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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老公自宫前 (暮兰舟)


  女儿生在胭脂铺,小名就叫做胭脂,大名夫妻想了很久,最后决定以两人的名字为姓——夏。一个大夏,一个半夏,所以女儿干脆姓夏。两人都有仇家和政敌,为了保护女儿,就没有沿用任何一个人的姓氏。
  名字叫做栖梧。是一个大夏加零点五夏(半夏)然后除以二,等于零点七五,栖梧是七五的谐音,所以女儿叫做夏栖梧。
  抚养孩子的日子过的飞快,眨眼十年之约已到,夫妻两个带着女儿刚刚回到京城,居然就在集市上遇到了丁汝夔和丁卫国。
  丁汝夔邀请一家三口去丁府做客,汪大夏把女儿抱在左肩上坐着,右手把细腰长腿的丁卫国提起来,坐在右肩膀上,一边一个,保持平衡。
  两个孩子笑嘻嘻的看集市上的热闹,一个说着软绵绵的南京官话,一个说着地道的北京官话,叽叽喳喳,简直停不下来。
  魏采薇看着骑在汪大夏肩膀上的丁卫国:我的天呐,这孩子不会是陆大人转世投胎吧,这也太像了!
  一家三口到了丁府给丁老爷子拜寿,李太后留了丁巫和陆缨在宫中设宴,没有回家,下午一家三口就去了甜水巷汪府看亲人。
  汪大夏靠自己挣了世袭锦衣卫镇抚使的爵位,把家里传了五代的千户爵位让给了弟弟汪大秋,汪大秋已经继承了千户爵位,在北城兵马司当差,且前年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木指挥已经退休,今年,木指挥和王大秋的生母吴氏黄昏恋牵手成功,结为夫妻。
  老两口结婚之后,搬到乡下田庄里颐养天年,一起老去作伴。汪大秋把他当成亲生父亲一样孝敬,木指挥的精神和身体硬朗的很,看样子要活到一百岁。
  一家三口去了乡下看木指挥,木指挥把早就准备的好金麒麟送给夏栖梧当见面礼,说道:
  “都说女儿像父亲,大夏啊,你闺女长的和你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当时鼓楼西斜街上,就属于你最好看,雌雄莫辩,当然,也最淘气。白白嫩嫩的出去玩,回家的时候必定蹭成个泥猴。我就把你拧到房里洗干净了再去见你父亲,否则,定一顿好打。”
  汪大夏为人父,沉稳了不少,木指挥还把他当小孩子看,提起小时候的淘气往事,有些不好意思,遂转移话题,说道:“木伯父续弦之喜,我们来不及赶上喝您和吴伯娘的喜酒,今晚一定一醉方休。”
  汪大夏大大方方提起吴氏,意思就是与昔日的继母吴氏已经和解,不计较过去的矛盾冲突,希望木指挥和吴氏晚年幸福。
  岁月不知不觉改变了很多东西,木指挥和吴氏这些年起照顾受惊吓的汪大秋,有了感情,未必是男女之情,更多的是一种信任和陪伴。
  木指挥听懂了汪大夏是不计前谦,给予祝福的,很是感动,拍着他的手,“我就知道你一直都是好孩子。”
  夜宴,汪大夏和吴氏碰杯,杯酒释恩仇。
  一家三口在田庄过夜,次日一早,三人来到一处墓地,正是禾家的墓地,魏采薇摆好了祭品,上香拜祭。
  魏采薇要夏栖梧跪下磕头,“他们是你的外祖父和姑姑,还有……你的表哥。他们运气不好,遇到了坏人,都早早的去了。我比他们幸运,遇到了好人相助,才有机会学医、遇到你的父亲、生了你。将来你要当一个善良的人,力所能及的给予这个世界善意。”
  夏栖梧尚且懵懂,说道:“原来我们家不跟父母姓是传统啊,外祖家姓‘禾’,娘姓‘魏’,我姓‘夏’。”
  嗯……这种我说东你说西的理解能力,简直和你爹一个模子出来的!
  祭扫完毕,一家三口回城,来到丁府。丁巫和陆缨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早早就在家里等着他们回来。
  十年之约,分别的时候是四个人,再次见面,已经是六个人了。
  陆缨看到玉雪可爱的夏栖梧,双目放光,爱不释手,“大夏,栖梧和你长的真像,将来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你好好培养——”
  汪大夏就怕陆缨勾带着宝贝女儿“误入歧途”,锦衣卫就是个无穷无尽的深渊,永远都有做不完的事情,他好容易才从深渊里爬出来归隐,可不能再被拖进去,连忙转移话题,“你家卫国和忠诚伯一个模子出来的,将来必成大器。”
  陆缨对儿子信心十足,连谦虚推辞都不屑说一句,“那是当然。”
  两人互相吹捧对方的孩子,各怀鬼胎;丁巫和魏采薇在一旁低声说体己话;丁卫国摆出了东道的架势,邀请夏栖梧到丁府花园里玩耍。
  夏栖梧站在秋千上,丁卫国在后面使劲推,夏栖梧胆子大,高高荡起,就像一只红色的飞鸟。
  十年前惊心动魄,十年后岁月静好。一切的付出都是为了此刻的安宁。
  安宁持续了三天,就在两家人即将告别,约定下一个十年之约时,边关飞鸽传书,是三娘子紧急求援:俺答汗病危,继子们对汗位虎视眈眈,内斗一触即发,她需要大明的帮助,以掌控全局。
  汪大夏立刻站起来告辞,“你们忙,我们就不打扰了。十年之后再见。”
  “且慢。”陆缨拦住去路,“事关边境和平,不能出任何差错,我和丁巫需要你们的帮助。孩子们留在京城,我公公会照顾他们。”


第248章 番外三
  汪大夏不愿意, “维护和平的任务就交给你们了,我得回去打理胭脂铺,三个月没有上新货, 回头客怕是要跑光了。”
  汪大夏已经是秦淮河妇女之友, 优秀的人无论走到那里、从事何种行业, 都会绽放光芒, 比起锦衣卫刀口舔血的工作, 他宁可过着和胭脂红粉打交道的平淡的日子。
  魏采薇说道:“你带着栖梧先回去, 我要和他们去呼和浩特。”
  没想到老婆“背叛”了自己,汪大夏怎么可能放心魏采薇?只好和女儿挥泪洒别, 一步三回头。
  陆缨和汪大夏骑马, 丁巫和魏采薇坐马车, 丁巫隔着一层马车板壁都能感受到汪大夏的依依不舍, “你不担心夏栖梧想你们?”
  魏采薇轻轻嗅着女儿时常插戴的大红堆纱头花, 夏栖梧出生后,无论襁褓还是保护肚皮的肚兜,都是汪大夏精心准备的, 全是大红,恨不得把女儿打扮成红孩儿,江山易改, 本性难移,汪大夏连爱红的毛病都是那么的专一。
  魏采薇其实也舍不得女儿,只是没有当着汪大夏的面表现出来, 说道:
  “汪大夏太娇惯她了,对她百依百顺,三岁可以这样宠,八岁就不应该了。我拦在中间就像个恶人似的, 还拦也拦不住,索性乘着这次机会,让他们父女两个分开一段时间,彼此都有成长。”
  一路上,汪大夏吃不好,睡不好,唠唠叨叨:
  “昨晚下大雨,电闪雷鸣,她往日被雷惊醒了,必定要爬到我们的大床上,挤在我们中间才肯睡,没有我们,她怎么睡?”
  “她最喜欢南京的鸭油烧饼了,京城好像没有这个东西,她嘴馋了怎么办?”
  “我不在,谁给她梳头?平日扯断一根头发我都心疼的要命。”
  无论汪大夏如何哭惨,旁敲侧击,魏采薇娘心似铁,就是不肯松口回去,“她八岁了,不是八个月,你不要把她想象的那么脆弱。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算了,不提这些,总之你要学会相信她,我们的女儿,怎么可能是温室里的娇花。将来我们都要走出她的人生,她过的如何,都得靠她自己。你当爹得学会放手。”
  道理汪大夏都懂,但是无法接受,一天到晚长吁短叹。
  魏采薇说服不了他,只得将他睡服。
  去西北的路上,汪大夏没有一夜是旷下的,魏采薇新婚的时候都没有对他如此热情过。
  送到嘴边的肉,那有不吃的道理?汪大夏来者不拒,抹干吃尽,两人都找到了久违的激/情,乐不思女儿,就像度了一次迟到十年的蜜月。
  刚开始两天晚上入住驿站,丁巫和陆缨还住在两人的隔壁,两人闹的太厉害了,吵得丁巫和陆缨无法安心入睡,干脆要四间房,汪大夏和魏采薇入住的房间的两边的房间都故意空下来不住人,免得动静太大惹人注意。
  到了呼和浩特,已经是深秋,要穿厚重的皮袄。西北风席卷而来,将这座青山围绕的城市笼罩在一片肃杀之气中,飞雪漫天,青山变成雪山。
  四人晚了一步,俺答汗昨天就已经病逝了,归化城目前由长子黄吉台掌控,这座模仿中原城市修建的城池是三娘子和俺答汗所建,平日大门敞开,欢迎四方来客,无论中原人还是蒙古、西域人都可以在城中自由贸易,不到十年,就成为西北最繁荣的城市。
  但此时呼和浩特守护森严,只开了两个门,进出都要看通关文书并搜查商队。
  边境也变得紧张起来,大明加强了边防,十一个互市地点全部关闭。
  众所周知,黄吉台一直主张对大明强硬,俺答汗已经死了,天知道将来会变成什么样!
  陆缨等人担心三娘子的安危,她和丁巫直接出示大明锦衣卫的身份,面见黄吉台,汪大夏和陆缨伪装成商人,在城外打听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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