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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世卿欢 (冷处偏佳)



陵钧笑道:“的确很像。”

持盈仿佛受到鼓励一般,将买来的东西都介绍了一遍,说完觉得自己也成了说书的先生,不禁笑起来。

陵钧看着眼前如花的笑脸,顿悟,或许他就是被这笑容所吸引,然后不能自拔,明明自己前路一片荆棘,身侧是万丈深渊,还是不愿放开她的手。这是他唯一的快乐,唯一的安慰,纵然不能长久,也好过黑暗中一个人踽踽独行,往后的日子里,只要想起这些,就能坚持下去。他决定,在最后来临之前,他要给她最妥善的安排,让她永远快乐,富足,安稳。

“不知道何灵和李信怎么样了?”他们分开还不到一天,持盈已经开始想念。

“放心吧,他们会好的。”

此时,被想念的何灵和李信正露宿山中。原来,李信体弱多病,本就不耐长途跋涉,在李府时,也是一日里半日躺在床上休息,方养出些力气。如今死里逃生,身体更不比从前,才两个时辰,已经力竭,不得不倚在树下休息。

何灵见他弱成这样,也是无奈,她化成人形,找来清水喂他,又抓了只鸡,为两人果腹。李信是男人,他见何灵这样忙前忙后,很是羞愧,可是身子实在是不争气,只能坐享其成。他想道歉,又不知如何开口,一时间,纠结不已。

“你怎么不吃呢?”何灵见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担心他又病发。自己虽然有些法术,但不是大夫,更谈不上医治,怕拖得久了,人就废了。他年纪轻轻又没娶妻生子,就这样死了怪可惜的,何灵决定送佛送到西,把他彻底地治一治。

“你看啊,我是这么想的,”何灵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李信,“我原打算把你送到镇上,找个郎中给你看看,也算仁至义尽了,但是我又想到,你也不是天生就体弱多病的,你的问题,普通郎中未必能治,所以,我决定咱们找个地方,我亲自教你些简单的吐纳之法,调理身体,将来不说能恢复得跟以前一样,至少娶妻生子过日子是没问题的。”

李信自动忽略了最后一句话,“如果能让我的身体恢复到正常普通人的水平,就谢天谢地了。”他从没奢望过自己还能仗剑江湖,快意恩仇。鲜衣怒马的岁月离他是那么遥远,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这副残躯才是与自己日夜相伴的,如今有人肯主动教自己,还有什么可迟疑的呢?

他们最终找了个山洞做栖身之所。何灵这个师父当得尽职尽责,每天她都会教李信一个时辰,然后让他自己练习。两人都不急于求成,所以学习的过程相当缓慢,但仍有进展。一段时间后,李信觉得自己精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虽然和正常人相比还差很远,但久病的人,但凡有一点起色都会欣喜若狂。






第四十章诡异的默契


李信对自己身体的变化感到相当满意,他对何灵也是由衷的感谢。何灵有一个好处就是既然答应了某事就绝不会反悔,当年许诺不纠缠持节她做到了,如今对李信的事情也是尽心尽力。深山老林,这一人一狐相依相伴,颇有些传奇色彩。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了解愈深。何灵会心血来潮化出原身在森林中奔跑,李信精神好的时候也能抓几只野鸡野兔。夜晚山中寒凉,何灵照例化成狐狸,与李信相拥而眠,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取暖。李信觉得,这大概是他二十多年来,最美好的日子。幼时的颠沛流离,少时的仗剑天涯,以及后来李府中的囚禁,都无法让他拥有安全感,然而在他濒死之际,是何灵喂他续命丹药,他躺在她的怀里,第一次有了温暖的感觉,他想这是否是弥留中的错觉?但即使是错觉也是美好的,他没想到自己还能活下来,不知是他命不该绝,还是天意的安排。他也没想到自己的劫后余生会和这只狐狸姑娘共度,哪怕是暂时的。当日分别还历历在目,他虽然贪恋这种相互扶持的温暖,也知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他目送持盈三人离开,心里是满满的萧索,然而又能怎样呢?酸甜苦辣不过一人承担罢。他又看看身边的狐狸姑娘,心想她也会很快离开,戏文里书生与狐仙的故事都是骗人的,况且他们之间也没有什么关系,没有期待便不会失望,这是他唯一信仰的东西。

“病秧子,你在想什么?”何灵叫他几声都没有反应,她觉得奇怪。

李信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他转过头看着何灵,微笑道:“叫我信之,信之是我的字。”

何灵不解地看着他,此时她是狐狸身,歪头做了个思考的动作,乖巧又可爱,然后瞪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用爪子刨了疱李信的衣角,问道:“为什么?”

李信摸了摸柔软的狐狸毛,温柔道:“因为只有关系很好的人才能叫这两个字。”

何灵想了想,觉得她俩关系还不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哦,我知道了,那我叫你信之。”

李信见何灵如此配合,心里非常高兴,只见他状似无意道:“何灵你又聪明又厉害,还救过我的命,我应该报答你才是,可惜我身无长物,身体又孱弱,实在无法为你做些什么,你,你不会嫌弃我吧。”

何灵眨眨眼睛,她觉得李信不该是这样妄自菲薄的人,虽然在她眼里,李信从没强大过,但他身处逆境的淡然还是叫她钦佩。他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难道是经过一场生死大劫变脆弱了?何灵想起很久以前,她的狐族姐妹曾说过:“男人的自尊心是很脆弱的东西,他们习惯了女人的仰慕,如果不幸遇到比自己还强的女人,会本能地生出厌恶,所以呀,这女人无论强弱,都要保持一副小鸟依人之态,这样男人的自尊心就会满足。”当时她听了觉得不以为然,现在看来,倒是有几分道理,她觉得她应该再“善解人意”一回,不能让李信伤痕累累的心再受伤害,于是她用两只前爪紧紧抱住李信的手臂,诚恳道:“信之,我怎么会嫌弃你呢,我觉得你挺好的,人又帅又温柔,还喂我鸡肉吃,真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一番话说完,肉麻得连自己都觉得脸红,但是一想到他有可能为了自尊心离开自己,就觉得说再肉麻的话也值得。自从想通她和持节的事后,她就不想再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李信是她为数不多熟识的人,也是可靠的人,以她的本事,想考验一个人的品行办法多的是,但她不愿意那样做,而且李信的人品毋庸置疑,两人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更重要的是,李信无处可去。持节持盈要回师门,陵钧行踪飘忽不定,以前那些狐族姐妹也渐渐失去联系,生死不知,她面前只有李信一个朋友了,无论如何也不能失去他。

李信也不知道何灵的想法,但凭他俩诡异的默契,做出的决定却是殊途同归:都是想方设法让对方留下。经过一番暗自纠结,双方都愉快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与此同时,他们也意识到,是时候换一种新的生活了。于是他俩决定,到清水镇去!






第四十一章心结


从荒山野岭到繁华城镇,这变化不可谓不大,两人一到镇上,就被各种花哨吸引。李信自从被李老爷囚禁,就再没出过李府,当然不可能接触到外面的事物,几年攒下来,看什么都是新鲜的。而何灵,倒是能不时出来走走,可是彼时她正为持节伤感,怕触景生情,索性就窝在狐狸洞修炼,如今心境不同,她也有功夫细细逛街。

两人走了一圈,都有些累了,何灵提议去一家客栈,一是为了吃饭,二是为了住宿。甫一进门,就有机敏的小二哥唱诺招呼:“二位客官,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干这一行的都有好眼力,他见男的虽然苍白消瘦,但一身公子哥儿打扮,必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无疑,而女的,年轻貌美,自有一番风流妙致,没准儿是哪个青楼的头牌,这二人同行必是背着家里,至于是私奔,还是幽会就不得而知了。何灵天生媚态自不必说,倒是李信在李府养了几年,还真养出了几分少爷做派,如果不细究,够唬人的。

两人进了包间,将一切杂音隔绝在门外,终于松了口气。清水镇繁华,他二人都是刚从山林里出来,一时贪新鲜,自然是越热闹越好,时间久了,就有些受不住,耳边尽是“嗡嗡”的响声,吵得头也晕了眼也花了,不得不找间客栈躲清静。两人坐在那里苦笑,看来是深山老林住惯了,反而觉得与这里格格不入。

两人点了几样清淡的小菜,又来了一壶米酒。正吃着,李信忽然想起,他在李府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且从来不出府,哪里用得着银子?所以此时,除了一身行头,怀里连一个铜板都没有。只见他不安地看了看何灵,欲言又止,颇为纠结。狐狸生性敏感,她注意到李信的异样,用眼神询问他:“怎么啦?”

李信咳嗽两声,尴尬道:“那个,我出来得匆忙,没带钱。所以待会儿咱们可能要从这儿出去。”他伸手指了指窗户,这是客栈的二层,言下之意,他们吃的是霸王餐。

何灵听了,相当淡定道:“不用。”说完又麻利地夹了一筷子凉拌鸡丝,嗯,味道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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