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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嫡姐换了未婚夫后 (云千重)


  这话说出来,别人信,反正拥有了前世记忆的周琴凤是不信的。晋王对秦王还有兄弟情义,这种事,打死他都不信。说白了,赵钦安就是不愿意帮她,可为什么这种利益相关的事,赵钦安都不愿意出力,原因太明显不过了。
  赵钦安心里有人,是周笛雨。
  周琴凤很想问一句,既然你喜欢的人是三妹妹,为什么当初又默许换婚,还说想娶的人是我呢?周琴凤不敢问出来,她怕得到的答案是她无法接受的。不管怎么说,她嫁给了晋王,不会被秦王退婚了,将来晋王登基,她会被册封为大虞的皇后,诞下嫡子,她还会成为皇太后,一生都活在巅峰,其他的,周琴凤不敢有太多贪心。
  既然晋王不愿出力,周琴凤只有等三朝回门了。
  周笛雨坐在马车上,秦王也没有骑马,而是陪她一起坐马车。周笛雨撩开马车帘子,朝外看去,八辆马车可以并驾齐驱的宽阔街道,用青石板铺就,显得厚重而古朴,两侧是鳞次栉比的店铺,武器店偏多,果然是个重武轻文的世道。
  “有没有想买的?”看到周笛雨盯着武器店看,马车走远了,她的目光还是没有收回来,赵钦宸让人停下了马车,问道。
  “想去看看,可以吗?”周笛雨指着那武器店问道,原主人设是一个没有任何天赋的废材,除了有张可以用来当花瓶的脸蛋,一无是处。但周笛雨根本不怕赵钦宸从她和原主人设不一样的地方看出端倪来。
  赵钦宸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如今他们是夫妻,荣辱一体,周笛雨进了一趟宫,明白赵钦宸的处境,并不是外界传言的那样,受帝后宠爱,受皇弟的崇敬,太子之位非他莫属。
  说的什么屁话,越是有权势的人,越是眷念权势。皇位只有一个,君临天下的诱惑是寻常人能够抵御的?若太子之位非他莫属的话,还用等到今天?
  所以,不论她做什么,哪怕再惊世骇俗,赵钦宸都会尽量帮她掩饰。
  赵钦宸先下马车,然后朝周笛雨递出手来。虽然,周笛雨已经在尽量锻炼这具废材身体,如今已经略有起色,不需要任何人搀扶,但谁能拒绝得了一个俊男的绅士风度呢?
  周笛雨很大方地将手放在了赵钦宸的手上,踩着板凳下了马车。
  “谢谢!”周笛雨收回手,赵钦宸也适时地收回了手,背在身后,指腹轻轻地捻过指尖,他第一次触碰女子的手,有点不适应,心跳也难免加速。
  这就是女子的手吗?柔软得如同无物,也很凉,难道她很冷?
  想到这里,赵钦宸对周笛雨说了一声,“等一下!”
  他转身回到车上拿了一件斗篷下来,抖开,披在了周笛雨的肩头,周笛雨有点懵,她冷吗?他是从哪里看出她有点冷的?
  时值初冬,过了晌午的时分,气温的确开始降下来了,北风卷过街上的落叶,赵钦宸转了个身,在她身前挡了一下,枯黄的叶子落在了他的肩头,周笛雨抬手帮他拿掉了落叶,手一松,落叶旋转着飘远。
  这样也挺好啊,这种搭伙过日子的感觉其实也不赖。周笛雨想,赵钦宸最起码是个很有风度的男子,短短时日,周笛雨感觉得到,他这人知恩图报,胸怀宽广,虽然处境艰难一点,但他没有权力的欲望,一个心怀百姓的男人,肯定不是个坏人。
  只要他不图自己的嫁妆,她倒是可以勉为其难地考虑一下,帮他管理王府,利用目前的产业挣一笔钱。
  既然是礼尚往来,周笛雨也并没有在意赵钦宸为她披斗篷的事。反而是街上来来往往的恩路人均驻足观望,哪里来的两个天仙一样的人儿?一看就是夫妻,还这么恩爱,单单是旁观一下,就可以让人多活五百年啊!
  太养眼了,太让人羡慕了!
  正好,赵钦安与周琴凤的马车从旁边经过,赵钦安撩开马车帘子,看到这边很热闹,然后,他就居高临下地看了一下,正好看到周笛雨抿着唇,眼中含笑,从赵钦宸的肩上拈起了落叶,那一笑,如春风拂面,百花盛开,美艳不可方物。
  京城之中,赵钦安从来没有见过比周笛雨更美的女子,她眉眼间的自信,为她原本就绝艳的脸上打上了一层釉光。冬日的暖阳照在她的身上,映衬着她明媚的笑容,让人挪不开眼。
  很多年前,赵钦安就知道,周笛雨非常美,比他见过的所有的女子都美,那时候,周笛雨的身上还有着女子的怯弱,并没有萧家那种张扬的血脉,但现在,她如此明艳,如此自信,身上有种不同于女子的洒脱。
  原本,她的笑应该是给他的,但是,是他亲手放弃了,为了即将到手的权柄。只是,难道周笛雨不应该为他守身如玉的吗?她的未婚夫本来应该是自己,不是秦王,一女不嫁二夫,以她的秉性,就算是上错了花轿,也应当贞洁不屈,就算不哭着闹着回到自己身边,也不应该和他皇兄如此亲近。
  周笛雨并没有注意到晋王府的马车,赵钦宸为她系好了披风带子之后,她便跟在赵钦宸的身后,走进了武器店。
  赵钦安的心里越发难过了,一个生长在后院内宅,从来不舞枪弄棒的女子,居然愿意陪着他皇兄去逛武器店。
  “怎么了?”赵钦宸正在看挂在墙上的□□,看到周笛雨往后看了一眼,眉头皱起,他忙问道。
  总觉得有人盯着在看,周笛雨回过头去,街上并没有值得注意的人,她也不好跑到门口去追着看,“没什么,你原来是用枪啊!”
  赵钦宸并没有就此放过,他朝门口看了一眼,一个貌不惊人的男子就此离开,赵钦宸笑道,“嗯,你想买什么?这家店里的东西都还过得去,不过,如果想要趁手的,还是要找人定制。”
  前世,周笛雨用的冷兵器是匕首,虽然很多人都喜欢用热武器,而实际上,那时候的物资已经非常匮乏,热武器的成本很高,最关键的是,如果想更好地活命的话,冷兵器防身才是最靠谱的。
  热武器可以通过强大的杀伤力给人带来安全感,但冷兵器带个人的危机感却更加能够锻炼人的本能和实力。


第25章 (捉虫)
  (捉虫)
  “客官,小的店里刚刚进了一把短刀,是莫大师亲手打造的,正好适合夫人用。”
  掌柜的生怕赵钦宸会拒绝,忙让人拿出来一个檀木雕花盒子,约有半米长,二十公分宽,盒子看上去就很上档次。不过,周笛雨并不在意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她直接打开盒子,看到里面躺着一柄寒光熠熠的匕首,刀刃锋利,血槽深度恰到好处,一看便知是神兵利器。
  赵钦宸也忍不住在心里喊了一声“好”,他拿起匕首,吹了一口,刃口处传来一声响亮的回音,的确是绝世好兵器。
  “的确是莫大师亲手煅造的。”赵钦宸将刀刃朝下,刀背朝着周笛雨,将短刀递给周笛雨,问道,“多少银子?”
  “啊,不贵,八百两银子。”
  周笛雨接过来,她并没有用赵钦宸的试验方式来检验这柄短刀的锋利程度,而是随手拿起了另外一柄长剑,短刃朝长剑砍了过去。
  “慢着……”掌柜的一声尖叫,劈破了嗓子,可惜并没能及时阻止周笛雨,他眼泪都要出来了。
  “哐当”一声,短刃缺了一个口,而长剑彻底成了两截,一短刃一长剑,彻底就报废了。
  “就这,还八百两?抢钱呢?”周笛雨轻蔑地道,还莫大师,什么莫大师,短刃倒是装饰得花里胡哨,刀刃雪亮,看上去很锋利,但是,就这种级别的刀,用在末世杀丧尸,只有被丧尸啃了的份。
  在赵钦宸的眼里,这短刃已经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少有的几件神兵利器中的一件了,周笛雨用来试验短刃的长剑也并不赖,长剑被短刃一刀劈断,足以证明短刃的锋锐与韧性,调和得恰到好处。
  掌柜的气得简直要晕过去了,你不买就不买吧,何必要浪费一柄绝世好兵器?
  “夫人,莫大师的兵器还从来没有人说不好过,千金难求。这一次,小的这小店也是运气好,才抢到了一把,八百两银子保个本,夫人若是瞧不起,也可以不买,何必要坏了一件好兵器呢?”掌柜的痛心疾首。
  赵钦宸心里其实也有点赞成掌柜的,但周笛雨是他的王妃,无论对错,对赵钦宸来说只有维护的份。
  赵钦宸扔了一千两银票,“短刀和长剑我都买了,是用来切菜还是用来杀人,与你无关!”
  多的话就不要说了。
  周笛雨看了一眼短刃上的缺口,不得不说,这短刃其实也还过得去,她看了一眼银票,“这两把兵器,可不值一千两。我看到你后院有打铁炉,借我用一下,我不要你找钱了。”
  周笛雨知道男人都爱面子,赵钦宸已经穷到了要打她嫁妆的主意了,想必这为了装面子给的一千两银票,他内心里不定多肉痛。
  周笛雨虽然得了周琴凤的嫁妆,但并不知道,其实嫁妆里还有银票,以为都是些没用的摆件,店铺,田产和房产之类的。她一时半刻到哪里去找一千两银票来还给赵钦宸?
  “夫人要亲自打铁?”掌柜的要给周笛雨跪了,“夫人,这短刃小的不卖给夫人了,还求夫人还给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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