡,打算回去熬汤喝。
  一到暑假,她彻底变得一个无所事事的闲人。
  也只有煮饭炒菜,算得上她的‘正事’了。
  系上围裙,余思乐手里握着汤勺,在锅里搅动。
  香气四溢,一缕缕的气从锅里飘出来。
  太阳毒辣,正值中,别墅外,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透下来,地上印满铜钱大小的粼粼光斑。
  余思乐擦擦额头间的汗水,用勺子将汤水装进保温桶里,打算给大哥送到公司去。反正呆在别墅里,她也闲得没事做,还不如熬些鸡汤,慰劳慰劳工作辛苦的大哥。
  坐上小王开的车,半个多小时后,余思乐到达公司大门。
  前台小姐们看见余思乐,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唯一不同的是,每当余思乐跑来公司时,她们全会摆出一副正儿八经的工作态度。正在打扮的前台小姐们,该收拾口红的,收拾口红,该藏好小镜子的,藏好镜子。
  对上余思乐的目光,顺带附送一个完美无瑕的职业笑容。
  下午时间1点多钟,通常这个时候,大哥吃完中饭,已经回到公司上班了。
  余思乐急匆匆的提着保温桶,走进电梯里。
  熟车熟路的走进大哥办公室,俞凌辰正坐在椅子上,批阅文件。听见门锁咯噔一声被推开,还以为是孙秘书进来了,“那份文件找到没?”
  余思乐愣了愣,“大哥,是我。”
  听见熟悉的声音后,俞凌辰渐渐抬起头,“小乐,你不在家好好呆着,出来做什么?”
  “家里闷死了,大哥,我给你熬了鸡汤,喝点吗?”余思乐将保温桶放到桌上,从里面倒出一碗汤。
  桶盖刚打开的一瞬间,香气扑鼻。
  俞凌辰放下钢笔,转椅对准余思乐的方向,口气略带训斥,“脚好了吗?这么喜欢乱跑。”
  余思乐心说,好得七七八八了。
  她总不能整个暑假,都呆在别墅里吧?那和蹲监狱有什么区别?
  将汤碗递给俞凌辰,余思乐注视着大哥喝下去。
  俞凌辰最先碰到汤碗时,浅浅的抿了一口,温度适中,不烫不冷,温温的,味道非常鲜美,没想到小乐熬汤的手艺也一流。
  “这个暑假,你打算怎么过?”知道余思乐不喜欢当御用闲人,俞凌辰思考着,要不要安排个职位给余思乐工作?就当做是毕业前的社会实践。
  除了这个原因外,让余思乐来公司上班,他和她相处的时间也会逐渐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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