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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我与长生 (五十九夜)


  羲和仿佛受教点头,谢过店家提醒。
  楚庄王早就死了,晋国的国君也换了几代。那就是一处没有人管的地界,因为连百姓都觉得晦气。
  羲和倒是不嫌,反而扎住在了后山处,搭起了草木屋子和盆器厨具。她好歹在晋国住了几年,受了赵武的诸多照顾,做这些也当是图个心安理得。
  这些白骨受了屈辱,最好的方式自然是落土为安。无法,望着要爬上去才可的白骨柱子,她先是在旁丈量一番,挖出一道道的坑来。这里的尸体众多,丈量地面来看似乎还有些不够。羲和只能把坑挖的深一些,做个重叠状的墓地。
  阴气太重,小红显得蔫哒哒的。
  吉量倒没什么,只是看它那样再回头看小心翼翼搬尸骨的身影,用头拱了小红领着它往后面去。
  这一项无偿的辛苦事。
  羲和挖好了坑时,已经在这里住了好些日子。她只能敲敲打打的,再加上这里饱受狂风暴雨和烈日暴晒,看似坚实的柱子并没有她想象中的牢固。反而轻巧的就成了一盘散沙来,满地都是白骨铺开。
  好在经年之后,并没有让她发麻的白色蛆虫。
  中间的摊开来晒晒太阳,自己站在边上一具白骨一具白骨的辨认。有些还好,是完完整整的。有些散开后就认不出谁是谁,或者你勾着我,我勾着你的难舍难依。
  不知道是两人临死时的纠缠,还是死后的缘分。
  羲和一开始还头皮发麻,但臆想这是战场兄弟情的画面又是感动。念此她唯恐把手骨碎了,趴在地上小心的把两人的手骨一根一根的掰下来。
  她掰的小心而认真,大功告成时也忘了忌讳的用手抹了下脸,笑嘻嘻的抱起一具尸骨,“你们兄弟好,我把你们放一起,以后在下面……”
  在她曾经初来乍到之地,有人面色苍白的望着她。


第29章 走过春秋(二十五)
  白日为幽, 遍地尸坑白骨。
  至到雾惨云昏, 金乌西坠, 更是阴风鬼影,鬼火狐鸣般叫人毛骨悚然。唯有其中那焦灼舔舐的火舌照亮一片天地, 叫人不自觉的靠拢过去。
  羲和把来人身上的酒一分为二,微凉的液体久别重逢那叫嚣的肚子。每天不停歇的劳作,委实叫她精疲力竭。但不是说这样不好, 只是她似乎养尊处优太久,事事都只能让她自己来做,多少有些吃力。
  想要偷闲,可是入目白骨, 英魂不安也叫她无法松懈。
  饥肠辘辘的羲和把火架上的兔子丢给来人, 这是她在山中设下的陷阱,有时候吉量会帮她咬回来。礼貌的给了之后,她自顾的捧着兔肉开吃。
  来者不到行冠礼的年纪, 青涩面容身形单薄,颤颤抖抖的帮着埋了一道坑就气喘吁吁, 手心磨泡。
  热腾腾的兔肉棘手滚烫, 他不敢丢,只能皱着眉头两手颠着放到一旁的树叶上,拖在腿上斯文的扯下腿来吃第一口。
  显得几分傻气,一看就是家中小富,饱读学识后初出茅庐的小少年。
  “你叫什么?”
  “老聃。”
  羲和在百忙之中看向他,“你这名字奇怪, 还占便宜!”
  老聃苦笑,“无法,家中本是老氏。”
  老聃老聃,显得多年长亲近一样。
  羲和肯定是不愿意以名字相称的,咽下一口细嫩的兔肉,“你比我小,那就叫你小聃。”
  老聃无奈,可看她狼吞虎咽顾不得他,想她孤身在外却怜惜士卒英魂没有归处,特意留下为其厚土安葬。这样胸怀,便胜却世间半数多人。
  这样的人叫他一声小聃,也是好事。
  老聃欣然接受的吃下了一只兔腿时,羲和已经解决了一整只,捧着酒壶喝了一大白,“你这酒是哪里买的?”
  好像比她之前喝得更清香,更好喝。
  “是郢都城中的一家。”
  “楚国?”
  “是,我是楚国人。”
  羲和上下打量他一眼,她不会迁怒人,但目光也说不上客气,“你不像楚国人。”
  “论说而上,应是陈国。”
  陈国早前就被楚国灭了,但是本土人的习俗一等都没有受到影响。羲和可惜,“他们倒是会酿酒。”
  只是她不去。
  “风羲和,叫我羲和即可。”
  羲和忙中一语,黄汤入肚并不醉人,但饭后浊酒难免惬意松缓下来。
  “你一个人来山里干什么?”
  “上周国,都说这里走得快,所以才上赶过来想早一步到。”老聃望着这漫漫山间,回顾四周很是无奈,“只是我从未来此,不见人行倒觉得这路更远。”
  羲和冷笑,“有这闲情感叹,足见你命大。”
  “山中不识路,天黑我就不走了。”
  老聃虽是长衣打扮,但是素衣朴素。尤其劳作一番后,裤子鞋袜都是污脏不堪,和羲和仿佛模样。
  可她是挖坑填埋还要砸柱分拣尸骨一整条流水线劳作计划。
  “你来的路上,可有听闻晋国的消息?”
  “羲和是晋国人?”
  她家现在是哪国占领来着?
  “不是,你就说有没有吧!”
  “有,晋楚两国相争,听闻晋君还大病一场。”
  “没死?”
  “……我进山前,听闻还活着。”
  老聃觉得,这位姑娘不喜欢楚国,还厌恶晋国。他乖巧的回话。果真见到那人大失所望,干脆的把酒喝了干净后道。
  “你帮我收拾干净,我用辇车送你去周国。”
  “谢羲和。”
  就算是耽搁几日,但是一同坐车而行,怎么也比自己脚程丈量要快。
  老聃望着这深夜山间,火光闪烁,映着四周森森白骨更觉阴气逼人。夜风拂过,吹走身上汗意后更是阴风怒号,好似有人在耳侧窃窃私语。
  不愿听,却总是隐隐约约。
  老聃一整夜都睡不踏实,总觉得有人暗中窥探他,睁眼又看不到身形,心里免不得彷徨恐惧。回首见羲和有两马围着,想到马儿气血足,便打算往那里挪动靠近一些。
  可惜他才刚起了念头,便见羲和忽然将一石头兜头丢来,砸的全身发麻躺在地上。他不能动,眼睁睁羲和背着自己睡得香甜。男女毕竟有别,只能强迫自己闭眸,连何时睡去都不知晓。
  待他醒来,火架上一锅鱼汤热气氤氲。
  羲和喝下一口鲜活鱼汤,浑身精神的举起树皮盆,“早。”
  “早。”
  老聃还一脸茫然,他抓着手上被蚊虫咬过的痕迹,昨夜他似乎没有被咬。
  羲和瞥他一眼,对一个只知圣贤书的年轻书生,她可以想象一路上的艰辛。不过那痕迹只是淡淡红色,想来明天就差不多好了,因而不用说什么。
  只是,这书生未免太弱了。
  羲和捡起一颗石头,在手里颠了颠。还在揉肩抓臂的老聃连忙坐了过来,他想要询问昨夜的事,却被人捷足先登,笑语盈盈关怀问他,“我看你昨夜磨皮擦痒的睡不着,就怕你休息不好没力气干活。”
  说罢,拍了拍老聃的肩膀。
  十余岁的小子肩膀全是骨头,瘦骨嶙峋。羲和面色一变,侧首仔细看他那稚嫩眉眼,连忙倒了一小盆鱼汤给他,“可怜的孩子,快吃吧。”
  “……”
  老聃被堵得不知说什么,又见她一副长辈神情对他怜爱,心中既暖又觉好笑。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
  羲和一个人吭哧吭哧的忙了十天左右,已经将一个柱子的尸骨放到坑里去了。如今有个娇弱的老聃跟着,帮忙填坑拉尸,时不时还要痛苦的揉肩捏背,羸弱不可堪的模样。羲和数次劝他,许是觉得自己并无做什么,看到羲和不停歇的模样也不肯停下。
  直到后来受不住了,这才坐在一具尸骨边,喘着粗气。
  羲和三五两下不停歇看他一眼,“你是我平生所见最瘦弱的男子。”
  “……你,你为何,不累?”
  羲和嗤笑,“我是个健步,每天天涯海角的跑,怎么会累?”
  说罢,她把身上的香囊解下来掏出一个书简来,递给老聃,“喏,你日后在周国天子脚下,肯定也有东西想要送一送。缘分一场,日后记得介绍介绍。”
  老聃失笑,接过书简定睛一看,“羲和原来是赵府之人。”
  “一个朋友。”
  心里有些叹气,羲和有些想念赵武和水娘,现今水娘的孩子肯定出世了,就是不知道是儿是女,乖不乖巧,长得像谁?
  她独身是大无畏的,可贪了嘴瘾,事后也真的怕会让赵武一家遭殃。
  需知昏君什么都不行,但是小心眼却是通病。
  羲和出门已经有三四个月的光景,小红一路跟着奔波,四肢的肌肉越发紧实,一如当年初见的俊俏。
  她想要回去,更不好耽误老聃的行程,因而干起活来几乎没有停歇。
  老聃咬牙做完一天的工,累得夜里喝汤都洒了出来,两手禁不住的颤抖。他望着汤水,可惜又无奈。
  羲和是想着做苦力活容易饿肚子,因而要吃肉还要有营养补充,这汤就是其中一道主要的大菜。兔子陷阱一整天都没有收成,反而是另一边的野鸡收获了三两只,她拿来烤和煮汤。等自己吃了两三成饱时,看着老聃还在颤颤巍巍的艰难喝汤,羲和摇头将那树皮盆端起,送到老聃的嘴边,“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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