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应该开开心心,肆无忌惮生活玩乐,童真无比的男孩,却承受着来自于家庭的巨大压力,和堂兄弟姊妹的背叛和欺骗。
他六岁那年,从墓地里生存了下来,走了出来,才有了今时今日的他。
所以,他说他的童年在六岁结束,所以,自从母亲去世,奶奶去了元山寺修行,他默默的等着自己长大,毫不犹豫的离开了连家老宅,那座桎梏的牢笼。
周怡宝看着连亦琛的侧脸,他正在认认真真的看着台上。
司马行还没有出现,周怡宝便有了足够的时间,仔仔细细的看着连亦琛的侧脸。这个侧脸,她看过无数次,他每次一认真起来的样子,就会特别的迷人。
周怡宝忽然想起了有一日,他带她第一次去了书房,书房之中,另有乾坤。
小小清幽的茶室在侧,茶具一应俱全。
那一日的阳光,微微的透过窗户,打在连亦琛的脸部的侧边,晕眩着金色剪影。
安静祥和的他,就像是坠落于凡尘之间的仙人,带着她穿越了喧嚣繁复的尘世,来到了一片安逸不争的桃花源。
如果她是诗人,这是古代,恐怕会风雅的吟上一首诗歌。
但她不是诗人,这里也不是古时候,她从来没有想过,连亦琛这样的精通茶道,美轮美奂的展示着他泡茶的技艺,让她看的目瞪口呆。
她十七岁以前,和同学在周末的时候,进过茶楼。大多是女子泡茶,穿着旗袍,技艺精湛。后来去了国外,唐人街里,也有人泡茶,她不常去,总觉得,没有京城的正宗。现在,她看着连亦琛,才明白,连亦琛才是一派正宗。
茶道,讲究的是人茶合一。连亦琛将他整个人,都融入了这杯茶水之中。周怡宝抬手,细致的品着,顿时,像是饮到了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甘泉。
难怪,连亦琛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说要办一场汉式婚礼,他甚至擅长茶艺,他是在以自己的行动,保存着中华的传统和精髓。
周怡宝慢慢悠悠的喝完,半晌没有做声。
她看着墙上的书法,龙飞凤舞,刚劲有力,是他写的吗?恍惚之间,像是看到了还在人世的外公,一支毛笔,饱蘸墨汁,一副副药方,开了出来。
外公的毛笔字,写的很好,好在哪里,周怡宝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完完全全,被外公的字,迷住了。外公会教她写字,但她写的不好,秀秀气气的,小巧极了,丝毫没有外公笔下半点的霸气。她那时候年纪小,看到自己的字写的不好,就和外公闹脾气。
外公就会乐呵呵的说:“怡宝,你的字不是写的不好,你这是簪花小楷的雏形,有人说过一个东晋的女书法家卫夫人,她写就的簪花小楷,可谓是碎玉壶之冰,烂瑶台之月,婉然若树,穆若清风。”
“我才不要和别人一样。”小小的周怡宝摇头晃脑。
“好好好,怡宝若是认真练字,绝对能写出自己的风格。”外公慈祥着笑着,渐渐隐没在时光的尽头。
周怡宝想要抓住外公握毛笔的手,却还是,落了空。
连亦琛抬起头,问着:“在想什么?”
“这字,是你写的吗?”周怡宝问着,心想,连亦琛的字,好像外公的字啊。
言语之间,得知连亦琛正是模仿的外公的字迹,外公楚田,医治过儿时的连决,这张药方,装裱于连家老宅,因此,连亦琛修得了一手好书法。
其实,不是不震撼。
不是不惊叹。
她自认自己,其实是一个很传统的人,所以,对于连亦琛的尊重传统,和继承传统,非常的欣喜。
总要有一些共同喜欢的东西吧,才能弥补过去错过彼此的时光。她忽然很想看一看连亦琛小时候的照片,参与到小小的连亦琛的生活中去,才好弥补心中的遗憾。
不过,想想连亦琛那样的童年,大抵,是没有留下几张照片的,他是被连家藏起来的人,又怎么会拥有,一张可以留下的留影呢?
周怡宝想着,只听的人声鼎沸的之后,一阵静默。
她望向了台上,嗯,那个阴郁消瘦的男子,大概就是司马行吧。
司马行和司马烈,长的很不一样。明明是亲兄弟,不管是五官身形,还是两个人的气质,都完完全全脱离了对方的影子。不是总有人说吗?这是你姐姐吗?和你有点像呢。
即使是五官上不太像,也会有着对方的影子存在。
司马烈一米八多的个头,比连亦琛还要高上几公分。是那种高大而结实的男子,如果不是一副不近人情的模样,光是身子,就足够让全城的女孩子疯狂。
而司马行这个大哥,目测身高近一米八,身板,却相当的单薄,瘦瘦的,手很长,脚很长,很像走T台的女模特,只是,比他们更瘦。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单薄的男子,却说话掷地有声,发起脾气来,要将整个人娱乐界刮起一阵飓风。
周怡宝看着司马行,忽然想到了两个词,来形容司马家的大少和幺少,那就是,女人和男人。
不过,她才不会讲这两个词讲出来,会被暗杀的吧?
“今天,是司马某的最后的单身之夜,希望大家,尽兴而归。”司马行的发言言简意赅,然后,他款款的下了台。
周怡宝始终盯着司马行,直到他下了台,隐匿在人群之中。
她并无兴趣寻找司马行的踪迹,于是看着连亦琛的侧脸,而连亦琛正好侧过头来看她。
“觉得怎么样?”
“你说他的长相,还是说别的?”周怡宝问着,一句觉得怎么样,叫她如何回答,于是,将问题抛了回去。
“嗯,他长的,是不是比我帅?”连亦琛摸着下巴问道。
周怡宝笑了笑,说:“不能比的。”
“什么?他比我帅这么多?”
“不是这个意思。”周怡宝的手按住心口,说,“你住在这里,他没有住进来,怎么好比?”
“哎,那我就方他一马,不计较他帅不帅好了。”连亦琛笑嘻嘻的抓了周怡宝的手说,“是不是学了我讲好听的?”
“才没有学你。”周怡宝笑着,无意间瞥见了一旁的曲晓亮,他一脸惆怅,那张娃娃脸,居然皱起了眉头,真是难得一见。她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认识曲晓亮的那个下午,曲晓亮正在打电话,那张娃娃脸上,一半明媚一半忧伤,最后变成了暴怒,嘶吼着要摔电话。
“曲晓亮,怎么了你?”周怡宝问道。
曲晓亮摇摇头,没有做声。
周怡宝和连亦琛的眼神交汇,对视了足足两秒,心中同时响起了一句话:有问题。
因为司马行长的太过帅气,曲晓亮自惭形秽?不至于。
因为司马行过去和曲晓亮缠绵悱恻有过一腿,不会吧?
因为……司马行,似乎、好像、的确、传过一阵子这样的绯闻。司马行潜规则过公司旗下的艺人,男女通杀。
八卦归八卦,司马行,和曲晓亮,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
不会有潜规则这么一说吧?
连亦琛一把搂过了曲晓亮,说道:“坦白从宽,不然扒你裤子。”
“不想说。”曲晓亮阴沉的说着,“心情不太好。”
连亦琛已经八百年没有见过心情不好的曲晓亮了,在他的印象里,他过着阴郁的童年和少年生活,而曲晓亮每天都生活在阳光里,跟向日葵一样,整天没心没肺的咧着嘴巴,笑个不停。
曲晓亮还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
除了曲晓亮有一次,在大学的时候,和女朋友分手,给他打电话诉说意外,他没有见过如此抑郁的曲晓亮,心情不好完全不是曲晓亮的风格嘛……。这一点,他之前和怡宝聊过,曲晓亮失恋之时,正好认识了周怡宝。这些完全可以佐证,曲晓亮人生最暴怒不平的只有那么一天,而且很快就像是下了一场暴风雨之后,风平浪静,艳阳高照。
连亦琛看着曲晓亮,说:“好,不说也行,我估摸着,你和那司马行,有着不能说的秘密,我就不问了,啊。”
分明,是连亦琛下了个圈套。
若不是曲晓亮心情坏到几点,他完全可以分辨的出来,是连亦琛在炸他,他却盯着连亦琛,认真的问着:“你怎么知道?”
“唔?”连亦琛的心,他的一整颗心脏,就是一条泛滥的洪水一般,撞击着胸膛。
是么?曲晓亮果真和司马行有感情纠纷?
苍了个天。
认识了快三十年的老朋友,什么时候换的口味?
这时候,周怡宝身后早已挤过来几个女孩子,
几个女孩子,口齿不清的激动的问着:“曲少,你和女王行有故事吗?真的吗?”
“女王对你好不好?”
“女王喜欢玩什么PLAY?”
“……。”曲晓亮沉默了,这是一个多么悲催的男默女泪的场面啊,果然被他碰上了么?被误会了吗?他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红了,良久,他才闷闷的说了一句:“你们误会了。”
曲晓亮的辩白,是多么的无力啊。在这些一心八卦的女孩子面前,无力的就像是一只被拔掉了腿只能等死的小蚂蚁。
周怡宝的心脏,忽然有点承受不住了,这是什么情况?司马行和曲晓亮有一腿?
看不出来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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