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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安山河 (毕毕大人)


  武将们伸出手来,骨节均冷硬奇长,手上全是新伤摞着旧伤,连花折、余情的手也擦破了皮磨起了茧子,声音里有金石之音:“愿苍天厚土,保佑我袍泽平安!保佑日月换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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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日直到就寝,凌安之也是有些失神的坐在床边,余情看着凌安之起兵这三年来少有的沉默,对自作主张心中内疚,知道他肯定在气恼,坐在他身边,想要抱住他。
  凌安之却想到了什么似的转身站了起来,他直接拿来纸笔,拉余情到书桌旁,将灯挑亮,写写画画的开始给余情分析在京城内可能遇到的情况:
  “情儿,你和胡梦生乔装称夫妻进城,装扮作日前出城之后,被社稷军拦住了不允许外出的百姓,就扮做郊外蔡家村的金氏,反正那个村人也死光了,身份已经帮你做好;什么都不要带,城中内应自会给你准备。”
  “你进城之后,不许住在自家的任何产业,以免是被别人盯住了的,自己送上门去,就住在北郊外蔡家村外的草房里,记住,和胡梦生要住在一起,以免别人生疑。”
  “引线和黑硫药,被分在了不同的地方,你要和接头的人汇合,让这些三教九流集中了给你,不得自己行动。”
  余情盯着凌安之的侧脸,三哥瘦多了,其实凌霄出事后,凌安之不嬉皮笑脸的时候,总有一股子忧郁藏在眉间,而今认真讲话,眉宇间的惆怅更见明显:“朱砂、甘油和打火石的散部件,至关重要,这些隐藏在摘星楼的四角,平时当做家居私藏看不出来,这次去要拆下来,装作小门小户搬家,运到北郊去。”
  “如果遇到有人盘问,你要看情况不同这样回答,…。”
  “你到时候拿着海纹纸灯笼,这样点火,…”
  “点火之后,千万要趁机立刻撤离,我会吩咐将马匹藏在…”
  “撤离后,我会吩咐做好准备,你们要躲进…”
  余情看着凌安之事无巨细,将所有细节叮嘱了两遍,又听她复述了两次,才算是把笔放下。
  余情吐了吐舌头,调皮的调节气氛道:“三哥,你的小黄鱼儿聪明着呢,绝对不会贸然行事,再把脸画成一个黑锅底,保证连夫君都认不出来。”
  凌安之一万个放心不下,握着余情的手,像被鱼刺卡住了嗓子似的,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
  余情伸手点了点他额头上的小疤痕:“三哥,等你听到了地动山摇的信号之后,不要急于总攻,要知道城墙上的炮弹一时也是打不尽的,而且还有弩机弓箭,贸然进攻伤亡太大,要耗他几个时辰,反正第三个军火库仓促也启用不起来,没有兵器,自然军心涣散,官军就不敢再战了。”
  凌安之觉得余情现在也能当个女将军,有能力指挥个小规模的战役:“情儿,在城内如果发现事情不妥,千万随时住手,不许以身犯险,知道吗?”
  余情看着凌安之的眉眼,瞬间有些不相信自己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好几年了,她衷心的希望凌安之能余生安,弯起指节去蹭凌安之高挺的鼻梁:“三哥,攻城的时候你不许身先士卒,你做大帅,镇守中军即可,不许急于一时。”
  “…”
  和余情担心他相比,凌安之更担心余情,军备库中全是黑硫药和蜡油军火,点火只能从四层点起,一炸起来地动山摇。就算是有时间差,可万一碰到敌情阻拦,那基本谁去点火,谁可能是以身作引,换位思考,即便是他亲临现场,也不能保证全身而退,何况是在他眼里花拳绣腿的余情?
  可如今千钧一发,真像余情说的,除了她还有谁呢?
  凌安之无力的向椅背上靠了靠,缄默了半晌,喉结动了动,用一种他少有的轻缓语气说话:“情儿,凌霄去后,我经常做梦。”
  这是凌安之第一次和余情主动说到凌霄,余情心中闷痛,这是凌安之心上血淋淋的刀伤,无人敢提。
  凌安之望向窗棂外,窗棂外霜雪尚在,窗下是一座摆着的巨大琉璃罩,琉璃罩内是一座雕塑的昆仑山,被他带着山南海北的折腾。
  他眼神飘忽,声音轻的像落雪:“我总梦到当时自己提前去接他,之后绕过了空瓶山和落凤坡,没有去过那个阴森的山洞子,什么事也没发生的回到了安西,或者是回到文都城的凌河王府,在梦里,我全是来得及救他的。”
  “可是这个梦做得多了,纵使在睡梦中,我也知道了这是假的,等到梦醒时分,现实就会告诉我,凌霄再也回不来了,我就越来越害怕清醒的那一瞬。”
  每每想到凌霄,余情不知道背地里落了多少眼泪,当年凌霄像个哥哥一样带着她上战场打仗,去安西游荡,知道她想方设法的想多在凌安之身边混一会,对她万分纵容。
  余情瞬间泪目:“三哥,我给凌霄立了一座将军祠,每日里全有人去祭拜,不会孤单寂寞;安西军和你发生了什么事,我已经烧香告诉了他。”
  凌安之轻轻摇头,看向琉璃罩,又看了看窗外,好像隔着窗棂又见到了那人棕色的温柔眼睛:“不用烧香的,他看着我呢。”
  余情知道凌霄一走对凌安之刺激太大,平时看起来正常,却也经常四六不着的说话,不敢再多言,点了点头。
  凌安之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头没脑的说这些,可能是太怕再次失去了,他伸手抱住余情,勉强笑道:“希望到时候你别把北郊炸得太狠,你家地库里的汾酒,最好能给我再留那么两坛。”
  余情轻拍了拍他的后背:“三哥,我家所有的酒,以后全是你的。”
  凌安之笑吟吟的:“情儿,你要是敢像凌霄那样,一去再也不回来了,等仗打完了,三哥还有命苟活的话,既然死不起,我就回到昆仑山,落了头发当和尚去。”
  余情强止住眼泪,涎皮赖脸用力摇晃他的肩膀:“那是情儿没良心,又不要你自己和野男人混去了,三哥当什么和尚,听我的,你就娶上十八房妻妾,喝着酒唱着歌吃着火锅,看着她们使尽浑身解数,谁能哄的你最高兴,你晚上就去宠幸哪一个。”
  凌安之将下巴垫在余情的肩窝里,声音轻如落雪:“哪一个都不是这一个。”
  就像是当年在大雪里离他去了的凌霄一样,哪一个都不是那一个。
  凌安之也有脆弱的时候,比如现在,伸手抚在余情隆起不高的小腹上:“情儿,不想让三哥余生茫茫无所依的话,就答应我,千万以自己性命为重,要带着咱们的孩子回来。”
  ——三哥大红的婚服,还没穿起来呢,到时候一定比现在每天打仗灰头土脸的好看。


第276章 蠢蠢欲动
  余情和胡梦生乔装成一对贫贱夫妻, 按照大帅吩咐好的身份,伴做偷偷出城,被社稷军拦住又不得不进城的百姓潜入了京城, 为了扮的更像些, 易于躲开巡逻眼线, 还在城墙外和社稷军连营之间的空地上捡了个三岁的瘦孩子带着。
  ——社稷军已经将京城围死,不允许京城内百姓再通过社稷军驻地向外奔逃了,不少孩子全被扔在了这些三不管地带上没爹没娘。
  自古以来,只要打仗便有叛徒,京城如今树倒猢狲散, 细作更是多如牛毛 ,社稷军不太相信这些后投靠的, 一直用的全是安西军军报线上的那些人。
  余情选择和城内细作接头的地点是北郊的荒山郊外, 在来之前把三岁孩子又送到了一家店铺里, 这北郊的郊外之前是夜市, 而今连年战乱,民不聊生,夜市已经变成了乱葬岗, 荒草丛生, 鬼火莹莹,是野狗们的天下了——
  京城如今百姓到了晚上全不再出门,以前熙熙攘攘的夜市郊外而今变成了野狗觅食的场所。京城内粮食军备什么都缺, 一个粗粮大饼子换一个大姑娘的事时有发生。却只有死人不缺, 战死的伤兵和病饿而死的百姓死后也没有时间吹打着发丧了, 有草席裹着的已经算是不错,更多的尸体被草草的埋在了郊外,埋的浅了便被野狗们扒出来吃了。
  余情看着四周盯着她和胡梦生的绿油油的眼睛, 再看到这些畜生全是目光贪婪、嘴角留着口水,不禁有些头皮发麻:“梦生,这些野狗眼睛怎么这么亮?”
  胡梦生倒是不怕长毛的畜生,爪牙尖利又怎么样,只有蛮力脑子愚蠢,他没大没小地说道:“少主,大帅那眼睛…晚上不也是放绿光吗?”
  余情摸着袖中的鱼肠剑,看着野狗们一张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冲着他们目露凶光:“你再拿大帅和这些扁毛畜生比,看我不打断你的腿!这些野狗脑袋怎么全是红的呢?”
  胡梦生伸手护着余情,心想成天啃死人,难道野狗吃完了肉还去洗脸不成?那脑袋和嘴巴沾染了血迹,当然是红色的了,不过他不想吓唬自己家少主:“少主,我们快点接头,之后想办法躲进余家仓库里去,那里边这些畜生进不去,还安全些。”
  余情看着野狗们激灵灵的打个冷战咽了一口口水,之后突然像个小狐狸似的咧嘴笑了:“梦生,这些畜生到时候也放几条进余家仓库大院里去,这样显得仓库里更空旷无人些。”
  胡梦生一身鸡皮疙瘩,低声制止了余情:“少主,此等以人肉为食的野狗和寻常的流浪犬只不同,你看它们牙齿全发黑了吗?那上边全有尸毒,万一咬着我们就毒气攻心,全要得疯狗病别想活了,还是离他它们远一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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