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人……这个称呼,让轩辕朗眼眶一热。他紧紧环住小丫头的腰,在她颈间深吸了一口气。他温热的呼吸让她敏感的皮肤一阵发痒,她笑着推开他,鼓着小脸说:“不过,我现在有个要求。”
轩辕朗问:“什么要求?”
“你们队里那条狗就算了,爱叫什么叫什么吧,我不跟你计较。但是我要你也买一只狗给我,我要给它取名叫朗子。”
呵呵……轩辕朗苦笑,小妮子还记着仇呢。朗子就朗子吧,中校同志好脾气地答应:“行,下次回家就给你买,让你管它叫朗子。”
小倩呲牙笑:“这还差不多。”
轩辕朗揉揉她的小脑瓜,无奈地嗔怪:“变脸变得这么快,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对,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折腾了这么一会,小倩觉得自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她也懒得再跟轩辕朗犟嘴,伸手理了理乱糟糟的头发算是整理过仪表,然后拉着中校同志往外走:“难养也得养,现在就带我吃饭去,看我不吃穷你们整个基地。”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狗狗的事件到此结束。。。考试周,各种心力交瘁。。。
40V章
因为怕对轩辕朗造成不好的影响,在大队基地的这几天,小倩坚决不肯让他在招待所和自己一块过夜。虽然不能和准老公同床共枕,不过小倩还是玩得很尽兴。其实一个女孩儿,扎进男人堆里,能有什么好玩的?她觉得开心,无非是因为,这个基地是他扎根的地方,是他的家。
小倩只向医院请了三天假,三天一晃就过去。这天,轩辕朗依依不舍地把小媳妇送回去,到了医院门口,小倩刚下车,他又不放心地追出来说:“下回再来看你,我交上去的结婚报告估计就批下来了。你没事的时候,可把户口本预备好了,省的到时候没有。”
小倩朝他笑着纵鼻子:“知道啦,知道啦!你是几辈子没娶过老婆啊,这话都说了八百遍了,我耳朵里都起茧子了。反正我都答应你了,我又不会半路跑了,你就那么着急领证啊?”
轩辕朗就笑,凑到她耳边坏坏地说:“领了证就不是非法同居了,到时候咱们不就能那啥了么,我都憋了这么久了。”
小倩使劲儿推开他,晃着小脑袋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看见他俩腻歪,这才横眉立眼地说:“就知道那啥,精虫上脑啊你。”
轩辕朗压低了声音说:“我都为你守身如玉三十年了,还说我精虫上脑,真是冤死了。再说了,那事不是成年人正常的生理需求么。你是护士,不会不知道吧?再说了,难道你自己就不想?”
“我当然……”小倩脸红脖子粗地想反驳,可那个“不想”还没说出口,突然就哽住了。对于男女之间的那种隐秘,她惶恐而忐忑,羞于启齿。然而,因为那个人是他,所以其实,她也不是没有期待的。因为知道他想要,所以她也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给他。
面对轩辕朗,她实在不愿意说谎,只好红着脸把到了嘴边的话咽回去,掩饰着把他推开:“行了行了,不跟你瞎扯。你不就请了一个小时的假吗,再不回去该迟到了。”
轩辕朗看穿了她的小心思,笑呵呵的也不点破。他又把人使劲儿抱了一下,说了一句“等着我来娶你”,这才转身走了。
看着他的迷彩车奔腾而去,小倩无声地笑了。再过不久,她就会成为他的妻子了。知道他现在工作忙,没有时间准备,所以她什么都没有要求。戒指,婚礼,房子,宴席……结婚应该有的一切她都没有,甚至他们都没有去照过一张婚纱照,可是她却相信,她一定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一种等待,叫做我等你来娶我。
然而,小倩还没等到轩辕朗的时候,又一个好消息从天而降——她的死党秦薇回来了。
秦薇是她大学的同寝室友,跟她脾气差不多,泼辣又犯二。都说物以类聚,小倩和秦薇就是典范,当年上学的时候,俩人好得跟一个人一样。后来大学毕业,小倩留在了实习的201医院,而秦薇去了新加坡,进行为期两年的技术交流。两年的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的功夫,这厮就杀回来了。
小倩去机场接人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了高挑靓丽的秦薇。她颠颠跑过去,目光在她身上绕了两圈,见她穿着件韩式风衣,一双藏青色的长靴,一头酒红的长发松松系在脑后,很有几分都市熟女的感觉。她的小拳头在她身上锤了两下,笑着说:“两年没见,更妖娆了啊。你这跟个狐狸精似的,让广大的首都未婚男青年怎么睡觉啊?”
秦薇裸高就有一米七零,又穿了高跟鞋,足足比小倩高出来大半个头。她居高临下地立在小倩跟前,也伸出拳头捶在小倩肩膀上,大大咧咧地说:“两年没见,你还是没长个啊。跟个未成年似的,让广大的未婚男青年想YY你都不好意思。”
小倩接过她一部分行礼,得瑟地一扬眉毛:“这就不牢您费心啦,姑娘我已经名花有主了。”
这两年里,因为各有各的事情要忙,所以她们联系并不多。乍听到这么个消息,秦薇一脸惊喜,扬声问:“呦,挺快的呀!两年不见,你丫都脱光了。哎,哪个男的这么勇敢啊,连你都敢要。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啊?”
小倩懒得跟她计较措辞,弯着眼睛笑着说:“那个勇士叫轩辕朗。去年冬天,我和他,我们相约在冬季。”
俩人随着人潮往外走,走到稍微清静一点的地方,秦薇就问:“轩辕朗?他是干什么的呀?”
小倩拉着她的行李箱子,自豪地说:“特种兵,还是个中队长。”
“呦,身份挺帅气啊,怎么勾搭上的啊?”
小倩不满地嘶了一声:“什么叫勾搭呀?不会说话你就别说。”
“得得得,你还拽上词儿了。”秦薇停了一下,换个说法问:“那你们是怎么……邂逅的呀?”
咳咳……小倩清了清嗓子,很官方很正式地回答:“他那时候受伤住院,我是护士他是病人,一来二去的,慢慢就熟了呗。”
“这么老的桥段啊?谈个恋爱都这么没创意。”秦薇有点扫兴:“是不是他做手术,你忘了给人家打麻药,然后因疚生爱,各种倒追,最后抱得美男归啊?”
“得,又一个士兵突击后遗症。”小倩翻着白眼表示无奈:“你怎么跟我妈一个德行啊?不是所有的特种兵中队长都叫袁朗,他姓轩辕,不姓袁。”
“嗨,反正都差不多。”秦薇一副万事好商量的样子,亮着大眼睛说:“他长得什么样啊?你有他照片没,给我瞅瞅。”
小倩掏出手机,屏保上就是轩辕朗的“玉照”。她刚拿给秦薇看了一眼,那厮就没出息地尖叫了一声:“天啊,这不是古天乐吗?”
一个时尚光鲜的大美女当街大喊大叫的,引来几个路人回头。小倩脸上布满黑线,无奈地把某个花痴拽离了人群:“你小点声哎,别说你认识我。”
“哎哎哎,你拉我干什么呀?你男人这么帅呢,人家怎么看上你的呀?”
“什么话呀,我很差劲儿吗?”
“不是不是,我的闺蜜,怎么能差劲儿呢。”走出机场,秦薇招手拦了辆出租车,和小倩挎着胳膊钻进去,接着八卦:“我就是好奇,你怎么找着这么带劲儿一男人啊?有什么经验,给我传授传授。”
经验……呃……坐车的一路上,小倩把和轩辕朗的恋爱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秦薇。刚刚还对轩辕朗无限崇拜的秦大小姐,听完了小倩的故事,突然有点风中凌乱。她结结巴巴地问:“你是说,你们第一次见面,你发现他是个暴力狂。第二次见面,发现他是个色(和谐)情狂。第三次见面,发现他文盲又无赖。第四次见面,发现他抽筋犯二加脑残……然后……然后你就喜欢上他了?”
小倩觉得秦薇的总结格外精辟,她点点头说:“嗯,差不多吧。”
这……秦薇彻底无语了,她伸手摸了摸小倩的额头,没烧啊,怎么会办出这样的事儿来。她不解地问:“你男人这么矬,那你喜欢他什么呀?”
“他对我好啊,什么事儿都顺着我,这还不够啊?”
秦薇不太赞同:“对你好就行了啊?难道好男人的标准就只是怕老婆?”
“唉……你是不懂的啊。”小倩语重心长,一副过来人的声气。她拍了拍秦薇的肩膀说:“你说他,论工作职务呢,比我高:论收入呢,工资挣得比我多:那要论力气呢,连可比性都没有,一巴掌能把我拍扁了。他模样你也看见了,不敢说帅,至少也拿得出手吧。这么一个男人,你想想看,他要是不爱我,凭什么怕我呀?”
秦薇撇撇嘴,恨铁不成钢地摇头:“轩辕小倩,你完蛋了。你已经彻底中了爱情的毒,无药可医,病入膏肓,命不久矣。”
她摇头晃脑故弄玄虚的样子,特像个半吊子算命先生。小倩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拍拍她的手说:“薇薇你还记得吗,上大学那会,咱俩闲着没事,老是讨论未来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公。那时候我说,我要找个王子型的,温柔又优雅,玉树临风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