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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多娇媚 (云千重)


  便将李晴华要去承香殿,秋谷提醒殿下要去看太子,殿下便打发了秋谷去荣和殿,结果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的事给说了。
  瑶枝姑姑听了也没有说什么,只将这件事给记下了。不用说,秋谷必定是出了什么事了,不管是什么事,凭着娘娘对公主的疼爱,秋谷有了二心,都不能在留在殿下身边了。
  李晴华听到瑶枝和春草在外头嘀嘀咕咕地说了一会儿话,都是宫里的人精儿,二人故意不回避开主子,李晴华当然也就能够看到。见事儿已经说了,李晴华也就没了什么事,瑶枝姑姑这才得了空回蓬莱殿去。
  前世这个时候,她还在贵妃身边当乖巧女儿,她的养母是大随最尊贵的女人,而她是大随最得宠的公主。为了巴结贵妃,谁也不会去提醒她,她的母妃还活着,在大福殿里青灯古佛,活在被人遗忘的角落。
  她每天只需要巴结一个人,就是贵妃,而贵妃根本不需要她巴结。她每天开心得如同一只迎着春风的蝴蝶,追逐着最美好的事务,最香艳的胭脂,最漂亮的衣裙,最华丽的舞姿,还有最俊俏的儿郎。
  前世她也并没有对将选的驸马有任何异议,她一听说丽妃那边准备选林柚当珍华的驸马,而贵妃也看中了她的时候,她就激动得睡不着。
  后来,她偷偷地在文思院外面瞅了林柚一眼,见郎君风流艳逸,心自喜之。如果没有前一世,贵妃对她的心思把控还真是准得很,前世她的确是喜欢上了林柚,一心一意地想要嫁给他为妻。
  “江大人来了!”春草快步走了进来,她才通禀,外面就听到了洪钟一样的声音,“妞妞在做什么?我这个舅舅来了,她也不欢迎了吗?”
  李晴华抬眸朝门口看去,一个高大俊朗的中年男子手里捏着一根马鞭,快步走了进来,一见到她就嚷嚷,“妞妞,快来看,舅舅给你带了什么来?”
  能够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舅舅的,是贵妃的兄长江建忠,此时,他还只是一个侍御史,但很快,李晴华知道他不日就会升官了。江建忠身后,贵妃宫里的一个小内侍怀里抱着一只小奶猫进来了,纯白色,毛很长,一双碧玺一样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
  是汤圆,李晴华的眼睛都亮了,是她的汤圆回来了。李晴华连忙从榻上下来,跑了过去,伸手就要从小内侍的怀里抱汤圆,可是小奶猫抬起小爪子就朝她拍了过来,小内侍吓得腿一软,跪在地上,“公主息怒,这小畜生还没有养熟。”
  江建忠也吓了一跳,一脚朝小黄门踢了过去,“叫你不看好,把公主刨了,你几个脑袋够砍的?”
  李晴华看着奶猫那警惕的眸子,心里涌起了一阵酸涩,她轻轻地摸了摸汤圆的头,那猫缩着脖子,很怕她,她便摆摆手让小内侍退下,“你就留下来照顾它吧!”
  江建忠欢喜极了,“妞妞,你知道是谁送的这只猫吗?”
  李晴华摇摇头,江建忠道,“从一个波斯人手里买下来的,不过,不是我买的,有人买了,送给我,让我送给你的。”
  “谁呀?”
  前世,也是江建忠送过来的这只小奶猫,不过,是林辅之让人送来的。送来的时候,,以林柚的名义,为的是什么,当然不用说了。
  李晴华敷衍地问了一句,江建忠卖着关子不说,李晴华便知,与前两天一样,或许有些东西也变了,只是变得都是些小细节,大方向并没有变,李晴华不奢望一年后的叛乱也跟着变没了。
  “是谁,舅舅不能告诉你。听你娘说你这些日子不开心?有什么不开心的?舅舅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明天皇上要宴请胡寿海,你让胡寿海跳草裙舞你看。听说,胡寿海的草裙舞,在西北地乃一绝。”
  李晴华不由得想到她前世见过胡寿海一面,生得非常胖,肚子圆圆的,好像怀了一对双胞胎,怀胎十月,稍微一动,身上的肉便如同海浪一般起伏,如桌面一样的肩上,顶着一个大大的脑袋。
  一双小眼睛,让李晴华最忘不了的是那眼中时不时射出来的精光,如潜伏在黑暗里的财狼,心里盘算着如何把人撕咬入腹。
  李晴华想象这样一个人穿着草裙跳舞的模样,她不由得笑了起来,江建忠以为她答应了,笑道,“妞妞笑了啊,舅舅下次进宫,想舅舅给你带点什么?”
  李晴华摇了摇头,“我什么都有,什么都不要了。”
  “京城里新开了一家银楼,里头卖的都是南边来的好货,我给你带进来一些,你挑一挑?”
  “不要了!”只不过,如果不要的话,未免太惹人注意了,李晴华道,“我自己想去看,我什么时候能出宫一趟就好了。”
  最好逃跑,离得远远的,可是,想到一年后塞北江南到处都是战火连绵,饿殍遍野,李晴华又觉得,逃哪里都没用啊。
  江建忠没有起疑,或者,他这样一个人,根本就不曾提防李晴华。毕竟,李晴华在江家兄妹们的宠爱下,前世活得不谙世事,天真得如同一张白纸。
  江建忠出去后,李晴华看着他得意洋洋的背影,心里升起了一阵烦躁。
  任谁,把自己当做一件工具,感觉都会很不好。李晴华如何会不知道,江建忠讨好她的缘故?一来是因为贵妃,二来但凡她提任何要求,皇上从来没有不答应的。
  而江建忠一生最大的仇人不是别人,就是胡寿海。


第6章
  到了晚上,汤圆和李晴华就很亲了。小内侍给汤圆洗了澡,将她的毛刷得顺顺溜溜的,李晴华抱到怀里,它也能很安详地躺在她的腿上,任李晴华撸毛了。
  李晴华还是看得出来,这只猫与前世她养的那一只还是不同的。她前世养的汤圆,全身都是白毛,没有一根杂色,而这一只肚皮上面有一溜儿黑毛。
  李晴华不由得想起,前世她抱着猫儿跟宋迟走,宋迟起先格外嫌弃,无奈她非常坚持。春草没有了,秋谷提前跟着太子跑了,她身边唯一的只有汤圆。除此之外,她一无所有。
  后来,宋迟提起汤圆脖颈肉,嫌弃地将汤圆前后左右看了一边,嘀咕一声“是只公猫啊”,又说,“怎么叫汤圆呢,肚皮上也没有黑猫,芝麻馅儿装哪里?”
  那会儿,李晴华特别嫌弃宋迟,嫌弃他每天回来一身臭汗,嫌弃他居然还有不洗脚的时候,嫌弃他满手粗粝的茧子,她永远忘不了他的手划过她身上时,刮起的那片片红痕,火辣辣地疼。
  嫌弃他不懂情/趣,不如长安城里的那些权贵少年出口成章,若是那些少年看到了她的猫,必定诗词成句,或许又是一段佳话。
  那会儿,她还不识人间疾苦!她还不知道,长安城里多少少年都死在了叛军的刀剑之下,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更没有谁,愿立马横刀,与叛军刀剑相向,拯救朝堂万民于水火。
  正想着,那猫“喵呜”一声,从她的腿上跳了下去,朝外面跑了出去。
  李晴华连忙跟在后面撵出去,她的脚伤并没有好,但她已经没有那么娇气了,穿了一双厚一些的鞋子,碾了这两天之后,她甚至还在想,会不会生出茧子来?
  要是会的话,那就好了。
  宋迟的脚上就有厚厚的茧子,所以,他走多少路,都不会起泡,也不会疼。路上多崎岖,他都能够平稳地走过,不会跌倒。
  汤圆跃出大门,朝外面跑了,李晴华一路跟了过去,厚底的鞋走起路来并不轻盈,但踩在鹅卵石的路上却不硌脚。只是汤圆很野,跑得又快,上了太液池的九曲桥,跑过了半个太液池,这才在太掖亭前面一点停住了脚步。
  明黄色的帷幔被水风吹得扬了起来,里面坐着几个人,李晴华一眼扫过去,正中间的穿着蓝色圆领袍,戴着黑色幞头的正是当今皇帝惠安帝,他的左侧坐着贵妃,右侧坐着一堆肉一样的人正是胡寿海,他的后面站着一位着铠甲的青年将军,侧头朝她看过来,正是宋迟。
  再见到宋迟,李晴华已经不那么惊慌了,她趁着汤圆停下来的当儿,连忙跑过去,一把抱起了汤圆。
  再看宋迟时,他的目光正从猫儿身上挪到了她的身上。而亭子里的其他人,也都看到了李晴华,贵妃正朝她招手,而胡寿海已经机警地起身,要朝李晴华行礼,“臣叩见衮国公主!”
  李晴华的目光格外冷淡地扫过了胡寿海,此时的他有多么殷勤,后来,那一场战乱便有多么残酷。
  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此时的皇帝和贵妃是多么信任他,竟然在这后宫里的太掖亭里接见他。宋迟跟在他的身边,所以,前世,宋迟与叛军为伍也不是偶然?
  七哥知道吗?李晴华突然就为七哥感到特别难过,七哥在她的眼里是端方君子,他可曾想过,有朝一日,他最好的酒友会领兵谋反,意图夺取大随的江山吗?
  宋迟的眼微微眯了一下,他很不合时宜地问了一句,“胡大人什么时候见过衮国公主吗?”
  胡寿海浑身的肥肉抖了一下,讪笑一声,“宋将军说笑了,我哪里见过衮国公主,我只是听说衮国公主年纪虽小,但容貌随了贵妃娘娘,艳冠群芳,才贸然猜测,若认错了,还请公主不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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