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谏轻笑,“可见人总是容易被表面鲜亮的事物迷惑,以致蒙蔽了双眼。”又皱着眉头道:“那位蓝珠,堂堂一国郡主,怎会如此歹毒?在南诏也就罢了,到了长安也不知收敛,若是七郎真娶了她,怕是家宅不宁。”
步云夕漫不经心地看他一眼,“王爷过来,是专门聊七郎的婚事?”
李谏从袖中取出那瓶玉颜膏递了过去,“这瓶玉颜膏,据说祛疤特别灵验,你姑且试试。”
步云夕有点意外,早上让她选鞍辔样式,这会儿又送药膏过来,有点无事献殷勤的感觉,但无论如何,王府里的定是好东西。她道了声谢,从妆奁里取了一根玉簪子,用簪尾挑了点药膏。
李谏静静看着对面的女子,她穿一条薄薄的,淡绿色绣着芙蓉纹的单丝罗笼裙,脸上未施脂粉,身上仍带着沐浴时的澡豆香。此刻她正玉臂轻抬,专注地看着菱花镜中的自己,仔细往脸上抹药膏,宽松的袖管滑落,露出系在肘上的一对驱蚊虫用的小香囊。那罗裙如此轻薄,隐约透出她苗条曼妙的身姿,引人遐想。
他不知怎地又想到刚才进芝兰苑时的所见,那几只乖巧的小鹿,叽叽喳喳的小丫头,边做女红边闲聊的侍女,都让他生出一种陌生又微妙的感觉。此时看着眼前女子,看着她黛眉微蹙,看着她涂了药膏后略显苦恼的样子,以及那对袖子下随着她的动作微微晃动的香囊,他忽然明白过来--这里有一种他久违的烟火气。
正出神间,素音端了茶过来,“王爷留下用膳吗?王妃今儿差点遭难,婢子命人买了东市鬼不理的毕罗,这会已经送来了,王爷可要一起用点?”
这家鬼不理的毕罗有个说法,据说当年一个恶少被鬼差索命,恶少死前想吃毕罗,便带着他们到这家毕罗店,谁知两名鬼差掩鼻不前,扔下恶少走了。这店自此便改名鬼不理,说吃了他家毕罗,连鬼差都不收,晦气尽除。
李谏点头道:“是该压压惊,正好我今日命人留了两条鲈鱼做鱼脍,云笙,你也尝尝,新来的厨子做鱼脍的手艺不错。”
这意思就是留在这儿用膳了,素音福了福身,“婢子这就去安排。”
步云夕看了素音一眼,自从上回自己决定暂时留在靖王府,素音一有机会便在李谏面前说自己的好话,此时又让他留下用膳,无非是想撮合俩人,好让自己真心留下做靖王妃。
冬生一直候在外面,他一向最会看人眼色,一听李谏这么说,不用吩咐便飞快跑去传话。没多久,素音便进来请两人移步小花厅。
这还是步云夕来长安后,第一次吃生鱼脍。那鱼脍切得薄如蝉翼,用莲叶托着,撒了些菊花瓣,一旁还伴着切成丝的橙子,碧叶黄花,光是看着便赏心悦目。炉子上还烧着一锅汤,说是用切脍后剩下鱼骨鱼肉熬的,此时咕嘟咕嘟翻滚着,冒着引人垂涎的香气。
第40章 他不由想,她未嫁前就是……
“拌橙丝是南人的吃法, 你若不喜欢,可拌葱和姜丝去腥,再蘸酱料。”李谏一边说,一边亲自拌了一份递到她面前, “不过这鱼早上还在松江游着, 新鲜得很, 不会有腥味, 你且尝尝。”
“松江?”步云夕吃了一惊, “这鱼来自松江?”
李谏笑了笑,“说起来,这还是沾了太子的福。太子最爱吃生鱼脍, 尤其鲈鱼脍, 浙西道进奏院为了讨他欢心,每年八九月鲈鱼最肥美的时节, 隔日就从松江把鱼运到长安。早上捕的鱼,铺上冰块,一路快马疾驰, 傍晚便到。如今已九月底,过了这一旬,便得等到明年了。”
步云夕夹了两片鱼脍,蘸上酱料尝了,果然清爽可口齿颊留香,心道这些权贵可真是会吃。看到自己面前还有一个瓷碗, 碗底也铺了几片鱼脍,还有姜丝和葱花,正疑惑着,便听李谏说一声汤已烧开了, 随即提袖舀了一勺汤到她碗中,经这滚烫的汤一烫,原本透明的鱼肉顿时变成了乳白色。
“你若吃不惯生的,便尝尝这泼沸鱼汤。鱼肉被汤泼沸过,肉质鲜嫩,连汤带肉一起吃,口感刚刚好。”
步云夕一尝,果然汤鲜肉嫩,胃口大开。
李谏道:“你在肃州时不常吃鱼吧?我记得母妃提过,那儿的人不爱吃鱼。”
焉支山也有溪流湖泊,春夏时节庄里的人也会去捕鱼捞虾,但步云夕嫌鱼刺麻烦,确实不爱吃鱼,便道:“我嫌吃鱼麻烦,一向不爱吃鱼。”
李谏笑笑,“听秋水说,你喜欢骑马,喜欢养小鹿小兔,可见以前在肃州日子过得必是极逍遥的,如今到了长安,虽繁华些,但街道坊市密集,人又多,很不习惯吧。”
“是有点不习惯,但长安好吃好玩的地方也多。”
这人今日来了什么兴致,竟和她聊起家常来了。步云夕悄悄打量了他一下,他今日穿一身月牙色襕袍,外罩碧色半臂纱衣,衣袍不知熏了什么香,有种清冽如松的淡香,她发觉他除了声音好听,人其实长得也挺好看的。
此时李谏提起小炉子上温着的酒,正要往她杯里斟,似想起什么,黑白分明的星眸带着探究,也抬眼看向她。落霞从小花厅半敞的窗扉透进来,让两人的脸都染了一层柔和的金粉,这四目一相交,两人都微微怔了一下。可两人都不愿先挪开眼,仿佛先挪眼的那个人气势上就输了,于是这本该短暂的目光触碰,硬生生持续了好一会儿,直到两人都感到些许尴尬。
李谏借着斟酒垂下眸子,“这是绿蚁,吃鱼脍喝绿蚁最是相宜,你可要尝点?”
步云夕也趁机收回视线,“那就尝点吧。”
一时无话,小花厅里只余炉子上的鱼汤咕嘟咕嘟的声音。大概是温过的酒酒性更烈,几杯下肚,便有股辛辣的劲儿在胸腔蔓延,李谏松了松衣襟,忽然问道:“你在肃州学过针灸?”
“为何这么问?”
“我昏迷后刚醒来那会,见你手里正拿着一根银针。”
“一定是你眼花看错了,我没学过针灸,倒是略懂些可助疏通经脉的推拿按穴之术,你昏迷不醒那几日,我试着捣鼓了一阵,但你能醒过来,全是御医们的功劳,我可不敢居功。”步云夕面不改色,拿起一块毕罗咬了一口,“这毕罗果然好吃,你不尝尝?”
能在自己面前扯慌扯得如此淡定,手都不抖一下,也是个人才,李谏看戏似地看着她,心里由衷地赞叹一声。话又说回来,谁心里没个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横竖她对自己并无坏心,姑且由得她。他顺从地说声好啊,刚拿过一块毕罗,春晖便在外头气喘吁吁地禀报,宫里来了人,急传靖王进宫。
“刚才吓了我一跳,幸好你够镇定。”李谏走后,素音长长舒了口气,“他怎么忽然想起那日的事儿来了,莫非是有所怀疑?”
步云夕一边吃着毕罗一边道:“我终究是个赝品,不可能事事做到滴水不漏,靖王又不是傻子,有怀疑也正常。你要是多留他几回,只会露馅得更早。”
素音有点悻悻的,嘴硬道:“主子不受宠,我们这些做侍婢的如果也不着急,不替主子谋算,岂不更惹人怀疑。”
“总之我留在此处不是长久之计,迟早会露馅,等时机成熟,我还是要离开的。”
素音抿了抿唇,再没说什么。
到了晚上,冬生被遣来传话,皇帝心血来潮,说要去骊山行宫住上一个月,后日便启程,靖王当晚已先行赶往骊山准备了,他请王妃稍做准备,三日后和其余宫眷一同前往。
听说宫里的妃嫔们最爱去骊山行宫,因为行宫里的温泉不但能祛风通络,更有驻颜养血的功效。小妖一听,嚷着要步云夕带她一起去。
步云夕颇不以为然,“咱们焉支山不也有温泉吗?焉支山的温泉还能洗筋换髓,当年亏得那温泉,玉书哥哥的双腿才得以好些,依我看焉支山的温泉比骊山的强多了。”
小妖撅着嘴央求,“那怎么一样,焉支山上的就是一个破山洞里的野泉眼,骊山上的行宫,听说可富丽堂皇了,你不愿意带我进宫,就带我去一下骊山行宫见识见识嘛。好姐姐,你就带我去嘛,我以后好向顺子他们吹嘘一下……”
步云夕无奈,只得从她,但约法三章,不可喝酒不可生事不可多话。
三日后的清晨,当步云夕一行来到春明门时,才发现李飞麟早已等候在那儿,除他之外,还有永嘉公主和那位南诏郡主蓝珠。
“九婶婶,你怎么来得这么晚?”永嘉一见步云夕,飞快策马上前,待看到步云夕那匹汗血宝马和马鞍上横搭着的虎皮时,顿时两眼一亮,“这不是九皇叔的乌孙宝马吗?他竟然舍得让你骑去骊山!还有这虎皮,这猫眼宝石……好漂亮……”
步云夕其实怪不好意思的,早上当冬生牵着这马儿到她跟前时,她简直惊呆了。这重新打造的鞍辔有多奢华尚且不说,单是这张完整的虎皮便极为少见,若是放在云来铺卖,能换一座小宅子。马儿的项带、额勒上缀满了小金花、银铃,最惹人瞩目的,当属额勒上的一颗碧绿色猫眼宝石,便连那马鞭,柄上也镶着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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