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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迂腐书生 [金推] (冬娆)


  “怎么,你认识?”
  “认识认识,那是庚家的大少夫人和她老娘王婆子。”店家年纪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说起这事眉飞色舞,仿佛一点儿也不担心被外人听去,“两位不是县城人吧?说来这庚家大少夫人以前还是我家邻居呢,后来被庚少爷看上,直接从小家雀飞上枝头做了凤凰,哎哟,你们是没有见那聘礼,足足有两大马车,当天把巷子里的道路都压出这么深的辙!”
  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比划,语气里满满的殷羡。
  邬颜眼底划过一丝了然,她装作不经意地问:“不知道是哪个庚家?”
  “还能是哪个?当然是咱们金城的县令大人家!”这下不用店家回答,其他吃客都忍不住插几嘴,“我说小李,你爹是不是要给你娶后娘啦?要不然王婆子咋见天来你们摊子吃馄饨,我看这吃饭是假,背地里幽会才是真哦~”
  “哈哈哈哈……”
  众人哄笑出声,来这儿吃饭的都是熟客,彼此知根知底,此刻也顺着那人的话纷纷开起.荤.腔,惹得小店家脸色涨红,直气得威胁几人:
  “我呸,牛老二你休要满嘴大蒜味,败坏我爹名声,今天的馄饨不赊账给你了!”
  “唉唉唉,错了错了,小祖宗我开玩笑呢,哥哥我手上紧了些,今儿还是记账。”
  又是一阵笑声,小店家哼了声,故意扬高声音:“别看我家摊子小,但在金城可是数一数二的馄饨摊,王婆子的女儿虽然嫁给县令公子,照样爱吃这一口,所以才经常回来照顾小摊的生意。”
  说到后面开始夸自己家的馄饨……
  邬颜一脸黑线,随口应了几句,问:“您说庚公子是县令大人的公子,说来也巧,我今天遇见一女子,同样姓庚。”
  “那一定是庚公子的嫡亲妹妹,是不是十四五的年纪,穿着红衣服,还带着一丫鬟?”
  邬颜点头。
  “肯定便是了,县令是外地人,庚姓全金城只此一家。”
  有别的客人陆陆续续坐下,小二的话渐渐远离,邬颜坐在木板凳上,眉头皱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施傅兴硬着头皮吃下两大碗馄饨,最后撑的小腹凸起,和那些有喜的女人一般,他微微放松了坐姿,看见妻子的样子后奇怪道:“在想什么?”
  “夫君,娘打的可能是县令的女儿。”
  “哦。”施傅兴开口,差点儿打出饱嗝,堪堪在前一秒憋在了嗓子眼。
  邬颜愣了愣,见施傅兴表情冷静,不像是装出来,不由得问:“夫君不担心吗?”
  施傅兴不解:“担心何事?”他想了想,劝慰道,“那女子先对你无理,娘的做法虽然粗鲁,但是为你好。”
  “这一点妾身当然明白,只是……”邬颜露出头疼的表情,“那位表小姐性格蛮横,毫不讲理,妾身怕她仗着家世找娘的麻烦。”
  “哼!庚县令是好官,身为县令千金,岂可无顾王法?”施傅兴冷哼一声,对邬颜说的事情不以为意,手掌往木桌上重重一拍,义正言辞道,“如果她敢来,我必定告到县令面前!”
  少年人心中充满正气,一瞬间倒把邬颜给镇住了,好半天她才反应过来,然后觉得,需要对这个便宜丈夫的智商重新评估。
  清官难断家务事,能养出庚双这种性格,怕不是县令溺爱孩子,或者干脆对孩子的成长不管不顾。如果等庚双来找他们麻烦,一切都晚了。
  不过眼下多说无益,付过钱,两人从馄饨摊离开,乞巧的夜市热闹非凡,昏暗的夜下点着影影绰绰的光。
  施傅兴无声带着邬颜在路上走,目不斜视,与其说游玩,不如说只是单纯走路。
  他倒是消了食,只是对于邬颜来说,便过于无聊了。
  人群来来往往,拥拥挤挤,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才不会被冲散开。她抬眼打量走在前面的人,看到对方宽阔的后背,如同松柏般挺直,高高竖起来的马尾随着走动左右晃动。
  眼睛转了转,邬颜突然小碎步走上前,一把抱住少年人的胳膊。
  施傅兴吓了一跳,差点儿把人甩出去。
  好在及时看到是自己的妻子,夜色中,女人的脸庞仿佛打了层朦胧的雾气,他以为出了什么事情:“怎么?”
  “没事,只是妾身怕和夫君走丢,这样牵着就不害怕了。”
  施傅兴蹙眉:“你并非黄髫小儿,哪里会走丢!”
  “那可不一定,妾身如此好看,自己走会被坏人觊觎的。”
  邬颜不满道。
  想她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人还在昏迷中便被绑走,如果不是后来想办法逃走,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事情。
  “那也不用抱我……”
  后面的话说不出,抽了抽胳膊,没有成功,眼见周围的人往这边看过来,施傅兴臊的面容通红:“邬氏,赶快松手!”
  “可是…妾身不想松啊。”
  邬颜做出一脸受伤的表情:“而且夫君怎么不喊人家颜娘了,难道是厌恶了妾身?”
  然后长长叹了口气:“也是,刚才那位庚家的大少奶奶便说,男人成亲后会有三妻四妾,曾经的大甜甜、小甜甜,不管再怎么甜,统统都会变成糟糠之妻,余生只能孤独地独守空房,阒然无声。”
  女人话音里满满的控诉,施傅兴一顿,想起宁邵的话,语气不由松了些:“左右不过一个称呼,你又何必在意。”
  “夫君这话妾身就不敢苟同了,称呼本来就能反应两个人的关系,譬如妾身如果叫夫君狗蛋,夫君肯定也不喜欢。”邬颜撅起嘴巴,因为涂着唇脂,上面水光润润。
  可这幅美景此刻却没有人欣赏,施傅兴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我何时叫过狗蛋?!”
  他这一下声音太大,引来路人的侧目。
  “哎呀,那俩人干什么呢,怎么在外面就做这种事情!”
  “男男女女,拉拉扯扯,真是不害臊啊!”
  听到路人议论的施傅兴浑身僵硬,只觉得脑袋里飞进去几只蜜蜂,嗡嗡嗡地乱叫,赶紧拉着邬颜走到路边。
  见状,邬颜笑得差点岔气,等到路边,人少了,她才笑着说 :“妾身只是打了个比方。”
  施傅兴:“………………”还有人会打这样的比方?!
  很久以后,当施傅兴已经潜移默化学会很多未来词汇,他可以清楚用一个词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
  ——无语。
  可惜,现在的少年人还没有学会,嘴唇张了几次,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只是后面,他到底把邬颜的担心听到心里,也就任女人挎着自己的胳膊,唯一坚持的事情,就是去摊子上买了两个面纱,一个给邬颜戴上,一个围到了自己的脸上。


第25章 ……

  金城是一个小城,平时往来的人几乎都是附近村落的百姓,外面的商人很少在这里停驻,以至于每逢重大节日,金城的夜市就非常热闹,吃的玩的用的,网罗各种所需的东西,应有尽有,无一不备。
  邬颜走走停停,不一会儿,手上就拿了糖人、花果、酒酿丸子等特色小吃。作为半个厨师,她擅长不同地域各种菜系的美食,但街头小吃的魅力恐怕自古至今都让人难以抗拒。
  金黄透亮的糖人,捏成小动物的模样,放入嘴中轻轻舔一舔,属于麦芽糖的甜蜜蜜一直从舌尖甜到心底,女人心情愉悦地侧头问身旁人:“夫君,你要吃吗?”
  施傅兴微微垂眸,待瞥见糖画上面亮晶晶的样子,顿了顿,坚决拒绝:“不。”
  “好吧,那我自己吃咯。”邬颜将糖人又塞回嘴中,哼了哼,不吃拉倒。
  一路上边走边吃,等到糖人只剩下小小的一点儿,街道已经逛的差不多了,弯弯的月儿爬上中梢,也是此时,邬颜见很多人不约而同往某个方向走,有些好奇:“怎么都去那边啊,是有什么好玩的吗?”
  这个施傅兴知道,他咳了咳,呼吸吹动面上的黑纱,看起来有些可笑:“应该是去城河放花灯。”
  邬颜往一边歪头:“嗯?”
  施傅兴望着匆匆行人,蜡黄的脸在夜色下明明暗暗:“是金城的一个习俗,每年到乞巧,百姓会结伴将花灯放入城河,然后虔诚许愿,花灯承载着人们的愿望顺水飘走,据说花灯会飘到南海,如果有幸被南海的神仙看到,那个人的愿望就会实现。”
  信仰寄托啊……闻言,邬颜了然地点点头:“夫君也相信吗?”
  施傅兴顿了顿,开口道:“子不语,怪力乱神。”
  儒家思想对于鬼神的态度向来是采取回避原则。邬颜笑了笑,这个答案其实已经猜到。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超出现实的物质,但至少知道一点——城河是内陆河,寄托着百姓们祈求的这些花灯怕是永远也不会飘到南海……
  不过习俗吗,讲究一个气氛和美好祝福。邬颜入乡随俗,拉着施傅兴走到一个花灯摊前。
  这个摊子比贾子宏的文摊大,花灯种类也更加丰富,邬颜饶有兴趣地挑选起来,后面因为选的认真,不自觉中松开了牵着的手。
  施傅兴手中一空,夜风吹来,手心的汗很快变得冰凉,几次舒展,乍然松手还有些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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