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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绯闻:绝色特工不好惹 (杨佳妮)


  她进去时,有店员想拦,但也在拦的同时把她认了出来。
  文初初近来参加活动都是不化妆的,所以她的样子看起来跟电视上没有太大出入,那店员显然很是惊讶今日店里居然会同时出现这么多明星,这一惊,也就忘了拦人。
  某狐笑嘻嘻地跳到邵凝身边,二话不说,把那长发美女往边上一扯,自己很熟练地挽起了邵凝的胳膊,下巴一扬,眯着眼说:“亲爱的,人家好想你。”
  邵凝差点儿没吐了。
  他肿么就觉得这样的话从文初初的嘴里说出来,就有点不怀好意呢?
  那个被她推开的美女不干了,委屈地问了声:“你是谁啊?”
  文初初扭头看她,眼熟。再想想,哦,好像跟邵凝是签了内地的同一家唱片公司的艺人,叫什么冰来着……沈晴冰?对,就是这个名字,听起来像“神经病”。
  “文初初?”神经病也认出她来,再看看邵凝,立即又把那一脸的委屈再深入一层,憋着嘴都要哭了:“邵凝哥,你不陪我买项链了吗?不是说好了今天上午陪我……”
  “亲爱的,那天外套落在你家了,走嘛,我们回家去取。”某狐在特别不要脸地气人。
  神经病的脸都白了,“邵凝哥——”
  能让人酥到骨子里的一声喊,邵凝平地打了个哆嗦。
  他觉得很奇怪,文初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多半也是这个德行,甚至比沈晴冰还要缠人数倍。至少沈晴冰不会在两人还不相熟的时候就整个儿人贴过来,这文初初可是什么事都敢干什么话都敢说。
  但他就是对沈晴冰比较反感,而至于文初初,除了无奈,有的时候就是想揍她……
  “我已经陪你来过了。”邵凝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更没有推开紧挽着他的文初初,他只是在跟沈晴冰陈述一个事实——“做为同公司的艺人,我已经最大限度地给了你尊重和颜面,但也请沈小姐适可而止。我的时间并不宽裕,你在这店里已经逗留了三十六分钟,如果实在没有需要买的,就请回吧!”
  沈晴冰眼泪都快出来了,那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看起来着实可怜。
  她在娱乐圈混的还算不错,比雅琪还要稍好一些,向来都是被别人捧着唠,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挤兑。
  一身公主病的女子想要发脾气,可惜,她面对的是邵凝,是一个不管自己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将其地位动摇半分的人。
  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邵凝都优于旁人太多太多,她可望而不可及。


☆、约会

  见沈晴冰受委屈,她的助理赶紧也跑了过来,扶住她替其打抱不平:“邵先生怎么可以这样子,我们冰冰为了今天跟你的约会,早上四点就起来准备,可是你……”
  “约会?”某狐夸张地惊呼——“凝,你跟她这算是约会?”
  “对,就是约会!”沈晴冰快被文初初给气死了,她觉得这个文初初太讨厌了,不就是这阵子靠绯闻炒火了么,她嚣张什么?没有歌没有戏,红不了几天就得乖乖的哪凉快哪待着去。“我跟邵凝哥就是出来约会的,我还准备挑一条项链,请邵凝哥送给我。”
  她豁出去了,也不管是什么话,随口就往外说,根本就没考虑邵凝会不会驳她面子。
  许是她以前被别人送礼物送惯了,大美女,还是大明星,在对方有足够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哪有说她开了口要东西,人家还不给的?
  可惜,她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邵凝面前的影响力,也低估了邵凝这个人的翻脸速度和冷漠程度。
  对于邵凝来说,他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完全由他自己说了算,还轮不到别人给安排。他要送什么人东西或不想送什么人东西,也完全由他说了算,要没心思送,对方说破嘴破子也没用。
  所以,当沈晴冰说完那句话时,邵凝回给她的是:“沈小姐,我只是在你多次请求下实在不好再驳你面子,这才答应你出来逛逛,并没有送你礼物的打算。”
  边上的狐狸很满意地点点头,笑眯眯地跟神经病说:“快走吧,多丢人。”
  沈晴冰是哭着跑出去的,就像那些电视剧里惨遭抛弃的女配角,临跑之前还幽怨地瞪了一眼男主,潜台词是:我恨你。
  轩辕狐可不管那些个,气走了碍眼的神经病,她也该问问男主角这是怎么一档子事。听着刚才邵凝的话,应该是神经病缠着他想让他陪逛街,他被缠了多次,今天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把神经病带出来溜溜。
  可是,丫的,邵凝也太好说话了吧?怎么可以随便什么人缠缠都行。
  她一脸的不乐意,冲着邵凝翻了好大一个白眼。
  邵凝那个郁闷啊,其实他本没有想太打击沈晴冰的,毕竟是个女孩子。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就特别想跟沈晴冰把关系给撇清了。
  想来想去,邵凝觉得是因为他本来就不喜欢沈晴冰,今天实在是迫不得已才陪她出来逛这一趟。他才不要承认是因为文初初突然出现,才忍不住要费那么多口舌来解释清楚的。
  他低头,看了一眼某人抓在自己胳膊上的那两只爪子,就想给它们都剁了!
  怎么每次遇到这丫头自己都得被占便宜呢?他是邵凝呀,是多少人可望不可及的超级巨星,凭什么由着她胡来?还说沈晴冰缠人,那沈晴冰跟文初初比起来,那就跟缠人不挨着啊!
  他嘴角一阵抽搐,指了指自己的胳膊:“喂!”
  轩辕狐小白眼又翻起来了——“原来你是来给那个神经病买项链的呀!”


☆、暴走啊暴走

  邵凝冒了一脑门子火:“我什么时候说我是来给那个神经病买项链的?我刚才不是都解释了,我……”等等,他刚说什么?解释?啊呸!——“不是解释,是我刚才不是告诉神经病了我不会给她买项链,我……你跟人家叫什么?”
  他才反应过来,这文初初给人起了什么外号?他自己居然还被拐带的也跟着叫了起来。
  神经病?
  好吧,沈晴冰听起来是挺像神经病……
  “你到底是想怎样?”他都有些怕文初初了,“合唱我已经答应你了。”
  “我知道。”某狐点头。
  “那你还……”又指了指那两只爪子,“拿走!”
  呃……好吧她拿走,可是……“我看上你了嘛!不喜欢别人缠着你,所以来捉奸。”
  邵凝:“……”尼玛他想把这女人的嘴给缝上!“你说话能不能注意点?”他不得不低下头,把声音压低,咬牙切齿地说:“公共场所,不会说话就把嘴给我闭上!”
  “行。”轩辕狐点头,“公共场所我不说,那咱们回家说!”
  邵凝暴走!
  他是直接暴走出珠宝店的,头都没回,带着助理丽沙就钻进了门口的坐驾,逃命一样的离开了现场。
  轩辕狐笑弯了腰,也没去追,就在这珠宝店全体店员的注目礼中悠哉悠哉地走了出去。
  嗯,这有点不是她风格。若在以往,应该是追着邵凝一起上车,但是今天不行。
  今天她没什么通告安排,好不容易休息了,去公司转转,再搞定一把刀,接下来就得回家去好好计划一下关于麒麟帮的事。
  轩辕狐做事从不拖拉,既然要做,那就是速战速决。
  她决定今天晚上就往麒麟帮总部走一趟。
  想要搞定一个帮派,对于轩辕狐来说,一个晚上的时间足矣。
  有从杜笠成那里了解到的情况,还有她以前就知道的一些情况,那个麒麟帮相当于一块已经入了碗的肥肉,只等她动筷去夹。
  没错,是肥肉,而且还是一块可以吃的肥肉。
  轩辕狐有搞定麒麟帮的打算,但不是灭了它,而是吃了它。
  人是重生了,也是想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但是多年以来已经形成的习惯却不是那么容易就打破,轩辕狐骨子里的冒险精神依然无时无刻不蠢蠢欲动。
  她想要有自己得心应手的兄弟,想要有除了做艺人之外的经济来源。
  促使这种情绪作祟的根源除了她本就喜欢的钱以外,还有一种很奇怪的、叫做“危机意识”的东西。
  在轩辕狐的潜意识里,安稳的生活从来都与自己无缘,哪怕是重生,哪怕是彻底换了血和肉,也哪怕是就算自己再站到吴奈面前,他都绝对不会把文初初跟轩辕狐现联系起来。
  可她的那种危机感还是存在的,总认为早晚有一天,一切平静终归会被打破,她将面对的,也许还是那种枪淋弹雨死里逃生的岁月。
  所以,在现世安稳的时候,总是要储备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哪怕一辈子都用不上,那全当给自己解个闷,也挺好。


☆、轩辕狐的万能钥匙

  杜笠成说,麒麟帮在S市最大的私有产业是北闸区汽车站东街对面的金达洗浴中心。
  柯辉多半时间都会带着兄弟在那里坐阵,全市最高档、消费最高的洗浴中心,便是那里。
  但公开性营业的场所毕竟不太适合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麒麟帮真正的根源所在是市北郊的一片厂房。那厂房以皮革仓储为幌子,实际上里面百分之八十的地盘全是麒麟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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