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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老公自宫前 (暮兰舟)


  阿多斯热血沸腾,抽刀一呼,“粮食就是我们部落的命!今日宁可流血,也不能丢下一粒粮食!”
  士气大盛,众人跟着首领,冲杀而去,双方就在风雪中拼杀,以骑兵对起兵。
  李自馨是带路党,和蒙古骑兵的关系就像鳄鱼和牙签鸟,只吃鳄鱼嘴里的残生剩饭,打仗不关他的事情,早早就躲后面去了。
  若是以前,厮杀声很快就会平息,变成求饶和惨叫声,那时候他再出来拾捡起一些战利品。
  但这一次不一样,李自馨躲在大后方等啊等,短兵相接之声就像打铁似的,久久没有平息。
  后来渐渐停止了,却没有听见熟悉的求饶声和搬运战利品的笑声,只有风雪呼啸之声和车马碾压积雪的嚓嚓声,李自馨觉得邪门,但他不敢动,直到只剩下风雪声,他才骑着骆驼来到战场。
  尸横遍野,积雪已经将尸体埋了半截,人都死了,连战马都被人牵走了,之前看到的商队也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商队不可能有如此厉害的战斗力,一定是大明的陷阱!
  李自馨慌忙骑着骆驼逃离,回到丰城白莲教总坛,教主赵全纳闷了,“怎么那么快?你这次抢了多少东西?”
  李自馨趴在骆驼背上快要冻僵了,恨不得抱着火盆取暖,“什么都没有,全死了。那个新来的戚继光将军名不虚传,他们在塞外设了埋伏,用商队引诱我们,我们的人全部战死。”
  “你——”赵全气得一脚将李自馨踢飞,“废物!教中一万石粮食快吃完了!就等着你抢的东西糊口,他们要是饿死了,谁会相信入教避劫?我的威信何在?”
  “何况,这次你带军队去你家乡抢掠,军队全死了,你一个人回来,我如何向俺答汗交代?”
  “两边失信,我在丰城三十多年的基业,就要被你这个废物全毁了!”
  


第216章 像极了爱情
  李自馨抱着赵全的大腿求饶, “求教主给属下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吧!”
  赵全烦躁的踢踹李自馨,“我给你机会有个屁用!俺答汗的手下全死了,你一个人回来, 你自己提头去见俺答汗吧!”
  李自馨拿着鞭子去汗廷, 任由抽打, 只求留一条命。
  俺答汗自从和明军交手, 就没有遇到这样强悍的对手, 居然全军覆没!
  俺答汗没有抽打李自馨, 先要他带路,派人跟着他, 给手下们收尸。但为时已晚, 今年大旱, 挨饿的不仅仅是人类和牲畜, 还有狼群、乌鸦还有老鹰。
  战争过后, 这里是群狼的盛宴。
  等李自馨带人原路返回时,尸横遍野已经变成遍地白骨了,几乎没有一具完整的骨架, 都被撕碎了,细巧些的骨头已经被嚼碎吃掉了,大腿骨和头骨这种硬实的骨头上还留有啃噬的牙印。
  一个惨字了得!
  李自馨被愤怒的俺答汗判了五十下的鞭刑, 若不是他花重金贿赂了行刑人,恐怕连命都不保了。
  李自馨醒来的时候,受刑的脊背一片清凉, 丁巫正在给他涂药,见他醒了,把一盏黑乎乎的药递给他,“喝了它, 这是中原名医配置的专门治疗棒疮的药,就是有些苦。”
  李自馨口渴得像是刚刚吞了一颗炭,那管苦不苦,一口气全喝了,嘶哑着嗓子说道:“多谢,真没想到是你救了我。”
  丁巫又给他倒了杯水,“你这次太冒进了,没有搞清楚明军新来统领戚继光的底细就带人去南下狩猎,这回踢到铁板了吧。全军覆没,教主也担待不起,只能你自己扛。你别怪教主,换成我是教主,我也管不了你。”
  丁巫和教主素来不合,李自馨还以为丁巫会乘机离间自己和教主的关系,没想到恰好相反,丁巫居然说教主的好话!
  李自馨有怨气,说道:“教中缺粮食,教主把四万石粮食全给了俺答汗,我们果腹的食物没有了,是教主要我想办法,我就充当猎犬,南下狩猎。我一心为教,没有私心,却连性命都差点丢了,我这个伤要一个冬天才能好起来,再要我带路,怕是不能了,饿就饿吧,反正我不缺粮食,饿不死,我不管了。还是让教主施展仙术,点石成金,喂饱教众。”
  丁巫假装听不出李自馨话里的讽刺,“那一年我去兴化城,铁牛自立为明王,脱离白莲教,也是因教主总是只顾着自己,不能容人之故。我九死一生逃回来,跟教主说了,教主还不信,还怀疑我借着明朝抗倭大军之手,吞下他的财源,我真是百口莫辩,从此就晓得跟着教主没有前途,一门心思追随钟金哈屯。”
  李自馨一听,赶紧说道:“我也想效忠钟金哈屯,只是没有门路,求你帮忙引荐。”
  丁巫做为难状,“不行,我在教中没有势力,空有四大传头的名号。你在板升之地有田地,还有三百多个老乡追随你,教主不会同意的。你莫要再提此事了,教主会以为我来挖他的墙角,岂不更厌恶我?况且你的老乡们都是白莲教的教民,教主一句背叛圣教的帽子扣上来,你那些老乡就不会相信你了。”
  李自馨哑口无言,当年打着白莲教入教避劫的名义哄骗全村的人迁徙到板升,一个个把赵全奉为神灵,他若和赵全撕破脸,以前说的那些话都是打自己脸,自取灭亡。
  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为了利益,必须捆绑在白莲教这条船上。
  不过,此事过后,李自馨和教主赵全貌合神离,开始离心,倒是和丁巫交好起来。
  俺答汗首战失利,向丁巫打听新对手戚继光,因为丁巫是唯一在兴化城见过戚继光和倭寇交手的人。
  丁巫为了稳住俺答汗,唾沫横飞的讲着戚继光如何厉害,操练戚家军、发明虎蹲炮、把倭寇杀的干干净净,东海沿海一带持续几十年的倭寇之乱最终结束于戚继光之手。
  俺答汗问丁巫,“我和戚继光谁更厉害?”
  这是一条送命题,丁巫斟酌片刻,说道:“论打的胜仗之多,当然是大汗厉害。”
  经过七年的了解,丁巫晓得俺答汗爱面子,倘若说戚继光厉害,俺答汗怕是要当场点兵,攻打大同,会一会这个福建来的将军了。
  俺答汗对这个回答很满意,丁巫告退,被三娘子传召。
  三娘子的肚皮已经现怀了,小腹微凸,正在作画,丁巫上前行礼。三娘子搁下画笔,从梳妆台里拿出一盒杏仁蜜粉,“这次你送来的蜜粉和上次味道不一样了。”
  丁巫说道:“微臣跟老板说给孕妇用的,老板就现调了蜜粉,配方和之前一样,就是没有放麝香之类的香料,说这些香料孕妇闻过之后,容易胎动,故味道比以前要清淡一些。”
  三娘子说道:“哦,这个老板还挺细心,难怪生意这么好。听闻丁院判和红妆老板关系不错,还英雄救美。”
  就连身处汗廷的三娘子都听到了丁巫和汪大夏的绯闻。
  对于妹夫成情人这种事情,丁巫也是头一回,向来淡定的他也露出一些不自在,但在旁人看来,这种不自在就是羞涩!
  你还说和女老板是清白的!
  丁巫的双手不禁笼在了腰前,做防御状,说道:“只是偶尔进去这家脂粉铺子看看,觉得东西做的精致,买些送给哈屯当做礼物,没想到哈屯很是喜欢,微臣就经常去店里看看,有没有新货到,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那天恰好遇到一些巡逻的兵士上门闹事,想要讹钱财,微臣就上前说了几句公道话,这事一传十,十传百,就渐渐变了味道,说什么英雄救美。美人是美人,英雄其实不是英雄,微臣在大明声名狼藉,岂敢玷污了英雄这两个字。”
  三娘子看见丁巫紧张的样子,觉得有趣,“路不见不平,拔刀相助,丁院判此举在红妆女老板和路人眼里,就是英雄。这个女老板心灵手巧,调弄的胭脂水粉甚得我意,那天你带着她来汗廷给我瞧瞧。”
  丁巫都二十九岁了,还没有妻室,对外声称是不灭明朝不结婚,要等给父母平反昭雪之后再考虑娶妻,以孝道的名义婉言拒绝了俺答汗许配蒙古贵族少女。
  三娘子觉得,丁巫对这个胭脂铺女老板有些什么难以言说的感觉,像极了爱情。丁巫从来没有为一个女人紧张成这样。
  万万不可!
  丁巫脊背一凉:“这个……此女出身低微,言语粗鄙不堪,怕是要在哈屯面前失仪。”
  三娘子听闻,红妆女老板媚眼如丝,总是浓妆艳抹、穿红着绿、头上插戴的首饰至少值一座大宅院,不像个正经女人。勾引得很多男人想一亲芳泽,但因此女极其泼辣,什么脏话都骂得出来,又惧怕丁巫这个大后天,至今没有男人敢碰她一根头发丝。
  越是如此,三娘子越是有兴趣,说道:“听说她出身风尘?我也在风尘里走过一遭,还当过红袖招的花魁。深知风尘女子也有许多出类拔萃之人。她若不泼辣一些,怕是都活不下去。我不会嫌弃她粗俗的。”
  但是我嫌弃啊!我觉得他配不上我妹妹!
  丁巫暗怨汪大夏:你太不知收敛了,风骚之名都传到了汗廷,三娘子好奇想见你,万一露馅了怎么办?这个三娘子在京城的时候,可是你的红颜知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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