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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之忘川河畔 (赵懒懒)


  苏白低下头,满脸难过,苏清漪不忍见自己心上人这般难受,于是便让苏白带着她一同回去看小霞。
  到了忘川时,苏清漪看到小霞被放在了一个大盆子里,整张脸全是红疙瘩,甚至有的红疙瘩已经在腐烂,而她的鱼尾有的也开始泛红,有的甚至出现了腐烂迹象,甚至还微微的伴随着一股恶臭。
  苏清漪捂着嘴,不敢相信,真的是自己的胭脂造成的。
  苏白捏着苏清漪的肩认真道:“小霞是我这几百年来唯一的朋友,如果你有办法能治好她,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苏清漪微微一怔,“唯一的朋友?”
  如果,小霞是苏白唯一的朋友,那么她苏清漪在苏白心中又是什么?
  苏清漪低头再去检查了一下小霞的身体,她摇头道:“她快不行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你忘川河中的灵石。如果你拿了灵石,后果,你比谁都清楚。接着,就看你怎么选择了?”
  苏白答:“其实我早就想到了灵石,只是以为还会有别的办法。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么我只能选小霞了。”
  苏白说完,便往河边走去,他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
  经过了三天三夜的施法,他在河里总算取下了灵石。
  可是当他上岸的时候,他却不见苏清漪的身影,就连小霞也不见踪影。
  他找遍了整个忘川都没有找到她们,于是他往青云山赶,想去苏清漪家中找。
  可是走到半路,居然见到了苏清漪。
  她穿着一袭白衣端坐在山石之上,目光清冷的看着他道:“灵石取出来了?”
  苏白摊开手中的灵石道:“就在这里,快带我去找小霞,我要救她。”
  苏清漪微微一笑,慢慢朝他走近,温柔道:“找什么小霞啊,还不如拿灵石来助我修炼成仙。”
  苏白愣了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小霞危在旦夕,你居然拿灵石助你修行。难道这一切都是你步的局?是你想办法害小霞在先,然后再骗我取出灵石帮你修炼?”
  苏清漪目光突变,眼珠瞬间变成血红色,她狠狠的捏住苏白的脖子,冷冷道:“听你这么说,你是不愿意配合了。既然这样,那我就让你先送你上路,然后再自己修炼吧。”
  苏白被控制着,喘不过气来,他感觉眼前一黑,感觉自己就要死去,只怪自己当年一时善良,救下了一个害苦小霞和自己的妖怪。
  他不知道在黑暗中过了多久,只是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天庭的死牢。
  狱卒告诉他,他虽然被救,但是灵石被盗,他接下来的命运便是等候天帝的安排。
  在天庭开审的那天,苏白只问了天帝一个问题,“我想知道小霞最后怎样了?”
  天帝只是摇头感叹道:“死了。”
  最后,天帝给苏白的安排则是,“苏白过去是天帝的书官,看守天宫的书阁也有多年的功劳,后来犯下大错,贬入忘川守护灵石百年,虽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从此以后,废除仙籍,打入凡间。但是此事又是因为小霞所起,所以小霞也要受此牵连。特决定,两人永生永世相爱不相守,不得善终。”
  当听到最后一条惩罚时,苏白双目大睁,“相爱不相守,我们这一世,已经是相爱不相守了?我已经够痛苦了,你还要让我们永生永世这样?这样的惩罚会不会重了点?”
  众仙闻言,纷纷觉得惩罚过重,可是天帝决定已下,不再做改,于是众人皆罢。


第2章 尘世,缘聚
  青云山下,青云城,青云城上首富余老爷家出生了一个女婴,眉目清丽,小脸乖巧,只是在胳膊上有一红色胎记,红色胎记细看,好像是一尾金色的小鱼。
  余老爷格外喜爱这名女婴,取名“余笙。”
  余笙从小聪明伶俐,乖巧好学,深得家人喜爱。
  可惜余老爷余夫人太过宠溺,导致她带着几分调皮任性。
  比如,她会在王管家熟睡的时候,拿来毛笔,将王管家的脸画成一只癞蛤蟆。
  又比如,她会在丫鬟茵茵的茶里,撒上几抹辣椒片,辣得茵茵眼泪连连。
  好在,她的这些调皮任性,都不伤大碍。
  但是最近,余笙闹了一件事,引得大家头疼连连。
  那事本是一件好事,关于余笙的终身大事,本来婚姻大事向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余笙偏偏要自己做主,自己寻求真爱。
  余老爷看好了一大户人家的公子,人也是一表人才,俊美不凡,家里更是家财万贯,跟他们家也可以说是门当户对了。
  可惜了,这余笙偏偏不爱。
  余笙不仅不愿意,还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爹,笙儿最近路过书院看到一大群的青年才俊,在里面读书学习,甚是羡慕。笙儿也想去学点东西。”
  余老爷摇头连连:“你呀你,我让你去成家,你倒好,偏偏想去读书。哪有女孩子读书的理儿?”
  余笙道:“爹,难道你不知道吗?读书可以知廉耻,明是非,懂人情,识大礼。”
  余老爷觉得余笙说得也有几分在理,可是他还是想不通,余笙为什么非要读书?
  “那你不去书院读书,一样可以知晓这些礼仪啊。家里请的先生,不都教过你一些礼义廉耻啊。还有你为什么偏偏非要在给你指婚的时候,跑去念书?”
  余笙道:“爹啊,家里的教书先生教得不够精,不够好。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吗?你给我找的那户人家的公子宋子铭,也是一个饱读诗书的男人。既然你想让我嫁过去,同他百年修好,那么我总得要跟他在思想上有所共鸣吧。不然,他谈江山明月清时,我只会说我腿短又粗?”
  这时候余夫人推门而入,她也是知晓了余笙的想法后,特地来劝说余老爷的,“老爷,既然笙儿暂时不想成婚。想学习,你就让她去吧。当初你喜欢我,还不是喜欢我的才思过人吗?其实女孩子多学点东西,也挺好的。”
  余老爷本还在犹豫的。
  余笙狡黠一笑道:“爹,你就让我去学嘛,笙儿只学一个学期,学完后,便乖乖听爹的话,老实嫁人。”
  余老爷见状,只好答应。
  夜里,丫鬟茵茵在服侍余笙的时候问道:“小姐,你为什么要在快要成婚的这个节骨眼跑去读书呢?”
  余笙答:“当然是勤奋好学了。”
  茵茵摇头:“小姐你骗不了我。你不是那种爱学习的人。”
  余笙掩嘴一笑,“我确实不是那种好学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那种手捧书卷的男人。一生书生气,多儒雅,多帅气。”
  茵茵嗬嗬一笑,“我懂了,小姐你是想去书院物色自己心中的如意郎君。”
  余笙点头,把手搭在茵茵的肩上答:“你猜中了其中之一。”
  茵茵疑惑:“那别的原因呢?”
  余笙道:“我听说呀那个宋子铭宋少爷,也在得益书院念书,我这次去就是为了去看看这个男人到底如何?是不是真的如大家所说的那般,才貌双全。”
  茵茵问:“你居然不相信老爷夫人说的话,老爷那么疼爱你,怎么可能不给你找一户好人家呢?”
  “这不是不相信。老实跟你说吧,你知道王管家吧,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英俊帅气,博学多才。而小儿子呢,因为小时候头部受伤,长大后,智力一直处于孩童状态。后来,小儿子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了,可是却迟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但是王管家就想了个法子,在给小儿子找媳妇的时候,就说是给自己的大儿子找,最后导致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就傻乎乎的嫁了过来。最后,天地拜了,姑娘入洞房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嫁的是小儿子。可是呢,这没办法了啊,天地已拜,已经嫁过来了,那么就只有认命了。”
  余笙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是自己亲眼所见一般,描述的绘声绘色。
  茵茵愣了愣,“小姐,你知道的好详细。如果我不知道你是我小姐,那么我肯定会以为你就是那嫁给傻儿子的姑娘。”
  余笙白了一眼茵茵,从袖中掏出一个香囊道:“这次我专门绣了一个香囊,就为了遇到心上人时,送他一个定情信物。”
  茵茵看到香囊在自己面前晃了又晃,只见上面绣着两只野鸭子,再抬眼看看小姐那得意的眼神,她真不忍心说出真相,那是野鸭,不是鸳鸯。
  三日后,余笙带着丫鬟茵茵来到了镇上有名的得益书院,书院的院长是余夫人的旧友,在余笙来这念书之前,余夫人都已经派人打好了招呼。
  这余笙去,只管念书,别的便什么也不用担心了。
  当余笙看着得益书院四个大字时,内心一阵澎湃。
  从她有记忆起,她就一直梦到这么一个男人,手捧经书,儒雅温柔的看着她。
  她的梦非常清晰,梦中的男人,有着一张温润的脸颊,他常常在她的身边看书,有的时候,还会做一些桂花糕喂至她的嘴边。
  其实她来这得益书院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想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在这里遇到自己的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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