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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谋 (苏四公子)


  “南蛮人下蛊未必是为了仇怨,抢生意用上蛊虫在南蛮或者不罕见,但在京城却是颇为少见,若是其中牵扯到南边那位,便更说不清是为什么了。”
  “莫非他们是冲着夫人去的?”许大娘被自己的想法给惊着了,“夫人是侯府主母,那些南蛮人会不会想通过夫人来害圣上?”
  “这还真不知道,但若严掌柜真是中了蛊,让他留在庄子上,才是真的危险。”程锦无奈地说。
  许大娘这才回过神来,隆庆帝去马场的次数可比去承恩侯府要多得多,“那这可如何是好?”
  “既然大理寺的人知道蛊虫的事儿,想必知道个中缘由,我回京后把此事报予大理寺知晓,请他们来查探,该是更为妥当。”
  许大娘连连点头,“说的是,我待会儿便修书一封,你回京时捎给夫人,请她定夺。若真是蛊虫,咱们这些时日常和他在一块儿,会不会过到咱们身上?”
  “我看医书上说,蛊虫不比瘟疫,养蛊颇为不易,哪儿有那么容易过到别人身上,但若是宿主死了,那蛊虫怕是就要找下一任宿主了。”
  许大娘听得寒毛直竖,“那,那可如何是好?”
  “先看紧他,从今日开始给他送饭收拾和看他的人便定下来,除了他们之外,其他人莫要再同他接触,其他的等我们回京后再作计较。”
  “也只能如此了。”许大娘恐惧地看了关着严掌柜的屋子一眼,领着程锦快步走开,虽说程锦说了蛊虫不比瘟疫,况严掌柜也未必就是中了蛊,可她依旧还是觉得恐惧。


第八十四章 骑马
  “大娘无须害怕,你也是跟着阿娘见怪了风浪的人,区区蛊虫,终究邪不压正,咱们可不能怕了它。”程锦拉着许大娘冰冷的手笑道。
  许大娘望着她的笑颜,总算感到了一丝暖意,程锦年纪虽小,可身上自带一股安抚人心的力量。
  “姑娘,十一公子使庐陵来传话,他已经学会骑马了。”见程锦回屋,红绡连忙笑着迎了上来。
  “阿远这是在同我炫耀呢。”程锦笑了起来,严掌柜的事儿,她已经心里有数了,严掌柜一年多前的遭遇,许大娘定是不知的,还得靠回京后同程钤一同查访。
  心里有谱之后,她又记挂着骑马玩乐了,如今程明远都学会了骑马,她这个做五姐的也不甘落于人后。
  “大娘待会儿教我,可不能让阿远得意太久。”
  许大娘在马场数年,早已不是那个后宅丫鬟了,骑马驯马养马皆不在话下,比寻常妇人多了几分飒爽,领着程锦回屋换了一身利落的骑装,“有你许大娘在,今日保管让你不输须眉。”
  程平看中的这处马场极大,不仅有几处缓坡,还靠着一处大湖,草原湖泊,风景极好,最是适合骑马踏青。
  程明远骑着一匹小马,一脸欢快地慢慢跑着,老许也骑了一匹马,小心翼翼地护在他身后。
  “五姐,五姐!”程明远老远就看到程锦了,驱马一路小跑过来,坐在马背上意气风发地俯视她,“你怎的如此贪懒,说好来骑马的,竟睡到这个时候。”
  “我素来如此,你又不是不知。”程锦抬着头眯眼看他,没想到这小胖子在马背上倒还像模像样的,少了几分面团子的憨气,多了几分英气。
  “五姐,你看,我已经学会骑马了,你敢不敢同我比一场?”小胖子扬了扬手中的马鞭,得意地问道。
  一讲到比试,程锦就想起昨夜的那个梦,不知为何有些恼怒道,“你且给我半个时辰,待我学会了,你定是我的手下败将。”
  程明远大笑起来,“半个时辰?五姐莫不是在说笑吧?我可是学了两个时辰方才学会的,老许伯伯说我颇有悟性呢,若你半个时辰就能学会,不用比试,我自俯首低头。”
  “那你等着瞧吧。”程锦昂着头,甩了甩马鞭。
  许大娘只是笑,两个孩子的意气之争,她并未放在心上,骑马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以程明远的年纪,只花了两个时辰,就学得像模像样,已经是很难得了,程锦想要半个时辰学会,不过是小姑娘家的夸口罢了,不过她也不会出言扫程锦的兴,只是温和地扶她上马,细致地叮嘱着。
  程锦前世不是没有骑过马,但因她身子实在不好,也骑得不多,马上的功夫更是差得要命,虽然老许给她挑的是一匹温驯的小马,可甫一上马还是有些不适应。
  “锦姐儿莫怕,这是匹小牝马,最是温顺不过了。”见程锦身子绷得紧紧的,握着缰绳的手都绽出青筋来了,许大娘轻抚着马头笑道。
  如今程锦的身子壮实,胆子又大得很,哪里会真的怕这区区一匹马,很快就掌握了节奏,也不用许大娘牵马,双腿夹着马肚子,轻快地小跑起来。
  许大娘没想到她胆子这么大,一下子就敢脱开她的手往外跑出,担心她一个人出事,连忙牵了一匹马跟了上去。
  程平带着三四个伴当,从远处策马跑了过来,手里还拎着一只灰兔,大老远就笑道,“你们快看我捉到了什么?”
  正坐在一边歇息的程明远跳了起来,“是兔子!阿爹,你是怎么捉到的?”
  “我们今日出来没带弓箭,也没指望能捉到兔子,不过是觉着好玩儿,追着它跑罢了,谁想到这兔子也是蠢,被我们几个追得晕乎乎地撞着了树,就这么晕了过去。”程平大笑,“咱们就在这儿烤了吃!”
  程平翻身下马,将兔子交给老许料理,一脸赞许地看着不远处跑得越来越快的程锦,“阿锦几时来的?这马骑得倒是像模像样的。”
  程明远的脸色十分憋屈,从程锦上马到现在恐怕还不到一炷香,她说半个时辰学会骑马,原来还是谦虚了。
  “五姑娘悟性极高,学起骑马也比常人快得多。”老许一边料理兔子,一边笑道。
  “那是自然,毕竟是我的女儿,她身子壮实,过去就一直在府里习武,那女教习也夸她有悟性。”程平不无自豪道,“可怜她幼时走了魂魄,吃了不少苦,幸亏如今好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孩子今后定是个有福的。”
  程明远虽然觉得程锦连骑马都比他学得快,处处将他压得抬不起头来,可心底那份自豪还是远远盖过了自卑,毕竟这能人不是别人,是他嫡亲五姐,按先生的话来说,他也是与有荣焉,“我五姐做什么都比人强,她的书念得好,字写得好,这世上没有她做不好的事儿!”
  程平大笑,揽着程明远的肩膀道,“你也不差,若论吃喝玩乐,她还远远不及你,今天就让你这‘京城第一名嘴’便尝尝你老许伯伯的手艺,看看这烤兔肉同京城的腊兔肉相比孰优孰劣。”
  “京城第一名嘴?”老许大笑起来。
  “这是我给他封的,这小子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条舌头刁钻得很。”在程平眼里,懂得吃喝玩乐,可是难得的本事。
  “我今日特地带了烧刀子,要不要来一口?”兴许在别人眼中程平是个浪荡子,老许却觉得他是个完全没有架子的性情中人,也不和他客套,直接扔了个酒囊给程平。
  程平接过酒袋子,豪爽地喝了一大口,朗声大笑,“够辣!够劲!今日不醉不归!”
  程明远第一次见到程平这样放浪形骸的一面,只见他丝毫不顾及形象地躺在草地上,扯开衣襟,仿佛他手里的酒囊里装着的是什么无上的美味,完全是话本子里的那副名士派头,不由得心生向往。


第八十五章 杀意
  “要不要也来两口?”程平将酒囊递给程明远,“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不拘小节。”
  程明远是酒中仙的常客,早就尝过酒的味道,只不过他实在不明白那又辣又苦的酒有什么好喝的,还不如那些放了糖的饮子好入口,可看着程平和老许一脸的陶醉,他到底还是忍不住憋不住好奇,接过酒囊,也学着大人们的样子,喝了一大口
  “咳咳咳……”酒水甫一入口,就把程明远的脸呛得通红,忙不迭地扔了酒囊,咳个没完,竟辣得鼻涕眼泪都下来了。
  程平和老许见状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酒……好辣……”程明远掐着自己的喉咙,眼睛红得像只兔子,觉得全身都要烧起来了,幸亏一边的小厮忙给他递了茶水,才让他缓过劲来。
  “男人就是要喝这么烈的酒!”程平拍着程明远的肩膀。
  程明远眨着泪眼看着他,觉得此刻的他简直像个土匪,哪里有在府里那仙风道骨的风度。
  程锦越骑越快,感受风从自己的耳边呼啸而过,感觉自己的头发在空中肆意张扬,第一次感觉到了纵情驰骋的快意,她一路奔到了湖边,身下的小马渐渐放缓了速度,开始流连湖边的青草。
  “也是个吃货!”程锦大笑,利落地翻身下马。
  一直不远不近跟着她的许大娘,见她下了马,也很快跟了上来。
  “这石头是哪儿来的?”程锦指着湖边的一处巨石问道,湖边有矮树,有青草,显得这一处巨石十分突兀。
  “这石头一直在这儿,我们没动过,锦姐儿问的是这石头上的字吧?”许大娘笑道,“原本这石头上的字模糊不清了,我们只隐约感觉得石头上有字,至于这字是谁写的,写的是什么,却是一概不知。是文大人,也就是去年的那位状元郎,他常陪圣上来马场,看到这块石头,说是这石头上的字是文相当年亲手所书,后来特地准备了朱砂,由他亲自描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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