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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老公自宫前 (暮兰舟)


  即将过年,到了京城五城兵马司“清理”街道的时候了,这个清理不是打扫街道,而是驱赶在城中没有居所的流民,他们大多以乞讨为生,每到过年的时候,为了让官老爷们眼不见为净,五城兵马司都会奉命把流民驱赶到城外。
  北城兵马司也不例外,他们巡街除了维护秩序,就是把流民抓起来,关在囚车里运出去,城外有人施粥,还有搭建的善棚来安置流民,吃不饱也饿不死。
  有个蓬头丐面的小流民凭着身躯瘦小,被抓到后,居然从囚车栏杆的缝隙里挤出来了!
  他扑通一下摔进了脏雪混和的淤泥里,然后爬起来,拔足狂奔。
  “抓住他!”北城兵马司的人拍马去追,小流民穿着两只不一样大的破鞋,明显是捡来的,两根麻杆般的细腿根本跑不过四条腿的马。
  好在他反应灵活,瘦小的身躯在人群里闪转腾挪,骑兵追了半条街,愣是没能抓住他。
  幸好同伴过来支援,三匹马将小流民逼到了一家胭脂铺门口。
  小流民要跑进去躲避,商铺老板怕惹事,赶紧把门关上了。
  骑兵单手提着小流民的裤子,要把他横放在马背上带走,小流民被举起来的时候拼命挣扎,嘴巴发出啊啊之声,好像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挣脱之时,一个香包从领口里掉出来,香包末端系着一根脏成砖红色的绳子,在空中晃晃悠悠。
  香包的外观都差不多,绣着蜘蛛蝎子等五毒,但是魏采薇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这是用来驱虫蛇的,一般在端午节到夏天的时候佩戴,冬天万物归寂,没有虫蛇,也就没有人会戴这种香包。
  魏采薇打量着小流民,他脸上全是污泥,脏兮兮的,穿着破袄破棉裤,棉裤裤腿的线都扯烂了,脚踝处的棉花已经漏空了,纤细的脚踝几乎一捏就要碎掉。
  小流民看到她,越发激动起来,四肢乱舞,嘴里的啊声变成了尖叫。
  魏采薇心中一动,说道:“放开他。”
  北城兵马司的人就没有不认识魏采薇的,闻言放开了小流民。
  小流民蹲在地上,伸出鸡爪般的脏手在泥浆地里写了一个“嫂”字,指了指魏采薇,然后又写了个“秋”字,指了指自己。
  魏采薇心头一震,连忙买了一壶热茶,用手帕蘸着茶汤,擦干净小流民的脸,汪大夏有些男生女相,弟弟汪大秋从婴儿时期就长的像父亲汪千户。
  魏采薇声音颤抖:“你是……汪大秋?”小流民疯狂点头。
  


第190章 卡斯特梅的雨季
  汪大秋不记得他是怎么从倭寇手中逃出来的, 因为他在逃生船上的时候,全程都被父亲的幕僚抱在怀里,耳边是枪声和箭声, 有人中箭, 有人掉进江水里。
  幕僚身中数箭, 倒在船舱, 将他压在身下, 临死前叮嘱他不要出声。
  汪大秋很听话, 父亲要他不要哭,哭会被坏人发现, 他就不哭。
  幕僚要他不出声, 他吓得尿裤子了, 还是一声不吭。
  后来, 倭寇看逃生船上的人全死光了, 汪大秋身形小,又没有哭,倭寇不知道船上还有一个小孩子, 本打算追上去将船推翻,毁尸灭迹,但是后方倭寇船上的首领要他们赶紧去官船搬东西, 官船快要沉了,就作罢,任由小船在江水中漂游。
  也不知飘了多久, 小船被推到岸边,汪大秋爬出船舱,遇到一个路人求救,路人不是好东西, 见小孩子穿的是上好的大毛衣服,起了歹念,跟着他去了岸边找尸船,想从尸体上摸到更好的东西,可是小船已经被江水再次冲走了。
  路人骗汪大秋,以进城报官为理由,把他拐走,卖给了人贩子。
  人贩子见他长的漂亮,骨相好,就卖给一个戏班子,汪大秋本来想跑,但是听闻戏班子要去京城唱戏,就暂时栖身在此。
  新人入戏班,都要经过打骂调教,给孩子们洗脑,要他们忘掉过去,世上只有戏班子对他们好。
  汪大秋被路人拐卖,吃一堑长一智,留了个心眼,谎称自己被拍花子的带走,不记得家里人了,愿意跟着戏班子过活。
  如果汪大秋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世,恐怕要被人贩子和戏班一起杀人灭口,以免惹祸上身。
  汪大秋一路舟车劳顿,还要在戏班子打杂,小小年纪,吃尽苦头,快到京城时,汪大秋得一场风寒,咽喉肿痛,喝水都疼,嗓子哑的说不出话,班主见小小年纪就倒了嗓子,就要把他转卖出去,他就偷偷的跑了,成为流民,和一群乞丐进了城。
  他离开京城时太小,根本不记得家的具体位置,但是汪千户一直告诉他不要忘本,汪家在北城鼓楼西斜街甜水巷。
  他嗓子嘶哑不能说话,但已经开蒙读书,会写几个字了,就用木炭把甜水巷写在胳膊上,向面善的路人打听到了家的方向,一路走来,遇到了北城兵马司抓流民。
  就在他走投无路之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隔壁的女邻居,父亲说过,女邻居是他大嫂了,还手把手教他写“嫂”字。
  幸好大嫂认出了他。
  汪大秋再也撑不住了,眼前一黑,倒地。魏采薇摸着孩子的身体,烫的厉害,发烧了,连忙借了北城兵马司的马匹,将汪大秋送回家。
  汪府。
  家里大厨房把婚礼那天要摆出来待客的席面做了一桌,给木指挥和新郎官汪大夏品尝。
  这已经是第五次试菜了。厨师心想,大少爷要是再挑,我就不干了,婚期将近,菜单还没有定、材料也没有买齐,就是个神仙也为难。
  汪大夏尝了一口狮子头,“嗯,还行,就是有些淡,我们的客人基本都是武官,平日习武,口味重,这个多加点盐。”
  又夹了一筷子海米拌嫩黄瓜,“味道正好,不过,现在的黄瓜都是温室出来的,比燕窝鱼翅还贵,流水席起码要准备一百席,咱们收的份子钱还不够卖一百盘黄瓜,亏大了。把这个凉菜换个便宜一点的。”
  厨师说道:“要不换个海带丝?”
  汪大夏摇头,“不行,这个有些寒碜。”
  厨师说道:“那就炒个韭黄,韭黄是地窖暖房里长出来的,也是一道贵菜,但没有黄瓜贵。”
  汪大夏还是摇头:“不行,韭菜味道太冲了,又是冬天关着门窗,还烧着火盆地龙,热气一熏,满屋子都是韭菜味,多尴尬。”
  厨师听了,气得要摘围裙。木指挥终于开口了,“我看不用换了,就照着来。狮子头咸淡刚好,若做的口重,客人们渴了要喝茶喝酒,茶叶不要钱?十年陈酿的花雕不要钱?你这孩子怎么算不过账来呢?”
  “还有这海米拌黄瓜。黄瓜太贵,这道菜黄瓜的量减半,放点亮晶晶的海蜇进去一起拌,好看又好吃,端上桌又体面。”
  又道:“算算日子,你爹应该这两天就要回家了,看到你连婚宴都没有定好,是不是又会嫌弃你办事不利?”
  汪千户就是他的紧箍咒,汪大夏当即同意了。
  定了婚宴,汪大夏又去检查新房的布置,他们婚后会去什刹海的新房单过,但是结婚前三天还是住在汪府。
  虽然这间房子只住三晚,而且他和魏采薇已经提前半年渡过了“新婚之夜”,对对方的身体了如指掌,但仪式上还是追求完美。
  管家慌忙跑过来,连鞋都跑掉了一只,“不……不好了!小……小少爷他——”
  话没说完,魏采薇骑着马径直跑到了后院,将一个除了脸、浑身都是脏污的小乞丐抱进了汪大夏的卧房。
  一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木指挥脑子嗡的一声,大敢不妙。
  魏采薇将现成的药丸化开,可是她无论怎么灌都灌不进去,直到她用筷子压住汪大秋的舌头,看到红肿化脓的咽喉,才明白原因。
  汪大秋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十分凶险,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一看就能猜到汪千户遭遇不测了。
  汪大夏当即拍马赶去了五军都督府,找大都督朱希忠。
  朱希忠当即派人沿路去查,“你父亲请了两个月的假期,开了春就回江西,我批了假期。一个官船消失,地方上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你先回去照顾好弟弟,等他醒过来,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汪大夏心急如焚,他没有回家,心想我又不懂医术,回家也是干等,不如做点什么看能够挽回,就径直去了锦衣卫衙门找陆缨。
  陆缨给他批了婚假,正月十五日之前都不用来当差了,俸禄照拿,见汪大夏失魂落魄的突然来到衙门,第一反应就是:“新娘子不见了?谁捣的鬼?”
  “不是她,是我父亲……”汪大夏把弟弟以乞丐的身份出现在街头的事情说了,“……父亲最疼这个小儿子,捧在手心里养,陪大秋这几年的时间远远超过他陪我十八年,他不可能扔下小儿子不管,他一定出事了。”
  陆缨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慌张无助的汪大夏。
  虽然汪大夏嘴上总是嫌弃父亲偏心、多疑、古板,还总是找各种理由打压他,当众奚落他,以前还时不时在北城表演当场教子,追在他的屁股后面挥起鞭子抽打。但汪大夏从未真的怨恨过父亲,也从未想过父亲会永远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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