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的公主妻/公主有毒:权相宠妻 完结+番外 (屏却相思)
顾氏笑道:“你说的双面绣,我可不会。能绣出来的人少之又少,喏,就是铃兰手巧,整座平远城怕是只有她一个人能绣。”
赵铃兰闻言,抬头朝她们微微一笑,她气质娴静,低头做刺绣活的模样是十分好看的。
李清凰道:“能借我看看吗?”
她把装着绣活的筐子推到了她面前:“随便看。”
李清凰翻出两件双面绣来,的确也算得上是双面绣,可是绣样的表面凹凸不平,怕是把线头藏在图案底下,和李柔月的双面绣一对比,两者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她有点惋惜地把绣样放回筐子里。可能是她脸上惋惜的表情没收住,赵铃兰问道:“容娘觉得看不上眼吗?”
“当然不是。”李清凰否认得很快,语气也坚决。但是她的脸上却一闪而过有些怀念又有几分遗憾的神情,她当然可以控制自己的表情,可是她却觉得没有这样的必要,这里又不是平海关,也不是生死战场,没必要处处控制自己的情绪。
赵铃兰探究地看着她:“想必容娘也是精通女红吧?将来若是有时间,我们可以约个时间一道做。”
“我?”李清凰诧异地挑眉,“不用啦,我完全不通女红,更不会刺绣。”
“……”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她能把不会女红这件事说得这么得意。
赵铃兰又问:“那容娘平日里喜欢做些什么?”
李清凰这才发现了,她似乎只叫自己名字,按照她和林兮之这样的闺蜜关系,其实应当叫她四嫂才对。她捻了捻这几日手指上磨出来的新茧子:“写字?画画?”
“你会写字画画?”这回轮到赵铃兰觉得诧异。
“……”难道林容娘的父亲是举人老爷,她是个大字不识的睁眼瞎?她琢磨了一下,又觉得不太可能,便毫不心虚地回答:“会啊,这有什么不对吗?”
赵铃兰笑了笑:“从前都没听你提起过。”
李清凰在顾氏那里喝了杯茶,便起身告辞了,她还有两位嫂子那边要跑。赵铃兰提着装绣活的竹筐,也跟着她一道离开,再知道她要去大嫂和二嫂那边时,便道:“那可巧了,我同你一道去吧,我本来也是要去两位嫂子那里送绣样的。”
林缜的大哥叫林博,妻子娘家姓苏,二哥林邈,妻子姓严。苏氏就是和原来林容娘一样,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她为人也很实在,见李清凰特意送糕点来,硬要她几块绣好的汗巾走。严氏明显要能说会道许多,只是说话十分有分寸,不像三嫂小顾氏一样尖锐刻薄,让人听着就觉得不舒服。
李清凰同她们寒暄了几句,便回自己的院子了,赵铃兰却留了下来,还打算和严氏一道用午饭。
现在看来,不管是同公婆的关系,还是同两位嫂子的关系,赵铃兰都是比林容娘要好上太多了。而据说林兮之和赵铃兰还要好得能穿同一条裙子。
林容娘在林家的处境,的确是有点不太好。
她回到屋里,予书也把林老夫人送给她的那匹缎子从库房里拿了出来,放在桌上:“少夫人,你快看看,这缎子的花色当真是好看极了。”
那匹缎子是青缎,花色是玉兰花枝,花木扶疏,颜色显得格外淡雅,若是裁成衣裳,倒是当真很适合林容娘。
李清凰拿起盘子里一块湘悦馆的糕点,塞到她嘴里:“好看是好看,只不过……”
予书被她吓了一跳,忙不迭把嘴里的糕点又吐出来:“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我不会做衣裳。”
予书噗嗤一声笑了,拍了拍胸口:“还以为是出什么大事了呢。少夫人想要什么样式,奴婢会做。”
李清凰便把一整盘糕点都塞给她:“糕点换衣裳,还是你吃亏了。”
予书笑着带着那匹青缎和糕点走了,刚出门就碰上了林缜,便又道:“少爷。”
林缜点点头,直接走进屋子里,只见桌上还叠着两盒湘悦馆的糕点,屋子里充斥着一股糕点的香甜气息,便随口问了一句:“你今日出门了?”
李清凰拿起那三支湖笔,递到他身前:“你看我挑的湖笔如何?”
林缜接过来一看,笑道:“挑得挺好。”他顿了一下,又问:“我看家里人都有礼物,所以这是送给我的?”
------题外话------
赵铃兰:……为什么你能把不会女红说得这么自豪?
公主:这就是遗传的错,我会砍人,我姐姐会抢男人,母亲会抢龙椅,她们都不会女红哦。
第70章 继母和妹妹004
李清凰立刻把笔抽了回来:“这是我自己用的,至于你的礼物——”她摸出那张叠成小块的银票,放到他的手上:“这个才是你的,你自己拿去买酒——买书好了。”
林缜失笑,把那张银票展开一看,竟是一张十两银子的,若是普通人家,这十两银子可以足足吃上一整年的白米饭了:“看来你当真把那些字画卖出去了。”
“这是定金,等到有人把字画买去了,还会有进账。”李清凰喜滋滋地回答,“说明我的字画肯定是涨价了,不过也正常,所谓物以稀为贵,现成的都成了绝版,自然价格也要往上涨了。”
就算她曾经写过的字,画过的画,因为她战死成了绝版而身价倍增,这件事本身也并不算什么好事吧?怎么感觉从她嘴里说出来还像捡到了大便宜似的。
林缜把那张银票还给她:“你自己赚来的钱,就自己收着吧,不用给我。”
李清凰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不推辞直接收下了:“行吧,等将来我们回长安了,总有许多用钱的地方。”
林缜又笑了,低头屈起手指顶了一下额头,他是知道她肯定会去长安的,可是现在“我们”这两个字取悦了他,也就是说,对于将来的计划,她其实是把他包含在内的,不是吗?
隔了五日,又有昔日同窗约林缜参加翌日的诗会。这回地点是定在城东的溪园,这溪园还是前朝时候的行馆,建得独具匠心,在战乱之后还被保存下来,在西唐初年被一位富豪买了下来,重新修整过,算是当地独树一帜的景观,是不少仕子吟诗作画的好地方。
李清凰自然不肯放过这次名正言顺出门的机会,只缠着他,让他一道带了她去。
诗会上的确是有人带女眷的,而西唐风俗开放,到时还会有一些懂诗文的闺秀女子到场,场面必然十分热闹。
只是林缜根本不知道她去了是想干嘛,当年安定公主是极为不耐烦参加什么花会诗会,便问道:“你真的要跟我去,而不是拿我当挡箭牌?”
李清凰面不改色地撒谎:“当然!”
他笑了一下:“你怎么保证?”
“……最多也就离开一小会儿,”李清凰侧过头,看了看他平静的侧颜,“我得去那家书画铺子看看,我寄卖的东西是不是都卖出了。”
按照她惹是生非的能力,大概只要他看不到一盏茶功夫,就有可能出点什么事吧。
虽然她就算惹了事,最后也是能处理好的。
他叹了口气:“你说,我怎么就有点不放心呢?”
李清凰现在也有点摸清楚他的性情了,他肯说这句话,在态度上其实已经是松动了的,只是多少还是有些担心。她可以拍着胸脯保证,虽然她这具身体在力量、体力和爆发力上,跟原来都相差太远,但是自保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她笑嘻嘻地举证:“不要担心啊,我悄悄告诉你,我现在已经稍微练出一点肌肉来了,你看今天予书要给我做衣裳,量了我的尺寸,腰围都变小了,肚子上那些软趴趴的肉都已经没有了,你要不要看看?”
林缜垂着眼,整理出明日要穿的常服,闻言看了她一眼:“……别闹。”他把选好的衣服挂在屏风上,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竟是连耳朵都变红了。李清凰正站在他的侧面,看他的耳根发红,便踮起脚轻轻地朝他耳尖上吹了口气:“快点答应我啊,阿缜——”
林缜扶住她的肩,把她挪开了一点位置,正好两个人的距离重新拉成两步之遥。
这回他不但是耳朵红,就连脸上都开始变红了,原本清淡的凤目也变得水光潋滟。
李清凰简直都要被他逗笑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他的脸皮还是一样这么薄:“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把你所有的干净的衣服都穿一遍,看你明天还怎么出门。”她是知道他很爱洁的,也不喜欢和人有肢体接触,当初看到他扶着喝醉的顾长宁,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有多嫌弃,要是她把他所有的衣服都往身上套一遍,估计及他明天也没什么心情去诗会了。这种自伤八百伤敌一千的招数对别人没用,可是对林缜却很有用。
果然,林缜不得不点头答应。
李清凰从前跟他打交道,吃瘪的次数多,大获全胜的机会几乎没有,现在她竟是把文官都给说服了,恨不得到外面跑两圈抒发一下内心的喜悦之情,结果一转身就跟林缜撞在了一起。
他们本来就挤在屏风和床前那块不算宽敞的地方,刚好还往面对面的方向去,就直接撞了个正着。李清凰的额头正好磕在他的下巴上,两个人都痛得闷哼了一声,还是林缜眼疾手快,一把把她抱住,无奈道:“地方小,真是委屈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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