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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不简单 完结+番外 (醉酒千篇)


虽然听到还是挺伤心的,我都没当回事,他为什么非要揪着不放。只是介意有什么办法,发生的事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就去问了父亲。
说如果一个人介意跟另一个人成过亲该怎么办。
父亲大手一挥,给我点明了一条路。
和离书。
我也觉得这个方法可行,所以再见面时,也可以说是在最后一次见面时。因为我把和离书给安辞之后,他脸就黑得吓人,拧头走了之后,便再也没理过我。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心里苦苦的,也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我和父亲还要驻守辽东几年,不能轻易归京。
接下来的几年,发生了很多事情,逐渐能够独当一面,亦是结交了很多朋友。
最苦的时候也有,那年北蛮再犯,父亲意外去世,巨大的无助恐慌几乎淹没了我。
那几年我过得浑浑噩噩,每每要放弃的时候,都会想我的身后还有母亲和兄长,还有父亲保护的大周百姓,还有很多人。
因为有他们在,我的希望就在,所以不能任性的倒下。
在拼拼杀杀,刀光剑影中过了五年,败在我手下不止是北蛮,还有很多想要借机从大周身上撕下一块肉的边陲小国。
新的一年到了,春天来了,如今河清海晏,我是时候回去找他了。
你过得还好吗,安辞。


第104章 安化瑾番外
我姓安。因为被送进宫时, 随身带的玉佩上有个安字。
起先我是小安子,后来我成了安公公。
去了内学堂,识文断字之后, 我给自己起了个名, 单字辞。
取这样一个名字, 也不能说我矫情, 因为我本来就是个矫情的人。
一直以来我还挺喜欢这个名字的。
直到后来,突然觉得这个字的寓意不好, 我不喜欢离别。所以那次回宫后不久,借着升职的机会便让内学堂的老太监给我改了名字。
安化瑾。
安化瑾是众人可唤的,而安辞我只想留给一个人叫。
六岁进宫,从小便经历了无数人间冷暖,也自以为认清了世间丑恶。我早就不是一张白纸, 我喜欢用伪善的笑容掩盖起了自己恶劣的本性,慢慢变得圆滑, 同时也惯会左右逢源。
只要你比我权利大,地位高,那你打我一巴掌后,我也会觍着脸伸笑着递过去另一面。
但若是你没有有权有势, 即使你笑得再灿烂, 头垂得再低,涉及到利益我也不会赏你个好眼色。
这是皇宫中的生存法则,我从懵懵懂懂,再到融会贯通, 用了八年。
八年间, 我受过别人的嘲讽,也冷嘲热讽过别人。我的心很硬, 从未为任何人任何事所软化。但面皮上的笑容不是,视价而估,只要你有用,我的笑容就不会吝啬。
当然我同样学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并凭着曾经让我痛不欲生的面皮得到主子们的偏爱和赏赐。也会用手中有限的权势去掌控那些无权无势的贵女,让她们成为我的棋子,助她们往上爬,爬的越高,我所掌控的就越多,就能把越多的人踩在脚底。
在宫中的黑暗见多了,骨子里的冷血便再也掩盖不住,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眼前的都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一架架白骨砌成的人偶,眼中没有感情,只有永恒不变的利益。
血液的冷意渐渐渗入了皮肉,即使再暖的太阳,再烫的火炉也不能驱赶我周遭的寒气,我像个局外人,却也出不了局。
夜路走多了,总有摔跤的时候。不知有幸碍了哪位贵人的眼,我被委任为去往辽东的监军。
说是委任,其实同发配边疆一个意思,辽东那么远谁知道路上会发生什么。
果不其然,自打出了京城的地界,来杀我的人就一波一波的往上涌。就好像我的命有多值钱似的。
本以为这趟旅途到死都会很无聊,直到我遇见了生命里的太阳。
她的血是热的,身体是暖的。
眼睛亮亮的,看人的时候,很专注很真诚,对视的时候就会发现,那里面全是你的倒影。
每每遇到危险的时候,也不会一个人离开,会抓着我的手一起。即使知道所有灾祸的源头起于我,也未曾想过把我抛下。
其实这个感情来的很突然,在宫闱里长大的我,既知晓男女之事,却也不屑男女之事。
经历太多不堪,以至于只要旁人得视线在我脸上停留,就会觉得恶心。
我不是真正的男人,而她……也不像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
虽然排斥女人的装扮,但我着新娘妆出来的那一刻,她眼底的惊艳,却意外的没让我觉得讨厌,因为里面只有淡淡的欣赏。
这身皮囊说到底还是有些用处的。
她倒在我怀里,带着热气的鲜血洒在我的脸上,那一瞬间,幼时的无助,那种早就被我压在心里的无力感再次涌了上来。
突然想,人生苦短,或许可以试试。
被土匪掳走后,我也并未否定和她之间的关系。毕竟要顾全大局,而且我也懒得解释。
从她昏迷醒来,装着拜堂成亲,再到离开。
那十几天是我过得最梦幻的,不用担心被人谋害,不用尔虞我诈,不用为了蝇头小利,斤斤计较。
只需要一把干柴煮一锅热饭,一卷针线补一裳衣服。
到了辽东以后,我忙于处理手中事物,便不常见她。
以至于每次遇见,我的视线便会不由自主的焦在她身上。
我从未对人动过好心思,所以一时间对她,常常会无力下手,等缓过神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无意识的与她偶遇了无数次。
她送给过我很多东西,一只猫,一串糖葫芦,一把木剑……还有一纸和离书。
所有的东西我都尽可能完整的保存着,除了那张和离书。
我几乎当场就撕成了碎片,可是欢欢没看到。
她甚至祝我一路平安。
我怎么会平安,我只是想让她记得我们的亲事,让她知道凡定下的便不能反悔,让她不要忘记我。
然而直至我回到京城也没再收到她的任何东西。
我这个人对某些东西常常会有一种近乎可怕的偏执。
只要认定的东西,便不惜任何代价都要弄到手里。
即使是人。
为了实现这一执念,为了欢欢只能属于我。我开始疯狂的往上爬,即使成为旁人手里的刀,即使惹怒所有人,我也要站在能站的最高点。
离开辽东的五年内,我得了周王的青睐,成了司礼监的大总管,掌朝中各事。
旁人都道我是佞臣,仗着陛下的宠爱,嚣张跋扈,肆意妄为,以至于满朝文武无一不视我为洪水猛兽,却又对我无可奈何。
然而只有我知道,自己只是无权天子手中一把夺权杀人的刀,可以是我,也可以是别人。
我人虽在京城,却知晓辽东大小事,我知道欢欢的难,也知道她的苦。
我心疼她,却别无他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京城里扫清那些针对她,想要伤害她的人。
时间过得很快,怀里的幼猫都胖得发福了。
对于再次重逢,我已经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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