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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多娇媚 (云千重)


  可见,不管前路如何艰险,只要不害怕,勇敢地迈出脚步,一切都会变得简单。
  李成韶从未奢望晴华会唤她。如果换成他是晴华,他必定是满怀仇恨的,对自己生身的父母,永远都不可能会原谅。而实际上,他也是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才渐渐地将心底里的仇恨埋藏起来,不让这些仇恨湮灭了他的心志。
  错位的人生,要怎么才能活下去?要有多么强大的心志,多么大的勇气,才能够面对这个世界,去面对流言蜚语,背负那些指指点点,无视世俗的眼光,坚强地走自己的路?
  晴华怎么可能会原谅他呢?可是,他清楚地听到了晴华喊他“爹爹”,他转过身来,不敢置信,“你不恨吗?不恨我吗?废人一个,什么都护不住,连自己都护不住?”
  晴华摇摇头,一双哭得红通通的眼睛望着他,“恨,但是我为什么要恨爹爹呢?一个胸怀天下的英雄,不计生死将百姓护在身后的英雄,只会让人敬佩,难道不是吗?”
  李成韶笑了,“不错,胸怀天下便不会计较一己得失,以后我们爷俩就好好活着,为这天下,为这百姓,做点事情。”
  腐朽的,就让它腐朽去吧,腐朽里面迟早是要长出新的生命的。


第39章
  宋迟的府邸在凉州, 高大雄伟的城门映入晴华的眼帘时,其背景是高远蔚蓝的天空,悠悠的白云自由自在地飘荡在天空, 金色的阳光将城楼上的青瓦镀上了一层璀璨的金边,一切都是那么威武辽阔。
  晴华几乎是第一眼便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她从来没有想到, 天底下还有和长安城一样繁华的城市。进了城之后,“车马相交错, 歌吹日纵横”,便是这个西北商阜重镇的写照。
  节度使府在凉州城的正中间,门口蹲着两个大狮子。车从门口经过, 走过了半个街面, 在一座宅子门口停下,晴华撩开马车的帘子,看到门楣上有一道匾额, 上面写着“李府”二字。
  春草姑姑见宋迟并没有一下子就把晴华接到节度使府去, 她满心里都是高兴, 在晴华耳边道,“宋将军是真心疼公主。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家了。”
  晴华顿时就被“家”这个字感动了,也被宋迟感动了。如今, 她不是什么公主不说, 还是一个身世如此尴尬的人, 稍微家世好一点点额人家,都不会娶她这样的做当家主母。
  宋迟如果把她直接接进节度使府,她根本就无能为力,她就像是一块宋迟砧板上的鱼肉,还不是得任宋迟摆布?如今, 她却想到,宋迟其实值得更好的女子,只是,她已经不想把宋迟让给别的什么人了。
  前世,她到处给宋迟挑女子做妾室,今生,她只要想想宋迟会把别的女子弄到身边,她的心就像是在滴血。爹爹说得对,只要她坦坦荡荡地活着,只要她努力地活着,没有人敢说她什么?
  李府是一座占了半条街的大宅子,分左中右三路,比起衮国公主府来,面积虽然稍微小了一点,没那么精致,但布局寥廓,庄重大气,晴华反而更喜欢一些。
  里面已经修葺一新了,晴华从正门进来后,大门便已经关上了。宋迟陪着她,将这院子的布局都说了一遍,“忠王殿下掏的钱,我帮你挑的,你瞧着可喜欢?”
  没想到是爹爹,晴华心里又涌起了一阵酸涩来,她点点头,带着人住进了主院。
  宋迟吃过了饭后过去的,想到晴华刚刚到,怕是有很多东西都要整理,便没有在这里多待,只说明天会早点过来。
  府上的管家姓孙,是个约莫三十多岁的男子,晴华一问,才知道,原来他是孙安国的侄子,“原先是跑马帮的,把这里的茶叶运到那边去卖,又从那边弄些马匹之类的回来,一年挣不了几个钱,每次都是九死一生。奴的叔叔问奴肯不肯服侍大小姐,奴婢哪里不肯?大小姐对奴有再生之德!”
  孙尚新一家都通过他叔叔孙安国卖给了忠王殿下为奴,留在这府上,等着她到来。他一家到现在并不知道晴华的身世,一口一个大小姐,晴华反而觉得挺好的。
  他娘子娘家姓施,操持着内院。原先晴华的事都是春草姑姑在主持,现在她们初来乍到,对凉州城并不了解,这里有哪些官眷又有多少富家太太?将来要和谁打交道,晴华都是两眼一抹黑。
  好在,她府上没有长辈,轻易也出不了大门,别人家有什么事也不会给她下帖子,她也不需要去应酬人,暂且先在府里窝着。
  次日,宋迟一大早便来了,用过早膳,宋迟便说带晴华出去逛逛。这一次,他没有让晴华换男装,出门的时候,马车在后面跟着,他让晴华骑了马与他并肩而行。
  街道非常宽阔,一大早,人并不多,各色衣着的人都有。两边的店铺,挑出来的幌子上,有的竟然有两种到三种文字。这让晴华觉得特别稀奇。她戴着幂笠,偷偷地挑起来,四下里张望,瞪着一双大眼睛,看不够一样。
  宋迟见了,便笑道,“这也不是长安城了,戴这些劳什子做什么?要看,就光明正大地看。”
  两人选了一家酒楼临窗的位置坐下,要了饭菜和酒。正吃着,云印来了,看到晴华有些欲言又止,宋迟摆摆手,“说吧,没什么不能说的。”
  意思是,以后晴华在,不管什么,都可以说。
  云印便道,“爷,都督府已经腾出来了,杨爽暴毙,其领的府兵已经全部收编完毕!”
  通一线于广漠,控五郡之咽喉,宋迟难免得意,凉州都督一死,都野、盖藏、姑藏、凉州还有赤乌五镇便已入他的囊中。他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暂且先这样吧,叫弟兄们休整一番,过两天,我带他们出去撒撒野。”
  一说撒野,便是往北,那边有草原,有好马,有羊驼,有青稞和酥油茶,最关键的是,可以弄到好钢来打刀,云印得令一声,便退了出去。
  回去的路上,宋迟带晴华绕道,转了一下凉州城的花市,这边的花与长安城的是不一样的。长安城的花娇艳富贵,这里的花瞧着不起眼,却更坚韧些,也更惹人怜惜一些。
  院子里,短短功夫,春草叫人搭起了一个架子,种了一株葡萄在旁边。她兴致勃勃,“以前,公主在京里的时候总想种一株葡萄树,或是藤萝,说是夏夜里坐在葡萄树下赏月听蝉鸣挺好,奴婢方才记起来了,就自作主张叫人搭了架子,种了一株。”
  晴华挺高兴的,“你不说,我都忘了。”
  莲香提来了水,上面浮着个葫芦水瓢,晴华拿了水瓢,舀了半瓢水浇上去,心想着,尽量活着呀,要是死了,只好明年春再种一株了,就不是这株了。
  宋迟看着她弯着柔软的腰身,她到底还是变了一些,脸上的笑少了,话也少了,不过,身上多了些恬静和柔韧。
  廊檐下摆上了各色各样的花草,晴华又让孙尚新去外头打听,有没有会做点心的厨子?府上,她来之前就有两个做南北菜的厨子,但哪里够?孙尚新很快就回来了,说是有,就是不知道合不合大小姐的胃口?
  “合不合胃口且做了拿来尝尝就知道了。”晴华满不在乎地道,很快,孙尚新带了厨子做的点心来,春草尝了尝,留了三个,一个广式的,一个京式的,一个南边的。
  外头如今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晴华却过得格外安心惬意。傍晚时分,宋迟让人带了话来,说是今日有事,不过来用饭了,让晴华先吃。她吃过后,就沐浴了,廊檐下点了艾香熏了蚊虫,她便坐在一个躺椅上,旁边小丫鬟给她打着扇子,她便躺在上头,看着天上的星星。
  施氏过来,看着晴华便是这副模样,给她说了事儿后,就道,“有件事,请大小姐示下!”
  “什么事?”晴华不是第一次当家管事,但第一次对这些事很感兴趣。
  “大小姐,奴婢有个女儿,之前早早就和城里潘家定了亲。那会儿也是没办法,她爹跟着潘家爹跑马帮,命都捏在潘家爹手里。奴婢没办法,就说先处处看看。后来,奴婢男人一家都把命卖给了大小姐,这婚事也不好再处了。再加上,前儿,潘家那小子在街上把人腿打断了,奴婢女儿的这婚事,还请大小姐做主!”
  晴华喜欢这种直来直往的,以她的性子,如果施氏不说潘家那小子把人腿给打断了,不想继续这门婚事的话,晴华必定是要放了孙家姑娘出去,或许还会赏二两嫁妆银子。
  但是,施氏把话说透了,不肯把女儿嫁过去,晴华也就问道,“你是准备把你家姑娘留在府上,以后或许就没这机会了,搞不好就随便被我配个小子了?”
  “奴婢也偷偷儿瞅了好些天了,大小姐这样的人身边必定没有那奸佞之辈的,奴婢也不怕,就算随便配,也好过潘家小子这样的,奴婢和奴婢女儿愿一直跟着大小姐,也好有个依靠。”
  晴华觉得施氏是个妙人,问道,“你家姑娘多大年纪了?”
  “十三岁。”
  “十三岁嫁什么人啊?先留两年吧!”晴华有些震撼,才十三岁就嫁人,刚刚对施氏的那点好感也就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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