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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平阳传 (蓝云舒)


  
  在一片激动无比的喧哗声中,没人注意到,何潘仁早已悄然逼近了郑大当家,此时看了看满身尘土却依旧面不改色的凌云,再看看满面笑容、丝毫不曾担忧过的玄霸,他不由垂眸笑了笑,若无其事地带马往边上走了几步。
  
  凌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再次翻身上马,来到了郑大当家的跟前。郑大当家的脸色一阵潮红,一阵苍白,到底还是向凌云欠身行礼:“多谢三郎手下留情,郑某心服口服。三郎若有用得着郑某的地方,尽管开口便是。”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李三郎的确是身怀绝技,他那更加年少的兄弟,居然也是射术如神。这帮人绝不可能是寻常的江湖人物,也不可能是为了比武而来——就他们父子这样的,认真动起手来,只怕挡不住人家的穿心一箭!都怪自己一时贪心,竟落入了对方的縠中。如今他们已当着所有的手下,把里子面子都输了个干干净净,还欠了人家一个不杀之恩,如今除了愿赌服输,还能有什么选择!
  
  凌云想了想,直接问道:“不知大当家可已选好了能借我一用之人?”
  
  郑大当家愣了一下,脱口道:“之前为诸位引路的小乙如何?”这孩子原就是山寨里专门往各处送信的,论熟悉道路人手,原是没人比他更强,不过……这位李三郎难不成还真的要人帮他带路?
  
  他转头一瞧,小乙显然听到了这一声,脸上放光地跑了过来,而在人群外,郑大郎正失魂落魄地站在那里,脸色依旧是一片茫然。
  
  郑大当家心头顿时百感交集:他只有这一个儿子,平日未免宠溺了些,今日亲眼瞧着他意气用事,却差点因此丢了性命,如何不会气恼悔恨?但此时看着他垂头丧气的样子,却又觉得,只要儿子安然无恙,只要他能吃些教训,得些长进,自己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想到这里,他瞧着凌云的眼神变得更加坚定,再次抱手在胸,沉声问道:“却不知三郎还有什么见教。”
  
  凌云摇了摇头:“见教不敢当。”略一沉吟,她也向郑大当家正色抱手行了一礼。郑大当家心里不由“咚”地一跳,屏息听着她的下文。
  
  凌云的声音平稳干脆,没有一丝的拖泥带水:“告辞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的一步,其实指的是成年男子走两步的距离,一般是五尺,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一米五。
明天估计来不及更了,后天早上更吧,很快就要过这条路上的最后一关了。

118、第三十章 来者不善
  六月的红日早已西沉, 驿道上的燥热却依然未褪。在这样的天气里赶了整整一天的路,人人都是风尘仆仆, 面带倦色。眼见着前头那座城池已越来越近,凌云扬声问道:“这是哪里?”
  
  领路的小乙回头笑道:“这就是望都城了,往北再走五十多里就是上谷郡, 算起来今日咱们已经走了三百多里, 不出意外, 后日定能赶到涿郡的郡城。”
  
  后日就能到了?凌云心里一松, 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今日有劳你了。”——这少年着实机灵,得知要为他们引路,便先去挑了两匹好马,一人双骑,不时换乘, 竟也没比这些大宛马慢上多少;待到凌云编了个三日内要赶到涿郡与人决斗的事由后, 他更是急了起来,与人交涉不遗余力, 就怕耽误了他们的工夫。
  
  这一路上,他们在赵郡之内固然是畅通无阻, 就是到了被好几股山匪分割盘踞的博陵郡,也没遇到太多阻碍。有小乙的卖力分说在前, 凌云遇到盗匪往往只要露上两手,那些人便会知难而退;偶然有非要过招的,在凌云的速战速决之后,也不会再来纠缠——若非如此, 他们这一日无论如何也赶不了这么远的路。
  
  想到这里,凌云看着小乙的神色自是愈发温和。小乙被她这么含笑一谢,心里也是一阵火热,恨不得再带他们多跑一百里地才好,只是刚要加速,就听凌云又问道:“不知前头可有能过夜的地方?”
  
  这就要歇息了么?小乙心头好不遗憾:自己赶夜路的本事还没施展出来呢!想了想,他还是答道:“往前十几里有家老店。”
  
  玄霸脱口问道:“没有驿舍么?”说完才觉得有些不对,他们如今可都是江湖中人,如何住得了驿舍?何况他们这一路过来,经过的驿舍都是门墙破落,显见已被劫掠一空,倒是寻常邸店还有门窗紧闭,屋舍完好的,按小乙的说法,那是店主原本就跟各大山寨有些交情,给过孝敬,此时自然不会太难为他们。
  
  小乙却没多想,只是笑道:“这种老店,自然都是挨着驿舍开的。这家邸店的老板听说跟驿舍的驿长还沾亲带故,两下都没隔开几步。”
  
  玄霸笑了笑,没敢再说什么,倒是何潘仁饶有兴致地问道:“这一路的邸店,小乙可是都住过?”
  
  小乙哈哈一笑:“郎君说笑了,我是什么人,出门办事哪敢随便住店?除了那几家信得过的还能进去落落脚,别的地方,我倒宁可在外头风餐露宿。不过这时节若不是蚊虫太多,在外头睡着其实比屋里更舒爽。”
  
  何潘仁赞同道:“没错,这种暑热天气里,在外头枕着露水,吹着夜风,比闷在屋里自是强上百倍,若无虎豹豺狼,便是给座宫殿也不换!蚊虫倒是好说,多用些药粉也就是了。”
  
  同行了这一路,小乙早已知道,何潘仁乃是贩马的胡商,碰巧才与凌云等人结伴而行,不过他生得俊美,气度不凡,倒也让人不敢小瞧,此时听他说得上道,不由得连连点头:“正是正是,如今这大官道边自是不会有什么豺狼虎豹的,若走的是小路遇到了林子就要当心了,有一回也是这天气,我赶着去滏口……”
  
  如今既然已不用急着赶路,两人便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起了露宿的见闻。旁人听着也就罢了,玄霸却是越听越觉向往,忍不住低声跟凌云道:“今日这般闷热,咱们要不要也露宿一回?”
  
  凌云愣了一下还未答话,一旁的小鱼“扑哧”一声便笑了出来:“你听他们说得容易呢,这露宿可不是找块地方躺下就成的,咱们眼下什么都没带,别说豺狼虎豹,就是蚊虫蛇蚁,也不是闹着玩的。”
  
  何潘仁闻言也转头笑道:“如今咱们轻装简行,的确不好露宿,回头待得三郎事了,倒是可以来我们商队瞧瞧。在塞外,我们时常几千人露宿荒原,以天地为铺盖,以篝火为灯烛,纵酒狂歌,卧数星河,这样过上几夜,回头再瞧这世间的城池殿堂,都不过是那么回事罢了!”
  
  随着他的描述,众人眼前仿佛也出现那星辰与篝火遥相辉映的辽阔画卷。凌云忍不住轻叹了一声——这样的场景,其实师傅曾不止一次地跟她描述过,也不知什么时候,她才能亲眼目睹了。
  
  玄霸自然更是悠然神往,想了片刻却忍不住问道:“那你们商队真的遇到过狼群,真的去猎杀过头狼?”
  
  他居然还惦记着这事?何潘仁不由得哑然失笑:“自然是遇到过,狼群最是凶狠狡诈,若不杀了头狼,一路都会纠缠不休,防不胜防。”
  
  玄霸紧张道:“那岂不是危险得很?”
  
  何潘仁摇了摇头:“这算什么危险?塞外的马匪可比狼群要危险得多,更别说还有黑风、流沙、暴雪这种种的天灾,若遇到了这些,整支商队尸骨无存也是有的。”
  
  玄霸不由“啊”了一声,只觉得之前瞧见的那张美好画卷顿时都化为了灰烬。
  
  何潘仁笑着瞧了他一眼:“这世上,万事万物都有价钱,要挣最多的金银,过最舒心的日子,自然就要冒最大的风险!哪有平白就能得手的道理?”
  
  玄霸哑口无言,凌云心里也是一动,隐隐间仿佛想到了很多事。只是还没等她理出个头绪来,前头的小乙突然大叫了一声,指着前头道:“哎呀,不好了!”
  
  众人随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心里都是一惊:前面山路的尽头,原本应是驿舍邸店的地方,如今竟是只剩下了一片烟熏火燎的残檐断壁!
  
  众人忙催马到了近前,却见那原是驿舍的地方,已被烧得一干二净,旁边的邸店略好些,却也没剩下几座完好的房间。小乙拍腿怒道:“这边的山寨是怎么行事的,抢便抢了,烧它作甚!”
  
  何潘仁皱眉瞧了几眼,摇头道:“这驿舍是他们自己动手烧的,邸店大概是被牵连了。”这驿舍烧得也太干净了,而邸店却是靠近驿舍的地方烧得最狠,远些的地方明显要好得多。
  
  他这一说,众人自然也看出了端倪,想起早间那把大火,心里都是一声长叹。
  
  玄霸茫然道:“这可如何是好,前头可还有邸店?”
  
  小乙道:“那得再走三十多里,而且那边靠近上谷,张家行事又霸道……”他摇了摇头,没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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