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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王妃高贵冷艳 [金推] (陈云深)


  杏染满心得意,便也由得她来伺候。
  柳莺是个精细稳重的性子,伺候人梳头也是多年来惯熟的,手下轻重拿捏极好,果然让杏染挑不出来什么。
  她一面替杏染梳头,一面细睨着她的神色,低低说道:“然而妹妹也有句话要嘱咐姐姐,姐姐听着,可莫生气。”
  杏染正在飘飘然,随口道:“你说。”
  柳莺便道:“咱们再如何,到底是依附着娘娘。娘娘如今和王爷是什么光景,想必姐姐也看在眼中。虽说娘娘是王妃之尊,是正妃嫡妻,但保不准将来王爷再宠幸了谁,抬举了谁。这宠妾灭妻,以小欺大的事,可不算新鲜。如今咱们府里,可现成放着一位呢。若娘娘倒了势,咱们也不必再说什么前途了。”
  杏染听这话倒是在理,虽说王爷归府才第二日,但昨儿夜里闹得那一场动静,她可是亲眼瞧见的。
  如今看来,王爷待王妃倒还有一分真心,但长此以往,谁敢说以后?
  偏偏,自己跟的主子是个执拗的脾气,任谁说什么都不听,再说多了,她脸皮薄,恼起来那是当真不认人的。
  杏染愁眉不展,柳莺冷眼瞧着,趁势又道:“其实,王爷同娘娘是早有宿缘的,只是如今这两位都拉不下脸来提此事罢了。如有人将这件事提起,这两位想起当年,说不准就好了呢?”
  杏染听着,心里便活动了起来。
  她可不就吃亏在到王妃身边的时候短,诸般前事都不知么?虽说现下,王妃嫌厌了柳莺,却也没怎么将她推心置腹。若是她能促和了王爷同王妃,那可是头功一件。到那时,柳莺算什么,甚而连她的干娘梁氏,都要让他几分了。
  杏染心中想的惬意,不由自主便现在了脸上,她说道:“我不知道,你倒讲给我听。”
  柳莺一笑,说道:“我晓得的也不是太清楚,只依稀记得,一方绣了莲花的帕子,是个关键。”
  杏染狐疑道:“就一方帕子?这胡天海地的,谁知道说的什么。”
  柳莺笑道:“咱们是不知道,但当时的人,可记得分明。我没记错,娘娘后来还念叨了几回。”
  这一句,却是假话,陈婉兮压根不知道什么莲花帕子。当然,这个杏染也不会知道。
  杏染听着,心中虽有几分疑惑,却还是定了主意,说道:“也罢,谁叫咱们是娘娘的丫鬟,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为了娘娘。”
  柳莺连忙说道:“若姐姐做成了此事,可千万记得提携妹妹,万万不要忘了妹妹。”
  杏染那黑白分明的大眼一翻,笑道:“放心,我自是不会忘了你的。”
  才怪!
  她好容易才得了这个机会,又怎会再拱手让人?
  这一次,她可一定要在王妃和王爷跟前,站稳了脚跟不可!
  杏染踌躇满志,柳莺低头将梳子上的残发一一取下,便也笑了。
  于成钧坐在书房那宽大的紫檀木四角雕海牙纹路书桌后,看着眼前那小小的白瓷罐子出了会儿神,方斜睨了书桌前头垂首侍立的丫鬟一眼。
  桃织紧咬着下唇,几乎就要哭出来了。
  娘娘谁不指使,柳莺伶俐,杏染大胆,可偏就选了她这个嘴笨心直的过来。
  王爷听了她的话,便始终没言语,不知怎的,这一言不发的王爷,令她觉得分外可怕。
  他周身似是散发着极其强烈的威压,使人喘不过气,甚而连抬头望他一眼的勇气也无。
  到底是上过杀阵,见过血的人!
  于成钧将那小罐子握在手心摩挲了一阵,感受着甜白瓷的细腻温润。他心中暗叹了一声:他这位娇妻,果然衣食精细,便连一口小小的胭脂,亦要上好的瓷器盛装。这只小罐子送进当铺,大约也值个一两银子了。
  美器美物,方才匹配的上陈婉兮这样的如玉人物,于成钧深以为然。
  然而陈婉兮令丫鬟捎来的话,却叫他有些许的诧异。
  他看着那抖如筛糠的丫鬟,开口问道:“王妃,当真是这般说的?”
  这话音平淡,听不出是喜是怒,又或者别的什么,却似有一种令人无可抗拒的力量,叫人无从撒谎。
  桃织哆嗦着口唇,说道:“是……是,娘娘说,王爷喜欢,尽管享用便是。”
  这句话,其实没必要提,但也不知为何,被于成钧盯着,桃织的脑中一片空白,知道些什么全都倒了出来。
  于成钧浓眉微挑,颇有几分忍俊不禁。
  陈婉兮这是什么意思,叫丫鬟拿了胭脂过来,还传话道:既然王爷喜欢这胭脂的口味,便将这一盒子都赠与他,尽情享用。
  陈婉兮这是真不通风月,还是蓄意的怄他?
  他哪里是喜欢吃胭脂,他喜欢的只是她唇上的那一抹艳红罢了。
  于成钧掀开了胭脂盒盖,里面果然是方才陈婉兮上妆时所用的胭脂,红艳莹润,散发着幽幽的蔷薇甜香,润泽的膏脂上,还留着一枚小巧的指印。
  他眼眸轻眯,伸指按在其上,略蘸取了些许,递入口中。
  桃织在旁睁大了眼眸,原来王爷当真喜欢吃胭脂的啊?
  于成钧自是不去理会这丫鬟心中在想什么,眼前的胭脂不知是怎么做的,入口即化,且浓香满口,竟没有丝毫脂粉腻口的不快。
  在顺妃膝下长大,他也见过许多名贵的胭脂水粉,有本朝所产,亦有外邦进贡的,虽是各有千秋,但总不及眼前这个澄澈匀净,甚而他还曾听明乐帝与母亲亲热时抱怨,顺妃脸上脂粉太厚,能亲出一嘴的渣滓来。
  念及此,他不由又想起了方才陈婉兮那唇上的滋味,温软柔润,甜美之中却又透着生涩。仿佛一只将熟未熟的果子,酸酸甜甜又带着那么几许涩味。分明,已经是有了娃儿的妇人了。
  他唇边泛起了一抹笑意,看来他要教她的事情还有很多。
  先前,他提起当年之事时,陈婉兮那满面茫然的样子,令他颇为落寞。原本也是,当初她不过是个小女娃娃,一晃过去了这么多年,这点子小事只怕是早已忘了。
  这些年来,她长成了京城里出众的闺秀,甚而还有吃撑了的文人为她编写花册,追逐她的人亦是多如过江之鲫,自己这个既不受皇帝宠信的皇子,又不是时下姑娘最喜欢的风雅人物,怎会入她的眼?
  然而,她再怎么眼高于顶也无济于事了,这朵花最终还是被他摘了下来。
  陈婉兮是他于成钧的女人,这是任谁也改不了的事情。
  于成钧唇边的笑意越发深了,还带着意气风发的得意,他将那盒子胭脂收进了书奁中,向桃织道:“东西本王收下了,你回去复命吧。”
  桃织点头应命,眼见王爷再无吩咐,便告退出去了。
  临出门之际,她心中却有几分怪异,好好的人,怎会爱吃胭脂呢?


第26章
  打发了桃织,侍奉的小厮鱼贯而入,送来一匣又一匣的吃食。
  于成钧靠着太师椅,意态懒散,冷眼瞧着穿青布短衣的小厮将吃食一道道自匣中取出,放在桌上。
  四碟三碗,三荤三素,另有一碗熬到浓稠的米粥,额外还有一小盘子面点心。
  碗盘皆用的是描金刻花的官窑瓷器,细腻匀净的碗盏上描绘着或缠蔓葵花、或万字不断头的花样,总是吉祥富贵的寓意,饭菜如何不知,端看这器皿便是扑面而来的奢华贵气。
  也唯有这样的器皿,方才衬得起这样的府邸。
  于成钧轻眯眼眸,他离京已久,边关生涯清苦,虽则他是亲王之尊,亦不能得什么额外的关照。再则,为军心凝聚起见,他下了严令,全军上下同吃同住,除却伤员病号,任谁也不能凭借官职开小灶吃独食。如此这般,他在西北衣食粗陋,若非陈婉兮偶尔来信,几乎就要忘了自己还是一位王爷。但也正因此,西北军那几近涣散的军心又重新振作,方才打的那厢蛮族溃不成军,步步后退,最终迎来了边关的安泰。
  这猛然间重回富贵窝中,看见这些东西,他还当真有几分不惯。
  器皿倒是气派漂亮,但里面盛装的菜肴却只有一点点,汤汤水水,看起来又极是清淡,即便是那盘子面点心,大约也只够他两口的分量。
  她这是,喂鸟呢?
  虽情知陈婉兮在家大约日日这般饮食,但于成钧心底还是生出了几分不满,女人家胃口小也罢了,她不知道她家爷们是个武人,食肠宽大么?
  这心思微微一转,于成钧便越发觉得饥肠辘辘,指着其中一道肉食问道:“这是什么?”
  那小厮安放好牙箸汤匙,恭敬回道:“回爷的话,这是罐煨麻雀,是选取了近五十只麻雀,去毛之后,以清酱甜酒放入陶罐,安放在灶中小火慢煨而成。待熟,只取其身上极软嫩处成盘。王爷别瞧就这么一小碟子,可是费了许多功夫才成的。这还是前两日庄子上送了一笼麻雀过来孝敬王妃,娘娘方才吩咐厨房做的。每日清晨,娘娘皆以此物佐粥,是最好不过的。”
  真是造作!
  于成钧挑了挑眉,从前还住在皇宫中时,他便十分看不惯这等做派,衣食非精细不可吃穿,仿佛不穷尽天下物力,便不能彰显这些贵族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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