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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老公自宫前 (暮兰舟)


  了。
  一个大鹅抵得上两只鸡,丁巫特意留了一半晚上喂给汪大夏,和采薇吃了半只炖大鹅。
  吃罢中饭,丁巫又要去头条胡同盯铺面装修,临走时还特意嘱咐魏采薇,“半夏,你记得半个时辰后把烤炉里的桃酥取出来,放凉之后用干荷叶外加油纸包好,晚上要汪大夏明天捎给陆统领。”
  魏采薇收拾碗筷,笑道:“我也想吃丁大哥做的桃酥了。”
  丁巫说道:“我做了两盘子,另一盘是留给你的,晚上汪大夏来的时候,你别都拿出来招待他,他一个人就全吃了。我最近很忙,好容易抽出时间烤的,做这个又麻烦,下一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烤了。”
  丁巫真是太了解汪大夏了。
  魏采薇点点头,“我知道了,省着点吃。你出门办事小心一些。”
  丁巫出了甜水巷,立刻换上一副市侩生意人面孔,买了个西瓜捎带到头条胡同铺子里,分给刷漆粉墙的工匠们,“来,大伙歇息一会,吃西瓜!”
  堆在铺子里的油漆工具等无人看管,但是门口栓着一头山东细犬负责看门,无人敢进去偷东西,更无人会进去偷听。
  工匠们去了里间吃瓜休息,其实是说今日监视的结果。
  他们都是锦衣卫的暗探。
  “今天有一车货物运到万货商行时,细犬很激动,不停的对着车咆哮,好像里头有东西,但不确定是火药。”
  丁巫负责记录,走笔如龙。
  另一人暗探说道:“这里土层比较软,容易挖地道,但是地道也容易坍塌,需要用木头加固。”
  丁巫拿起尺子绘图,计算挖到邻居家地下仓库所需要挖出来的土方,还做了复杂的计算,一天半挖了十车土,“按照现在的速度,十天就可以挖到对方的地下室。”
  “火药容易潮湿,如果真有这些东西,墙壁一定用石灰和青砖隔绝湿气,我们提前准备这些,将来如果不慎打通,我们可以把墙补上去,以免对方发现。”
  在门口刷漆的暗探说道:“今天上午,我看见以前的花魁娘子莺莺姑娘进了商行,与她同行的是个外族人,头上全是小辫子,戴个金项圈,看看气质,又不像是个暴发户。万货商行的赵老板亲自在店铺门口接待,好像和这两个人很熟的样子。”
  丁巫继续记录,说道:“金项圈外族人叫做多斯,是金莺的未婚夫婿。金莺以前是花魁,应该经常光顾万货商行,是大客人,故店主亲自接待。”
  暗探说道:“赵老板旁边有个留着大胡子的掌柜,我总觉得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丁巫一一记下,等下午收了工,由暗探带到锦衣卫衙门交给陆缨。
  晚上,汪大夏毫无悬念的来蹭饭吃,魏采薇把多斯还钱的事情说了。汪大夏淡定的吃大鹅,“还钱也是贴补家里以前继母捅出来的大窟窿,我反正都见不着银子,随便了。”
  饭后,魏采薇把桃酥拿出来,刚开始只拿一半,见他吃的开心还意犹未尽,就情不自禁把另一半也给他吃了。
  次日,汪大夏把包好的桃酥给了陆缨,晚上回来时说陆统领很喜欢,给了一半陆大人,当天吃完了。
  丁巫听了,又点燃了烤炉里的炭火,熬到半夜烤出一盘新桃酥。
  魏采薇半夜被香味“惊醒”,看到院子里忙碌的丁巫,心想你昨天还说最近很忙没时间做,下一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烤,怎么突然出尔反尔了?
  难道……一个大胆的猜测在采薇脑子里出现。



第68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一直以来, 丁巫都是可靠的义兄形象,心里永远的一抹温暖。甚至魏采薇重活一世,心理年龄都够到当丁巫的老娘了, 她还是把丁巫当成大哥, 像上一世一样尊敬他。
  丁巫上一世一直没有成亲, 丁汝夔出狱赐官、赐还家产, 丁巫恢复了国子监监生的身份, 也没有成亲和考科举。
  他半生坎坷, 后半生如闲云野鹤般,寄情于山水, 四处游历, 甚至一度出海下了西洋、跟着商队走西域、穿越草原和沙漠。
  他后半生都在弥补着前半生困在铁岭、不得自由的遗憾, 后半生到处跑, 到处都留下他的足迹。
  就像一个饿极了的人, 下半生的愿望就只剩下吃饱饭,别无他求。
  丁巫自由自在,不愿被家室所累, 也不想害得别人家好姑娘一辈子独守空房,所以干脆不结婚。
  所以,对于魏采薇选择和汪公公当对食夫妻, 丁巫一点意见都没有。
  丁巫经常对她说,半夏妹子自己开心就好,不用在乎别人的议论。
  而这一世, 丁巫好像对陆缨有意思?
  陆缨上辈子嫁人不久就当了寡妇,最后选择出家清修。
  不过,以魏采薇现在对陆缨的了解,她出家清修八成只是一个走出夫家、得到自由的幌子而已, 陆缨才不会坐下来抄经,估计她最后带着心爱的佩剑行走江湖去了。
  这样想想,陆缨和丁巫两人上辈子的结局其实是殊途同归呢。
  魏采薇半夜闻着桃酥的香气醒来,看着丁巫打着呵欠,用扇子扇着刚烤好的桃酥,快点凉透了好包起来送给陆缨。
  反正满脑子都是问题也睡不着,她干脆披了衣服,下楼问丁巫。
  “对不起,把你吵醒了。”丁巫有些抱歉。
  魏采薇帮着丁巫扇风,“又是送给陆统领的?”
  丁巫面不改色,“是的,感谢她救了我。”
  魏采薇:“汪大夏也救了你。”
  丁巫依然绷得住,“汪大夏几乎每天来蹭饭吃,我都多做一份留给他。”
  丁巫还有高官贵公子的矜持婉约,但魏采薇是个爽利的性子,自知绕来绕去肯定绕不过丁巫弯弯肠子,干脆挑明了直说:“丁大哥是心悦陆统领吧?”
  丁巫站起来,从水缸里舀水洗脸,“尽说些孩子话。我与她地位天壤之别。”
  的确,丁巫和陆缨一直都身份悬殊。现在如此,以后也是如此,等陆炳一死,嘉靖帝一死。陆家被抄家下狱,到时候丁巫已经恢复贵公子的身份,陆缨如果一直不嫁的话,她会是阶下囚。
  他们两人的地位,永远都不会对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是你强我弱,就是我弱你强。
  魏采薇说道:“咱们不说地位,只问自己的心,丁大哥如何看陆统领?”
  丁巫看着铜盆里渐渐平静下来的倒影,“我很佩服她走出闺阁当锦衣卫,还有永不放弃的勇气,若不是那晚在水底识破她的女儿身,我恐怕一辈子都蒙在鼓里。”
  “我有时候想,如果当年我爹在兵临城下之时有陆缨这种无畏的勇气,拒绝严阁老死守城门的建议,带着大明军队拼死一搏,或许很多人的悲剧,包括你、还有那个进宫的陈经纪,你们的人生悲剧就都不会发生了。”
  丁巫一直都是善良温柔的人,不怨天怨地,甚至能够跳出为人子的天然立场,去反思父亲可能犯下的错误。
  无论如何,丁汝夔是兵部尚书,天下兵马大元帅,他都没有试一下就放弃了抵抗。
  哪怕陆炳也比丁汝夔强些,当年陆炳违背死守城门的命令,去求嘉靖帝,打开城门,放难民进城。陆炳至少在最坏的结果里做出最后的努力。
  魏采薇说道:“不管怎么样,这都不是你的错。”
  丁巫摇头,“我一直渴望着做些什么,来弥补父亲的过错,是陆缨给了我机会,不嫌弃我是个文弱书生,大胆的用我,比起知遇之恩,熬夜做点小点心实在太渺小了,不足挂齿。”
  魏采薇半信半疑,“只是如此?”
  丁巫:“当然。”
  桃酥凉透了,丁巫麻利的包起来,当然还没有忘记给魏采薇留两块,“给你明天当早饭——我明天很早就要出门,不能给你做早饭了。”
  丁巫的心思,采薇不能看透,其实连他自己也不能。
  水底下的“一吻”,其实不算是男女之吻,因为根本无关情爱。丁巫觉得陆缨眼神坚定,她的勇气能够感染到他,原本丁巫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但是陆缨身上仿佛有光似的,照进他晦暗的人生里,他本能的伸手想要抓住这束光。
  但是听到陆家和吴家议亲的消息,丁巫觉得陆缨一旦嫁人,夫家恐怕不会容许她继续这样女扮男装的当锦衣卫了,倘若这束光都要熄灭,他又要陷入无边的黑夜。
  丁巫知道他地位卑微,不能改变什么,但他不能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兵临城下,不做尝试、不做抵抗,他尽力在陆缨面前表现自己,想把这束光留的久一些。
  更久一些。
  如此,而已。
  次日,魏采薇醒来,丁巫果然一清早就去了头条胡同忙去了。
  楼下巷子传来马蹄声和口哨声。
  是正要赶往锦衣卫衙门的汪大夏,他每天都特意走弯路,经过这里,路过的时候会吹口哨,如果魏采薇已经起床梳妆了,她会打开窗户,对着他微笑挥手回应。
  听到动静,魏采薇开窗说道:“你等会,有个东西要交给你。”
  魏采薇下楼,将昨晚丁巫连夜烤的桃酥给汪大夏,“送给陆统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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