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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也有娇暖在怀 完结+番外 (秋叶黄)


  他一口塞进那块糕点,一边嚼一边嘿嘿的笑着,咽下嘴里的东西后,小声说道:“原来奚大哥藏了好东西,我那块烧饼定是看不上眼了!”
  “得了便宜还卖乖,小心噎死你,慢点吃吧,这还有。”,说着奚浩倡又加了句,“出门前媳妇叫我带上的,怕我饿着,啧啧,真是个好姑娘。”
  王富贵向来食量大,他晚饭的时候吃了两大碗饭又加了一大碗素面和一大碗馄饨才撑饱了肚子,那个烧饼就是他留着夜深饿了的时候吃的,听奚浩倡说还有,他又拿了两个往嘴里塞,一边吃一边竖起大拇指,吞下了嘴里的东西才说道:“有媳妇真好!那个烧饼你吃不吃?不吃了就给我吧,我还饿着呢!”
  他这样夸他媳妇,就像是在夸他一样,奚浩倡很是得意,便也不计较他吃了自己多少块点心,听他要回那块硬邦邦的烧饼,忙掏出来递给他,“给你吧!吃惯了媳妇做的好东西,这些就再也吃不下了。”
  “原来这糕点是嫂子做的啊,可真好吃,跟那点心坊做出来的味道不相上下。”,他是看着奚浩倡没吃晚饭才只吃了他三块糕点,不然他定是要再吃个几块。
  奚浩倡本想解释道这就是点心坊买来的,可又想到待会要解释的话会更多,虚荣心作祟,就嘿嘿地笑着默认了。
  王富贵拿了烧饼就走了,还剩几块点心,他小心的拿起一个慢慢地品尝,虽说这不是陈竽瑟做的,但这是她亲手给自己的,里面有心意的。他可不能像刚刚王富贵那样牛嚼牡丹,这得细细的尝才对。
  一方手帕装不了多少糕点,更何况刚刚王富贵才吃了他三块,剩下的几块饶是他吃的再慢也很快就没了,留下一块绣着花的手帕,他也当珍宝似的折叠起来,放进了怀里。
  他幼年时又不是没挨过饿,现在少吃一顿也不是回事。肚子虽未填饱,但一颗心早已被爱意填满,还暖烘烘的,在这冻人的山上,他想着家里那位姑娘,甚至忘了寒冷。
  四人等了又等,只将那弯月牙上了树梢才将袁绍磊的人等来。
  逐鹿山是块宝地,山大,物产丰富,知春县的百姓靠着这山得了不少好处呢!本来上山打打猎,种种树,采采药什么的也就够了,可靠安阳镇的这块山地被那姓袁的盯上了,从他们在道上打听来的消息,袁绍磊和葛旭升勾结了起来,想要从逐鹿山挖出金矿,这可是件大事啊!
  金矿这事他们瞒得紧,安阳镇百姓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而且这个消息也是他们好不容易才探听到的。打听这个消息就已经很难办了,要找到他们在哪挖矿更加难办。
  跟踪他们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他们盯得紧,交货什么的也隐秘,根本就发现不到蛛丝马迹,再加上他们上头有人罩着,反正就是很难办,若不是上头那位也参与了此事,他们也不用这么麻烦的装模做样来接近他们打听消息了。
  而且就是因为怕惊动上头那位,泄露了行踪,所以他们干这事是没有月钱领的。但要是真没一点福利他们怎么可能会答应岳启山干这种违背心愿被人记恨辱骂的事呢!当初答应知县大人就是因为他说从这些人手中得到的财物可以让他们捡些零头。要说这福利是真福利,一个金矿的零头少不到哪里去,平时他们盯梢的时候,干的偷鸡摸狗的事可不少呢!那些时候他们就顺手牵羊了许多财物,可叹失了财物的苦主们有气不能撒,有苦不能言,丢了多少都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吞,毕竟他们干的勾当都见不了人。所以奚浩倡他们四个虽然没有月钱领,但是现在就已经积累了许多金银,他们顺手牵羊的时候可聪明着,东西只拿没有辨识度的钱财,偶尔见了实在喜欢的珍宝才会偷拿回去藏起来。
  前些日子岳大人从别处得了消息,今晚会有一箱炼好了的金砖运出来,到时候拦下他们,将人都绑了,东西则藏起来。第二天一早自然会有人将他们带走,这事有些棘手,要速战速决。
  运金砖的人有八个,他们四个戮力一心,灵活的用上了那些陷阱机关,费了许多功夫才搞定他们几个。
  人,绑的扎扎实实的,喂他们吃了可以昏睡一天的迷药,再在他们的嘴里塞上从他们衣服上扯下的布条,连嘴巴也要用绳子捆上一圈,不怕他们憋死,鼻孔留着气呢!
  至于那一箱金砖,他们肯定是搬不回家了,这么重,四人分了也带不回去,就算带回去了也没地方花啊!他又不能自己熔掉做成别的,而且这是证物,还是全都交给县令大人好了。
  山神庙早就破落的少有人去了,他们在那里挖过一个地窖,很是隐蔽,这箱金砖可以暂时存放在哪里,等什么时候县令大人需要了再通知他地方去取。
  干完这些事就已经很晚了,天更冷了,山风直将他们四个吹成了木头,冻得他们缩着身子,浑身僵硬,跑都跑不快。
  眼力再好,到了夜间也要折损许多,更何况是在崎岖的山路上,等他们悄咪咪的走回家,天都快亮了。幸好冬天的天色亮的晚,大清早的又冷,因此他们也不怕遇上什么人。
  等天边只剩了几丁零星时,奚浩倡也终于到家了。翻墙地功夫他熟练的很,更何况还是翻的自己家的墙。
  进了院子,他朝陈竽瑟睡得那个屋子看了一眼才跑回了自己睡的那个屋子,点了油灯,烧了火盆,身上围着一床被子烤火,许久才暖和过来。
  这活可真不是人干的,等扳倒了那姓袁的,上头那位也倒台了,他可不要再干下去了,有这功夫,还不如舒舒服服地在家陪媳妇呢!媳妇又软又暖,抱在怀里一定很舒服,他又何必出去找罪受呢!
  等身子烤暖了,他被冻的僵硬的手脚也能舒舒服服的展开了,再往床上一躺,终于能好好睡一觉了。
  这个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可他昨晚累了一晚没睡,又饥又冻,倒在了床上,困得连眼皮子都睁不开。
  作者有话要说:
  陈竽瑟:“我做的可要比那点心坊做的好吃多了,你怎么能说是我做的呢?这是污蔑!!!”
  奚浩倡:“是是是!下次不敢了。”
  (明天开始抓虫,这一章也会有修改。)


第24章
  与之相反的是陈竽瑟, 她昨天早早的就睡下了,现在都还没醒呢!
  昨天晚上奚浩倡走后,她也没有做晚饭。不知道是因为怕冷, 还是太懒, 她只蒸了一小碗红薯丸子, 再吃了些点心就填饱了肚子。
  因为时间还很早, 她没有急着洗漱睡觉,而是抱着阿柴去火盆旁烤火。冬天猫儿懒得动, 阿柴就一直趴在她腿上安静地睡觉。它虽然瘦,却很是温暖,趴在她腿上,像是一个会发热的毛毯,盖着她的大腿, 又软又暖。有阿柴陪着,这日子也有意思多了。
  不过手上闲着总不是办法, 坐在火盆旁烤火的时候,她顺手就剥了一个柚子,围着火盆吃这种冰冰凉凉的东西感觉还不错。不过吃了两瓣她就吃不下了,于是便想着做些什么来消消食。
  她放下阿柴, 去房里拿来布和针线, 打算给奚浩倡做一个荷包。上次奚浩倡买来的布做完了她的衣服后还剩了些边角料,只是这些布料只有三种颜色,水红色、鹅黄色和湖蓝色,给男子做荷包的话, 颜色确实艳了些, 但她手上也就这些了,只能凑合着用了。
  做荷包费不了多少工夫, 而且她也不着急,就这样一针一针的慢慢绣着,天色也渐渐黑了。她点了跟蜡烛,绣了两针就放下了手里的活。大晚上的干这种活太受罪了,还是洗洗睡了吧!
  这一觉睡得很是舒服,等她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想着现在家里就她一个人,她并不着急起床做饭。冬天可冷了,外面的风一阵一阵的,冷飕飕的刮着,脸都会被风刀子刮破。现在被窝里暖烘烘的,她一点也不想下床。
  紧紧地裹着被褥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等肚子饿了她才不紧不慢的起了床。冬天起床是个技术活,穿着单薄的里衣突然从暖烘烘的被窝里爬出来实在太冷了,这是一种极大的落差感。这些天,她已经学会了一个技能,先将衣物放在被子里捂暖,然后在被子里将衣服穿好再下床,这样就没有那么冷了。
  若是放在从前,她是没有必要这么做的。家中只有她一个女儿,从小就宠的很,屋内时时有人守着暖炉,用的炭也是最好的银丝炭,燃起来还有淡淡的清香。连地上也铺了毛毯,饶是在下雪天,赤着脚在屋内走都不用怕冻着。其实她家只是普通商户,但是爹娘实在太喜爱她这个女儿了,所以家中最好的用度都给了她。
  虽说是娇养这长大的,可她一点娇贵的坏脾气也没有,遇上变故,她也就这么成果来了,条件比不上从前,她也有个平常心去对待。这样的人,怎么就不值得别人对她好呢!
  一走到院子里陈竽瑟就听到关在鸡笼里的两只鸡咯咯咯的叫着,想必是饿久了。她打开了鸡笼,把两只鸡放出来后,去厨房抓了一把米撒给它们吃,又剁了一个白萝卜用个破旧的碗装着放在鸡笼旁,她没有养过鸡,也没见过别人怎么养鸡的,只是随便给它们找了些东西吃,想着等见到了奚浩倡再向他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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