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决?”
“爸爸!”
几乎同时响起的两个声音,将何决的极端情绪瞬间抹平,放开一头雾水的医生,两步迎上前,接过LEO上上下下仔细瞧了好几遍,最后视线落在额头的伤口,心疼不已柔声安慰。
萝卜头瘪着嘴抱着他的脖子委屈嘀咕,方凌则含笑轻轻解释。
他们用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语言。
旁观许久,我还是忍不住打破了这份感人的温馨,面对何决很是诚恳:“不好意思,那会儿电话信号不好我可能没说清楚。广告牌倒下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基本在其影响范围之外了,所以LEO只是被擦破了一点皮,因为害怕会感染才来医院做一下消毒处理。不过,到底还是我没有照看好他。方凌,何决,对不起啊!”
“这种天灾怎么能怪你呢?况且LEO也好端端的什么事儿都没有。”方凌走过来,神情关切:“反倒我还要谢谢你才是,听目击者说,当时多亏有你护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对了薛暮,你有没有伤着哪?”
我摇摇头:“当然没。”
“要是没大问题的话,就赶紧回去!万一台风提前登陆就糟糕了。”我笑着推了何决一把:“你送他们,路上小心。”
何决愣着没动,低低开口:“小木……”
“行了行了,知道你刚刚不是故意对我发脾气。”
“我……”
“好了好了,别婆婆妈妈的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他有些歉然有些无奈,犹豫了一下:“那你先回去,我很快就……”
“不!”一直眨着水汪汪大眼睛看着大人们交谈的LEO忽然郑重开口,而且用的还是中文加英文:“回去,NO!爸爸,妈妈,我,HOME!”
小家伙如此照顾我的感受,让我十分感动,但还是忍不住纠正:“IT'SHOTEL,NOTHOME.”
他坚持:“HOME!GOBACKHOME!”
方凌听不下去这种跨越了年龄和国籍的无意义争吵,直接对儿子喝斥了一句什么,我估计翻译过来应该是‘闭嘴,不然老娘揍你!’之类的恐吓,萝卜头只好呜呜咽咽着躲在何决的怀里诉说委屈。
为老不尊的我也有些讪然,索性挥挥手:“开恩准假,今天晚上别回来了。”
何决还想说什么,被我抢先:“LEO虽然没什么大事,但多少受了惊吓,他这个样子,你真能放心离开吗?”
何决蹙了蹙眉,凝目看着我。医院高亮白炽灯下的眸色几经流转,却终只是抿了抿唇,似将轻叹咽下。
分别时,我与出租车内的三人道别,马达发动之际,冲何决说了句:“明天,我在家等你。”
他笑着点了点头。
第二天上午,我接到方凌的电话:“大决昨天夜里胃病又犯了,刚刚才勉强睡下,所以可能要晚一点回去。”
“好好的怎么会忽然……”
“什么叫好好的?什么叫突然?”方凌的声音猛地拔高:“你该不会根本不知道大决曾经有过严重的胃病,不能太过劳累也不能喝太多的酒?”
我这才想起,昨晚何决身上好像的确有浓重的酒味,而且神情间的疲惫已再也遮掩不住……
对我的发呆,方凌显然没有耐心等下去,冷冷丢下一句话便挂断了线:“薛暮,你不觉得对大决有些太不在乎了吗?”
是这样么?
我以为,自己是很在乎他的啊……
天色渐渐黑沉如墨,没等来何决,倒是等来了狂风大作。
薛木木算是见过世面的,对此表现得还算淡定,而这辈子头一回经历台风的何抱抱就显得得极其亢奋了。
斗室之内,风声雨声狗叫声,声声入耳。
我被这首鬼哭神嚎交响曲弄得头疼,只好将所有窗户关死,然后打开空调。不料刚按下遥控器,便闻‘啪’的一声脆响,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只好先找物业查看了一下保险丝,确定没有烧坏,所以就一定是房间里的保护电闸自动跳掉了。
爬上椅子,打开电闸的玻璃罩,刚想将其重新推上去,抬起的肩膀处却猛然传来一阵剧痛。
倒抽着冷气维持原姿势歇了好久才缓过劲儿来,我苦笑叹气。看来广告牌的威力还真是不容小觑,虽然只是被边缘顺带着砸了一下,却三五天内怕是都没法消肿,行动受限。
正准备换只胳膊继续,手机忽响,忙跳下椅子摸黑奔到客厅,一边揉着被撞的膝盖一边龇牙咧嘴接起。
“小木,在干嘛呢?”
“在跟你通电话啊!”
何决轻轻笑了两声:“饭吃了么?”
“早饭和中饭都搞定了。”
他微微顿了一下:“晚饭也赶紧吃,不用等我了。”
我也顿了顿:“那……你大概几点回来?”
“LEO粘我粘得厉害,你也知道的,小孩子总是喜欢借病耍赖,所以没办法,今晚就只能再陪他住一宿了。”何决温柔的话语里笑意满满,带着调侃也有歉疚:“我保证,明天一整天都是你的,好不好?”
我深深吸了口气,忽然觉得膝盖和肩膀奇迹般的不那么疼了,于是便也笑起来:“好。”
“代我跟木木和抱抱也道个歉。”
“好。”
“睡觉前记得仔细检查门窗,台风登陆,千万不要大意。”
“好。”
电话那头沉默了少顷,唯有何决清浅的呼吸沿着看不见的电缆绵绵传来,明明近在耳侧萦绕,却又永远无法切实的感知。现代科技带来的不仅是便捷,还有荒谬。
“家里都好吗?”
我看着黑咕隆咚的四周,笑着说:“好。”
“那……晚安。”
“好。”
这是自从有了那个‘晚安’约定以来,我第一次没有如约回应。
放下电话,我推上电闸,屋内光明重现。
当晚,我厚着脸皮挤到了狗叔侄的房间。
枕着何抱抱的肚皮,摸着薛木木的脑袋,我睡得很舒服。
我与何决的第一个情人节,他去陪别人,而我有狗狗做伴。
这个七夕,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何决与方凌:“#@¥#%……%&……*&”
木头:“一对鸟人!”
第四十章 筹码
台风‘梅花’敲锣打鼓做足了前戏,将上海人民的紧张情绪调动到了最高值,却在最后关头小蛮腰一拧转道去了山东,用这种调皮的方式证明了‘梅超风’的童心未泯……
既然警报解除,自是没必要再窝在家里浪费周末时光。
一大早我就迫不及待晃了出去,吃了顿麦当劳早餐,在世纪公园看了一个钟头的老年太极,又乘一个小时的公交车跑到五角场看了早场电影,然后去附近的巴黎春天给自己从头到脚买了一套行头并当场换上,最后打车去了南京路。
唐松是我的大学同学,现如今的商界新锐,今天是他公司的开业酒会。虽然无论读书时还是毕业后我跟他都算不上有什么交情,但既有同门之谊,人家又那么给面子特地发来了请帖,于情于理都该去捧个场。
同班同学在上海的只有寥寥几人,所以虽然满座都是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可惜我一个都不认识。
跟西装革履的唐松漫无边际聊了几句,喝了半杯饮料,我正打算托词退场,却有一位共同的老熟人姗姗来迟。
一番小声说话大声笑的热切交谈后,主人忙着去招呼别的来宾,留下两个客人相顾无言一阵,又很有默契地一起举步移到了一处僻静角落。
王璐比我有风度,先开口打破尴尬:“你的衣服不错。”
我礼尚往来:“你的鞋子也很漂亮。”
她笑了一下,转头四下看了看:“今天来的这些人里,十有**是卖唐松岳父的面子。如果当初他没有与家里的那位一刀两断,恐怕也不会有今时今日的意气风发。”
唐松来自偏远的小镇,世代务农,家里非常穷。所以虽然寒窗苦读考上了大学,却交不起高昂的学费。听说,是一个姑娘撕碎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将父母好容易凑齐的那份学费给了他,终为他铺平了求学之路。
想必,唐松当年也曾信誓旦旦,承诺毕业了就回来娶这姑娘,用一辈子的幸福安乐来报答。想必,那时候他的誓言确是发自真心出自肺腑。
只可惜到了最后,他没有回去。娶的,是一位富商的女儿。
其实类似这样的桥段,古往今来屡见不鲜。对背信弃义负心薄幸之人,我们痛骂我们不齿,然而若是当真有一份飞黄腾达的机会摆在面前,不知又能有几人抵得住诱惑守得住良知,不改初衷。
我装模作样连连叹气:“有权有势的上层人士啊,别当着平民百姓的面儿这么说好不好,忒伤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