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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安山河 (毕毕大人)


  凌河王在二十年前西征楼兰、回纥等部落联军时,大败敌军。带回了无数的马匹、药材和财宝,这些都让凌河王的夫人很高兴。
  ——唯独,对凌河王带回来的一位美人火冒三丈,如鲠在喉。
  这位美人名字叫做阿迪雅——也就是凌安之的亲娘二夫人,虽然从西域带回,但是长得也不像是西域人,皮肤莹白似雪堆,体态修长,能歌善舞,一双偏绿的眼睛仿佛乘了春水,衬托的整个王府都失去了颜色。
  别说男人,连女人被那么水盈盈的一看,身子都要麻了半边。
  ——总之绝对担得起小妖精、狐狸精和祸水精这些词,偏偏娇滴滴的一说话,还显出那么些书香门第、大家闺秀的正派来。
  两军阵前,临阵收妻是死罪,大帅也不行。老凌河王心一横,一辈子也任性了一回,派手下的心腹将军亲自将心肝宝贝美人阿迪雅送回了王府。大帅还没到家,美人就偷偷的先送来了,可想而知,凌河王的夫人有多愤怒。
  阿迪雅身材窈窕,只有腰肢臃肿,肚子隆起。
  阿迪雅和大帅老凌河王认识了七个月,就在二月初一这一天,生下了凌安之。
  那天,西域还天寒地冻,刚下了大雪,将整个富丽堂皇的凌王府笼罩在一片碎玉琼花的水墨画之中,凌府里二夫人突然“早产”,整个府里不免手忙脚乱。
  凌河王双手背在身后,在产房外厢房内不断踱步,听着阿迪雅一声声悲惨地叫唤,眉毛都要拧在一起了,咚咚的脚步仿佛都把地面踩出坑来。
  忍不住斥责伺候阿迪雅的丫鬟婆子们:“不是怀胎才七个月吗?怎么突然早产?”
  如果仔细看的话,可以发现丫鬟婆子们的脸色全发绿,她们噤若寒蝉,只能唯唯诺诺:“龙生九种,每个人情况千差万别,二夫人可能特殊些。”
  终于听到了婴儿的啼哭声,哭声颇为响亮,穿过风雪让凌河王放下了一颗心,产婆马上出门报喜:“恭喜王爷,二夫人产下一个小少爷。”
  凌河王武将出身,也没那么多讲究,径自冲进了内室,在炭火盆前先烤了烤身上了凉风,才冲到了床前。
  这是第一次美人阿迪雅没有聚拢凌河王的全部视线,凌河王一双豹眼,全都盯在了这个刚出生的三儿子身上——
  凌河王是武将,大手大脚,这孩子身长足有三扎多,浑身肉乎乎的,头发漆黑皮肤雪白,鼻梁高挺睫毛细长,一双眼睛已经睁开,绿油油水汪汪的正四处打量。
  哪有一点早产的样子?产婆接生多年,很多满月后百天的孩子都没见过这么齐整的。
  凌河王当过父亲,这岂能瞒得过他?
  阿迪雅发丝凌乱嘴唇惨白,一看凌河王的样子就知道王爷在想什么,诺诺的叫了一声:“王爷…”就再也不敢出声了。
  凌河王摔袖而去。
  在草原的平常人家,这样的野种也是要摔死的,心肠好一点丢进草原里自生自灭,反正不能活着。
  凌河王的长房夫人想着自家相公头上绿油油一片大草原,绿草中百花盛开,关键还结了个果实;再想想那个小妖精平时里弱柳扶风将王爷迷得神魂颠倒的样子,简直幸灾乐祸的要死。
  王府这个新生的婴儿没有带来一丝喜悦,整个王府都笼罩在诡异的气氛中,有办事周全、未雨绸缪的小厮,给这个投错胎的小崽子连价值十两银子的小棺材都给准备好了。
  ——白长这么机灵白胖,没整明白爹已经够惨了,留着小囫囵尸首好方便尽快再投胎。
  几日后,凌河王晚上终于踏足了阿迪雅的卧房,进来的时候,阿迪雅正面带微笑的给怀里的孩子哺乳。看到面沉似水的凌河王眼中风云深不可测,阿迪雅像是窥到了这个孩子的命运,在偌大的凌府里,她根本保护不了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
  “拿去吧。”阿迪雅拉上衣襟,双手将孩子递给凌河王,肚子里的孩子是她还在忍辱偷生的唯一念想。保护不了这个孩子算母亲无能吧,对不起孩子的父亲,孩子没了,她也有死而已。
  凌河王接过孩子,对着孩子的脸细细的端详起来,孩子也睁着一湖春水似的眼睛和他对着看,这孩子虽小,不过怎么看怎么齐整灵巧,凌河王沉吟半晌:
  “这孩子还没有名字,就叫安之吧。”
  阿迪雅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的惊喜,王爷赐名了?她泪落连珠子,这孩子…活了?
  ——既来之,则安之?
  屋子里的婆子反应快,二夫人性格沉稳柔和,贴身的下人都对二夫人感情很深,涕泪横流跪下磕头谢恩:“王爷仁慈,谢王爷恩典。”
  凌安之就这么顶着野种的名声在王府野草似的长大,凌河王留下他,不代表心理就对他没有芥蒂,偏他又天生顽劣,基本上是见面就打。
  简言之活着的权利是有的,不过想好好活着的权利是没有的。
  二夫人过得也惨了点,基本抬不起头来做人,凌河王又久在军中,二夫人的日子不好过可见一斑。
  直到四年多后,二夫人又生下了凌河王的小女儿凌忱承欢膝下,凌河王老来得女,宠溺异常,凌忱又最会哄父亲开心,加上大夫人的两个儿子也都年纪很大了,这日子才好过了点。
  凌安之被凌霄按的晕晕乎乎异常舒服,他支起长腿摇晃着,开始胡说八道起来:“其实不是那老家伙亲生的也挺好,要不长他那土的直掉渣的样?太上不了台面了。”
  “别动!”凌霄按住他的腿,一边加了点力按着他的头,一边若有所失问他:“你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吗?”
  “知道个屁,连老婆孩子都保护不了,不是窝囊废就是已经死了。”
  凌安之一点也没考虑到他娘亲听到这个话得有多伤心,眼角一抽,连身上的肌肉都收紧了,掩盖住了一丝转瞬即逝的失落:
  “我发现这样也不错,亲生的给我臭皮囊以后说不上能情场得意,那个老家伙给我个出身地位,方便我在战场上杀人越祸。”
  “哎呦…凌霄你用这么大劲掐我脸干什么?”
  凌安之信口雌黄说得正起劲,左脸突然被拧成了包子褶,眼角和嘴角被掐到都快亲密接触了,疼的他差点直接跳起来。
  “脸皮太厚,真恨不得手边有个锥子!”生恩和养恩都这么随口拿出来消遣,冷血冷心的东西,凌霄再想到自己的孤苦伶仃,刚才才涌起的一丝感佩之情直接随风飘走了。
  空气一时凝结,良久,凌霄一边捏着凌安之的手臂,还是沉吟着忍不住问:“将军,我看攻打梵城其实二十左右天的时候时机就成熟了,你这么做是为了让二哥凌云更着急吗?”
  “说什么呢?我是那么公私不分的人吗?两军阵前务必事无巨细,火候差一点都差很多!”凌安之凌然正色,在烛光里犹如玉做的雕像。
  凌霄被晃了一下狗眼,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有点内疚。
  紧接着听到凌安之大大方方的承认:“也有。”
  “……”真是没救了。


第4章 孤城无援
  其实这样安静祥和的时光已经很久没有了,最近凌安之和凌霄基本就是连轴转的。
  凌凌河上冰塞川,将登昆仑雪满山。
  拿下了梵城之后,第一场雪劈头盖脸的就砸了下来,气壮山河、蜿蜒万仞的昆仑山、玉女峰整个笼罩在碎玉琼花般的皑皑白雪中,云绵绵雪漫漫,和白茫茫的草原连成了一副惊天动地的河山画卷。
  凌凌河上已经冰块翻滚,气温降低的格外快,预示着今年生计艰难。此时就知道游牧民族其实比大灾之年的难民还不如了,难民饿急了,还能吃点草根树皮;而此时关外的游牧民族饿急了,存粮一吃光,也就只能吃冰吃雪了。
  回纥大军五万骑兵已经集结完毕,小股的势力常来不怀好意的试探,对关内的所有能吃、能住、能睡的物件垂涎三尺、虎视眈眈。
  回纥作为资深的游牧民族,多为骑兵,长于射箭和闪电战,作战悍不畏死,且关外战马资源丰厚,每个骑兵经常是带着几匹马,极为难缠。
  社稷有难,作为安西屏障的凌家军一步不敢退。凌云仰仗着地形和关隘,一边勉力和回纥周旋,一边向朝廷请求火炮营和骑兵的增援。
  黄门关守军只有六万人,且骑兵仅有可怜巴巴的一万人。配备的武器装备还是四五年前老凌河王时期的,纵使勤于保养也掩盖不住古老和过时,任谁看了都觉得凭借此种“古董”难打胜仗,兵力战备不足一目了然。
  凌安之临危受命,被封为安夷将军,凌云看着这个总是生不逢时的弟弟,心中暗暗的叹了三口气,刚刚崭露头角就被安排了一个送命的差事——负责安西军的前锋部队。
  凌云少帅压力更大,负责中军统领黄门关战备。
  以前是凌安之在狼场负责黄门关的后备,干的有声有色,而今他变成了前锋,听了他内举不避亲的推荐,凌云将之前粮食后备的问题交给凌安之曾经的小跟班,一直跟着凌安之在狼场混了几年的雁南飞去交接。
  ——那小子又机灵又吝啬又怕死,将三种特质正正好好的绝妙糅合在一起,别说,后勤官当的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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