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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九里 (奉小满)


  正在这时,有个老师匆匆忙忙跑上台,又递给校长一张折叠的纸,校长接过打开,也是一愣,接着笑着宣布,“‘西洋评书”《简·爱》’,并列一等奖。”
  掌声又一次响起,比上一次的更加热烈,看来在场的人也都认同奉九的表现力,正在后台的媚兰兴奋地一把抱住了奉九,比刚才听到自己担当女主角的娜拉得奖还要高兴。宁鸿司在一旁微笑地看着,没一会儿也上去对奉九表示祝贺,整个后台充满了放松又兴奋的情绪。
  接着就是颁奖,一等奖自然由今天光临的教育委员会副委员长——宁少帅颁出。
  宁铮手里拿着奖状和装着奖金的信封,走上台,双手递给获奖者,奉九被鸿司和媚兰一推,只好上前接过,两个人的手不免微微碰到,宁铮的手部皮肤很热,奉九则迅速地把手缩了回去。
  他的眼睛磊磊落落地与奉九对视着,奉九的表现也让人不解,好像一直知道宁瑞卿就是宁铮似的,完全没表现出惊讶、惊喜或者什么其他的情绪来,宁铮的眼睛紧了紧。
  奉九鸿司和媚兰三个人向台下连鞠了好几个躬,笑得很是灿烂,宁铮的眼睛在奉九和鸿司之间来回扫了扫,又略微凝神看了一下即使打扮成朴素的女佣仍然很美丽的奉九,象征性地说了几句场面话,就离开了。
  台下同泽女中的女学生们都快压不住了,她们亢奋的尖叫声快把礼堂盖儿掀翻了,老校长揉了揉耳朵,不禁大皱眉头,但又不得不表示理解,教育工作者嘛,对孩子们必须无条件地——爱。
  女学生们可顾不得平时最爱戴的老校长的耳朵了:这是她们头一次有机会这么近地看到名满全国的少帅,果真是一等一的俊秀,穿着军装更显得英挺不凡,骑上白马就是王子。
  其实奉九并没有宁铮认为的那么冷静:她和媚兰从戏剧节表演一开始,就一面串词儿,一面时不时在舞台侧面探头探脑看热闹,很快,奉九就注意到了坐在第一排的“宁瑞卿”,不禁大为惊诧,待听到旁边女同学兴奋地压低声音告诉她,这就是宁军少帅宁铮后,奉九表面不显,心里却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了。
  这不就是未来的大姐夫么?那么前几天上门拜访的也就是他了?不叫宁瑞卿而是宁铮?就是那个著名的花花公子?原来如此。
  有点可惜了,明明言谈举止都很出色的一个人......
  算了不想了,毕竟这是“大人们的事儿”,与自己无关;而早已订婚多年的大姐好象也对此未发表过什么意见,大概,也不是不满意的吧?。
  对了,得赶紧让大哥帮着挑件礼物给宁先生送过去,冰场救命之恩和上次欠的那顿饭还没还呢。
  奉九很快将这个念头抛诸脑后,全身心地沉浸在热闹精彩的戏剧节的气氛里,只有同样看到了宁铮,而且深谙三叔为人的宁鸿司若有所思。
  宁铮很快与校长道别,临走前,状似无意地又看了还在舞台上的奉九和鸿司一眼。鸿司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回视自己的三叔;奉九则逮着机会顽皮地冲他一笑,表示自己都知道了,也理解。
  宁铮不由得也笑了一下,这才离开。
  曲终人散,同学们三三两两走出了校门。
  参与“娜拉”这个节目的同学们都很兴奋,其中淘气得全校出名的小瘦子郑如峰跳着高地提议把奖金花掉,众人轰然附议,于是大家决定去学校外的“龙门馆”大吃一顿。
  五六个同学兴奋地交谈着,议论着,慢慢地,鸿司和奉九落在大家的后面。
  媚兰走在奉九前面一点,偷偷地往后看了一眼谈得正热络的两人,捂嘴一笑,赶紧赶上前面的同学。
  鸿司认真地说:“唐奉九同学,你真的很有艺术天赋,千万不要埋没了。大学想读什么专业?”
  奉九一笑:“我喜欢文学、语言和历史,大方向应该就是这样。”
  “那,你是不是要出国?”
  “嗯,我想去美国,哈佛。”
  “哈佛的中国史研究开展得的确很好,很多古代文献保存得确比国内强,而且研究的课题内容也很广泛;如果想读西方文学,也是那儿更好;但如果是中国古典文学,当然还是国内好,北大、南开,都不错。”
  奉九说:“其实,我想去美国读书,主要还是一直想走出去看一看,看看那个我没见过的新世界,”忽然又变得腼腆起来:“当然,还得看我能不能申请得下来。”
  鸿司笑着摇摇头,:“你这么强大的英语能力要是还会申请不过,那国内就没人能过了。”
  奉九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挠挠耳朵,“谢谢宁同学这么看好我,那我更应该努力了,可不能让这么多对我有信心的同学们失望。”
  鸿司本以为奉九会说让“你”失望,没想到却变成了“同学们”,虽然并不稀奇,但心里还是涌上了淡淡的失落感。
  “唐奉九,”他犹豫着开口了,他觉得现在是个很好的契机,他总得给自己一个机会,尤其今天意外地在学校看到了三叔,看到了他看着奉九的眼神……“明年我也中学毕业了,我也想去美国读大学,到时,我去找你啊?你会不会嫌我烦?”
  奉九渐渐停下脚步,转头看着他,眼里有研判,有犹豫,终于还是疏朗一笑:“怎么会?如果我能去上的话。自然会是热烈欢迎老同学。”
  说话间已经到了饭店,这是一家外表看起来非常普通,但厨子很靠谱的饭店,价格也适中,很适合学生们来吃饭。
  跑堂的把他们让到唯一的一个包间儿,正当间儿摆着好大一张圆桌,同学们依次落座,因为是学生,也没有点酒水,只是上了茶水。
  同学们都热热闹闹地点菜,一人点了一个,又加了两个汤和两盘甜品,郑如峰是鸿司的同班同学,为人最是会来事儿、有眼色,笑嘻嘻地说:“我要给女士们点锅包肉,虽说这的大师傅的手艺可能是比不上鹿鸣春的,当然鹿鸣春什么滋味儿我也没尝过,”大家一阵笑,郑如峰接着说:“但也是相当不错了,这的老板以前可是鹿鸣春的二厨。”
  在奉天,只要有女人与小孩儿在,锅包肉就是必点的菜,还有一样就是雪绵豆沙。其他人也都点了普遍受欢迎的菜,一顿饭下来,大家说着同学的趣闻,互相打趣在舞台上的表现,其乐融融。
  等最后结账时,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发的那点奖金不够了,奉九豪气地说:“我来。”
  戏剧社的同学们马上鼓掌。这几个同学里,家境不算富裕的至少占了一半,而奉九的父亲号称“奉天财神爷”,唐家最多的东西,只怕就是钱了,不能说富可敌国,但绝对称得上富贾一方,所以只要是跟同学们出来聚餐,奉九总是很自觉地抢着付帐,反正自己的零用钱也多;但奉九刚要起身,左边的袖子就被拽住了,她低头一看,一直坐在她身边的鸿司站起身来,“让女同学结账,我们男同学可不答应。”
  话说到这个分上,奉九当然不可能跟他争,这也是奉九头一次跟鸿司一起吃饭:虽然平日里不能说是太熟,但看他平时的穿着和作派,尤其是他还有一辆漆黑发亮的自行车,那就是说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所以她爽快地从善如流了。
  热热闹闹吃过了饭,饭桌上慢慢安静下来,眼看着到了中学毕业、各奔东西的时候,大家也都有点伤感,不过,今日聚餐的几人,绝大多数都会继续升学,极个别不升学的,也有一份小小家业可以继承,前程并不能说太差。
  所以,虽说因为要离开熟悉的同学、熟悉的环境而不舍,但想到又会结交新的同学,又有大学这个最吸引人的目标在,于是刚才的伤感很快就一扫而空,气氛重新变得热络起来,这就是青春年少吧?
  ——以为自己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以为世界是自己的,等着自己去征服去改变,。
  等吃过饭,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男同学都嚷嚷着要送女同学回家:于是大家七嘴八舌地报了地址,本着就近原则,很快就分配好了。忽然鸿司微笑着说:“我也和唐奉九是一个方向,还是我送她吧。”
  其他人愣了愣,几个男生开始起哄,只有郑如峰坏笑着说:“行,这个机会让给你,你可得把唐大小姐好好送回家。”因为刚刚报了地址,明明郑如峰离奉九家的胭脂胡同更近些。
  奉九赶忙说:“那怎么好意思?我还是叫辆黄包车回去好了。”
  一贯最能插科打诨的郑如峰一摆手,“就让他送,我看他刚才暗搓搓地盘算着自己把亏空补上,又生怕吃亏,所以这顿可没少吃,现下正好消化消化。再说了我还要去姥姥家取给我家包的饺子呢。”大家都吃吃笑了起来,谁不知道胃口最大却又干吃不胖的是他郑如峰才对。
  媚兰则由着她的邻居王兴直护送着回去,奉九放了心,跟偷偷冲她打手势的媚兰和其他人道了别,鸿司慢悠悠地骑了自行车到她面前,故意慢了下来,奉九的运动天赋是一等一的好,跟着自行车小跑几步瞅准了再一个起跳,轻轻巧巧安安稳稳地坐上了后座,这个后座是鸿司自己特意加装的,铁丝编织,宽大又结实。郑如峰看了好生羡慕,随即嘻嘻哈哈地跟他们说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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