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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恶毒白月光 (山楂酪)


  楚若英挽弓拉箭,灰兔子受惊跑走,长公主见惯不怪,沉着地从背篓里取出一块干净的绸布铺在地面,摆上瓜果糕点。
  正值三月中旬,这时的盛京杨柳抽芽冒绿,海棠盛放。
  西北天气则要寒冷些,今儿艳阳高照,虽不那么冻人,林中草木光秃秃,无甚美景可瞧。
  胜在天高广阔,心境自由,这趟郊游,楚长宁玩得很是尽兴,又吃了许多糕点,满足得很。
  下山时,恰好在山路撞见阿花一家。
  阿花往他们仆人背篓里扫一眼,心中有数,这林家父子好不容易豁出脸面入山打猎,可惜什么也没猎到,空手而归。
  “我们今儿逮了好几只雉鸡,都死了,现在天气放着容易坏,林家小郎拿去吃吧!”
  说着,阿花兀自从她爹背篓里取出两只雉鸡递来。
  楚长宁与母亲对视一眼,西北晚上冷得能结冰,哪里就容易坏?
  “这个,我们不能要。”阿花家靠打猎谋生,日常柴米油盐,都是靠贩卖这些猎物,楚长宁自是一口拒绝。
  阿花爹瞅一眼外向的闺女,拿她没办法:“拿着吧,这些雉鸡羽毛损坏,不值几个钱。”
  想着阿花如此客气,到时回些礼便好,于是楚长宁征求地去看父母。
  得了父母的同意,楚长宁真切地道谢。
  “没,没什么。”阿花撇开脸去,脸颊红得跟沙棘果似的。
  阿花爹娘看出阿花别样的心思,直到回家,还拉着阿花说道:“这镇上多的是威武雄壮的儿郎,怎么你偏偏瞧上林家儿郎,他除了长着一张小白脸,一无是处,又不能养家糊口,也不能养活你?”
  阿花执拗道:“上山掏兔子打雉鸡,我样样拿手,不需要林小郎养活我,我能养活林小郎。”
  阿花爹娘瞅着这丫头,无语凝噎。
  不多时,传来敲门声。
  驻足片刻,等阿花爹回来时,手中提着一荷包的细盐,发怔。
  这可是外面买不到的好东西,阿花娘念念有词:“咱们这邻居啊,太大方,这还没有进项,连饭都快吃不上,还从嘴里省下拿来给咱们,这袋盐够一家三口吃上半年,以后还要对他们更好些。”
  与此同时,林家院子里,一家三口对着桌上的饭食,没什么胃口。
  初来乍到时,还好些,认为西北的饭食别有一番风味。
  可日日食猪羊肉,腻歪得慌,集市上的蔬果大多不新鲜不说,翻来覆去,就是老几样。
  食欲不加,自然人愈见消瘦。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两年过去。
  这两年间,盛京发生许多大事。
  一年前,皇帝赐婚永安伯之孙女和新科状元郎,除了永安伯和心腹大臣之外,遭到朝中大臣们反对,以陈太师在内的各朝中重臣们,期望皇帝能听从先帝遗愿迎娶永安伯孙女。
  更有御史当场撞柱,身故。
  不听群臣谏言,皇帝仍是一意孤行,坊间百姓们隐隐传出暴.君之流言。
  同年,永安伯驾鹤仙去,陈太师因身体缘故,辞官回乡。
  礼部卫侍郎调任离京,至黔中任府同知,同是正五品的官职,因地方官员绞尽脑汁儿想被调回皇城,受天子重用,卫青云亲自递折子调任这一举动,令人捉摸不着头脑。
  远在西北的楚长宁听闻时,稍稍讶异。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因为前世的卫青云被贬位七品小知县,任职地,正是黔中。
  彼时的楚长宁正与楚若英外出狩猎,眼神追逐着山林里飞奔的一抹灰色,低声提醒:“爹爹,兔子。”
  楚若英拉弓射箭,羽箭“咻”地一声射出,灰兔子在地上翻滚一圈,后腿抽搐着。
  身侧女儿拍马屁道:“爹爹厉害。”
  一身灰蓝色棉布长衫的楚若英轻叹:“生活所迫,能不厉害嘛!”
  楚长宁抓住灰兔子的一对大耳朵,掂量了下:“约莫有七八斤重,好肥的兔子,回去做干煸兔肉丁,正好下果子酒。”
  楚若英哭笑不得:“就你嘴馋。”
  倒不是说这两年她们的日子过得有多窘迫,两年前搬到鱼峰镇,楚若英一介文弱的身板,手不能挑肩不能扛,思来想去,办了所学堂,做个教书先生。
  在外人眼里看来,也算是个谋生的路子。
  既是做着教书先生,试图要融入到这个生活环境里,必然不能继续大摇大摆过日子,显得过于特殊。
  是以这两年来,摒弃从前大把挥金的生活,依靠自食其力,那两箱子财宝埋在院子里头,再未动过。
  日子虽清苦些,楚长宁不但没消瘦,事事亲力亲为,身子结实许多,以往冬日总是缠绵病榻,来到西北,身子比从前康健。
  两年来,楚长宁一直以男装示人。
  即便她脸上敷着些灰粉,遮掩住白皙的肤色,以眉黛将眉毛画得粗犷,仍是与西北的儿郎有着极大区别。
  没有找到适合的差事,楚长宁干脆自己在县城里买下沿街铺子,开起酒铺。
  她本想开一家甜点铺子,奈何自己于厨艺方面实在没有天赋,只好做自己拿手之事。
  从以前她在书里看过几个酒方子,精挑细选出几个,酿造的酒液辛辣刺喉,适合西北冷冽的气候环境,生意不算冷清,日常进益还过得去。


第91章 一触即发 阿娘,你竟然不带我一起……
  八九月的西北, 金乌炙烤着辽阔的土地,昼长夜短,环抱群山绕斜阳。
  因白日与夜晚气温骤降, 阳光充足, 此地盛产的瓜果脆甜多汁。
  临街的铺面有茶楼有饭馆,还有一家唤忘忧酒铺的铺子。
  整个城镇都晓得那忘忧酒铺的掌柜, 是个弱冠之年的儿郎, 身段纤瘦, 穿着身碧青长衫,一双眼睛跟鱼峰山脚下的一汪湖水似的清灵,比西北的女子生得俊俏。
  这日炎热难耐, 楚长宁扔下手头的一应活计儿,躺在凉椅歇凉。
  守铺子半日, 也不见来个人, 索性将大门一锁, 回家用饭。
  吃饱喝足,她顺走半个搁井水里冻过的香瓜,咬一口, 凉津津,格外解暑。
  一直到夜间,酒铺子生意才好起来。
  “林小郎, 给俺打三两刀子酒。”
  “欸, 来了。”
  好不容易忙完,有个黑影罩来, 楚长宁一抬眼,瞧见阿花拿着只酒葫芦。
  她麻木接过,问:“还是老样子?”
  阿花应声, 等接过酒葫芦一掂量,分量不止二两,约莫有三两多,每每自个儿来,分量总是比别人多。
  是不是说明,林小郎对她与众不同?
  给过铜板,阿花高兴地往回走,来到小巷口,迎面撞到一个威武壮硕的青年男子。
  见到人,阿花扭头就跑。
  身后青年男子抬手,身后有人拦住去路。
  阿花恼怒:“吴鹏,你要做什么?”
  唤吴鹏的青年男子大步上前:“我们一块儿长大,是最好的朋友,要不是你从中作梗,害我又错失今年鱼峰镇最俊俏男子的头衔,你说,我要不要揍你?”
  阿花冲面前人冷哼:“林小郎生得俊俏,是大家有目共睹,再瞅瞅你,一身汗臭味儿。”
  吴鹏低头闻了闻身上的气味儿,瓮声瓮气:“懂什么,这叫男人味儿。”
  白他一眼,阿花抬腿要走,吴鹏抬手去拦,被人击中膝盖,阿花滑溜如鱼儿般逃走。
  翌日,楚长宁一早出门,来到酒铺,被一伙人围住。
  为首的吴鹏是镇上吴首富之子,平日里无甚交集,自从去年举办的一场最美最俊俏的男女大赛评选,顶着鱼峰镇最俊俏男子名头的楚长宁,连她开的酒铺子,生意也跟着红火。
  同时,多出吴鹏这个麻烦精,三不五时来找她茬儿。
  吴鹏一开口,便是要同她比试。
  金乌初升,晒得人脑子发晕,楚长宁懒得搭理:“我认输,我不想同你比试。”
  吴鹏感受到了被轻视,不肯作罢,甚至放言威胁:“若你不同我比试,以后你们林家休想在鱼峰镇立足。”
  楚长宁不惹事,但也不怕事:“你们吴家虽是镇上首富,可这上头还有知县有知府,不是你们吴家能只手遮天。”
  吴鹏不能反驳,不甘心地嘀咕:“都道林小郎生得俊俏,依我看,跟个娘们似的,又怂又软蛋,长得一点也不俊俏,丑得很。”
  别人说她什么都可以不理,唯独不能说她丑,楚长宁眉毛一扬:“你要比什么?”
  吴鹏面上一喜:“就比一个时辰,谁打的猎物最多。”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鱼峰山养活这片镇子,两年间,楚长宁时常去山里打猎,只要不进入深处,还是很安全的。
  楚长宁信心满满,自是没有不应下的道理。
  一会儿功夫,聚来一群围观者。
  鱼峰镇日子平淡无趣,难得发生新鲜事儿,听闻这二人要比试一场,立时来了兴致,好事者都跟着去做个见证。
  同邻居的茶楼掌柜说道一声,楚长宁回酒铺里取下一只荷包和一只背篓,随吴鹏去到鱼峰山。
  一行人热热闹闹跟去,等阿花听到消息时,已经是半个时辰后。
  彼时的楚长宁刚刨出一个深坑,累得直不起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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