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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九里 (奉小满)


  “唔,唔——”奉九再能讲,再能狡辩,也说不出话了。
  宁诤的动作急迫,带着毁天灭地的声势,奉九觉得他是想把她揉碎了揪成片儿撕扯到嘴里吞下肚子去,他的唇和舌无处不在,他的手哪儿都去得,奉九奋力挣扎:这事儿太突然,她都没个准备,她还是没放弃希望,总想着先让宁诤停下来,他们好好谈一谈。
  没什么是不能谈的,是吧?
  忽然宁铮的唇停留在了一处,好似有潺潺流水之声,奉九年轻敏感的身子忽然颤抖起来,她咬着牙与袭遍全身的酥软酸麻抗衡,可这从未有过的感觉到底击败了她,在一阵痉挛之后,奉九小死了一回。
  宁铮抬起头,注视着她微微张开、急速喘息的红唇,上下起伏的胸脯,和被不知不觉淌出来的眼泪沾湿了的面庞。待这阵销魂蚀骨过去,奉九雪白的糯米牙忽然上下一合,死死地咬住了自己鲜红的唇,宁铮眼眸一暗,上去又□□她的唇。
  奉九猛地挥开他的脸:“恶心!你真让我恶心!”
  宁铮的表情凝固了,半晌才轻轻地笑了:“你以为,我也会这么‘伺候’别的女人么?”
  奉九不明所以,眼里带着货真价实的困惑和固执,仍然是愤恨不已地瞪着他,“别把你那套堂子里的手段用到我身上!”
  宁诤从不逛堂子,明明告诉过她,她也不信。
  宁铮知道跟奉九说不明白,在这一方面,跟自己比起来,她实在太无知。
  她是无知,而跟她比起来还算得上是经验丰富的宁铮……对于如何跟处子度过初夜,也无知。
  毕竟,以往他交往过的女性,都是上赶着来的,个个都是风月好手,把他伺候得舒舒服服,哪用得着他操心……
  当然,太太无知得很好:闺房里的知识,只有他亲自做她的独家西席,一点点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她;又或者跟着他一起学习,共同进步,才不枉自与她相识那日起,等了她这三年,素了这三年。
  他俯下身子,双手有点控制不住力道地□□着奉九的身子:跟以前比,到底是长大了,身量也跟着又长开了些,正是一个女子最美好的时节。
  十九岁的年纪,孕育子嗣也合适。
  此时奉九清丽的面庞因为又羞又恼而染上了醉人的酡红,纤秾适度的身子也因为挣扎而透出了桃花色,她就像一块粉红色的上好鱼生,在诱惑着宁诤去大快朵颐。
  奉九又气急败坏地去掰着宁铮的手,“你知道我嫌弃你的!”
  宁铮忽然把头垂在她耳边,重重地呼了口气,平复了一下,这才翻身而起,大喇喇地裸着身子走进浴室,翻弄着自己脱下来的军装口袋,掏出一个信封,又走回床边,塞进刚刚斟酌斗争半天,还是有点良心,没敢趁空溜走的奉九手里:“看看吧。”
  奉九自他翻身下床就一直侧着身子没敢看他,感受到手里的东西,这才狐疑地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打开信封,抽出一张纸。
  她仔细一看,眼睛瞬间因为震惊而瞪得老大,这居然是一张,体检报告?!
  上面的落款日期是前天,最底下的结论处写着:未发现梅毒、淋病等性病病毒。
  奉九目瞪口呆:他是怎么好意思去医院要求做这个检查的?再说了他不是很忙的么,怎么还有时间去查这么个不着调的东西?
  一张热乎乎的脸庞贴了上来,“这下放心了吧?”
  趁着她神思迷茫之际,顺势将她扑倒,又柔着声音诱哄着,“你可知道,伦敦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说,除了神经细胞,其他的人体细胞每三年完成一次新陈代谢,也就是说,我已经是个全新的人了,里里外外,干干净净,你没有理由再嫌弃我。”
  一向求知欲强的奉九果然停止了挣扎,被吸引住了,喃喃道:“我怎么没听说……我要去验证一下。”
  “下次吧。”宁铮轻轻一笑,七年硬生生被他改成三年,奉九如果知道了会不会更生气了。
  他向下微微探了探,知道奉九即使心理没有准备好,但身体已经可以容纳他了。至于心理,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甚至于还能不能有那么一天都不好说。
  他不失时机地沉下了身子,极速推进,眼睁睁地看着奉九的脸痛到变形,修长的天鹅般的脖颈引吭般向上拱起,不可抑制地发出一声痛呼,又赶紧忍住了。宁诤心疼得厉害,但也知道不如此只会更糟糕,他低声说:“痛得厉害?咬着我吧。”奉九正气着他,根本不想听他的话,只是又死死咬住了自己的唇,她怎么能允许自己发出这么孱弱的声音?
  宁诤眼里慢慢蕴出一股怒气,他猛地低头含住奉九的嘴唇,不出所料地尝到了一股子血腥味儿。
  本来他还勉强做得到怜惜,但现在?不需要了。
  奉九是个女战士,一向如此,她不是金丝雀,而是翱翔的小鹰,看似柔弱实则刚强,与自己无与伦比的匹敌。
  对于即将到来的□□,她,受得住。
  宁铮笑了,这血腥气彻底引发了他作为一个雄性的嗜血本能,让他周身都叫嚣着去攻城拔寨、去征服伐挞。
  奉九看得出他的眼睛里有一股子痛快淋漓,粼光熠熠,复杂难言,好像积蓄了许久的怒气、憋闷和经年形成的奢念,都得到了宣泄。
  这一下如猛虎出闸,龙入深渊,有着职业军人强悍体质的宁铮即使劳累多日,也还是精力充沛……
  昏天黑地中不知过了许久,宁诤才渐渐平息下来。
  他伸手拂开瘫软在床的奉九脸上被汗水粘住的头发,轻轻吻了吻她水漾的眼睛,这轻柔的举动,倒是比严丝合缝的亲近和凶狠的接吻来得让人心动。
  奉九虽然累极,但还是勉力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他,宁铮笑了,“怎么,不认识我了?”
  是挺不想认识你的。
  奉九想起两人的初次快要结束时,宁铮脸上的神情,莫名其妙地让她联想起在最烈的夏日骄阳下,正在迅速融化的奶油冰棍。他居然热烈地低声喘息着说:“即使我现在马上死了,也是高兴到极点的。”
  就这事儿?就这滋味?被人用什么在身体里来回拉锯似的……呸。
  奉九觉得还是活着好。
  宁诤看着奉九一张鲜嫩光洁的脸,耳边忽然响起曾有朋友转述退帝胞弟,就是那位奉九也见过还一起吃了一顿饭、精于书画的艾俊之曾对他说:“东北宁少帅的夫人,是奉天土生土长的女子,但居然比江南女子还要清雅,如同雨后清荷一般,秀丽娇妍,美不胜收。”这大概是去年他带着奉九去了一趟北戴河后这位退帝胞弟发出的感慨吧。
  雨后清荷?现在这样子,才真正是映着霞光、沾着雨露的清荷的模样吧?
  一股难以抑制的热力又自体内升腾而起,他墨黑的眼睛又渐渐闪出几丝红色,这燃烧着的血色让奉九害怕,她不安地勉力往旁边躲了躲,警惕地瞪着他,宁诤笑了,“加上订婚,都三年多了,才开荤,你多担待。”
  奉九眼里有一丝茫然,什么意思?这么久了,在奉天时似乎的确没什么桃色新闻传出来,但去北平和天津时,每每都会有绯闻流传全国,她这么想着,眼里就带出了不信的样子。
  宁诤珍惜地抚了抚她汗湿的脸,“看来,我还得身体力行地让你相信才好。”身子随即又覆了上去,奉九连个声都没出来,就又被直接吞进了肚子里……整整一天,奉九都没出得了屋。
  第二天一早,奉九感到有温热的啄吻落在自己脸上,痒痒热热的,很是恼人。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到宁铮侧躺在她身边,他们盖着同一床单薄的夏凉被,他正一手拄头,对她微笑。
  她忽然有种错觉,好像又是成亲后第二天早上的情形。
  早已把陪嫁的拔步床换成了宽大的席梦思大床上,透明的帷幔早已拉开,白窗纱还掩着落地窗,遮住了些许清晨的阳光,卧室里半明半暗,奉九此时静静地被他拥在怀里,心里,居然也有种尘埃落定的安稳——按照本世纪初奥地利的病理学家兰德施泰纳发现的血型论,宁诤是O型血,也就是公认的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成婚两年,她原本就总在怀疑,宁诤怎么可能就这么放着自己这个他嘴里的“奖赏”不动,改吃斋这么久?
  所以以往他每每在床上冲她一笑,奉九心里都会一哆嗦。
  这回好了,不用猜了,不用防了,这样提心吊胆观望的日子,结束了……
  奉九发现自己身上穿了一件短袖珍珠白的丝质睡袍,再瞧瞧才发现,连身下原本薰衣草色的亚麻床单都换成了一条豆绿色的丝绸的,看来是宁诤做了清理。
  宁铮侧头看着她愈显娇艳的脸色,倒没有什么萎靡之意。果然,娶太太就得娶身体好的,经折腾。
  不过,还是得交流,毕竟新妇不大可能一开始就能从中得趣,总不好自己一个人享福,最好是夫妻一起达到“宇宙中的大和谐”。
作者有话要说:  啊宇宙中的大和谐!写完这几个字我老开心了!
当年读了梁羽生先生所有的小说,一看到写男女主角实现了“生命中的大和谐”就笑得打跌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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