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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宠 (呆若萌)


  赵润之一愣,道。
  “此事,你若问沈尚书,应该更清楚。”
  沈君茹垂眸,抬手给赵润之又满上了一杯酒,说道。
  “我父亲是尚书令,权位是够了,但事事干预,不免会被人诟病以权弄政之嫌。再者,赵大哥此去江南,本也是为了建功立业,避其党派之争,但,眼下是一个机会,再者,使者进京本就是你们礼部负责接待事宜。”
  “唔…我明白了,你是觉得曼罗进贡有问题,不想让你父亲蹚浑水,便将我推出去?”
  “不是…赵大哥,我哪是怕父亲蹚浑水搀和啊,只是你我都知,曼罗对大干有一定的重要性,但,燕国也知其重要。若曼罗成为大干的附属国,大干军队趁势而入,那对燕国来说,也是在家门口被人埋下隐患。”
  赵润之微微皱眉,道。
  “你所言极是,我也有此顾虑。”
  “若曼罗其实早已被燕国收拢,那此次前来的目的…又是为何?”
  “你怀疑,方才你说的那东西,有问题?”
  “是。”
  沈君茹毫不避讳的说道。
  赵润之略微一想,便道。
  “确有此物,名唤‘阿芙蓉’只是数量并不多,太妃娘娘喜食烟草,圣上已将阿芙蓉大多送到了太妃宫殿去了。”
  沈君茹一愣,竟没想到宫里的太妃娘娘竟喜烟草。
  这位太妃乃当今陛下的养母,干文帝生母出生并不高,在其八岁之时病逝,而那时,这位太妃娘娘正得先帝爷恩宠,便将干文帝过继到了她膝下,她也不知该说是福薄呢,还是福泽深厚,膝下所出皆是公主,无一皇子。
  而先皇后所出之子,最大的十二岁夭折,最小的在先帝爷风烛残年之时才出世,且先皇后因年事已高,生产后不久便血崩而亡。
  先皇后撒手人寰,只留下一呱呱坠地的婴儿,虽是嫡出之子,但年纪实在小,难堪大任。
  先帝驾崩之时,此子才刚满周岁。
  但先帝也为此子将来考虑。
  父母之爱子,为之计深远。
  便干脆将自己的一些心腹之人全部给了这位皇子,封了亲王,送去了封地,且在诏书上言明,此一生不能苛待此子。
  先帝如此英明,明白在皇权面前,手足,兄弟,皆是浮云。
  此子若不远送去封地,只怕,根本活不到成年。
  而人虽在封地,也只怕会被干文帝所忌惮提防,故又留旨言明,可谓为其一生长远谋划。
  只愿他一生富足安乐,便已足以!
  故而,陛下对这位将自己养大的太妃娘娘尚且尊重有加。
  沈君茹微咬唇。瓣,叹息道。
  “此物,食之成瘾,难以戒掉。且,长久食之,毁其身躯,使人精神萎靡,一刻不能离开那阿芙蓉,是一种精神上的毒药!就这么说吧,到时候,若有人利用阿芙蓉控制吸食之人,让其做什么,便会做什么!”
  “如此可怕?若此物广泛流传,岂不是…岂不是!”
  赵润之一愣,显然也意识到此物的危险性!
  他丝毫不怀疑沈君茹如何会知道此物。
  毕竟,在大干境内,还未听说过有这种东西!
  他只是信了沈君茹!
  沈君茹微微点头,道。
  “此物,绝不能出现在大干的国土上。”
  她不与沈琼说,也是知道,父亲那性子,是绝对不会相信她所言的。
  再说了,沈琼是沈君茹的父亲,是长辈,又常年位居高位,实难听进沈君茹的劝言。
  届时,只怕更会打草惊蛇。
  沈君茹深吸口气,说道。
  “今日,已有曼罗使者扮成商人模样,来我店铺里与如玉说要将货物在此售卖,我不知那些曼罗使者还有没有去寻其他商贾。但我已让如玉联系那使者,我让她,将全部货物都包下,且与他们说,只能在‘如意轩’里独售此物。”


第516章 重要的人送的
  “你是疯了?那如意轩可是你的心血,怎能拿它去冒险?”
  “若不以此为饵,对方根本不会倾囊相与。这种东西若是流传开,后果不堪设想,赵大哥…”
  沈君茹声音虽软,却是无比坚决。
  良久,赵润之微微一叹,说道。
  “你是想将其所有全部购入?”
  只有将所有都购买了,才能确保不会流传开来。
  “需要多少银两,我回去便叫人准备。”
  便是变卖家产,不仅仅是因为沈君茹,更是,事关大干国运和民众!
  既为官,若不为民,为国,还不如回去种地卖红薯!
  却见沈君茹微微摇头,道。
  “曼罗既不仁,我又何必白白送银钱去,我有一个计划,只是需要赵大哥相助…”
  沈君茹将自己的计划与赵润之详细解释。
  听完,赵润之惊愕的看着沈君茹,这小妮子,竟这般大胆!
  而这做法…呵…实在也太无赖些了吧。
  只不过,有句话说的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曼罗如此做法,实在可恶,也该让他们受到教训!而百姓最是无辜,不应该让他们来承受!
  赵润之微微举杯,轻笑道。
  “自当,尽力。”
  有了赵润之的相助,虽还未有所动作,但沈君茹却已然安心不少。
  与此同时,南疆之地。
  天气潮湿又森冷,干国大军驻扎在边境之地,自上次凤珉与南疆胡蛮一战之后,对方多日不敢再来骚扰。
  只是凤珉受伤一事竟不知怎地,传到了胡蛮耳中,那些胡蛮竟恬不知耻的组织了一次夜袭!
  真真是可恶至极!
  幸得殿下早有防备,不仅击退胡蛮,还独闯千军之中,取了敌将之首!
  后又组织了八百精骑兵深入敌军腹地,烧其粮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那些胡蛮赶至境外八百里有余!
  营帐之中,凤珉赤。裸着肩头,自左肩到腹部都裹着层层白纱,身上新伤旧伤不断。
  他是真的被刺客伤到了!
  只是,为将者,在战场上厮杀拼搏,怎可能半点伤也不受?又不是神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桌上油灯跳动着豆大光火,他手握着一把长剑,一手执着布帕轻轻擦拭。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灸,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点秋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忽而,他一挥长剑,吟诗而出,这是前人之诗,可眼下之情景,竟有些许相似,只是,他还年轻!前人的教训告诉他,若想不留遗憾,只有自己手握大权,否则,空有了却君王天下事的决心和能力,也只能留得一句“可怜白发生”的遗憾,而郁郁而终!
  “殿下,该上药了。”
  忽而,帘子被侍卫掀开,随后而入的还有一个南疆女子,擅蛊毒,祖上世代在此生活。
  女子长相清亮,脸颊还有一个小小酒窝,手腕和身上都挂了铃铛,行走时“叮咚”作响。
  “让我来吧,我懂医术,手脚总比你这粗手粗脚的汉子好多了!”
  “易曦,你是女子,当懂得男女有别。”
  侍卫忍不住出声道。
  这易曦怕是瞧上自家主子了,自那日被主子救了之后,便日日来缠着凤珉,偏她父亲又是南疆疆主,身份尊贵的很,侍卫们都不敢太得罪。
  “什么男女有别?那是你们汉人的规矩,我们没那么保守,再说了,我是替殿下上药,又不是做其他什么。”
  易曦哼哼道,从那侍卫手中抢过托盘,而后便钻入了营帐之中。
  凤珉微皱眉头,迅速扯了一长袍覆在肩上。
  “此地是军营。”
  他出言提醒道。
  这本就是他的营帐,又是军营重地,可不是谁人都能进得的!
  偏生忘了这向来不管不顾,鲁莽冲动的易曦。
  “往昔你白日来还不够?这大晚上的闯入我们殿下营帐算个什么?别到时候懒着不走,非逼着我们殿下娶你为妃!”
  “你!你胡说八道,我、我只是没想到你们汉人如此迂腐,我就是听说殿下又受伤了,这才赶来为殿下敷药!”
  “这里自有我伺候,不劳易曦姑娘操心了。”
  侍卫名唤宋孑,与李修一样,是凤珉身边的得力助手,留李修在京城,一是因着王府不能没人照看,二是因为沈君茹,那女人,总是叫人不放心。
  且不说她那性子看似冷静,其实,最受不得不公。
  再者,还有狼子野心的某个家伙在一旁虎视眈眈,他怎可放心?
  “殿下…我,我只是好心…”
  “你出去吧,此处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易曦委屈的咬了咬红。唇,忽而看到他的长剑旁放了一个绣着花儿的荷包,那荷包,他竟从不离身,瞧着已有所磨损了。
  难道,是什么重要的人送的?
  难道他心里已经有人了?
  易曦如此想着,微微撇了撇红。唇,心有不甘,不愿离开。
  看着宋孑将托盘和瓶瓶罐罐放下,她眼珠子微微一转,而后一下子便扑了上去,动作极迅速的一把抓过了那桌子上放着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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