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澜:“嗯。”
阿秀这话有点道理,但魏澜更了解自己的父亲,他不是没受过挫折,在朝为官几十年,总有被政敌攻歼、被下属连累、被皇上责罚的时候,但那些小打小闹都没有让父亲伤筋动骨。这次突然从高位摔下来,父亲摔得最狠的是脸面。
越虚荣,越放不下得荣华,放不下又抢不回,便成了心病。
阿秀还以为魏澜真心认同她,高兴道:“那咱们该吸取父亲的教训,从小多让明珠明楷他们吃吃苦头,这样等他们长大了,遇到什么麻烦都不会轻易气馁。”
魏澜意外地看着怀里的小女人:“你准备如何让他们吃苦?”
阿秀都想好了,盘腿坐起来,眼睛亮亮地道:“农家的孩子都结实,有口饭吃什么都不愁,现在正是秋收时节,咱们带他们哥仨去干三天农活吧?以后每年春种秋收都锻炼他们三天,保证把他们仨养得结结实实。”
安排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世家子弟去种地,果然很苦。
魏澜笑了,应承道:“好。”
说到做到,一家人吃早饭的时候,魏澜宣布了今日的安排。
九岁的魏明珠面露诧异。
三岁的魏明楷一边吃肉一边问:“什么叫种地?”
阿秀心里一突,她亲生的儿子居然不知道什么叫种地?这怎么可以,土地是所有人的衣食父母,有钱人不种地就罢了,连种地是怎么回事都不懂,那是忘本!
阿秀舀了一勺米粥对魏明榉、魏明楷解释道:“种地就是把种子播到地里,种子扎根发芽长成秧苗,咱们给秧苗浇水除草,到了秋天,秧苗就长出了粮食,把稻谷脱壳变成白米,最后才成了咱们的口粮。”
小堂兄弟都懂了,并且对种地表现出了浓浓的兴趣。
吃过早饭,魏澜、阿秀带着三个孩子出发了,为了真正体会农家生活,他们一个下人都没带。
应阿秀的要求,寒生提前准备好了一辆平板骡车与各种农具。
车夫自然是魏澜。
阿秀将魏明榉、魏明楷抱到车上,上车后她与魏明珠一人抱一个小的,不许他们在车上乱动。
骡车沿着京城的大道朝城门走去。
魏澜虽然一身布衣,但他容貌俊美气势太盛,他做锦衣卫指挥使的时候又经常办案抛头露面,路边有些百姓认出了他,一个人认出来,很快整条街的百姓都认出他了。
让阿秀松口气的是,因为六子案,魏澜在百姓间的声誉很好,至少弥补了他卖假药的事,百姓们只是看热闹的打量他们,并没有朝他们扔烂叶子。
魏明珠是最不习惯这种阵势的人,他曾经是风波堂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也享受过几年的尊荣。
被百姓认出时,魏明珠下意识地想要垂眸回避。
“娘,他们怎么都看咱们?”魏明楷突然好奇地问道。
魏明珠闻言,也看向阿秀。
阿秀笑着解释道:“因为你爹以前当过大官,替大家抓住过很多坏人,所以他们都认识你爹。”
魏明楷“哇”一声,指着赶车的父亲道:“爹爹好厉害!”
魏明榉跟着道:“大伯父好厉害!”
魏澜没有回头,但他嘴角上翘,那种无声的温柔,看得附近的百姓都忍不住道:“不愧是魏大人,罢了官也有心情陪家人去做农活,看他笑得多俊!”
“奇怪了,皇上没有抄家魏家吧,怎么魏大人竟沦落到要亲自去田里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那叫与民同乐,想当年魏大人刚成亲时,还带着他夫人去砍了半个月的柴呢,那时候端王砍得敷衍,魏大人砍得柴比柴夫砍得都漂亮,一点官架子都没有。”
这些闲言碎语也传到了魏明珠耳中。
魏明珠再看前面父亲挺直的脊背,心头豁然开朗。
身处世间,做好自己足矣,旁人议论又与他何干,夸也好,骂也好,最终都变成过眼云烟,离得远便听不见了。
魏澜赶车来到了他的一处田庄。
几百亩的良田都是他的。
阿秀不许他告诉孩子们,装得越穷才越好。
苞谷的秧苗划脸,三个孩子都细皮嫩肉的,阿秀怕孩子们割破脸流血,挑了一块儿红薯地。
阿秀安排魏澜、魏明珠扯开红薯藤再用大镐将红薯挖出来,魏明楷、魏明榉负责将出土的红薯抱到篮子里。
魏澜、魏明珠默默服从。
魏明楷凤眼转转,问阿秀:“娘做什么?”
阿秀双手叉腰:“娘监督你们干活儿,谁敢偷懒今天就不许他吃饭。”
魏明楷明白了。
等魏澜刨出一溜圆圆大大的红薯,魏明楷抢着抱起一个,可是大红薯好重啊,魏明楷抱着走了会儿就不想干了,丢下红薯跑到娘亲身边,仰头商量道:“娘,咱们换,你抱红薯,我监督你干活儿!”
风将小家伙的话送到魏澜耳边,魏澜一边刨红薯,一边笑了。
阿秀毫不留情地戳了戳儿子的脑袋瓜:“才抱一个你就嫌累了?当年我捡一天的红薯都没喊过累,少偷懒,快去干活,你看明榉多能干!”
魏明楷回头,看见魏明榉一手抓着一根红薯须,提着两个大红薯走到了篮子旁边。
这下子,魏明榉的篮子里就有两个红薯了。
“大伯母,我最听你话了!”放好红薯,魏明榉还朝阿秀邀功道。
阿秀笑道:“嗯,大伯母都看见了,中午给明榉吃鸡腿!”
魏明榉更高兴了,继续去抱红薯。
阿秀看向还抓着她裙子撒娇的亲儿子。
魏明楷咬咬小嘴唇,不甘落后地去抱红薯了。
阿秀拍拍手坐在地边,看着老老实实干活的魏家四男,越发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当真英明。
忙了一上午,中午的时候要回府吃午饭了。
魏明榉、魏明楷出了不少力气,坐上骡车后伴随着骡车规律的晃动,两个小家伙没多久就睡着了。
阿秀抱的是魏明榉,小家伙长得像魏家人,漂亮的凤眼长长的睫毛,与魏明楷一看就是兄弟。
魏沉、宋清雅都很讨厌,魏明榉很可爱。
阿秀拿出帕子,帮魏明榉擦了擦汗。
魏明珠抱着魏明楷坐在旁边,见阿秀对二房的孩子都那么温柔,魏明珠既觉得阿秀好,又有一点吃味儿。
就在这时,阿秀抬头看过来,然后也帮熟睡的魏明楷擦了擦汗。
魏明珠垂着睫毛,底下便是弟弟胖乎乎的脸蛋。
魏明珠想到了自己五岁的时候,那时候阿秀刚嫁过来,他也还小,如果他早喊阿秀娘,早就可以像弟弟这样朝阿秀撒娇了。可惜那时候他不懂事,明明喜欢阿秀非要装不喜欢,现在懂事了,人大了,不可以再像小孩子——
一条浅紫色的帕子忽然从眼前掠过,轻轻按到了他额头上。
“明珠今天挖了六条垅,比你大舅小时候还厉害呢。”
阿秀一边替魏明珠擦汗,一边柔柔地道。
魏明珠便一点都不羡慕弟弟了。
因为娘亲对他同样好。
马车回到了魏家的五进宅子。
三个小的去后面洗澡了,阿秀跟着魏澜进了房间。
阿秀上午没做什么力气活儿,魏澜闷头刨了一地红薯,阿秀体贴他,进屋先给魏澜倒茶喝。
魏澜喝了茶,抬起凤眸看她,然后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脸。
阿秀疑惑:“怎么了?”
魏澜淡淡道:“有汗。”
他比孩子们更辛苦,凭什么她只心疼孩子们不心疼他?
第111章
阿秀仔细看了看魏澜的脸,确实有两条汗道道,不过都干了,干擦也擦不干净。
“丫鬟们已经去端水了,等下你先洗吧。”阿秀放下抬到半空的帕子,让着他道。
魏澜想起她硬拉着明珠要给明珠搓澡,便道:“你替我搓背。”
阿秀愣了愣,成亲这么久,魏澜从来没有让她去浴室伺候过。
看在今日魏澜出了大力气的份上,阿秀帮他搓搓又算什么。
魏澜只是想知道她愿不愿意像待明珠那样待他,阿秀同意了,他反而不需要了。
“歇着吧,我自己去。”魏澜一个人进了浴室。
阿秀觉得他怪怪的。
趁魏澜去洗澡了,阿秀让丫鬟们将一家人拉回来的半车红薯都摆在外面的窗台上。刚刨出来的红薯也能吃,但晒干两天再蒸再烤会更香。
这两天阳光很好,一排红薯晒够了,自家留一部分吃,剩下的阿秀分成三份,一份送去早在魏家出事后便搬去寺里听经礼佛的太夫人那边,一份送去范家给孔圆圆、绵绵尝鲜,一份送去端王府。
魏家倒了,曾经来往的亲朋好友们几乎都没了走动,阿秀这两个好姐妹倒是分别来看过她。
患难见真情,阿秀送点地里的吃食聊表心意吧,红薯这东西不值几个钱,传出去也不会让人家误会她与魏澜还想巴结范大人或端王爷。
留着自吃的红薯,阿秀让厨房先蒸了一锅。
圆圆胖胖的黄皮红薯,撕开皮里面是漂亮的金黄色,咬一口又绵又软,可甜了。
魏明楷、魏明榉吃的小嘴儿一圈都是红薯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