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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一只扮猪吃我的大理寺卿[探案] (竹报平安)


  老头子招供道,“我进来的时候就看见正院地上满是鲜血,我知道我女儿出事了,但是我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她的影子,反倒在炊房里找到了几箩筐的白菜,于是我就动了歪心思。
  我养鸡鸭牛羊的,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血量她难逃一死。
  既然她已经死了,我就起了霸占她屋宅的歹念,只要我掩盖她死亡的痕迹,再搬进来住就好了嘛。”
  老头子眼里闪着诡异的光,他拉住宗仁的广袖,急道,“我这么做没有错啊。信月是我的女儿,她赚的都应该供养我,是老子养的她!别人家里都有婆娘能带孩子,我屋头没有啊,我一个大男人,辛辛苦苦把她养大的!
  农村的田地什么时候能分给女子了,本来就应该给儿子的,信月却偏偏因为这件事跟我置气,她啊,就是不孝顺。
  昭贤和昭志自己要生活,时时还朝我拿钱,我一个老头子打又打不过他们,何况四亩田地都分出去了,就守着家里一点鸡鸭牛羊过日子,过年连套新衣裳都买不起,信月却在城里买了新居,按我说,她这钱就该全部上供给我,女子不掌财!
  是你的话,你也会这么做吧?反正我没有杀人啊!”
  宗仁眼神暗了暗,听得鬓角突突跳,“最基本的,有件事我得纠正一下你。
  孩子是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的,赡养孩子是为人父母的义务,你好好待她,才有孩子孝顺父母一说。
  如果李信月有的选,你觉得她会选择投胎到你家出生吗?
  如果李信月有的选,你连做父亲的资格都没有。
  是父母应该感恩孩子,而不是靠在孩子身上吸食她的血骨。
  李信月是活生生的人,她早就应该远离你,或许从你强行把养育两个儿子的责任加之在她身上,自己当甩手掌柜开始;或许从你在她十六豆蔻年华时把她卖给了赖盖成亲开始;或许从你决定家产传男不传女时,在你做出这些事情的时候,你的养老问题就理应只由你的两个儿子负责了。
  分田地的时候,家产传男不传女是理所应当;李信月需要帮助找你的时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理所应当,怎么养老的时候就归女儿管了?
  好事都给你儿子占全了呗。
  帮助杀害女儿的凶手消灭罪证,只为抢占属于女儿的财产,已经是人性泯灭了。
  你问我会不会这么做,虽然我尚未成亲,不知道自己是否也会为人父,但是我非常确信我不会这样做。
  因为我足够强大,有父性,有良心,不会因为斗不过儿子试图压榨自己的女儿。”
  老头子嚷嚷道,“那我不把家产给儿子讨媳妇,我老李家都要绝后了,要我如何去见列祖列宗!我还想孙子绕着我膝下承欢呢!
  大人说着轻松,实则还是因为你出生好,女人都倒贴你,你又不差那点钱。”
  宗仁气乐了,“你既然讲究那点钱,怎么不想你要把家产给儿子让他讨媳妇,还要让媳妇生孩子才有孙子;但你把家产给女儿,她只需要挑着哪个男人春风一度,成亲的开销都能省去,一步到位让你有孙子呢?”
  老头子震惊的看着宗仁,显然不能接受他的想法,可是搜刮了整个脑袋也想不出反驳宗仁的话,只是嚅嚅道,“大人,我们乡里没有这样的......总之你们快去把赖盖抓捕归案吧,和我女儿有矛盾的只有他了,把他逮捕了,这屋宅还是我的,大人你也别不服气,我这都是合乎律法的。”
  宗仁浅笑一下,忽然问老头子,“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老头子愣了愣,耳旁的确有咯哒咯哒的声响。
  宗仁抬手点点老头子身后,“女侠已经忍不住要打你了。既然你害怕儿子的拳头,应该也会屈服于女侠的拳头之下,毕竟——”
  “武力社会,你就忍一忍吧。”
  宗仁颇为遗憾的看了眼老头子,目光怜悯,仿佛在宣布他的死期已至。


第41章 成衣铺06 小猫咪可爱死了!
  曲昭一脚缎靴踹在老头子屁股上, “不需要时是泼出去的水,需要时是小棉袄;不想管时她独立坚强有主见, 想管时她脑袋糊涂目光短浅,你说我招个小弟都没这么好的事,天黑了你就净会做梦了?”
  老头子噗通一声被踹倒在地,他急的满头大汗,几乎要吓得半死,毕竟曲昭的功夫他已经见识过了,他立马跪在宗仁面前抱住他的大腿,哀求道, “大人,你可不能纵容手下使用武力,周朝才不是什么武力社会, 我们是讲究律法的社会, 京城里面, 天子脚下, 你一定要保护好我这个证人,不然我......我给你磕头了好不好, 你饶我一命!”
  其实还真没什么需要老头子继续招供的地方, 毕竟他的确如他所言没有杀人,尸体这个出血量, 他要动手,没净几次身,身上是洗不掉血气的, 而他身上没有浓重的血气,只有指甲缝间留下了一点难以扣掉的蔬菜细末;
  毕竟他久未见李信月,两人关系生疏, 平日里少有往来,再者他也没有撞见凶案现场,只是人性里的恶欲发作,帮凶手伪装了一下现场,律法没有办法惩罚他的不道德;
  但是宗仁偏偏想要为这个已经离开人世的坚强女人,让这个愧为人父的老头子内心遭受哪怕片刻短暂的煎熬;哪怕只是活在这个世界上无意了解她的故去,因此想要给李信月的一点迟来的、微不足道的慰藉。
  老头子卑微的伏倒在宗仁的脚边,浑身颤抖,一个劲的告饶,都没有得到宗仁的回应。
  “......”
  几个时辰后,那盏微弱的油灯燃尽熄灭。
  李信月的新居外,天色慢慢亮了起来。
  大理寺的巡逻队伍把老头子押送去了大理寺等待发落。
  宗仁撩开帘布,从李信月居住的西厢房踱步走出,垂眸看着被阳光映亮的正院,“血迹从西厢房伊始出现,断在了正院。
  且已经检查过其它地方没有出现任何的蔬菜细末,与老头子的口供也对得上,他就只是看见西厢房的被褥和塌垫不见了,自己从木柜里拿出备用简单的掩饰了一下,因为没有找到枕套,便把枕头随意的塞在喜被下面。
  如果我是凶手,在床榻上杀害了李信月,用塌垫包裹住她的尸体走出来,那我所过之处必定是血迹流淌,血迹绝对不会凭空断在了正院。
  推算一下李信月遇害的时间,我们昨日午后在成衣铺沥见过李信月,稍早时候饭桌上还摆有饭菜和两副碗筷,还有没有来得及收拾的炊房,老头子是在傍晚敲门无人应答擅自闯入见到了凶案的现场,决定帮凶手销毁证据。
  初步判断李信月的遇害时间在昨日她关店铺回新居用膳到傍晚尚未用完晚膳之间,这段时间不走够让血迹凝固,那显然凶手也不可能是把尸体带出放在正院,沥干了血再带走。
  既然排除了这种可能,那么根据血量的分布,李信月可能就不是死在西厢房里,而是死在正院里。
  她可能是在西厢房遭受了流血的伤害,跑出来以后在正院遭受了致命伤,倒在血泊沥。
  消失的被褥和塌垫极有可能是用来裹住李信月的尸体迅速被带走,只要凶手动作够快,就可能会出现血迹断掉的现象。
  但是血涌是很快的,凶手走不了多远,而且我猜测现场留下如此多的血迹,就是因为凶手处理完李信月的尸体后,回来想要处理凶案现场,却恰好撞见了闯入新居的老头子,他没有选择继续杀人,很可能是因为那时候已经临近夜晚,他需要赶时间出城,晚了城门就关上了。
  只需要艶在附近排查一遍,就能找到李信月的尸体。
  不会超过方圆半里。”
  宗仁抬眸看曲昭,“姐姐,你的鼻子灵,你嗅嗅呗。”
  曲昭虚伪客套的笑了一下,一巴掌毫不犹豫的糊在宗仁脑袋上,“你当我是属狗的吗,给姐姐应有的尊重呢,不能和姐姐在一起了,就随便了知道吗?你们读圣贤书的人没听过一句话叫‘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吗,在我们靠拳头说话的世界里,也有一句话叫‘一日小弟,终生小弟’,你这个人真是恃宠而骄,不懂规矩。”
  恃宠而骄的宗仁一双眼眸清澈明亮,傻傻的看着曲昭笑着,脑袋还蹭了蹭曲昭的掌心,就是一副彻底没救的样子。
  “一天到晚,光会造反和撒娇,你说你有什么用?”曲昭用力戳了两下宗仁的额头,结果那处娇贵的皮肤肉眼可见的红了一片。
  曲昭立刻心虚的挪开眼睛,走动着开始找寻起来,“城市里抛尸是不能光明正大的,凶手想要藏尸体,那势必是因为不想让人发现,想要拖延人们发现李信月遇害的时间,方便他能够逃跑。
  依我经验,藏在别人家里一是比较麻烦,二是一户有人居住的人家活动痕迹多,活动痕迹越多,越容易发现外来的尸体,就算侥幸当下没被发现,尸体总会发臭的,藏不了几天——”
  曲昭顿了顿脚步,扭头同宗仁说道,“我看,倒不如藏在这座属于李信月的新居里面,反正她是独居,能掩盖很长一段时间。”
  曲昭当真在这座宅院里认真的闻嗅起来,束发高绑,随着她的动作晃动,无意间拂在身后宗仁鼻尖,她也不甚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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