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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桥仙 (阮郎不归)


  吕黛冷笑道:“他才不闲呢,他有件棘手的差事要明湖帮忙,抓我是向明湖示威施压呢。”
  吕黛在吕明湖心中的分量,绝非一般灵宠可比。这一结论,秦广王是从吕明湖为救吕黛,独闯行乐城一事中得出来的,而江屏虽然不知道这件事,吕明湖与吕黛的关系,他却比秦广王看得更清楚。
  在吕黛日常的闲谈中,她从小到大,喜欢什么东西,无论有多珍贵,吕明湖都会尽量满足她,她欺负别人,吕明湖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若别人欺负她,后果一定很严重。再加上子元真人爱屋及乌的偏袒,她俨然被惯成了长乐宫一霸。
  吕明湖教养她的方式,江屏虽不能苟同,但也觉得情有可原。毕竟她一个女孩子,生了副与他如此相像的面孔,活泼又狡黠,纵然铁石心肠,也难免生出几分溺爱。
  比起灵宠,她更像个受宠的小妹妹。江屏并不是个天真的人,假如吕黛的主人不是吕明湖,这样亲密的关系,他难免多想,但吕明湖让他无法多想。
  这世上是有很多道貌岸然的山中高士,明面上风光霁月,背地里下流龌龊。但吕明湖绝不是这样的人,他是真正的天外飞仙。
  也不知为何,江屏明明与他相识不久,连熟悉都谈不上,却如此肯定。


第七十一章 无赖女子
  真被吕黛说中了,陆诀就在杭州。
  夺来的肉身不运功时还好,一运功便要散架似的,不灵便。离开灵感寺后,他不得不再换一具肉身。腊月里,家家户户忙着置办年货,街上人流如潮,热闹非常。
  陆诀好像走在一间货物充足,琳琅满目的店铺里,挑挑拣拣,选中了一个二十出头,相貌周正,身材清瘦的秀才。
  秀才姓席,单名一个冲字,父母双亡,不曾娶有妻室,孑然一身,平日替人抄书混口饭吃,住着百草街上的两间草屋。
  正屋陈设简陋,夺舍后,陆诀坐在椅上翻着一本《孟子》,感觉寒风从四面八方灌进来。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陆诀过去开了门。一名老妇人提着竹篮,站在门外,咧嘴笑道:“席相公,刚蒸好的馍馍我给你送一些来,顺便请你帮我写几个字。”
  她嘴里只剩下零星的几颗牙,说话像这间屋子一样漏风。陆诀道了谢,接过冒着热气的竹篮,搁在桌上,铺开纸,提笔问道:“写什么呢?”
  老妇人坐在椅上,慢悠悠道:“白布两匹,红毡一床,新枕一对,新网巾两顶并金圈,新铜面盆一个,新手巾两条,线带……”
  琐琐碎碎地说了一堆,陆诀笑道:“婆婆,您这是要开杂货铺呢?”
  老妇人笑道:“我有个外孙开春要来杭州读书,这是给他准备的。”
  她笑容中透着一股自豪,在凡人眼中,儿孙会读书总是件光耀门楣的事。虽然株连九族的也多是读书人。
  陆诀写好了递给她,送她出门,回来拿起一个馍馍,一边吃一边看着屋顶,好几处茅草都腐朽了,明晚要下大雨,怕是撑不住。
  薛随珠收到信,夜里带了好酒,来参观他的新居。一进门,见地上堆满了茅草,他正坐在小杌子上拿着绳索捆扎。
  薛随珠好奇道:“王上,您这是在做什么?”
  陆诀懒得再纠正他的称呼,道:“修屋顶。”
  薛随珠抬头看了看屋顶,露出痛心的神色,道:“王上,这华居实在住不得,您还是跟属下回去罢。”
  陆诀笑道:“有什么住不得的,当初去寒水宫拜师,我还睡过坟地呢。”
  薛随珠道:“当初是没得选,如今您又何必自苦?”
  陆诀不作声,将手里的草束捆结实了,放在一旁,又拿起一束。
  薛随珠抿了抿唇,道:“您若是担心回到行乐城,属下心存不满,抑或对您不利,属下可以发毒誓。”说着一掀衣摆,便要跪下。
  陆诀伸手托住他的胳膊,看着他,眼中有点无奈的神色,道:“随珠,你的心意我明白,昔日四将之中,青枫与我最亲,万里跟我最久,花朝与我有枕席之情,算起来,你是最疏远的那个。可我知道你比万里,花朝都重情义,要不然我也不会来找你。”
  他的话勾起薛随珠的回忆,昔日妖界的辉煌浮现在眼前,却好似夕阳令人感伤。
  陆诀叹息一声,道:“你若被关在寒冰地狱四百年,你也会像我一样,只想待在烟火气最足的地方。”
  薛随珠默然,眼眸在昏黄的灯光下有些湿润,陆诀拍了拍他的肩头,道:“你这么闲,帮我修屋顶罢。”
  “是。”薛随珠答应一声,也掇了张小杌子坐下,和他一起捆扎茅草。
  捆了半个时辰,二妖各抱一半,走出房门,跃上屋顶,一捆一捆铺好。刚割下的茅草蓬松干燥,散发着草木特有的清香。二妖坐在屋顶上,用两只粗瓷碗,吃薛随珠带来的好酒。
  席冲的左邻是屠户,右舍是郎中,百草街住的都是这样的小户人家,低矮的屋脊一片连着一片,这才二更时分,已看不见灯光。寂静的黑暗中,充斥着贩夫走卒疲惫死沉的梦。
  屠户家的院子里,却有一名女子还在洗衣裳,哗哗的水声分外清晰。
  陆诀看她穿着一件破旧的青布棉袄,脸庞消瘦,在月光下呈现出霜一般的冷白,满头浓密的青丝很随意地挽成一个髻,斜插着根木簪,双眸狭长,尾梢上挑,低头时便有种妩媚的风情。
  杭州虽地处江南,冬夜也是很冷的。若非逼不得已,谁也不愿意在这样冷的夜里洗衣裳。
  她冻得手指彤红,嘴唇发紫,呵出来的白气蒙在脸上,更添几分虚弱的美。
  浸了水的衣裳又冰又沉,她吃力地拧干,一件件晾在绳上。都是男人的衣裳,那男人正在床上鼾声如雷。
  陆诀道:“嫁给这样的男人,不如嫁给一头猪,虽然猪也不会怜香惜玉,但至少养肥了可以宰了吃。”
  薛随珠附和道:“王上所言极是。”
  苇娘洗完了衣裳,累得腰酸背痛,两眼发昏,进屋也不敢点灯,怕惊动床上的畜生,又惹来麻烦。每每看他睡着,她都希望他永远不要醒。
  摸黑脱了衣裳,苇娘躺在床上饿得睡不着,手脚上的冻疮痒起来,先是一块块的痒,呈星火燎原之势,须臾融合成片,和饥饿一起折磨着她。
  那畜生睡前吃了些酒,也许桌上还有剩下的花生米。
  苇娘坐起身,像老鼠一样窸窸窣窣地走到桌边,手向碟子里摸了摸,还有五颗花生米。她急忙吃了,这一点点食物对空荡荡的胃而言,实在是杯水车薪,但聊胜于无。
  复又上床躺下,泪水便溢了出来。
  五更天时,她起来生火,煮了一锅粥,畜生呼噜呼噜吃了两大碗,只留给她一小碗,推着车往集市上去了。
  养家糊口的男人自然得多吃一点,谁又能说什么呢。
  水缸见底了,苇娘拎着水桶出门打水。街东头有一口井,大家共用的,苇娘走到井边,发现地上有个竹篮,上面盖着块布,不知是谁落下的。
  她揭开布一看,竟是半块走了油的火腿,当下口中生津,馋虫使劲地叫唤起来。她环顾四周,天还早,一个人没有,犹豫片刻,便将这半块火腿用布裹了,揣在怀里拿回家,拴上门,躲在厨房里吃了。
  中午,蔡屠户照例在外面吃得醉醺醺地回来,一屁股坐在床上,嚷道:“快打水来给我洗脚。”
  苇娘端着水盆正要进屋,邓木匠的浑家洪氏气势汹汹地走进来,劈头问道:“蔡家娘子,早上我有半块火腿忘在了井边,是不是你拿走了?”
  苇娘心头一跳,涨红了脸,连忙摇头道:“不是我,什么火腿,我不曾见过。”
  洪氏两手叉腰,瞪着一双牛眼,道:“你休要抵赖,老侯在那周围卖炊饼,说辰时前后只见你一个人拎着水桶走过,不是你,难道是鬼?”
  苇娘脸皮滚烫,不好意思承认,心里悔不该饿昏了头,做出这样没廉耻的事,恨不能把吃下去的火腿吐出来还给她。
  蔡屠户闻声走出来,洪氏见了,把头一扬,声音益发拔高道:“蔡爷,亏你家还是杀猪卖肉的,怎么娘子还偷别人的火腿吃呢?”
  蔡屠户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哪禁得住这话,一把揪住苇娘的头发,瞪大了眼睛,吼道:“你当真偷了别人的火腿?”
  苇娘吓得脸色由红转白,手中的水盆摔在地上,浑身发抖,不停地重复道:“我没有,不是我。”
  洪氏素来不待见她,冷笑道:“不是你,那是谁?你当时就在井边,想必看见了,指出来让我瞧瞧!”
  十几个邻居聚在门口看热闹,苇娘知道自己若不指认别人,一顿毒打逃不了。被打的滋味太可怕了,良知在这种恐惧下脆弱得就像一张纸。
  她目光闪烁,在众人面上游走,忽然看见了隔壁的席秀才,咬了咬牙,手臂一抬,指着他,颤声道:“我……我好像看见席相公……在我前面打水。”
  陆诀愣住了,他活了一千多年,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什么十恶不赦的罪名都被栽赃过,却从来没有人诬陷他偷半块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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