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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九里 (奉小满)


  两所学校本就是系出同门,离得也近,所以经常会联合些活动,比如冬季长跑比赛和交际舞会、戏剧节什么的,奉九和鸿司分别是两个学校的文体部长,就这么慢慢熟识起来。
  他们俩很谈得来,鸿司成绩好,人也长得帅气,在同泽女生里有很高的人气。
  他们在一起跳过几次舞,也一起筹划过几次两校的大型联合活动,配合得很是默契,都觉得对方是个能做朋友的。
  “时间差不多了,回去吧。”宁铮没什么必要的把手放在她后腰上,牢牢扶住她,跟其他人道了别,向门外走去。
  奉九正跟鸿司谈得很是热络,听了宁诤的吩咐不免不明所以,但也不能折他面子,只好跟着走了,临走前回头,还不忘安抚地看了鸿司一眼。
  鸿司原本负着手,皱着眉头,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待接触到她的目光,立刻脸色一展,唇边浮起一个释然的微笑。
  奉九也是一笑,回头迈出了荣寿堂的门槛。
  奉天的冬天漫长,日出的时间很晚,而日落却很早,奉九回想了一下日历,知道小年都快到了。
  她看了一眼宁铮,有点纳闷他还保持着刚才跟鸿司说话时的表情,神情淡然,有点沉默。
  “过一阵子就是小年了,你今年能在家里过么?”在民国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要在小年送财神,还是很得国人的重视。
  宁铮没回应。
  奉九不禁偏头瞅了他一眼,这是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忽然宁铮停下脚步,脸色看起来比满园厚积的白雪还要清冷。
  “以后,离鸿司远点儿。”他薄唇一动,形状优美,但说出的话却是很不招人听。
  “你这话什么意思?”奉九从刚才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儿,本想着跟鸿司好好说说话的,现在能偶尔接触到的同学也就只有鸿司一个人了,其他要好的同学,要不就是嫁到了外地,要不就是在上学,似乎人人都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只有她,她离她梦想中的哈佛似乎越来越远……怎么就连这也不行了?她只觉得一股子怒火从心底一下子烧到了嗓子眼儿。
  两个人说话的当儿,吐出来的热气变成了蒸腾的白雾,萦绕着在两人的周遭。
  宁铮斟酌了一下。
  “我不是想责备你。不过,虽说你们差不多一般大,但毕竟你是长辈,他是晚辈,而且男女有别,如果走得近,府里会有人说闲话的。”
  “我这都七八天了才见他一次,还都是给奶奶请安的时候才碰上的。这你都有的说?我行得正坐得直,还要怎么注意啊?要不以后我都不要去请安了。”
  还能记得有多久没见面了?
  宁铮的目光越发冷硬。
  奉九完全不以为然。嘴巴也就不自觉地嘟了起来。
  黑色小牛皮靴也恨恨地踢着雪,没一会儿就在雪地上踢出一个坑儿来。
  宁铮按按太阳穴,没再火上浇油。
  “你这么信不着我,下次再出去,干脆把我变小了拴你皮带上带过去算了。”奉九嘟囔着。
  宁铮一挑眉,好像真看到缩小了的奉九像块老物件儿似的,被他拴在皮带上,一走一颠的,不禁笑了出来,露出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在落雪的樟子松和冰蓝的北方清空的映衬下,显得俊逸绝伦。
  “这倒是个好主意。”
  奉九看了一眼,干脆闭嘴。
  “还想出国继续念书?”奉九猛地转身,一双眼睛睁得老大,那满满的憧憬都盛在里面了。
  “那得看你的表现。”
  奉九立刻垂了头,肩膀也没有刚才板正了。宁铮从侧面一看,原本翘着的嘴角都耷拉下来了。
  宁铮想,她平时看起来就像只狡猾的小猫儿,如果现了原形,那现在的模样儿,应该是耳朵尾巴都耷拉下来了。
  “先给我生个孩子,就考虑让你出国的事儿。”
  奉九:“……”
  宁铮回去后就进了书房,支长胜已经等在那儿,告诉他刚才黑龙江省督军和北平政府又来了几个电话,有几件事等着他回复,顺便等着奉九打扮好了就出发。
  秋声已经等在门口,这丫头沉不住气,总希望主子赶紧打扮停当,她这心里才能安稳。
  在她一叠声的催促下,奉九不情不愿地坐到梳妆台前面,虽然她一个月前刚剪了齐耳短发,当然宁铮看到后可是不乐意了好几天,不过谁管他?
  但这可难不倒梳头小能手秋声,她还是游刃有余地给奉九挽了一个漂亮的发髻,再转到前面看了看,把刘海都拢上去,梳了个大光明,奉九的头发很是齐整,没什么碎发,就这么着露出饱满的额头,更衬得眉目如画高贵端正。
  宁铮处理完事情,上楼来换了一套藏青色的西装,配了银灰色的领带,利落清爽的头发上随便打了点发蜡,想了想,又塞了条酒红色的手帕巾。
  他走过来,正看到秋声拿着一朵百合花形状的红宝石发饰,说了句我来吧。
  秋声赶忙知趣地走了出去。
  宁铮拿过那朵宝石花,直直看着镜子里的奉九,把首饰缓缓地插在她脑后的一字发髻上,一朵空谷百合就这么斜斜地绽放在她浓黑的发上,真是简单又繁华。
  脖子上还是空空的,他先拿了一对红宝石耳坠插入她扎的耳洞里。
  这是宁铮的嗜好:只要他能参加的聚会,只要奉九陪同出席,他都会很耐心地给她选首饰、戴首饰,好象打扮她是他莫大的享受。
  这套红宝石首饰的色调是偏深红色的,还有一条项链。
  奉九看到宁铮又拿起了项链,赶紧拒绝,“别都戴了吧,太隆重了,压不住。”
  宁铮没理她,自顾自拿起项链给她戴上,再往镜子里看去,奉九笑眯眯地看着他,也不说话。
  宁铮顿了一下,又若无其事地把刚戴上的项链给她摘了下来——的确,她毕竟太年轻,面庞又稍显稚嫩,气场还不够强大,戴这么一大套富丽高贵的首饰出去,就有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的尴尬。
  奉九撸了手腕子上的水绿翡翠镯子,自觉地伸着,宁铮把一金刚钻石手链给她扣上。
  后退几步,看着站起来的奉九,点了点头。
  两人走到府门处,外面,停了两辆乌黑锃亮的汽车。宁铮偏爱美国别克,所以府里的汽车大多是别克。不过奉九也知道,在宁铮的主导下,奉天也开了一个汽车厂,听说,中国历史上第一辆国产汽车就要诞生了。
  两个妹妹盛装华服,一个一身鹅黄一个一身苹果绿的西式晚礼服,手里都拎着一个小小的颜色浓艳坠满珠子亮片的晚宴包,站在偏门处,正小声说着话,看起来很是愉悦。
  看到奉九他们过来,都亲亲热热地招呼了一声,接着小跑过来一左一右挽住了奉九的胳膊。
  奉九向左转头先夸巧稚的耳坠好看,再向右边转头夸巧心的口脂颜色衬脸色,三个女子一台戏,叽叽喳喳跟冬天还能常看到的小麻雀似的,这一方寒冷的天地都给搅得热乎起来了。
  宁铮站下脚步,看着她们,若有所思。
  他的贴身副官支长胜恭恭敬敬行了个军礼,给他们拉开车门。
  巧稚促狭地说:“三哥!我们要跟三嫂坐一辆车!”
  宁铮笑了一下点点头,也不说话,一转身向前面的车走去。
  支长胜是将军府的老人儿,支老九的儿子,从小就陪在宁铮的身边儿,两人的关系比他跟哥哥弟弟们的关系还要亲密,他低笑一声:“三少奶奶真是得各位小姐太太喜欢。”
  宁铮唇角浮起一个笑,身子舒适地往后座上一靠,支长胜迅速地坐到副座,吩咐一声:“开车。”
  车子开了十几分钟,就到达了位于二经街的美国领事馆,这是一幢朴素的灰色砖瓦三层希腊式白色门柱建筑。
  配合着节日,领事馆里里外外灯光璀璨,十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毕竟东三省重要的人物来了不少,招人恨的更是不少。
  偌大的停车场已停了许多各种牌子和颜色的汽车,每辆车门一开,走出来的都是身各色晚礼服的绅士,和盛装华服的女伴。
  领事馆大门右侧,矗立着一棵高大的冷杉,上面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灯泡,一闪一闪的,隐隐地传来了悠扬的乐曲,与天上清冷的冬月形成鲜明的反差。
  戴着白手套满身铜纽扣的听差肃立两旁,见到有客人来先验请柬,然后再开门放人。
  大门一开,一股浓重的香水味儿先飘了出来。
  奉九低声说:“唉,每次跟西洋人打交道,就是这个气味儿真让人难熬。”
  巧稚巧心也笑了起来,巧心捂着嘴,“可不,这些西洋人不多喷点儿,也压不住身上的味。”
  她俩停住脚步,让宁铮走上前,宁铮弯起小臂,奉九顺从地挽住,深吸口气,脸上挂了典雅得体的笑容,俩人对视一眼,双双踏入大厅。
  只见大厅装饰得金碧辉煌,满场衣香鬓影,身着黑色燕尾服白衬衫打着白领结的侍者戴着白手套,托着香槟酒盘,穿梭往来期间,绅士淑女们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畅意闲聊,好一副热闹非凡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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