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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春色:山妻太撩人 (优婆璎珞)


  一开始,大家以“花好月圆”这几个简单的字为令,到后面,则不再拘泥,二字令,三字令,四字令,越来越难。
  沈若烟自己才识过人,虽然一开始她输了几局,到后面也是越挫越勇,脑子彻底活跃了起来,越对越顺溜,而且她那边还有沈昱瑾坐镇,输的时候也不多。
  而林凤仙这边,底蕴到底是要差上一些,幸好林凤仙从前看过不少古诗词,这会儿在这气氛的调动下,很多从前她看过,但是记不太清楚的诗词,这会儿竟然全都想了起来,一时之间跟对面也是有来有往。
  更别说,偶然夏老爷子跟季大白也能从旁相助,这次的飞花令,他们倒是越玩越有兴致。
  倒最后,夏河他们那些投壶的人,突然觉得手中的箭矢了然无味,都跑过来看他们玩飞花令。
  要说夏河、大毛二毛他们也算是读书人了,但要参与这种飞花令,他们学识还是不够,小满、林晓月她们就更是不用提了,能认得字,已经是殊为不易。
  从以前林凤仙跟别人对对子开始,夏河一直都想要参与这种活动来,可他好不容易也得到了几对有趣对联,他们却已经开始玩起飞花令了。
  这飞花令需要很深的文化底蕴,要么背下了大量的诗词,要么自己有才学,能够自己作诗词,可这两者他都不占,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在一旁观瞻。
  沈昱瑾原先将他们这场飞花令当着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却没有想到,竟然也是越玩越起劲,对面那个‘林姑娘’挺着个肚子,脑中却好像藏着万千诗篇,实在是不可小觑。
  林凤仙也觉得自己今天发挥的极好,肯定是肚子里的宝宝给了她力量,她从未像今天一样头脑清醒,有如神助,往日里记不起来的东西竟然在她脑海里一一闪现,脱口而出。
  这一玩,众人便玩到了很晚很晚,太阳已经落幕,月华照亮大地,十五的月亮又圆又大,当空而悬,美不胜收。
  整个楼顶已经挂满了灯笼,林凤仙又让人将头顶的天窗打开,那月光便如水般直直的倾泻了下来,如梦似幻。
  众人对到兴起时候,齐夫人跟齐正和联袂而来,见到他们,霎时间好像被人按下了静音键,杳然无声。
  “见过父亲、母亲。”林凤仙率先同他们行礼。
  夏老爷子等人这才反应过来,也同他们行礼。
  甭管他们是什么官职,总归是一位大官,比他们这些平民头衔高。
  林凤仙没想到他们会来,虽然她邀请过他们,但那也只是客套而已,就好像今日她没有去参加齐府的宴会一样,她虽是居住在齐府之中,却又游离在齐府之外,当然,对于她的行为,齐府众人也都习惯了。
  对于他们的到来,林凤仙一时之间还有些手忙脚乱,倒是齐正和,非常的平易近人,“听你母亲说,你今天特地在这舞乐楼为大家准备一场好戏,怎么,这戏还没开锣?”
  “回父亲的话,方才我们在玩飞花令,一时之间倒是忘了时间。”林凤仙屈膝答道。
  “哦,那你们继续玩,不必管我。”齐正和微微抬手,示意大家坐下来。
  他们来了,众人怎么可能再继续玩呢?都纷纷站起身来,请他们坐到最中间,而后,林凤仙也叫来谢春红,让那些艺人们开始表演。
  大家都找好位置坐了下来,一时之间,只见到高台上的艺人们走动,底下倒是十分的安静。
  谢春红带着人编排了一些曲子跟舞蹈,每个还挺有特色,第一曲便是“嫦娥奔月”,唱得正是水调歌头,词好曲好舞蹈好,衣袂飘飘,就连齐正和也由衷的鼓起掌来。
  “不错,不错。”他一边拍掌,一边赞叹道。
  接下来又是几曲歌舞,让人目不暇接,纷纷叫好。
  齐正和跟齐夫人这种见惯了大场面的人还好,几个夏家本家的小伙子,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舞蹈,这么美丽的舞姬,一时之间,看得都脸红了。
  音乐舞蹈都是没有界限,舞乐坊表演的节目本就不是那种曲高和寡的作品,而是娱人之作,雅俗共赏,大家看得都很欢喜。
  接下来,又有几场感人肺腑的舞台剧跟戏曲,几位艺人表演的很出色,将剧本诠释的很出色,就连齐夫人,也忍不住落了泪。
  一幕又一幕,一场又一场,不知不觉,一个时辰就过去了,直到最后一场舞蹈落幕,大家才惊讶的发现,今晚的节目已经全部结束了。
  众人心中颇有些失落之感,总觉得还没看够,恨不得他们再多表演几场才好。
  “好看吗?”林凤仙问了一声,这时候,众人才记得鼓起掌来,齐夫人更是取下手上的宝石戒指,往台上扔去。
  这是对喜爱伶人的传统了,但凡她们表演的好,观众便有打赏,林凤仙也拿了一些东西扔上去,虽然在坐的人不多,但各个都给了打赏,满意度堪称百分之百。
  表演结束后,林凤仙将她早就准备好的天灯拿了出来,每人发了一只,让他们在天灯上写上祝福语,而后放到天上去。
  林凤仙特别喜欢放天灯,她写的愿望是:希望爱她的人跟她爱的人都平安喜乐。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听人说,放到天上去的天灯,就能变成了一颗星星。
  大概,他也能看见吧。
  
  
第564章 生产
  
  回到家中,她又给夏凌峰写了一封信,写了今天发生的事情,写了她的见闻,她觉得这样等她老了,将信件拿出来,跟他相依在一块,看着从前的信件,翻着从前的回忆,肯定会很幸福。
  写好信,她便睡下了,接下来的几天,她便领着众人在府城玩耍,热热闹闹了好几天,直到大家再离开,她这院子,便又恢复了寂静。
  幸好,还有林晓月陪着她,有人陪着,便也不算寂寞。
  “姐姐,姐姐。”这一日,林凤仙正在书阁里念书,林晓月的声音从楼下传来上来,紧接着,她咯噔咯噔的跑了上来,走到她面前,满脸喜色。
  林凤仙放下书本,“看你这模样,有什么好事情?”
  “听闻颜家那小子好像对你有意,前两天才约了你去郊外游湖,今日,他是否又要约你相会?”林凤仙抬头笑道。
  “姐姐,你就别拿我寻开心了,人家是举人,我一个乡下女子,大字不识得几个,哪里配啊。”一说到颜星采,林凤仙脸便有些发红。
  上次中秋节,林凤仙并没有给颜家兄弟发帖子,因为每逢中秋节,这些读书人都会聚在一块,林凤仙若是给他们发了帖子,颜家兄弟肯定是来参加她的宴会,而不去那些同窗们举办的宴会了。
  她不想这样,她觉得他们年轻人,还是跟年轻人玩到一块的好,反正他们已经得了齐府的典帖,可以来齐府读书,平日里她要见到他们,倒是简单的很。
  但她毕竟是个妇道人家,夏凌峰不在家,她也不想跟这他们交往过密,自打那次为他们举办庆功宴之后,她就只见过他们一次,那还是中秋节后,他们过来跟她赔罪。
  因为中秋节她带着她的亲朋好友都去舞乐楼了,他们过来拜会,却扑了个空,别看林凤仙在府城只是一个小人物,想要拜见她的人也不少,好歹她在府城也有两间铺子,逢年过节的时候,那些掌柜们也想过来拜会她。
  当然,现在是四家了,除了一家茶楼、一家胭脂坊、一家舞乐楼之外,还有一家纸坊,专门售卖各种不同纸张的。
  虽然她没有管造纸坊的事,但造纸坊的生意却很是红火,已经成为她最赚钱的生意之一了,就连府城也开着有铺子,乡下那作坊,她更是不知道发展成什么样了。
  这次本来想要问问夏老爷子跟季大白,可两人却跟她卖关子,非得要她自己回去看不可,她现在大着肚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生产,哪能随意回去。
  不过对于乡下的情况,她还真有些憧憬。
  希望等她回去后,一切都跟她想象中一样吧。
  回过神来,林凤仙转头同林晓月说道:“谁说你不配?你可是我的妹妹,你不配,谁配?”
  “也是哦。”林晓月傻笑了起来,“遇见姐姐,真是我三生有幸。”
  “别说这话,我们有缘,而且,你长得好看,我喜欢。”
  林晓月虽然常常为自己脸上的胎记而感到自卑,可林凤仙却从来不觉得这是缺点,尤其是有了她作坊生产出的各色胭脂,那个小小的胎记,反而为她的容貌添彩。
  或许是因为林凤仙常常夸她,林晓月也果真觉得自己漂亮起来,她偶尔在胎记处画上梅花,偶尔画上桃花,偶尔点一轮淡淡红月,分明是一个妩媚多情的小美人。
  最难能可贵的是她那一双大眼,水盈盈的,明明是我见犹怜,却又带着一抹刚强,让人不禁想到冷霜傲雪的寒梅。
  自打中秋后,舞乐楼已经开张了,而且生意出人意外的红火,或许是大家对这个模式感到新奇,又或许是听闻这家乐坊是某个官家女眷开的,再或许是因为谢春红的原因,反正生意就是很好。
  偶尔林晓月闲着无聊,也会去舞乐楼表演,她喜欢站在舞台上的感觉,她渴望别人的掌声,或许是因为她身姿窈窕,容貌清媚,每次她一上场,反响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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