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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凰 (蓝家三少)


  “什么途径?”阿落问。
  沈木兮面色凝重,“夫妻之礼!”


第106章 你可知她是谁?
  刹那间的面红耳赤,阿落终究是未出阁的姑娘,听得这话恨不能一头扎进泥坑里,脸上烧得厉害。
  月归倒是明白了,“在女子身上豢养蛊毒,然后借着夫妻之礼,控制男子?”
  “是!”沈木兮颔首,“就是这个理儿。”
  “好歹毒的心思!”月归面色沉沉,“如此说来,姓陆的中招了?”
  沈木兮轻叹,“此前在临城,是因为女子身上的蛊没有孕育成功,所以传蛊之后,钱初阳就出现了那种状况,那是他们失败的例子。后来到了牡丹身上,牡丹没有听从吩咐,于是毒发身亡,芍药也是如此!”
  月归想了想,“也就是说,这东西是养在人身上,既然是养,就得喂?”
  “对!没有得到喂养,美人恩就会开始反噬宿主,牡丹和芍药的死因便是如此。”沈木兮想起牡丹临死前的死不瞑目之态,始终耿耿于怀,“唯一成功的,可能就是陆大哥身上的蛊,不过……”
  “不过什么?”阿落忙问。
  沈木兮摇头,“事情没那么简单,陆大哥的处境恐怕有些困难,短时间内他不会来找我。”
  陆归舟心细如尘,若是钟瑶的出现,真的印证了沈木兮当初的推测,陆归舟绝对不会再来医馆,免得牵连到她和沈郅。
  如果真是这样,事情可就不好办了!
  还是得找步棠才行。
  若说这世上谁的行动最快,不是曹操,是步棠!
  步棠冷不丁从窗口窜进来,沈木兮毫无防备,脸都被惊得白了一阵。
  “医馆有门的!”沈木兮捂着心口,“下回别再爬窗户了!我知道你们武功高,能飞来飞去的,可我哪经得住你这吓,再来几次,怕是医馆都得关门!”
  “我好不容易从宫里出来,来你这儿歇歇脚,讨杯水喝的!”步棠顾自坐下,阿落赶紧给倒了杯水。
  “小棠,你下回走正门吧,看把沈大夫给吓得,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阿落满脸写着不高兴。
  步棠喝口水,极是不耐烦的将腰间令牌往桌案上一丢,“知道知道!下回我记住了!”
  阿落撇撇嘴,哪次不是这样说?又有哪回真的做到?
  “这个?”阿落眼前一亮,“令牌?”
  “皇帝给的,对我来说没什么用处。”步棠放下杯盏,挑了眼皮子,略带戏虐的瞧着沈木兮,“听说皇帝给过你一块,但是被那东都第一醋给没收了?”
  沈木兮皱眉,款步行至桌案前落座,“左不过跟皇帝相处了短日,竟活脱脱复刻了一般,连说话的口吻都愈发相似。”
  敢给薄云岫起个“东都第一醋”的名号,除了皇帝,谁敢?“哪有!”步棠将令牌往她手心里塞,“沈郅经常出入宫禁,我不是很放心,但又帮不上什么忙,送你这东西许是能派上用场。薄家的人,素来心狠手辣,反复无常,还是防着点为好!”
  沈木兮瞥一眼边上的月归,月归默不作声的出门,步棠不是男子,她出去守着也无妨,很多话不该听,不能进耳朵。
  “你跟皇室……”沈木兮别有深意的瞧她,“有过节吧!”
  “何止是过节,简直是有仇!”步棠一声叹,“倒不是自己有仇,而是上一代人留下的,同你差不多。”
  沈木兮心神一震,是啊,夏家亦是被朝廷……若是细论起来,还真是跟朝廷有仇,但现在兄长无恙,她愿意放下仇怨,只求兄长能安然度过余生。
  “死去的人永远都回不来,活着的人却要为之付出代价,其实是件很悲哀的事情。”沈木兮神情暗淡,想起了问柳山庄,也不知道那棵枣树啊,还在不在?
  过两日,就是……
  步棠点点头,“行了,我得走了,若是皇帝再来找我,权当没见过我!”
  “他还没挨够?”沈木兮有些不敢置信,皇帝这般厚实?步棠的手劲有多重,沈木兮是知道的。原以为皇帝会受教,谁曾想这还能玩出瘾来?
  “鬼知道!”步棠提起薄云崇,生生变了脸色,“分明是细皮嫩肉,非要死拽着不让我走,一顿胖揍还凑上来逗我笑……我就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皇帝!”
  她将最后两个字,咬得格外重。
  阿落干笑两声,“这都行?”
  “我是怕了他了,赶紧开溜,多少大事等着我办,哪有闲工夫陪他在宫里逗猫玩狗。”步棠端起杯盏,又喝了一口,忽然神神秘秘的压着声音说,“近来薄云岫是不是很奇怪?”
  沈木兮皱眉,毫不犹豫的点头。
  “皇帝口口声声说,薄云岫拿了什么东西不还,你留心点。我估摸着应该是拿来对付你的,不晓得具体为何物。”步棠放下杯盏,“我先走了!”
  “哎!”沈木兮忙道,“陆大哥……”
  “我知道!”步棠纵身跳出窗户。
  阿落狠狠一跺脚,“说好的走正门呢,又走窗户!”
  一声叹,沈木兮面色微沉,但愿步棠能帮着点,陆归舟那边应该很棘手。
  街上忽然响起了马蹄声,紧接着是高喊声,“边关捷报!大捷!大捷!”
  “是与瀛国之战。”沈木兮抿唇,“来东都的路上,不都在说此事吗?眼下大捷,估计瀛国很快就会来投诚,估计东都城要彻底热闹了!”
  阿落点点头,瞧着报捷的策马而过,背上的小红旗迎风招展。
  喜讯传遍东都,薄云岫旋即入了宫。
  傍晚时分,春秀带着沈郅来医馆。
  沈郅第一时间去看薄钰,从怀里掏出油纸包,里面放着春秀刚给他买的汤包,“喏,这是春秀姑姑给的,说是东都城最好吃的汤包,一咬一口汤,不过有点烫,不能直接塞进嘴里。”
  薄钰迟滞的盯着他,脑袋微微歪着。
  同龄人之间,沟通无障碍。
  “娘说,让我多跟你说说话,你能快点好起来。”沈郅鼓着腮帮子,吹着手中的汤包,“我跟你说,我是看在我娘的面上才可怜你的,你别自作多情,以为我喜欢跟你玩。”
  薄钰忽然痴痴的笑了一下。
  “真是傻子!”沈郅吐槽,将汤包塞进薄钰嘴里,“慢点咬,外头凉了,里面裹着的汤汁还是烫的,别到时候烫着了又找我娘麻烦。最讨厌的就是你们这些麻烦鬼,自己心里发霉,看谁都是臭的!”
  春秀在旁嗑瓜子,边听边笑。
  阿落叹息,面色微沉。
  “你莫叹气,这是好事!”春秀冲着阿落招招手,“我跟你说,教你个好法子。”
  阿落皱眉,不知春秀何意。
  “这小兔崽子是那死女人的儿子,改日咱给他换一副心肠,保准能气死那女人,能吐血的那种!”春秀啐一口瓜子皮在碟子上,“瞧好吧,我家郅儿肯定能做到!”
  阿落瞪大眼睛,“小公子说的?”
  “哪能啊,郅儿心善,不屑这种手段。”春秀笑嘻嘻的说,“这种挑拨离间的事儿,我可看过不少热闹,又在茶馆里听了不少,学得七八成。”
  “你是说……”阿落揉了揉鼻尖,“可莫把沈大夫和小公子搭进去。”
  “放心呗,我又不是那女人,心狠手辣没心肝!”春秀姿势娴熟的嗑着瓜子,瞧着沈郅吹着汤包,喂着薄钰。姑奶奶宝贝的郅儿,是你们说害就能害?说对不起,就能没关系的?门都没有。
  薄钰这笔账暂且搁着,不能和一个傻孩子计较,但是魏仙儿三番四次的要弄死沈木兮,春秀可不答应。
  沈木兮不晓得的是,近段日子春秀一直在城内晃悠,说是到处见识见识,偶尔出入茶馆的,实则一刻也没闲着。除了青楼,什么酒坊、赌坊、茶馆……她都去溜了一圈,街头的小流氓都认识大片!
  春秀不识字,可脑子还算灵活,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与东头的猪肉铺子老板熟络了,回头就帮她介绍了贩子,若是她来日想开个铺子,还能帮着说说。
  可春秀不想离沈木兮太远,寻思着该怎么倒腾才能两全其美。
  “春秀?”沈木兮连唤了两声,“你发什么愣呢?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哪能!”春秀捋起膀子,“壮实着呢!沈大夫,我想重操旧业,可是不知道怎么倒腾,你能帮我看看吗?这事还是得你帮衬着,读书人到底见识广,我怕我这一露头,万一被骗可就丢人丢大发了!”
  沈木兮笑了笑,“这还不容易,大堂对街的门口,你摆个肉摊子,夜里收回来,就搁在大堂里,反正白日里虽有病患往来,夜里却是空着的,让掌柜和伙计帮忙,腾出个位置给你专用便是。”
  “这哪成!医馆里搁着猪肉摊子,万一让人瞧见……”春秀压了压嗓子,“万一被王爷那个醋坛子晓得,不定要怎么拆了我的骨头。”
  “那便让他来找我算账!”沈木兮可不怕薄云岫找茬。
  春秀腼腆的笑着,“他哪敢。”
  “交给我!”沈木兮也知道,春秀是闲不住的,来东都这段日子,让她接送沈郅,其实就是想让她打发时间。春秀在医馆里待不住,回来就到处逛,也是该找个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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