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甜甜的吻,她一下一下啄着他微凉的唇,看着他似无限夜空般沉静美丽的眼睛慢慢的眯了起来,渐渐的没有焦距,渐渐的他眼里只有她……她粉红的小舌慢慢的舔着他的唇,像一条小鱼一样滑进了他的嘴里,与他的小鱼纠缠在一起,辗转反复,无限缠绵。人似乎可以通过这种唇齿相接的爱\抚,令彼此身体相接,精神相通,灵魂相守……
霁涵被她吻得目眩神迷,几乎忘记了自已身处何地,他本能的伸出手,一搂她的俏臀,将佳人抱在怀里。两人就在这闭上眼睛,动情的吻着,吻得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空间,忘记了自我……
英俊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幸福的徜徉在粉玫瑰花海中,只是王子抱着公主的时候,必需是坐在轮椅上的,尽管那轮椅出奇的精致和高级,但那就是一台轮椅,舞台下的人们看着他们温馨相拥的画面的同时,心里也不免会有点唏嘘感慨。
不知吻了多久,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五分钟。唐璇慢慢从霁涵肩窝里抬起头,贴在他耳边柔声说道:“你好傻。”
只是这一句话,霁涵明白了她所有的心思,她这样主动深情的吻上自已,不是因为被这样浪漫惊喜的求婚仪式感动到,而且她在为自已的面子考虑,不让他当面说出求婚的话,因为她的回答只能是拒绝。
他瘦削修长的手指停留在背心口袋外,再也没有力气去拿里面那只精致的小盒了。
是他太心急了?
亦或是他太自不量力了,得到爱情,便想着要天长地久,可是,所有的爱情都能天长地久吗?
那“曾经拥有”这词是谁发明的?
那晚唐璇和霁涵再没有多说什么,他们笑脸如花的跟大家喝酒,看表演,唱歌……
大家都说他们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
两个人回到华胥国际公寓,打开灯唐璇发现家里大厅的沙发背景墙,电视墙,还有主卧的床头,甚至书房那低矮的书架上方的空间,原来都是霁涵的摄影作品的地方,一夕之间全换成了她的巨副海报。当然,也全都是霁涵给她拍的。有两人在海边看日出日落的,有在海洋馆与海豚接吻的,还有后来霁涵又陪她去骑马拍的,还有……任谁也看得出,这里的女主人是她。
他们开始疯狂的做/爱,霁涵不顾自已的身体受不受得了,只是一便又一便的要着唐璇,现在的他,只要面对她,很容易便会情动加冲/动,爱人曼妙的身体,早已深植他的骨血。
只是他没有再问她一个字,两人再也没有说过关于嫁与不嫁,愿意或是不愿意的话题。
透过厚重窗帘的缝隙,唐璇看到天光开始微亮,她像小猫一样窝在霁涵的怀里,无法入眠。
两个小时前他的腿才剧烈的痉挛过,她为他按摩热敷了好久,才勉强止住几乎蔓延全身的痉挛。
唐璇拢着身上的睡袍慢慢从超大的蚕丝被里起身,她把双手又都伸到被子里,把霁涵原本左侧卧,一直抱着她睡的姿势慢慢做着调整。
直到放平他的右腿,第一次她在不打扰他睡眠的情况下,帮他翻了身。以前每次半夜她帮他翻身,无论手法多么轻巧,他总会醒过来,惹得她总是叹息说自已不够专业;他便会抱着她安慰道,“不是你不专业,是我本就睡的浅,之前爱叔帮我翻身,我也一样会醒。”从那之后她才明白,为什么每次看到他,总觉得他眼圈青青的,一副休息不好的样子,果然是睡眠质量太差。
而今天,是因为他太累太倦了吧,所以才不肯醒来。
相处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海洋气候的D市因为地处东北,也终于进入了冬季。
过去每到冬季,霁涵几乎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的,因为他背部的伤会因为一场又一场的大雪而疼痛异常,残疾萎缩的下半身虽然没有知觉,却因为一日严重过一日的痉挛而越加的沉重,所以冬天是他最难熬的一段漫长日子。
这些唐璇做为医生无疑是全部了解的,所以她也在两人相处时尽自已的能力去理解他,关爱他,照顾他。不肯再让他出门亲自接送自已,每天督促他早睡晚起,养好身体才是最重要的。然而霁涵的身体即使这样不方便,唐璇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他浓浓的爱意,每天早晨他都抱着她好久好久,直到再晚一分钟她就会迟到的时候,才恋恋不舍的放开手。然后又慢慢撑起身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她跑进浴室飞快的洗漱,再跑进衣帽间穿衣拿鞋,穿戴整齐之后才认认真真的跪在窗前,双手合十向主祷告,临走时还不忘给他一个Goodbye kiss,早餐通常都是爱婶打包好,唐璇在爱叔送她上班的时候坐在车里解决的。
甜蜜的爱情时光总是过得飞快,很快进入十二月,这天早上唐璇刚去上班,霁涵一个人坐在餐厅吃早餐,就听有人按门铃。
很快,爱婶抱了一个好大的航空快递箱子来到大厅与餐厅的交界处。
“霁涵,是璇小姐的快递。”
霁涵听了有一点点意外,因为唐璇是一个从不在网上买东西的人,她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只用来做两个件事,一是陪他,二是看书。她所有的东西,甚至包括内衣,都是霁涵亲自选的,所以,这快递会是什么?
“是哪里寄来的?寄件人是谁?”他不动声色,好像随便的问了一声爱婶。
“噢,我看看。”爱婶细看了看,然后一字一字的读给他听,“英文我不认识,中文写的是丹麦寄来的,寄件人是唐欣澜。”
听到唐欣澜的名字,霁涵举着牛奶杯的手顿住了。这名字——是唐璇的母亲。
他只听唐璇说过她妈妈是眼科医生,她爸爸是做生意的,而且他们都移民到国外生活了。两人在一起的时候,霁涵从没有看到唐璇接到过家人的电话,而她也从没有主动提起过父母。6岁就已经一个人在美国生活了,这个家亲情淡漠看来是必然的。
几次提到家人的言谈中,感觉得到唐璇跟父母的关系并不亲近,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由于是会让她不开心的事情,所以霁涵再没有多问,总觉得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慢慢了解。今天,她妈妈竟然寄东西来给她,霁涵心里真的很好奇。
“宝贝,你妈妈给你从丹麦寄了快件过来,很大一箱东西呢。”
“是吗?我们这里要开晨会了,亲爱的,你打开看看吧,如果是好吃的,你就先替我尝尝。”唐璇的身边能听到好几个人说话的音声,看来是要开每天早上的会议了。“如果是炸弹,你就快丢出去,记得噢,Bye bye。”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结束了,谢谢朋友们
明天仍是如过去一样,每天早八点见
☆、32第 32 章
“炸弹?”乔少摇摇头,亏她想得出,以为是恐怖分子袭击白宫呢。
爱婶帮他把这个有一半长几那么大的纸箱子放到了茶上,拿来剪刀递给他便去了厨房。
打开纸箱,乔霁涵看到了一张雪白的信笺,两个上面用英文写着“世家皮草”的小皮箱,还有一个大大的安娜?苏的礼盒。拿开礼盒,下面是一台IBM T系列的笔记本电脑的包装箱,还有一个欧米茄手表的盒子。
两条漂亮的眉毛不知不觉中慢慢收紧,霁涵的手指轻轻翻开了那张信笺,(根本连信封都没有,就是一个留言条的性质)那上面唐欣澜龙飞凤舞的英文跃入了他的眼睛。
“宝贝,D市是东北城市,很冷的噢,我跟你爹地特别去丹麦为你选了两件皮草。别跟我提你的动物保护主义了,在东北、俄罗斯、北欧这些地方,女人冬天都是要穿皮草的,因为真的很冷啊。
安娜?苏你不是一直喜欢吗?看到新款上市我想你那里应该买不到的,就为你选了几样,喜欢的话告诉妈咪,我会再帮你买。
对了,宝贝,电脑和手表是圣诞礼物噢,过节的时候我和你爸爸也不知道会在哪里,就先送你礼物了。
爱你的妈咪”
一个想念也没有,一个问候也没有,这就是一个母亲写给女儿的信?
不,这不是信,确实只是一张信笺。可它突然之间,把霁涵与唐璇的距离变得好远。
唐璇读书非常用功,而且常常会对他说起在美国勤工俭学的经历,衣服大多是看不出品牌的衬衫和牛仔裤,而且一点也不娇气,所以霁涵一直以为她的家境应该算是中等,应该比一般公务员家庭好些,必竟她的父母已经定居国外,还在做着生意。
此时乔少最郁闷的便是,从没问过唐璇她的父亲做的是什么生意?使得她的妈妈一出手就给女儿买一长一短两件加起来差不多有五十万人民币的顶级皮草,至几千块的化妆品,两万多的电脑,还有七八万人民币的手表也只是圣诞礼物而已。
看着那只价值差不多六十万左右的快递箱子,霁涵迷茫了。
晚上唐璇没有加班,霁涵便把她搂在自已怀里,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长发,细心问着她最近的工作情况。
“宝贝,你妈妈送你的衣服,试试吧。”一回家他就说了她的礼物,可直到吃完了饭两人坐在沙发里闲聊,唐璇也没有看那箱子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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