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还好,大食和翊朝不算近,基本上没什么冲突,所以她倒是松了一口气。
以为楚晓昱太“了解”大食了,大食商人也熄了胡编乱造的心思,被楚晓昱忽悠的很快就把她曾经走过地方的情况都说了出来。
这个大食商人确实走过许多地方,不止是欧洲还有北非等地。
楚晓昱靠着自己那点地理知识,忽悠得大食商人晕头转向。
而通过与大食商人的交流,楚晓昱终于了解到了这个世界的全貌。
本来以翊朝之前的历史,楚晓昱认为这时间线有些像唐宋时期。本来以为华国的历史发展历程不一样,但是外国的估计是一样的,还能猜猜时间,没想到外国的历史和自己曾经学习的,也不大一样,果然不愧是架空世界。
名正言顺的打探到了海外的消息,楚晓昱又要了欧洲详细的地图,虽然还是很简陋,但是轮廓上大致是对的,能和她记忆中的地图想对比。
除此之外,楚晓昱也要了她手中没有的粮食的种子和种植方法——只有胡萝卜,而且是她不怎么喜欢吃的胡萝卜。
好吧,胡萝卜也是很有营养的,过年的时候,用胡萝卜炖排骨也是非常香的。家乡俗话怎么说来着?“胡萝卜,抿抿甜,看着看着要过年。”现在种下,不知过年的时候能不能吃上呢。
她的图鉴里也有这些东西,不过现在她的一举一动都在大众的眼里,她很久没拿出过新鲜的粮食了。现在有了大食商人作掩护,她也能把图鉴里的作物名正言顺的拿出来,可喜可贺。
不过楚晓昱还是觉得此番交易她费了这么大功夫(主要是语言学习),才掏到这么点东西,实在是不划算。
什么呢?大食商人要用宝石来换?
不不不,咱们是不贪污不受贿,要来点有用的东西。
然后在楚晓昱连番“折磨”之下,她终于掏到了好东西——羊毛加工以及呢绒、绒线等的纺织方法,还购得了一批欧洲的绵羊。
什么品种不知道,但是一摸那绵羊的毛,品质蛮好的。
“这就是你说过的,不用剥皮,每年剪毛,就能做衣服穿?”叶晨欢快的撸着绵羊软软的毛,好奇的问道。
楚晓昱点头,她也伸手又撸了一把绵羊软软的背部,毛衣啊毛衣,这可比披着动物皮舒服多了。那什么皮衣裘衣,果然只是用来装逼炫富的,穿在身上,还不如羊毛衫来的舒服呢。
“我曾经见过大食商人卖的地毯,就那么小一块,要换一千贯钱。”史捷也不由得唏嘘,“本以为是从翊朝没有的作物织出来的布,没想到是羊的毛?原来只是羊的毛也能做衣服?”
“只是用羊毛的话,可比皮毛便宜得多。”颜若眼里终于有了笑意,“要是真的能推广开,边关的战士们冬天也好过些。”
楚晓昱杵着头仔细的想了想,她好像还记得纺织机的图片,不过只是有图片,可不能做出纺织机来。只能寄希望于咱翊朝的劳动人民充分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来改造这个纺织质量和效率都不咋样的纺织机了。
“这种事,交给工匠就好。”楚晓昱想起来了,这次她带的人可不少,人才那是大大的由,不用担心。
第59章 大丰收
劳动人民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
楚晓昱通过大食商人找来了外国的纺织工匠和纺织机器, 教会了翊朝的匠人处理加工羊毛。然后翊朝的匠人们很快就经过集思广益, 改良了纺织机, 纺出了更好的羊毛线。
楚晓昱扯了扯, 觉得这羊毛线比起后世那用机器纺织的线质量上也差不多, 只是效率上,手工比不上机器。
拿到了羊毛线,楚晓昱记起曾经闲来无事学的那些编织手法, 兴致勃勃的拿起羊毛线,觉得自己应该试一试。
然后叶晨就收到了一份让他差点跌落下巴的礼物——一条手工编织的羊毛围脖。
因为只是用来练手, 所以楚晓昱编织的是最简单的样式。说起来,因为古代的衣服和现代的衣服样式全完不一样,那围脖戴起来确实非常傻。
楚晓昱摸了摸鼻子, 不好意思的道:“我应该给你织一件衣服的。”
叶晨拿着围脖,表情略带梦幻:“你……怎么会这个?”
楚晓昱尴尬道:“嗯……以前自己一个人在家中无事,翻出爹娘的手札,无意间跟着学的。”
叶晨捧着围脖,看了眼楚晓昱, 又低头看看手中,然后珍惜又珍惜的把围脖套在了脖子上。
楚晓昱看了半晌, 还是觉得很别扭, 有些迥然的说道:“要不还是算了吧,看着挺奇怪的。”
而且还傻……
叶晨颇为遗憾的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围巾,有些不舍的说道:“不奇怪啊,而且真的很暖和。那我在家里戴可以吗?”
楚晓昱笑着点头:“当然可以啊, 我待会去给你编个能戴出去的。”
叶晨眨巴眨巴大眼睛,眼中的希翼疯狂闪现,“那我可以学吗?”
楚晓昱笑眯了眼点头。
叶晨心满意足的去折腾自己的手工活了。
…………
几日之后,楚晓昱的下属惊悚的发现,楚大人那随时带着的香囊上面红色的吊穗,突然换成了红色的……猪?
那是猪吧???
虽然看着像是什么线编织的,但是确实是猪没错吧?
那圆滚滚的身躯,那垂在脑袋两侧的大耳朵,那标志性的拱鼻子,那用两颗小小的黑豆缝上去的豆豆眼,确实是猪对吧?
看到的人都忍不住脸皮抽搐,但是看着楚晓昱难得外露出来的十分自豪十分得意的神情,都把吐槽的话咽了下去。
然后又过了几日,他们又发现,黎大人腰间的玉佩,也变成了一只编织的圆滚滚的兔子。
这……这难道是最新的流行?
史捷作为甘州刺史,也是知道羊毛纺织的事的,这一看就是羊毛线吧?难道这真的是什么流行?
还是说警钟来的大佬们准备亲自带动一场对羊毛线的纺织物的推广?
史捷觉得,她需要跟随大佬们的步伐,为羊毛纺织物的推广做出贡献。她可是尝到了甜头的,那就更需要抱紧钦差们的大腿了。
于是众人又发现,他们的刺史大人帽子上的红绒球变成了红色的毛绒球。
叶晨:“……”
黎希:“……”
楚晓昱:“……”哈哈哈,这是什么鬼?为什么要把毛绒球顶在头上?
不久之后,忙中偷闲的颜若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跟不上潮流了?与此同时,黎鹰终于学有所成,送给了颜若一只憨态可掬的猫。乐得颜若整天戴在身上,连去校场都不忘。
其他人看见甘州几位地位最高的人都这么干了,上行下效,这“时尚”也渐渐流行起来。
在大街上到处可见,顶着各式各样毛线制品的达官贵人。
楚晓昱表示,眼睛都瞎了。
不过这效果也是显著的,虽然楚晓昱最开始只是给叶晨编来玩的,叶晨想学她就教了,没想到还有后来的事情,这慢慢的就传开了。她其实真没想过推广这件事。
不不不,推广肯定还是想过的。楚晓昱准备了一大堆资料,准备让百姓们渐渐接受这种新的纺织作物。她从保暖性和经济性两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其认真程度比写毕业论文的时候还高。为了让老百姓们听得懂,她还列举了打量直观的数据。
果然数据什么的,才是最具说服力的。
但是现在,这些都没用了。
老百姓们看着贵人大人们纷纷穿戴毛线制品,很快就自觉养起了绵羊,并且学习羊毛线和羊毛其他制品的制作方法。
既然贵人大人们都喜欢羊毛纺织的东西,那么羊毛肯定是很不错的,就算自觉穿不惯,也能拿到街上卖了换钱。
甘州也有许多不靠河流的地方不能种地,但是有草地,可以牧羊。甘州的百姓们也是会小批量放牧的,现在把一部分放牧的羊换成绵羊,也很简单。
而且其它羊养大了吃掉了就没了,但是绵羊可以一直养到老,只要养着,就有毛,就可以做衣服。就算绵羊死了,也可是吃肉的。
老百姓对肉质什么的从来不挑。
楚晓昱看着这么容易就把绵羊养殖和羊毛制品推广了,也有些囧,特别在看在黎希那充满不明意味眼神的时候,只好装的高深莫测的模样。
……
一转眼就到了秋季。
秋季是收获的季节。
想着来到甘州快两年了。
这两年发生了许多事。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觉得没什么,但是当自己做官之后,特别是这次下甘州,算是知道了当官是什么感受,也知道了那公务到底是怎么个麻烦法。
她突然对季大人的敬仰就更高深的。
自己顾着甘州一个州的税务等事,已经忙得晕头转向。季大人作为户部头头,管的是天下的事,问她要钱的都是朝中同僚,甚是是皇帝陛下,都是不好惹的。在这种情况下,她能稳稳当当的坐在这个位置这么多年,可见季大人的能力有多强了。
楚晓昱想着想着思维就跑远了。
“晓昱姐,好多……”今天天气不错,叶晨跟着楚晓昱出来逛街,半路上被请去巡视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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