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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做个贤后 (八月糯米糍)


  慕云岚看着前方,面色凝然:“因为皇上断定,以父亲镇守北燕二十年对敌人的熟悉,这仗若是由他来打,必定大胜而归。但是南方匪贼却是在朝廷全力对抗西夏、北燕两头虎狼时趁机壮大,多而分散,又各成规模,难以摸清,朝廷几次调兵遣将南下剿匪都惨败而归。而咱们的父亲,他一辈子都在北方和北燕打仗,全然不知南方地势复杂险要,匆匆南下,初次交手,必定会吃大亏……皇上这是想要借匪贼之手,消父亲兵权。”
  长歌轻叹一声:“是啊,皇上不惜以大周整个北境防线为赌注,以全无对战北燕经验的秦时月取代父亲……可见父亲功高震主,已是触及到了他的底线,他已经容不下父亲再立军功了。”
  “皇上派父亲南下,一则是为借匪贼之手灭父亲威风;二则,还在敲山震虎,让父亲自行领会他的意图。若是父亲接了他这一招,铩羽而归,平了皇上忌惮之心,皇上还能再容他;若是父亲大胜而归,那便是公然与皇上作对。父亲一介臣子,如何能与天子作对?”
  上辈子,若不是父亲南下剿匪犹如神助,所到之处攻无不克,势如破竹,在短短三个月内荡平南方十三个山贼寨子,一举扫除南方一十三郡心腹大患,被百姓奉若神明,无数文人书生作诗作赋高歌战神,也不会让懿和帝下了必杀之心,之后不惜无耻卖国也要联合外敌绞杀慕家满门。
  而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她就已经预感到剿匪最终会成为父亲的最后一道催命符,频频去信阻止,父亲都置若罔闻,她无奈至极,这才匆匆南下劝阻。
  但最终,她无功而返,也只能黯然离开。
  此时,便正是在她回京的途中。
  慕云岚叹道:“父亲伴驾二十多载,皇上的弦外之音,他又岂会不懂?只是父亲他身为一个将军,自该有一个将军的担当和坚守。你没有上过战场,还不懂得父亲肩头的家国担子……”
  “我懂的,”长歌抬眸,定定看着慕云岚,“二哥,我懂的。父亲和我说的话,我都记在心上,永远都不会忘记。”
  上辈子,她直到死,都没有忘记,当年南下劝阻父亲时,父亲在军帐中对她说的一番话。
  “哦?他说什么了?”慕云岚问。
  长歌闭了闭眼,轻声重复当年慕瑜对她说的话——
  “我家尚且有女儿挂念父亲安危,不惜奔波千里来劝,哪一家的女儿不是?我盼你一生安乐无忧,天下父亲又有哪个不同?但南下一路所见,匪盗之患绝非地方官员轻描淡写的疥藓之患,实则已深入骨髓。盗匪大奸大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多少无辜百姓死于刀下,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是你的父亲,但我同时也是一个将军。守护你是我的使命,守卫山河,守卫百姓,亦是我的使命。若今日为了自我保全,而将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周子民推到盗贼乱刀之下,他日还有何面目再苟活于世?”
  慕云岚心下动容:“既然父亲的苦衷你都懂得,那便不要再郁结于心了。这几日,父亲日日飞鸽传书问你病情,你如此折腾你自己,要让他情何以堪?”
  长歌破涕为笑:“二哥果真以为我会做出那等小女儿姿态,用自伤来令自己的亲人心疼吗?我是真的没想到,我会重病昏迷。”
  毕竟上辈子,她确实没有昏迷。
  而这辈子却有了这插曲,应该是上天垂怜她慕家满门,才让她在这紧要关头回来了。
  前世的这个时候,她记得,父亲已经平了……
  “此次剿匪,父亲已经平了五个郡了吧?” 她试探地问慕云岚,想再确认一次。
  慕云岚颔首:“嗯,南方这些匪贼里,主要有十三个山寨最为棘手,过去几年间陆续折损将士六万余人。父亲打算,只将这十三个寨子荡平便回朝。”
  只……?
  长歌静静垂下眸去,父亲一辈子忠直,他又哪里知道,这十三个寨子全部荡平之日,也就是慕家万劫不复之时了。
  如今十三郡已经平了五郡,还有八郡,以父兄这势如破竹的速度,留给她的时间,不会超过两月。
  两个月,她只剩两个月的时间扭转命运。
  此后一路,长歌便不再说话,只闭上眼睛,艰难地理着朝中局势。
  不久,一行人走到一处险峻,慕云岚抱着长歌施展轻功,轻松跃过,翩若惊鸿。可惜跟在后面的人就惨了,有武功的卫兵稍微好点儿,全无武功的譬如夭夭这种娇滴滴的侍女可以说是连滚带爬,最后千难万险地过来了,也跟在泥地里打了个滚儿没什么区别。
  夭夭爱干净,不能接受自己现在的样子,险些当场大哭出来。
  慕云岚抱着长歌云淡风轻地看笑话,收到长歌不认同的眼神,才勉强笑骂了一声:“归来郡这个破地方!”
  长歌看了看周遭荒凉景象,感慨道:“若是朝廷愿意扶持一把,归来郡的繁荣富庶应当不下于江南。”
  慕云岚略带惊讶地看了她一眼:“你知道这个地方?”
  长歌一言带过:“来的时候,略有耳闻。”
  事实上,归来郡这个地方,对长歌而言,实在是记忆深刻,想忘记都难。
  说起来,她上辈子的妖妃之名正是深深根植在了归来郡这片土壤里。


第5章
  上辈子的长歌回程途经归来郡,原以为这个地方会如同它的名字一样令人向往,特意停留,结果到了以后才发现,向往没有,印象倒真是深刻——穷,穷得令人印象深刻!
  其实它原本也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甚至有些得天独厚的天然珍稀,可惜周边山路崎岖,道路不通,商贾无法往来贸易,因此积贫积弱。
  主要雪上加霜的还是山贼横行。
  虽然后来慕瑜替他们剿灭了匪贼,但他是武将,对发展经济终究不通,便只能将详情如实上奏朝廷。可惜彼时的懿和帝对慕瑜恨屋及乌,终于彻底放弃了归来郡这方百姓。
  总之当时这地方就一个字:惨。
  时陌登基以后,对于封后这件事一直很坚持。但长歌上辈子是打定主意要亡了他国祚的,她就是再不要脸都不能以后之名。毕竟历史上的妖妃很多,妖后还是比较少见的。亡在妖妃手上,后世最多说他沉迷美色,走肾不走心。要是亡在自己的皇后手上,那只能说明他脑残。
  自古娶妻娶贤,一个君王到底是要脑残眼瞎到什么地步,才能亲手将一个包藏祸心的妖孽捧上后座?
  如此两人就僵持下了,但是他的手段也是挺不要脸的。一次他要得狠了,她受不住讨饶,灵机一动和他做了个交换。
  她说自己当年南下时途经归来郡,犹记得那里有一种野生山菌,极为鲜美,多年来念念不忘,要他亲自南下去采摘一篮子回来送给她。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自古鲜花送美人,爱妃倒是特别,不要鲜花,却要吃的?”
  长歌眨了眨眼睛:“因为我已经有这世间最好看的鲜花了啊。”
  时陌挑眉。
  “皇上这么好看,比牡丹还要好看,妾身快要死在牡丹花下了……”
  他用力绷了绷唇角,最终还是没绷住,将头埋在她脖颈间,低低笑骂:“还差得远呢……”
  世人都说他是昏君,任她予取予求,其实他那个人的心思,从来不是旁人能看透的。
  譬如那一次,她以为她矮下身段,应该将他哄得愉悦了。可是之后,他并没有真的南下。
  他说:“朕还不知道你?你不过想把朕支走罢了。对了,听说归来郡那个地方极为穷困,朕若是真的去了,少不得还得亲自扶贫,这一来二去的耽搁,没个三五月怕回不来。”
  长歌:“……”
  他挑衅地瞧了她一眼:“想得可真美。可你别忘了,朕去哪里都要带着你,若是此行真的去了,你也得跟着,贴身伺候。”
  “……”真的是好生气啊!还能不能愉快做夫妻了!
  “不过爱妃既然向朕开了口,朕是你的夫君,自当满足。朕已经拨了银子下去,给归来郡修桥铺路,又派了工部尚书亲去巡察。归来郡穷在路上,一旦这个路修好了,往后爱妃想吃多少归来菌,就可以吃多少归来菌。”时陌将她拉进怀里,妖孽兮兮地问,“朕此举,可得爱妃的心?”
  长歌抿了抿唇,没压下微微翘起的唇角。
  好吧,她原来的意思正是这个……那个地方的穷困她一直记在心里,她想让他亲自去看一看。既然他不用看也知道了她的用心,那就算他自己超常发挥好了。
  她嘴硬地哼了一声:“那个不叫归来菌。”
  “那叫什么?”
  “好像没有名字……”
  “那就叫归来菌吧。”
  “……好没文化啊。”
  “那叫……倾心菌?倾国倾城皆不及倾心,爱妃你是真的倾了朕的心啊。”
  “……还是叫归来菌吧。”
  就这样,靠着朝廷大笔白花花的银子加持,三个月后,归来郡周遭面貌就焕然一新。时陌那个人看问题一向一针见血,归来郡确实是穷在“路”上,自从这路修好了,商贾往来逐渐频繁,归来郡便有了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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