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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的小书生 [金推] (少地瓜)


  他搜集过许多食谱,记得里面就有做酥油的法子。
  白星嗖地举起手来,兴奋道:“我会做酥油呀!”
  她曾在草原待过许久,亲手做过不止一次酥油。
  于是两人便决定分工协作:
  白星拿去八成生牛奶做酥油,孟阳则用剩下的两成做奶香饽饽。
  但做酥油的前提就是要把牛奶放到发酸,所以……白星暂时还是无所事事。
  于是她就又巴巴儿跑回来看孟阳蒸饽饽。
  北方的冬日寒冷干燥,人们往往会一次性做许多面食,直接放在外头冻着,想吃了就取一些上锅加热,非常方便。
  生牛奶其实并不太干净,让孟阳直接喝是不太敢的。他用小纱布筛子过滤了两遍,甚至滤出来几根牛毛……
  短暂的迟疑过后,他还是决定先把牛奶煮熟。
  他翻箱倒柜找出来一只小巧的铜锅,倒入牛奶后放到灶眼上。随着温度升高,乳白色的锅子里逐渐有小气泡产生,空气中也弥漫着浓郁的奶香。
  两人一起深吸一口气,异口同声道:“真香呀~”
  火不可以太大,不然牛奶既容易溢又容易糊;也不能太小,不然烧不透,总觉得不放心。
  这可是个挺难的活儿呢。
  不过孟阳早年熬过不少药,在把控火候方面可谓炉火纯青。
  等牛奶滚过几回,孟阳小心地端起锅子倒出来一小杯,“做饽饽用不了这么许多,你要不要喝一杯呀?这么喝也是很香的。”
  白星看了眼,只有一杯。
  她眨了眨眼,熟门熟路跑去碗柜那里又拿了一只,均匀地分开。
  刀客最要紧的就是眼明手稳,她觉得自己分得简直分毫不差哩!
  孟阳嘿嘿笑了几声,倒没有推辞。
  外面还是大雪纷飞,屋里却充满着温柔甜美的香气,一道屋檐,便隔开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两人齐齐举杯,还轻轻地碰了下,将杯中的热牛奶一饮而尽。
  干啦!
  倒出来的牛奶本就不多,分成两杯后更少,咕嘟咕嘟几下就喝了个底朝天。
  两人缓缓放下杯子,吐出一口带着浓郁奶香的气,对视一眼,都看着对方嘴巴上的奶胡子嘿嘿傻笑起来。
  真好喝呀。


第28章 奶香饽饽、牛尾粥和牛骨汤 啊,真是了……
  都说一个好汉三个帮, 究竟需不需要三个孟阳不知道,但唯独有一点很清楚:
  有了白姑娘花样百出的原材料供应和随时随地的督促,不过短短数日之间, 他就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厨艺突飞猛进。
  如今就连早饭也时有荤腥出没, 如此奢靡,放在以前他敢想?
  就拿今天早上来说吧, 除了蓬松柔软的奶香饽饽之外,孟阳还熬了牛尾粥呢。
  肉呀!
  还是高贵的牛肉!
  头天晚上睡觉前, 他特意把平时用的柴火换成更耐烧更持久的炭, 将灶膛的风门关到只剩一条很小的缝隙, 这样炭火就可以缓慢燃烧, 彻夜不熄。
  把一整根腌制过的牛尾与大米一起放入沙煲,以小火慢煨整宿, 早上起床时,整间屋子都沉浸在浓郁的肉香和米香中。
  炭需要单独花钱买,成本较高, 但牛尾巴值得!
  因为中间一次都没开过盖子,所有精华浓香皆被牢牢锁住, 揭盖的瞬间, 香味交织着水汽扑面而来, 孟阳甚至有片刻的飘飘然:
  这就是仙境了吧?
  整晚的火力使得牛尾上的肉完全酥烂, 脂肪也与米脂彻底融为一体, 莹润的粥水表面浮动着浅浅油色, 翻滚间丝丝缕缕的肉清晰可见。
  没有任何肉能在经历了漫长一夜的熬煮后还维持原型, 没有!
  舍不得香味就此飘散,孟阳忙抓紧时间猛吸两口,然后取来一只长柄勺子, 只在里面轻轻搅动几下,牛尾便很配合地骨肉分离。他将骨头全部捞出,数了数一块不少,这才停火,将沙煲取下。
  没了骨头,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喝粥啦。
  另一个灶眼上的奶香饽饽已经热好了,一个个圆滚滚白胖胖,奶香味飘到哪儿就沾到哪儿,浓的不得了。
  将灶底尚未燃尽的柴火抽出,用水浇熄后放在一旁风干:干了之后还能用呢。
  饽饽是甜的,牛尾粥是咸的,他想了下,又从屋檐下左边第四只鬼脸陶罐中夹了一点萝卜泡菜出来。
  泡菜是他早年翻阅西南地理志时偶然发现的方子,用泡椒和鲜辣椒混合腌制,发酵后酸辣可口,十分下饭。
  孟阳特意挑选了最美丽的青色瓷碟,放入泡菜后左右端详,见青白二色与暗绿的泡椒交相呼应,果然如夏日雨后薄雾般清爽动人,不由十分得意。
  他轻轻在屋檐底下那一字排开的几口粗坛上抚过,爱惜之情溢于言表:
  啊,真是好坛子好宝贝!
  今天的雪势更大,鹅毛般的雪片飘飘荡荡铺天盖地,几丈之外就看不大清人,但好邻居还是如期而至,顿时就被一粥一饭一菜的绝妙搭配征服。
  尤其是那泡菜碟子,她虽然没怎么正经读过书,却也觉得好看得紧。
  就好像不光是一碟菜,还……还跟一副画儿似的,令人赏心悦目。
  澎湃的幸福感不断冲刷着她的内心:湿冷的冬日清晨,还有什么能比一顿丰盛可口的早饭更能抚慰人心的吗?
  没有了!她在脑海中斩钉截铁地道。
  牛尾巴上的肉已经完美融入粥水中,盐津津的很好喝。倒是有些细小的筋脉勉强保存下来,随着米浆一并流入唇齿间,叫人眼前一亮,颇有种意外的欣喜。
  可能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吧,原本人家是大块的肉,偏要炖烂;此刻炖烂了,却又忽然珍惜起成型的来……啧啧,人类真是善变。
  正常的牛筋坚固非常,可以用来做威力强大的弯弓和弹弓,但此时的它们早已没了曾经的辉煌和倔强,只需要用舌头轻轻一抿,就都悄然化开。
  还在悠悠冒着青烟的炭块仿佛在说:瞧,还是我赢了吧?
  世上有什么东西耐得住这样的煎熬呢?
  啊!
  屋外大雪纷飞簌簌而下,屋内温暖如春浓香扑鼻,白星抱着微微发烫的碗,看着外面银装素裹的世界,从灵魂深处发出一声舒适的感叹。
  真好啊!
  义父说的对,活着真好!
  她以后也要长长久久的活着。
  看着密密麻麻囤积的牛肉,孟阳决定来点大手笔。
  他开心道:“用牛骨熬汤,中午我们吃火锅吧!”
  这么多肉,吃到过年都可以啦。
  昨天白星已经使了一招“庖丁解牛”,将所有牛肉与骨头分开。肉和下水直接埋在雪堆里冻起来,骨头也不能丢,去掉血水后加入大料和防风药材做成牛骨老汤,不仅香醇美味,而且强身健体。
  每天加热一遍,就可以用好久好久。
  牲畜全身是宝,上到大块大块的肉,下到一点尾巴尖儿,都可以经妙手烹饪后摇身变为珍馐美食。
  就连煮汤剩下来的骨头也不会浪费:
  晒干之后打磨成粉,掺在鸡鸭饲料里,也算给他们加补养呢。
  原始大骨太补了,直接喂鸡喂鸭反而不好,这样煮过几次的就不碍事了。
  牛一共有四个胃,口感略有不同,但唯独有一点共同之处:都好吃!
  都好吃!
  真的。
  牛肚中薄一点的可以涮火锅,厚一点的可以加上辣子爆炒,口感清脆;或是卤煮、红焖,肥嫩可口……
  牛肠中多有油脂,不烤着吃岂不暴殄天物?
  根本就不必额外刷油,只要将它放在铁盘上,不多时,就会有油水渗出呢!
  想到这里,两人齐齐吞了下口水,望向牛肉的眼神中也带了点尊敬。
  啊,真是了不起的牛呀!
  为了能充分煮出牛骨中的养分,下锅前需要将骨头截断。
  市面上常见的是直接用斧头劈碎,但这么一来,不仅会砸烂骨髓,难免也会有许多尖利的骨茬和细小的碎骨掺杂其中,若不留神,很容易伤到人。
  孟阳琢磨了下,就去平时堆放灯笼的厢房内翻找一回,拿出来一把锯子。
  用锯子锯断,不光能最大程度保留骨髓的完整,且边缘平滑,就不必担心误吸骨茬划破口腔了。
  白星小尾巴似的跟着他到处走,这里瞅瞅那里看看,对读书人的生活很好奇。她瞧见那许多灯笼后十分惊讶,“这都是你做的?”
  可真好看呀。
  那上头的画儿简直跟真的一样,活像马上就要走下来似的。
  呀,还有小狮子、小兔子和小猪仔!
  孟阳将锯子仔细洗了几遍,闻言点头道:“是呀,快到冬至了,我正好做些灯笼去卖。”
  说到这里,他转过脸来看白星,几乎是带点儿试探的道:“连同冬至在内的三天里,桃花镇西边会有大庙会呢,是附近几个镇子合办的,可热闹呢,有许多好吃的好玩的,白姑娘,你也去吧?”
  去吧去吧去吧!
  他在心底疯狂怂恿着。
  好吃的?
  白星眼前一亮,想也不想地点头,“好呀。”
  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我还没有离开的话。”
  还有不到一个月,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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